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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小品 牟丕志 699 字 1个月前

我发现,如今“借”字内涵在增加,有时,借与“要”、“抢”、“夺”字的含义很接近。

笔者的同事老李有一个买书的嗜好,时间一长不买书心里就发痒。一次,老李在书店买回来一本自认为不错的书,放在办公桌上,还没来得及看,就被朋友甲借去,甲说:很快就还。可是过了好久不见还书,李老就知道对方是不打算还了,而老李又太好面子,不想上门去讨,于是第二次去书店买了同样的一本,只看了三分之一,被朋友乙借去,乙说:几天后就还。时日一长,老李断定乙也不会还书了,于是一狠心,第三次去书店把那本书又买了回来,不料这本书读了三分之二,朋友丙来借书,丙说:三五天就还。可是几周过去了,又未见还书,事已至此,老李相信,这本书已经易主,不必等着完璧归赵了。买了三本同样的书竟没读完,也许太邪门了。

老李给我讲这一段故事时,满脸都是无奈的表情,他说:总觉得有被抢的滋味。

我想,也许借书人的心情和老李正相反:借书比买书强,借书可以不还,不借白不借,何乐而不为呢?

时下,持这种心态的人实在不少。

某地有一个外号叫“王老借”的人,此人最大特点是脸皮厚,简直厚如城墙,他谋生的办法是四个字“借钱不还”。他先向亲属借,然后向亲属的亲属借;亲属借完了,向朋友借,然后再向朋友的朋友借;朋友借完了再向认识的人借,然后再向认识人的认识人借。几年下来,他凭三寸不烂之舌借到数万元,成了大款,过得滋润极了。当然,也有很多上门讨债的,他总是巧妙周旋,千方百计把对方打发走了,在他看来,虽然有人上门讨债,但毕竟是过着富日子,总比过穷日子强多了。据说,有很多人受到“王老借”的启发,如法炮制,竟然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借是有条件的,受局限,如果不认识人家,就借不成了。时下,一些人变得更加聪明,干脆来个伸手要钱。以前,有些地方常有讨饭的出没在大街小巷,现在人们都改成要钱了,有些火车站汽车站,那要钱的人像走马灯似的,一次我去火车站,在过道上猛然被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抓住衣襟,接着一个年轻妇人(估计是孩子的妈妈)走上前来说几天没吃东西了,求我发慈悲,给几块钱,吃一顿饭,对她的话我半信半疑,不过,小女孩抓住我不肯放手,我只得拿出几元钱给了她。走出不远,有人告诉我,她俩在这里拦了很多人,要了数目不少的钱。

这使我联想起一些企业借贷不还现象。不消说,很多企业都热心于到银行借贷款,一些企业就和上述“王老借”一样,借时海誓山盟,钱到手就不打算还,借来的贷款不是当做“母钱”生“子钱”,而是直接用来当“福利”,领导占一块,职工分一块,摆阔扔一块,经营丢一块,银行要贷款,没门,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有的企业后来干脆不称借贷了,而称要贷款,有的企业领导宣称,谁到银行要来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据闻某地一家企业马上就要关门大吉,三位厂长一核计,觉得没捞足,于是向银行递上去大展宏图的计划,不知银行是没有认真调查,还中另有别的原因,于是贷给企业50万元,贷款第二天,企业散伙,三厂长把钱分了,银行的贷款挂账了。

需要声明的是,这样的企业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当然有些企业是很讲信用的,故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话说了一大堆,未必把话讲透。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上述那种心态,如果我们再用传统的眼光去看问题,过于天真,恐怕是要吃大亏的,不信走着瞧。

(原载2001年3月2日《西部法制报·泾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