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的特征是指它与手工操作相比较而言。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与手工会计信息系统比较,其不同之处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数据处理方式不同
①数据存储发生了变化。在采用电子计算机的条件下,是以磁性材料(硬盘或软盘)作为数据的载体,当会计数据输入计算机之后,一切登录、计算、分类、汇总、转账、编制报表的工作,都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②数据规范化、代码化。会计电算化系统要求原始会计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如会计科目、原材料、固定资产、产成品等数据,必须形成标准化的代码以便于计算机快速、高效地进行处理。
③对数据的校验控制要求更高。在计算机处理方式下,对数据(凭证数据)的录入要加强数据的校验,如采用合法性检查、二次录入、凭证录入后的机内审核等方法,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④会计数据处理自动化、集中化。当原始会计数据输入计算机后,会计数据就由计算机自动加工处理,很少人工干预,会计数据的处理都集中在计算机中进行,使一次输入的会计数据在会计电算化系统内全面共享。
(2)数据处理流程不同
数据处理流程是指会计数据从产生、传递到处理、审核以及存档的整个处理过程。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通常要经过审核原始凭证后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进行成本计算、定期结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等步骤来完成全部数据的处理过程。应用电子计算机来处理上述会计业务时,处理顺序基本与手工处理相同,但有一个明显的差别就是计算机避免了数据的重复加工处理过程,计算机已使手工操作时的内部牵制和相互核对作用失去意义。例如,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由于计算机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是结合进行的,既避免了重复操作,又克服了“笔误”,所以这一步骤得以简化。由此可见,会计电算化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真正达到了序时记录与分类登记相结合,总分类核算与明细分类核算相结合的完善地步。
(3)输出账簿格式与形式不同
会计核算的手工操作方式对账簿格式和形式有统一的规定,比如货币资金日记账、总账,要求采用订本账,各个总账科目所统驭的明细分类账必须按其分户单独设置账页,系统地记录一个会计年度的发生额与余额,而且不允许以表(单)代账等。但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的优越性,并考虑它在处理数据、打印输出上的特殊性。对打印的账簿不能完全按照手工操作的格式输出。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的是要完全取代手工操作、取代手工账簿,打印账簿只是权宜之计。既然企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都已存储在磁性介质上,因此一切查询检索都可以直接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随着自动化程度逐渐提高,有关部门和人员(如上级机关或审计人员)都可根据需要配备计算机终端,查询或审计所需的会计数据。但是,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定期输出某些简化格式的账簿还是必要的。由于能够以可靠的存储系统长期保存大量的信息,打印输出的账簿就可以适当从简。比如,允许货币资金日记账采取活页簿;总账可以采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的形式代替(以表代账);明细账可以定期满页打印,也可以在一张账页中打印几个分户等。
(4)人员分工和组织机构不同
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人员将由会计专业人员、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操作人员组成。要求这些人员是既懂会计知识,又懂电子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组织机构由原来有相互稽核牵制作用的专业组构成,改变为由会计数据处理部门、会计数据管理部门以及系统维护部门构成,形成一个新的内部控制网。
(5)内部控制制度不同
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机构内部的牵制、稽核制度。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原手工操作时,会计机构的内部牵制在企事业单位中有各种明确的规定,如对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批准的规定,对实物保管账证、账物的稽核制度,对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制度的规定。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会计人员的岗位及内部牵制制度将随之有所变化。在一些中、小企业,经济业务比较简单,全部会计业务集中在1~2台单机上处理,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大体是制票、稽核、录入、校核、维护。在大型或中型企业,经济业务比较复杂,分工较细,对各种会计事项的处理往往在网络环境下进行,而且每一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可以自行处理其岗位的业务,录入经过稽核的会计凭证要素,使之进入网络系统。系统的中心接收其数据,并根据各个岗位的需要传输、调取、处理这些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制票、稽核、录入集中在一个岗位(不是集中在一个人),系统中心则负责校对与维护。总之,无论是单机运行还是网络环境运行,原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原手工操作时的一部分内部控制被计算机技术所代替,已转化为计算机自动控制,使原来的这些内部控制失去作用。如账簿的平行登记、账与账之间的内部控制,将由计算程序自动完成,不会出现账证、账账、账表之间的不一致现象。根据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特点,还要制定一些电算化环境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软硬件维护制度、操作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