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语:
我喜欢友善交易,这是我的哲学。我曾告诫公司员工,不要占任何人的便宜。
有些生意,无论有多少钱给我赚,我都不赚……有些生意,已经知道是对人有害,就算社会容许做,我也不做。
股市有风险,因为这里是靠投机赚钱。作为一个企业家,首先是要创造产品,然后才能获得财富。李嘉诚在股市纵横驰骋取得不凡的业绩后,又逐渐淡出股市。但是,他不是得了利就走人,而是想办法把从股市上获得的利益让出一部分给那些散户百姓。这个让利给百姓的行为就是对他手下的一些上市公司进行私有化改革。从1984年起,他先后实行了三次私有化。
这里所说的“私有化”是一个专门名词,是指改变原上市公司的公众性质,使之成为一家私有公司。
根据证券条例的规定,公司上市必须拨出25%以上的股份向公众发售,即使是一家家族性的上市公司,本质上也是公众公司。
公司上市、收购公司以及供股集资,都被称作“进取”,而将公司私有化,取消其挂牌的上市地位,即是“淡出”。
其实,“淡出”也是一种收购形式,只不过取消挂牌后的私有公司,不能再从社会集资,也不再具有以小博大、以少控多的优势。
李嘉诚将长实旗下部分公司实行私有化,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目前李嘉诚所控的长实系集团够庞大了,仅以长实,和黄、港灯三家巨型公司的规模而言,已足以获准浩大的集资计划。因此,将部分公司私有化,并不影响长实日后的集资扩张。
其次,私有化以后的公司,将重新变为不受公众股东和证监会制约监督的公司,因而有利于保存商业机密,也不必再像公众公司那样向公众公布财务经营状况。
当然,要实行私有化,还有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骑牛上市,借熊退市是许多股票投资者奉行的法则。股价低迷、股价下落时退市,自然大大有利于向小股东收购股票的大股东。道理谁都懂,要真正掌握好时机,并非那么简单;而要显出大度来,避免小股东的怨恨,则更不容易。而李嘉诚在实行私有化时,却兼顾这两点,再一次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魅力。
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的联合声明签订后,香港投资气候转晴,股市开始上扬。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价1.1港元,较市价高出一成,较该公司上市时的发售价高出0.1港元。
对于这种价格,小股东自然是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李嘉诚这次提出私有化,正在牛市之时,付出了较高的收购价格。如果是赶在两年前或等到两年后的熊市之时,再进行私有化,就能够实现低价收购。对此,有人认为一贯善于把握时机的李嘉诚看走了眼,没有抓住实行私有化最有利的时机。其实,李嘉诚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小股东的利益。他说,我们不是没想过借熊退市,但趁淡市以太低的价钱收购,对小股东来说不公平。
1988年10月,长江实业接着宣布将青洲英泥私有化。长实控有青洲英泥44.6%股权。在私有化过程中,以20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17.7元溢价13%,自然让小股东们笑逐颜开。
收购过程进展顺利,到12月30日收购截止期,长实已购得九成半股权,从而可以强制收购完成私有化。
当初全资控有的青洲英泥是长实系的全资附属上市公司,现在申请摘牌,就变成长实旗下的私有公司了。
李嘉诚在收购嘉宏国际时,却是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青洲英泥那么顺利。
嘉宏是长实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综合资产净值为44.57亿港元。在全面收购前,市值为155.09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长实宣布将嘉宏私有化时,决定以每股4.1港元的价格收购。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低于全面收购国际城市和青洲英泥的溢价,让小股东们感到有点失望。
此计划一出,便招来一片嘘声,舆论皆认为嘉宏的收购价过低,显然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李嘉诚解释说,主要是考虑到嘉宏盈利能力有限,而且其业务与长实、和黄重叠,同时他又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收购价,他会考虑出售。
李嘉诚的话未得到认同。在4月10日嘉宏股东会议上,小股东们纷纷提出质询,嘉宏公布的1990财政年度的业绩显示,盈利状况甚佳,年盈利率比上年增加29%,达到了13.16亿港元: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灯市值连月上升,也会使嘉宏资产值增高,这都显示出嘉宏的发展前景还是较好的。
结果,嘉宏私有化计划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不足1/4的支持率而胎死腹中。
这次私有化失败的原因,是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产生了很大差异。嘉宏资产估值应该在每股5--6港元的水平上,4.1港元的出价未免太低,显然是肥了大股东,而损了小股东。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利益,这一次却有失长者风度,是何缘故呢?
其间,曾有一个英国基金趁机斥资吸纳嘉宏股票,嘉宏表示不提高收购价,可能与此有关。因为不提高股价,可使那些趁机炒作嘉宏股票者的图谋落空。
此外,小股东反对私有化,除认为和黄条件“苛刻”外,股东们均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爱”,又是私有化失败的另一大原因。
按规定,私有化失败之后,一年之内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议,李嘉诚只好耐心等待。
1992年5月27日,“大限”期满,和黄重提嘉宏私有化建议。收购价为每股5.5港元,较停盘前的收盘价高出32%。
对这一价格,小股东们自然无话可说,欣然接受。因此,在7月10日的嘉宏股东会议上,该私有化建议以96.7%赞成票获得通过,最终得以实行。
这次收购之所以成功,是大股东既保全了自身利益,又顾及了小股东利益的缘故。
从此之后,长实系只剩下长实、和黄、港灯三大上市公司了,总市值除银行外仍据全港财团之首。
通过私有化,李嘉诚不再使长实系所有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实绩都暴露于公众面前,这有助于维护商业机密。在许多商业活动中,李嘉诚便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和灵活性。
当然,对李嘉诚实行私有化的目的,我们未必需要了解,他实行私有化的方式,倒值得我们借鉴。本来,以他的股市经验,完全可以趁股市低潮时,以超低价格将公司收归手中,但他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充分考虑小股东的利益,以他们较满意的价格实行收购,充分体现了他的大仁大义。
感悟:
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李嘉诚这种成全他人利益的做法,无疑是得人心的,所造成的良好影响虽然看不见,但时时处处都可能对他发挥良好的作用。许多人自作聪明,将损人利己当成本事,殊不知,懂得照顾别人的利益,才是真正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