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纸质教材的应用主体
对教材应用对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在我国古代,教育是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地位,推行其统治服务。学校最初只招收王公贵族子弟,普通老百姓子弟被剥夺了受教育的资格。在封建社会经济较发达时期,普通人也能够上学,教材的使用者得以拓展,但教学的内容总体并没有变化,所教授的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由于这些典籍都不是专为教育编写,主要目的是强化封建制度、封建礼法,其应用主体显得空泛。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借鉴苏联的教育制度及理念。而苏联“十月革命”初期,对教材的应用对象问题,就存在一种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教科书是否是教师讲授内容的“提要”,不需要任何细节和事实,不必使用插图或漂亮的装帧。这种争论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告终。到50年代,学者科瓦廖夫等认为中学教科书的体例结构应和大学教科书一样,是知识的简明纲要,不必追求趣味性,不必包括文献资料。这种观点明确了教科书的应用对象是教师而非学生。到50年代后期,苏联就教科书问题展开大讨论,其中包括教科书应用对象问题。科罗甫金等专家认为教科书不是历史著作,它不应是“知识的简明纲要”,应当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教学规律。在此基础上,之后出版的历史课本便把“内容节”改为“课时节”,增加了习题作业,补充了一些原始文献材料,注重教材的生动活泼。这种变化是把教师和学生都作为教科书应用对象。[86]概括而言,可以把20世纪80年代作为分界,在此之前苏联把教科书定义为“教师用书”,80年代之后定义为“学生用书”。
相应的,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的教科书把应用对象定位于教师,强调“学科中心”,注重教师教授知识内容的系统性、学术性,而忽略了学生对教科书的主动应用。这种做法隐含了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教必然引发学,有效的教也必然导致理想的学,因为教学系统中学生被教师掌控,教师是教学成效的关键,学生只需服从、配合教师的教学行为即可。
随着90年代我国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教材编写者逐渐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也是教材的重要主人。因此,教材在有利于帮助教师课堂教学的同时,还应有利于调动学生的自我学习,在此之后教材的“学生味”开始浓重起来。然而,带来的新问题是教师和学生是差异性极大的两个群体,虽然两者共同作用于教学,目标趋于一致,但无论是经验、阅历、思维、行为等方面都不在同一个层次,要兼顾两者其实是勉为其难。因此,教材尽量容纳师生双方“共用”的内容,单独用来指导教师教学的内容以及供教师参考使用的教学资源,则通过教师用书提供。
(二)电子教材的应用主体
电子教材的应用主体,无疑既包括学生又包括教师,在强调学生主体地位,“重教”转向“重学”的今天,应把学生放在首位。钟启泉教授就曾经提出:在新的信息技术时代,教材要从历来的“作为教学之用的主要教材”转型为“作为学生之用的主要教材”,不仅是教师用以指导学生的“教材”,也是学生用以学习的“学材”,而且后者的意义更加重要。[87]
相比起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在发挥学生学习主体作用上更具有优越性:提供丰富的联系学生实际的情境,调动其学习的欲望;通过直观化的媒体资源,帮助其结合自身实际,突破学习的难点;利用人机交互,帮助和引导学生加大学习的深度,并评测自己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学习。毫无疑问,电子教材在这方面“技高一筹”,更有助于增强学习的趣味性,提高学习效率。除了学生自主应用,利用网络功能,电子教材还可以实现学生协作学习,以及师生互动性质的“教学一体”应用。另外,电子教材还可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开发出学生版、教师版等,可有效解决纸质教材难于兼顾两者的难题。
教材与学生应该是怎样的关系?教材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是学习不可缺少的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应该是一种亲密伙伴关系。然而传统纸质教材是一张冷冰冰“知识专家”的面孔,对学生的困难和要求“不予回应”,不易让学生对它产生亲近感。相反,电子教材则“有声有色、有问有答、循循善诱”,有望与学生真正建立起良好的伙伴关系。
对于教师而言,电子教材会提供给教师可直接应用或参考借鉴的教学资源,让教师在课堂上奉献给学生“营养”成分更高的“食粮”,提升课堂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