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从《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到《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1 / 1)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1961年,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出版,无疑是一个“事件”,它标志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中国主导地位的确立。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明确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的哲学基础,是革命的工人阶级的世界观”,而作为世界观的学问,“哲学观点就是人们对于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对于整个世界的最根本的观点”。[12]这是《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思想。以此为前提,《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任务、性质,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在对“全部科学知识加以概括和总结”的基础上,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其主要任务是改变世界,因而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的高度统一;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

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做了这样的安排:世界的物质性;物质和意识;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认识和实践;真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和国家;社会革命;社会意识及其形式;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其中,在阐述世界的物质性时,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历史来谈论物质的,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历史来谈论自然的;在阐述实践时,又是撇开人的存在方式、社会生活的本质和现存世界的基础来谈论实践的地位和作用的,实践仅仅被看作认识的基础。这里,作为理论起点的物质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抽象物质”,“人化自然”、“历史的自然”、“社会的物”统统不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实际上成了自然界各领域的统一性。

显然,《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是一个以“抽象物质”为起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深受米丁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研究提纲》、康斯坦丁诺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影响。从总体上看,《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在基本观点和理论体系上没有超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当然,《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又不是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简单模仿,它具有“中国元素”,并具有中国学者的独创性:一是结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二是结合中国传统哲学,尤其是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三是充分反映了毛泽东哲学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对对立统一规律、认识和实践的阐述,基本上采用了《矛盾论》《实践论》的体例。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并组织编写的,同时,编写者都是国内一流专家、学者,因而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学术上,都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它标志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中国主导地位的确立。作为全国高校、党校通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从1961年到2015年的50多年间,国内出版的各类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已高达千余种,但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在基本内容、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上都没有超出《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即使《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也是如此。

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分别于1981年和1983年出版。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性质和内容的规定,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两书从总体上继承了《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同时,又深化了这些观点。其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任务就是“揭示贯穿在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一切领域中的最普遍的规律”[13]。其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高度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高度统一的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14]。其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统一,具有特殊的意义”。[15]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一般宇宙观”,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历史观”,“只有当包括自然观在内的一般宇宙观体现为社会历史观,并且真正付诸实践的时候,一般宇宙观才能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发生作用”。

上述三点实际上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基本原则。正是在这三条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建构了以“世界的物质性”为起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包括:世界的物质性;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诸范畴;实践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认识的辩证运动;真理;辩证思维的形式和方法。《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包括: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历史观;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国家、革命;社会意识;科学及其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社会有机体及其发展和进步。

可见,就基本观点、基本原则和基本结构而言,《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一致、总体相同,并没有超出《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也没有超出同一时期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如康斯坦丁诺夫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斯坦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概论》、苏联科学院哲学教研室编写的《历史唯物主义概论》,从总体上看,没有超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即使1991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在总体上也是如此。

同第一版《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相比,1991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的确提出了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从主体和客体双重视角来理解“对象、现实、感性”,“从实践出发来理解人本身及人的全部社会生活”,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赖以建立、赖以发展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16]。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唯物主义,同时可以说是实践的唯物主义”[17]。

这不乏真知灼见。如果把这一精神彻底贯彻下去,必将从根本上、总体上突破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精神又未能真正贯彻下去。在理论起点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仍然是以一种与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无关的“抽象物质”为起点的,仍然是在抽象地谈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没有真正理解“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人“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18]。在理论格局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仍然“保持原来的基本理论格局”[19],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只是在辩证唯物主义中的辩证法和认识论之间增加了专门阐述实践的一章,对实践的主要特征、内在结构和活动过程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而唯物主义、辩证法仍然游离于实践的观点之外,辩证唯物主义仍然建立在“抽象物质”的基础上,历史唯物主义仍然被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推广”与“应用”。这就像太阳的单独运行轨道已经被指明,但整个天体运行理论仍然遵循着托勒密的理论一样。

可以看出,《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与《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具有本质的相同性,这就是以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基本问题,以“抽象物质”为理论起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体系。当然,我注意到,在概括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总结社会实践的新经验,吸收哲学研究的新思想,以及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的深度和广度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都远远超出了《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深化了《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并且进一步完善了《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如果说《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中国的主导地位,那么,《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则从学理上巩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中国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