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史学考辨拾零(读史札记)[1](1 / 1)

旧时,读两《唐书》《唐会要》等书,有事涉唐代史学且相互抵牾者,则随手抄录,略作考辨。凡此,得数十条。其中,已有不少在我所写的论文中予以采用;也有一些是近年来学术界同好的论著中已经提出了的。近日拾掇旧稿,从所余部分中拣出十条,多是琐碎细事,不具重要性质,但仍有辨证之必要。今予以发表,对史学研究者、古籍整理者与出版者,或许可以有一点参考的作用。

一、唐俭和庾俭

《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记分工撰述而涉及周史者谓:“侍中陈叔达、秘书丞令狐德棻、太史令唐俭可修周史”。唐俭,《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作庾俭,《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选任》和《全唐文》卷二《修魏周隋梁齐陈诏》均同。

按:两《唐书》之《唐俭传》,不载其曾任太史令之职。庾俭,两《唐书》无传,然于《天文志》《傅仁均传》均明载其在武德年间任太史令事。《隋书》卷七十八《庾质传》亦谓:庾俭,“义宁初,为太史令”。由是,《唐大诏令集》所载唐俭当是庾俭之误。

二、《旧唐志》误记《梁书》卷帙

《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上》“正史类”著录:“《梁书》三十四卷,谢吴、姚察等撰;又五十卷,姚思廉撰。”

按:姚思廉撰《梁书》五十六卷,今存,此云“五十卷”,误。

三、晁公武关于《周书》的误载

《郡斋读书志》卷五“正史类”记:“《周书》五十卷。右唐令狐德棻等撰。本纪八,列传四十二。贞观中,德棻请撰次,而诏德棻与陈叔达、唐俭成之。”

按:晁氏此记,有三误。一,“德棻请撰次”,系武德四年(621年),而非“贞观中”。二,德棻在贞观十年(636年)撰成《周书》,其合作者乃岑文本、崔仁师,而非陈叔达等。以上,见《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前代史》和《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三,庾俭,误作唐俭。

四、《氏族志》卷帙

《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贞观)十二年春正月乙未,吏部尚书高士廉等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

按:《氏旅志》,久佚。《唐会要》卷三十六、《旧唐书·经籍志上》“谱牒类”及《高士廉传》等均作100卷,此记“一百三十卷”,误。

五、礼部尚书与吏部尚书

《唐会要》卷三十六《氏族》记:“(太宗)及诏礼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及四方士大夫谙练族姓者,普索天下谱牒,约诸史传,考其真伪,以为《氏族志》”云云。

按:查《旧唐书》卷六十五《高士廉传》,记其于贞观五年(631年)“入为吏部尚书”,随即奉诏撰《氏族志》,且终生不曾任礼部尚书之职;《新唐书》本传、《册府元龟·国史部·恩奖》《资治通鉴》等亦均为吏部尚书。此记“礼部尚书”,非是。

六、唐太宗褚遂良问对年代

《贞观政要》卷七《文史》记:“贞观十三年,褚遂良为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问曰:‘卿比知起居,书何等事?大抵于人君得观见否?朕欲见此注记者,将却观所为得失以自警戒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记人君言行,善恶毕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不闻帝王躬自观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记耶?’遂良曰:‘臣闻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何不书之。’黄门侍郎刘洎曰:‘人君有过失,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之人皆记之矣。’”

按:这是一次很有名的问对,其影响亦甚大。关于问对年代,两《唐书·褚遂良传》所记不甚明确,但却明载褚遂良之为谏议大夫是在贞观十五年(641年),问对事则记于其为谏议大夫之后。又,《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史馆杂录上》书为“(贞观)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公正》书为“贞观十六年四月”,《资治通鉴》记于“贞观十六年”之下。要之,当以《唐会要》等书所记为是。

七、唐修《晋书》撰人

《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前代史》记,贞观二十年(646年)参与重修《晋书》者21人,其中有“主客郎中卢承基”。《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正史类”著录《晋书》条下,则无卢承基而有赵弘智,与《唐会要》相异。

按:卢承基,只于《新唐书》卷七十三上《宰相世系表三上》有以下记载:“承基,主客郎中。”此外,两《唐书》中别元记载。赵弘智,两《唐书》有传,与令狐德棻等同为太子承乾属官;后太子废,亦同坐免(参见两《唐书·太宗诸子传》),旋又同时被起用(参见两《唐书·许敬宗传》)。据本传及《新唐志》记载,他还参与过“六代史”、《艺文类聚》《五代史志》的撰述工作,并有《赵弘智集》20卷传世。又,参与重修《晋书》诸人“并推(令狐)德棻为首”(《旧唐书·令狐德棻传》),与德棻政治遭遇及撰述经历颇为相同的赵弘智参与此役,是很自然的事情。准此,当以新《志》录著《晋书》撰人为是。而两《唐书·令狐德棻传》记参与重修《晋书》者均为18人,当未以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三位监修计算在内。

八、唐初国史

《唐会要》卷四十三《史馆上·修国史》记:“显庆元年七月三日,史官太尉(长孙)无忌、左仆射于志宁、中书令崔敦礼、国子祭酒令狐德棻、中书侍郎李义府、崇贤学士刘允之、著作郎杨仁卿、起居郎李延寿、秘书郎张文恭等修国史成,起义宁,尽贞观末,凡八十一卷,藏其书于内府。”《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恩奖》所记略同,唯撰者增加“起居郎、弘文馆直学士顾裔(胤)”。

按:《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云:“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30卷。至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恭仁,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事,复为50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又《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附《顾胤传》亦谓:“顾胤以撰武德、贞观两朝国史八十卷成,加朝请大夫,封余杭县男,赐物五百段。”又,《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国史》记曰:“至(显庆)四年二月五日,中书令许敬宗、中书侍郎许圉师、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杨仁卿、著作郎顾允(胤),受诏撰贞观二十三年已(以)后至显庆三年实录,成二十卷,添成一百卷。”由是乃知:其一,唐初国史,姚思廉为草创者;其二,显庆元年(656年)所成,是在姚思廉所撰30卷的基础上“缀以后事”,撰成50卷,两者合计,当为80卷,上引81卷者,误;其三,顾胤参与了上述后50卷的撰述工作,《唐会要》阙书;其四,显庆四年(659年)所成实录20卷称“添成一百卷”者,即指上述80卷所言,此亦可证“八十一卷”之误。

九、总章三年十月

《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载唐高宗《简择史官诏》,末署诏书颁发时间为“总章三年十月”。《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记其事曰:“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阙其才能者,皆不得预于修撰。”《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史官》则明确记载上述颁发时间为“咸亨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按:上署“总章三年十月”,疑系沿《旧唐书·高宗纪》之误;然后者却也明载总章三年(670年)三月“大赦天下,改元为咸亨元年”,故三月以后实为咸亨元年。为避免纪年上的混乱,《新唐书·高宗纪》与《资治通鉴》均不书总章三年,而在咸亨元年(670年)三月之下分别载明:“大赦,改元”,“赦天下,改元”。而《资治通鉴》更在“咸亨元年”下注明:“是年三月,始改元。”这在纪年上就更加准确了。要之,高宗朝本无“总章三年十月”之说,《简择史官诏》的颁发时间,当以《唐会要》所记为是。

十、刘知幾领国史

《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刘子玄传》云:“子玄领国史且三十年,官虽徙,职常如旧。”

按:刘知幾(子玄)自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至唐玄宗开元九年(721年)卒,首尾20年,故《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说他“掌知国史,首尾二十余年”,大致不错。《新唐书》本传说“且三十年”,实误。

[1] 原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2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