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外,还有一些交易市场因为没有集中统一的交易制度和交易场所,因而把它们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含义
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流通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又分为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
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由于证券交易所尚未建立或完善,大部分有价证券的买卖都是直接在柜台上进行的,因此称为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随着证券交易所的产生和发展,证券市场上的交易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但场外交易市场仍然能够存在和发展,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证券交易所可以容纳的上市证券十分有限,很大一部分证券只能在场外进行交易。同时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比较严格,不符合上市标准的证券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而这些证券也需要流通,所以为了规避较严格的法律条件只能在场外完成交易。
(2)由于申请上市的手续比较复杂,而且上市后必须通过交易所的会员才能买卖,为此还要向经纪会员交付一定数额的佣金,而场外交易市场不必经过烦琐的上市程序,也不需要填写委托书,所以有些发行公司即使符合上市条件,也不愿申请上市,而只在场外进行交易。
(3)随着科技、通信技术的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和交易设备都有了很大的改进,目前许多场外交易并不直接在证券经营机构的柜台前进行,而是由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通过电话、电传、计算机网络等进行交易,交易效率大大提高。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场外交易市场有以下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它没有固定集中的交易场所,也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依靠电话、电报、电传和计算机网络联系分别进行交易。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
场外交易市场中证券交易通常在证券经营机构之间或是在证券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不需要中介人。证券经营机构先行垫入资金买进若干证券作为库存,然后开始挂牌对外进行交易。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买进,再以略高的价格卖出,从中赚取差价,但其加价幅度一般受到限制。证券商既是交易的直接参加者,又是市场的组织者,他们制造出证券交易的机会并组织市场活动,因此被称为“做市商”(Market Maker)。
3.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证券品种多
上市或不上市的证券都可在此进行交易,以未能或无须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场外交易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不是公开竞价,而是买卖双方协商议价,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入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挂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
5.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灵活、手续简便、市场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因此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但美国的NASDAQ市场借助计算机将分散于全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联成网络,在管理和效率上都有很大提高。
【相关链接】
创业板上市与场外交易市场
“如果说2009年是创业板年,那么2010年就是场外交易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邓映翎分别如是说。中国目前有12万多家股份制企业,但现在上市的公司只有1700多家,而满足创业板IPO条件的企业就有近万家。中小企业融资挤不进上市的绿色通道,最根本的出路就是场外交易市场。因此业内不少专家表示创业板后还需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可以说,下一个资本市场的十年发展规划中,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将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议题。
(三)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
1.第三市场
严格地说,第三市场也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指已在正式的证券交易所内上市却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的证券买卖市场。第三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各类投资机构,如养老基金会、互助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
第三市场的出现是因为证券交易所不允许随意降低佣金,这样当每笔股票成交数额很大时,经纪人收取的佣金就会很高,加大了股票的交易成本。由于能够上市的股票往往信誉较好,所以,很多投资机构就和非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买卖上市股票。通常,在第三市场的经纪人收取的佣金费用低于交易所的费用,这就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降低,而且投资机构和证券商都彼此了解,可以节约其他费用,如市场分析、信息传递等。
第三市场的存在,不仅丰富了股票市场的形式,加强了证券业的竞争,而且还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降低,减少了投资的总费用。
第三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的20世纪60年代,一度大受欢迎。但1975年美国取消固定佣金制,佣金立即下浮,大宗交易还可以有更大幅度下浮,成交速度加快,第三市场的吸引力才有所下降。
2.第四市场
第四市场是指投资者绕开通常的证券经纪人,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的证券交易的市场。这种形式的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第四市场主要是一个计算机网络,想要参加第四市场交易的客户可以租用或加入这个网络,各大公司把股票的买进价和卖出价都输入此计算机系统。客户在购买或出售股票时,可以通知该系统,计算机屏幕即可显示出各种股票的买卖价,并通过计算机终端设备进行交易。
第四市场的优点在于:一是成交迅速。它充分利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把分散在各个地区的交易行情通过一个全国性或地区性的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集中起来,使客户能够及时、迅速地进行交易;二是交易成本低。第四市场绕开了证券经纪人,基本上是双方直接交易,所以不需要中介人费用,即使通过第三方安排,佣金也较为便宜,据统计,在美国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的场外交易比场内交易节省佣金70%;三是减少了对证券市场的冲击。第四市场进行的都是大宗的买卖交易,如果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然会对股价造成一定的冲击,而在第四市场交易,因为不是公开交易,从而避免了这种冲击。四是可以保守交易秘密。因为没有经纪人参与交易,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匿名交易,从而可以保守交易秘密。正是由于第四市场的这些优越性,使得其成为一个颇具竞争性和发展潜力的市场。当然第四市场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它会给金融管理带来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