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孩子错,都是耳朵惹的祸——关注儿童听力问题(1 / 1)

在医学上,听力问题的发现主要通过测查听力的方式来进行。测听方法一般分为主观测听法和客观测听法两类。主观测听法是指测听时需要被检查者对声音刺激主动作出反应;客观测听法是指测听时不需要被检查者主观配合,通过观察给予声音刺激后被检查者的生理反应来作出判断。

听力损失在20分贝以上即存在听力问题。听力问题按照程度可以分为弱听和听力残疾两类。听力损失在20~40分贝之间为弱听,大于40分贝为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以与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国0~14岁听力残疾儿童的出现率占同龄儿童总数的2.8‰,占同龄残疾儿童总数的10.6%,全国约有100万名听力残疾儿童。

听力残疾可以分为聋和重听两类:听力损失91~110分贝或大于110分贝为一级聋,71~90分贝为二级聋,56~70分贝为一级重听,41~55分贝为二级重听。在这个标准中,聋和重听都是指双耳;如果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以损失轻的一耳为准;如果是一耳聋,另一耳听力损失平均值等于或小于40分贝,在我国就不属于听力残疾者。耳聋按病变的性质,可以分为器质性耳聋和功能性耳聋两类;按病变的部位,可以分为传音性耳聋、感音性耳聋和混合性耳聋三类;按病变的时间,可以分为先天性耳聋和后天性耳聋两类。

导致儿童听力残疾的先天或后天原因主要有:家庭遗传或近亲结婚、地方病(克汀病等)、发育畸形、妊期疾病、药物中毒、高烧、中耳炎(双耳)、外伤(产钳外伤等)、噪声以及其他原因。据统计,在以上各种原因中,后天因素致聋占的比例达62%。其中,中耳炎、药物中毒、高烧是所有后天因素中的主要因素。

听力损失20~40分贝为弱听。儿童弱听的主要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经常侧耳细听;语言发展迟滞;不善于完成口头指令;在安静的环境里做事效果较好;老师靠近他布置任务时,完成的效果较好;喜欢模仿别人做事;表现出一定的行为问题,如倔强、冲动、羞怯、退缩等;常使用手势及其他动作;不爱参加需要说话的活动;对幽默笑话不发笑;表现出一定的医学征兆,如耳朵经常疼、流出**、中耳炎等;有过敏反应。

听力问题的另一个极端就是听力太好而导致听觉过于敏感。感觉过敏是指一般情况不会引起不适感觉或只能引起轻微感觉的刺激,患者却感到非常强烈,甚至难以忍受。感觉过敏有很多种,听觉过敏是其中一种。听觉过敏分为听觉频率的敏感和音量的过敏。

正常人的听觉频率是16~20000Hz,有的人对高频音过敏,有的人对低频音过敏。耳蜗上的基底膜是感受声音的地方,基底膜的底部与高频声波共振,基底膜的顶处与低频声波共振。基底膜上不同部位的病变,会导致不同的听觉过敏现象。正常人说话的音高是不一致的,人的音高会因性别、年龄和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男性的音高通常比女性的低,老年人的音高通常比年轻人的低。所以,在普通学校中,有时会发现,如果是男教师或老教师上课,有些学生注意力不集中,东张西望或面露不悦,那么这些学生就很可能是对低频声过敏;相反,如果是女教师或年轻教师上课,学生有上述表现,则可能是对高频声过敏。

能引起听觉的最小声强刺激量叫做人耳的听阈。不同频率的声波,听阈值不同。人耳所能听到的声音强度范围极宽,可听到的最强的声音比最弱的声音强百万倍。听觉音量过敏的人,很可能是听域出了问题。有的学生会对高音量过敏。一般人能适应的声音,在他们听来会觉得很刺耳;一般人感觉刺耳的声音,在他们听来难以忍受。还有的学生会对低音量过敏。在课堂上,教师在讲台上讲课,如果下面有学生低声说话、交头接耳,他们会感到非常不适应,注意力分散,不能专心听讲。这样的学生还很容易失眠,因为哪怕很轻微的声音,也会影响到他们的休息。

听力问题儿童由于在学校里不能准确、全面地接收教学信息,造成学业或纪律方面的问题,“其实不是孩子的错,都是耳朵惹的祸”!家长平时应注意多观察自己的孩子,及时发现孩子的听力问题,并将孩子的听力情况及时与教师沟通,采取相应对策,如调换座位、增加视觉方式呈现知识的几率等,确保孩子不吃“耳朵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