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我就因一位同事求死不成而感慨万端,把这题目写下了的。现在他已化作青烟,不可能再有什么渴望而只剩自由了,我还是忍不住将他生前的渴望写出来。
那位同事是某省人大的常委。他患了癌症,在医院住了一年半之久。围绕他的病出现过许多感人事迹。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宁可别的事不干,也把事业费挤出来四处买药,一针剂高达千元也不在乎。连外省刚刚引进的全世界最高超治癌新法都用过了,仍无济于事。党和政府以及单位、医院、亲友明明知道再怎么抢救也枉费心机了,可还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延缓他的死亡。然而,带给他的却是日甚一日时甚一时的巨痛。痛到什么程度简直难以言说。只要一离开麻醉剂就两手抓脑挠床,或大呼小叫或怒骂亲人,或呻吟不止。痛不欲生这个词怎么解释,看见他当时的表情就明白了。他生性刚强,但凡能忍住是不会如此的。我猜想他所忍受的疼痛一定比往指尖里插竹签更厉害得多。他等于是从头到脚,从骨到肉地每个细胞都在挨竹签,不然他怎能那般可怜地哀求医生快点赐他一死呢?面对他的哀求,医生和亲人们善良地串通一气,一是哄骗他能治好;二是说法律不允许,谁让他死谁就犯法。他便再度哀求,提请人大立一个“安乐死法”!医生说全世界只有小小一个荷兰通过了“安乐死法”,而且是37票对34票勉强通过,我们堂堂的社会主义中国怎么能立一个让活人自杀的法?于是大家就继续不辞辛苦地对他实行人道主义。
那是怎样残酷的人道主义啊!妻子日以继夜的陪护操劳,十几天便憔悴似老了二十余岁,困得走路都可以睡着,却还免不了遭丈夫痛不欲生而生出的辱骂。这样的活着,对他和亲友都实属是最大的不幸了,却非要人为地让他再活下去不可。人心还是不是肉长的呢?世界上有些事真是莫名其妙,一方面把最昂贵的药一针接一针用来抢救痛不欲生而且确实没了抢救的必要,抢救就等于对其残酷用刑的人,另一方面许多尚有生命力又须精心治疗的病人却缺医少药;不被重视。如此人道,说穿了就是非让该死的人痛苦地活下去不可。
这位同志死去后的半个月,我的另一位同事赶巧也死了,不过死法不同。前者是熬死的,后者在熬不住时偷服了安眠药安乐而死。他已近七十,多年瘫痪在床,不仅家人太遭拖累,自己也极端痛苦。对于他的死我是极赞佩的,真诚地为他舒了一口长气。人总有一死,自己已什么能力都没有了,不仅痛苦自己还要累及他人,断然死去实在是一种解脱,一种美好的高尚的行为,比之于前位同志,他真真是多享了许多幸福。庄子太伟大了,朋友死时他不去哭,反而为其歌舞。活着受罪又死不了,直到熬死拉倒的亲友我见多了。如今偶有一同事能安乐而死,真令人高兴。我满怀欢喜前往殡仪馆向其遗体告别,不想却遇个别亲友在哭骂他的妻儿不道德,没有尽心尽力看住他别死。此实乃虚伪透顶残忍至极的亲情!看来,人痛不欲生而又不得死的自由,责不光在国家,也在于亲属,不顾亲人痛苦只要自己脸面好不好看也是一种罪恶。为自己计为亲人计也为后人计,借死者之言呼吁法律给人以死的自由吧!没有死的自由便没有生的权利生的快乐。若是自己没了生的希望又痛不欲生,别人又非让你痛苦而生之时,你会渴望什么呢?
(原载1995年1月21日《羊城晚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