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监管的意义
1.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投资者参与到证券交易中,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就是为了获得收益。为了保护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投资者充分的了解证券发行人的资信、证券的价值和风险,就要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
2.维护市场良好的秩序
虽然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手段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做出了规定,但是在现有的经济环境利益的驱动下,证券市场上仍然存在着虚假信息、欺诈、操纵、哄抬等行为。为了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活动进行处理。
3.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
通过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促使证券市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保证证券市场筹资和融资功能的发挥,促进资本合理流动,增强社会投资信心,推动金融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顺利发展。
4.提高证券市场效率
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有利于建立一个信息灵敏、高效发达的证券市场,既有现代化的信息通信设备系统,又有组织严密的信息网络机构,使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信息进行决策。
(二)证券监管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并非否定经济调控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在一定客观条件下的必要性,而是强调以法治市的管理原则。依法管理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证券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与具体;二是要求执法的严格和有力。一个无法可依、执法不严或以人治代替法治的证券市场必然出现动**甚至危机。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证券市场发展的关键在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确保投资者信心,必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普通投资者一般处于信息和资金劣势,为消除市场竞争中的不对称性,要求监管者尽力消除证券市场上的欺诈、操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保证投资者利益免受侵害。采取适当的措施,促使缺乏证券投资专业知识和技巧的人们增加投资信心。
3.“三公”原则
“三公”指公平、公正、公开,这是证券监管最基本的原则。是证券监管活动必须奉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各国证券市场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所在。
(1)公平原则
公平是指证券市场上的参与者拥有均等的市场机会、交易机会和竞争机会,不存在任何歧视或特殊待遇。公平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也包括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公平原则的首要要求是信息的完全性和对称性,即所有投资者拥有同质的及时信息,也就是说,只要是市场的参与者进入与退出市场、投资机会、享受机会和服务、获取信息等方面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因此,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管者公正无私地进行市场管理和对待市场参与者。公正原则的内容包括立法公正、执法公正、仲裁公正。公正原则是有效监管的生命,是监管者以法律框架实现市场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平衡与秩序的关键,并构成对管理者、立法者、司法者权利的赋予与制约。
(3)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向市场参与者公开披露,任何市场参与者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市场活动。这里的信息包含各种财务信息、交易信息、行为信息、政策信息乃至监管信息等与市场参与者利益相关的所有信息。信息披露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和证券监管者。公开原则是实现市场公平和公正的必要条件,也是证券法律的精髓所在。
4.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证券监管机构要注重政府监管、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由此建立完整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但证券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许多问题是政府监管不能解决的,如职业道德问题,这时就需要自律监管发挥独特的作用。自律组织通过自身的组织机构与行业管理,将国家制定的有关证券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落实到每个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中去,通过其媒介作用,使证券监管机构与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家监管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