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交易的含义
期货交易是从现货交易中的远期合同交易发展而来的,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按成交时双方商定的条件交割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交易方式。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可以是某种实物,如大豆、铜、橡胶等;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甚至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前者叫普通商品期货,后者叫金融期货,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产生而来的,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后者发展势头迅猛,在发达国家甚至已经逐渐取代了普通商品期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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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看期货合约要素
(二)期货交易的功能
1.价格发现
期货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
2.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又叫转移风险,就是资金供求双方为防止价格波动带来风险而进行的交易活动。套期保值需要分别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利用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在现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种、同量商品的期货合约,使期货市场的赢利(或亏损)与现货市场的亏损(赢利)相互抵消,从而防止价格波动的风险,并将这一风险进行转移。通常套期保值者都拥有未来的应收债权或应偿债务,他们的目的是通过套期保值交易逃避价格不利变动带来的风险,而不是为了赚取利润。
【阅读材料】
股指空头套期保值
某人持有一批股票,组成一个资产组合,这批股票在2009年6月30日市值为91万元。经分析,预计未来几个月股票行市将下跌,为保障其持有的股票价值,决定做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这一天9月到期的股指是3000点。到9月底,股价止跌,他持有的股票价值为78万,9月30日股指是2600点。该投资者于9月30日结清股指期货交易,使其损失大大下降(见表4-1)。(以合约乘数为300元/点算)
表4-1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以沪深300指数期货为例,保证金最低为合约价值的12%,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要高,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其中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如果沪深300指数为3600点,那么合约价值为3600点×300元/点=1080000元,交易所收取每张合约的保证金(以15%计算)为3600点×300元/点×15%=16.2万元,这是初始保证金。由于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盈亏,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赢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