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五年(820年),唐宪宗死于宦官之手,其“中兴”之业随之了结,中唐政治统治结束了它的最后一幕。从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起至唐朝灭亡(907年)这80余年的历史,是唐皇朝的晚期。在这个时期,中唐以来不断发展的社会矛盾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愈演愈烈,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在统治阶级内部,官僚与宦官之间、官僚与官僚之间、朝廷与地方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呈现出比中唐时期更加尖锐和复杂的局面,从而促使政治统治更加腐败。这两个主要原因,从根本上削弱并且动摇了唐皇朝的统治,并终于使它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在这个历史条件下的晚唐史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面貌?这还是一个陌生的课题,本文拟对此做初步的探讨,以期引起批评和讨论。
一、晚唐史学的特点
从今天人们可以见到的或者大致可以了解到的历史文献来看,晚唐时期的史学,既没有盛唐时期官修前朝史的热情和规模,也没有如同出现于盛唐和中唐时期的《史通》《通典》这样影响巨大的著作,它有它自己的特点。
第一,晚唐史学更多地受到当时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干扰而经历着坎坷的道路。其中,影响最大的两件事,是朝廷对已经颁行的《顺宗实录》和《宪宗实录》的修改。有唐一代,政治干预史学的事例和朝廷出面修改前朝实录的事例,并非只出现于晚唐,但像《顺宗实录》案和《宪宗实录》案这样严重的政治—史学公案,却也并不多见。这个问题下文还要专门论述,这里不多讲。
第二,是在历史撰述思想上的变化。唐穆宗时,路随、韦处厚奉诏撰《宪宗实录》。他们在“永贞元年九月”之下书“河阳三城节度使元韶卒”而不载其事迹。为什么对元韶之死只书“卒”而不载其事迹呢?以路随为首的史官们提出这样的看法:
凡功名不足以垂后,而善恶不足以为诫者,虽富贵人,第书其卒而已。陶青、刘舍、许昌、薛泽、庄青翟、赵周皆为汉相,爵列通侯,而良史以为龌龊廉谨,备员而已,无能发明功名者,皆不立传。伯夷、庄周、墨翟、鲁连、王符、徐雅、郭泰,皆终身匹夫,或让国立节,或养德著书,或出奇排难,或守道避祸,而传与周、邵、管、晏同列。故富贵者有所屈,贫贱者有所伸。孔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得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人到于今称之。”然则志士之欲以光耀于后者,何待于爵位哉?富贵之人,排肩而立,卒不能自垂于后者,德不修而轻义重利故也。[1]
这一篇议论,《全唐文》辑入时定名为《不载元韶事迹议》[2]。其实,这篇议论已远远超出了一人一事的范围,而涉及用什么价值标准为人立传从而为哪些人立传这样的大问题。路随提出的原则是“凡功名不足以垂后,而善恶不足以为诫者,虽富贵人,第书其卒而已”,无须去为这种人拼凑事迹,欺骗后人。反之,尽管是一些“终身匹夫”,没有显赫地位的人,或“立节”,或“养德”,或“出奇”,或“守道”,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对后世有所影响,以往的史家都为他们立了传。这两种做法结合起来,就是:“富贵者有所屈,贫贱者有所伸。”这种历史撰述思想,同盛唐时期刘知幾所强调的“君子”与“小人”的区别有很大的不同[3],同中唐时期杜佑所赞成的“黎庶”与“权贵”的界限也有相异之处[4],而是在提倡一种历史的标准,或者说是一种历史教育的标准。所谓“功名不足以垂后,而善恶不足以为诫者”,就是从历史教育角度考虑的;至于“立节”“养德”“出奇”“守道”等,其着眼于历史教育的目的就更鲜明了。
晚唐时期在撰述思想上出现的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时期门阀势力不断削弱,门阀意识逐渐淡化在史学工作上的反映。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当然不只是实录的撰写;晚唐时期野史、笔记的发展,除了旁的原因之外,也跟这种撰述思想有关。
第三,史书体裁更加丰富,历史内容的表述形式更加灵活。如果说盛唐史学在纪传体史书撰写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中唐史学在创制典制体史书上有不可磨灭的贡献,那么,晚唐史学则在发展编年体史书撰述上获得了新的进展。至此,编年、纪传、典制这三种主要史书体裁都在唐代有了重大的发展。此外,在分门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会要”体,此时也臻于完备。在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苏冕撰成《会要》40卷的基础上,宣宗大中七年(853年)崔铉、杨绍复等又撰成《续会要》40卷[5]。后来,北宋王溥撰《唐会要》即以此二书为蓝本。文宗开成三年(838年)韦筹撰《唐书唐史解表》(亦名《书史解表》)五通,史官奏请藏于史馆[6]。昭宗光化三年(900年)史官柳璨撰成《柳氏释史》即《史通析微》10卷[7],这是继《史通》之后而与《史通》有密切关系的史学评论著作。历史笔记作为一种史事的表述形式,在晚唐勃兴起来,成为这一时期史学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等等。晚唐史学不仅有丰富的表现形式,而且也有鸿篇巨制的问世。如诗人元稹(779—831年)“著古今刑政书三百卷,号《类集》”,行于世[8];宣宗时姚康撰《统史》300卷,“上自开辟,下尽隋朝”[9],可以看作是这方面的代表著作。
第四,民族史撰述的增多。晚唐时期,由于民族矛盾和民族的交往出现错综复杂的局面,从而推动着人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的研究和撰述,所以这时期关于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的著作明显地多了起来。
本文试图结合这时期的史学发展的具体情况,进一步阐明晚唐史学的这些特点与成就。
二、两桩实录案说明了什么
两桩实录案,指的是《顺宗实录》案和《宪宗实录》案。
《顺宗实录》始修于宪宗元和五年至六年(810—811年),撰人韦处厚。书名原为《先帝实录》,共3卷。因新任监修国史的李吉甫认为它记事过于简略,“未周悉”,乃于元和八年(813年)命担任史馆修撰的韩愈主持重修,参加重撰的还有沈传师和宇文籍。次年,韩愈等撰成《顺宗实录》5卷,较之稿本《先帝实录》有很大变化:“削去常事,著其系于政者,比之旧录,十益六七。忠良奸佞,莫不备书。苟关于时,无所不录。”[10]由于李吉甫这年冬天暴病身亡,未及审阅此书,韩愈“自冬及夏,刊正方毕”,将其直接上奏宪宗。这是元和十年(815年)的事。接着,韩愈又根据宪宗“重令刊正”的指示,对前稿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于当年奏上,得到宪宗批准,此即《顺宗实录》的第一个定本,是为后来司马光所见到的“详本”。两唐书《韩愈传》对韩愈《顺宗实录》修撰的情况、时人的评价及后来被修改的细节,有不少错误的记载,我已有专文辨析[11],兹不赘述。由于韩愈所撰《顺宗实录》“说禁中事颇切直”,触及宦官干政的问题,所以“内官恶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实,累朝有诏改修”[12]。从穆宗、敬宗到文宗三朝,宦官攻击《顺宗实录》,鼓噪之声不绝,历朝皇帝也下达过改修《顺宗实录》的诏书。大和五年(831年),文宗再次下诏,要求史官们对《顺宗实录》“重加刊正,毕日闻奏”[13]。《顺宗实录》案由是而起。
文宗的指示引起朝臣的激烈反对,一时间“庶僚竞言”,“表章交奏”,认为修改《顺宗实录》是不恰当的。当时负责监修国史的路随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他一方面不得不肯定“陛下所言,皆是接于耳目”,认为文宗的要求是合理的;另一方面他也指出“韩愈所书,亦非己出,元和之后,已是相循”,强调《顺宗实录》的合法性。于是他要求文宗“条示旧记(按:指《顺宗实录》)最错误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这是路随当时所考虑的一个万全之计。根据路随的要求,文宗再一次下诏说:“其实录中所书德宗、顺宗朝禁中事,寻访根柢,盖起谬传,谅非信史。宜令史官详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14]可见,修改的内容,同“内官恶之”是一致的,路随等即按此进行修改。《顺宗实录》案至此告一段落,上距《顺宗实录》修成仅16年时间。经过路随等人修改后的《顺宗实录》,是它的第二个定本,即后来司马光所见“略本”,这个本子因保存在《韩愈集》中而得以流传至今。
《宪宗实录》案发生于《顺宗实录》案后十年。《宪宗实录》始修于穆宗长庆二年(822年),先后参与撰述的有路随、韦处厚、赵暨、沈传师、郑浣、宇文籍、陈夷行、李汉、苏景裔等,历时8年,在文宗大和四年(830年)撰成,凡40卷,另有目录1卷。此书由杜元颖、韦处厚、路随历任监修,并得到文宗的批准,成为定本,有关监修和参撰者都受到了赏赐。据路随《上〈宪宗实录〉表》说:“臣今采处厚等所录,又与见在史官苏景裔等博访遗逸,精加研核,以毕其功,建兹周岁,错综方就。”文宗亦下诏勉励路随,说他“学贯六经,究《春秋》之微旨,业精五典,得简册之菁华”,“极思尽诚,宣我祖德,阅览之际,虔感弥深”[15]。这在当时,可谓是件尽善尽美之事。可是就在第二年,文宗发动了对《顺宗实录》的修改。而历史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文宗充分肯定的《宪宗实录》,同样面临着如同《顺宗实录》那样的命运;路随在不得已情况下主持修改了《顺宗实录》,而他负责监修的《宪宗实录》亦将被后人所修改。
开成五年(840年),文宗死。一年多后,即会昌元年(841年)四月,武宗下敕改修《宪宗实录》说:“《宪宗实录》旧本未备,宜令史官重修进内。其旧本不得注破,候新撰成同进。”至会昌三年(843),经过二年多的时间,监修国史李绅和史馆修撰、判馆事郑亚“进重修《宪宗实录》四十卷,颁赐有差”[16]。新本奏进,同样受到奖赏。历史撰述如此反复,几近于儿戏。这究竟是为什么?关于《宪宗实录》案的起因,古往今来,人们有种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这是出于宰臣李德裕的私意。如令狐绹在宣宗大中元年(847年)起草的《李德裕崖州司户制》中说:“顷者方处均衡,曾无嫌避,委国史于爱婿之手,宠秘文于弱子之身,洎参命书,亦引亲昵。恭惟《元和实录》(按:指《宪宗实录》)乃不刊之书,擅敢改张,罔有畏忌,夺他人之懿绩,为私门之令猷。”[17]这里说的“夺他人之懿绩,为私门之令猷”虽措辞激烈,但讲得并不明确。第二种说法,认为李德裕试图借修改的机会,从《宪宗实录》中删去其父李吉甫在宪宗朝的“不善之迹”。其根据是李德裕在会昌元年(841年)十二月提出过有关修史体例的建议,主张实录不应载“禁中之语”;而这恰恰是“以掩其迹”,用来掩盖他主张修改《宪宗实录》的个人目的[18]。这是《旧唐书》作者的看法,似是把令狐绹等人的看法更具体化了。第三种看法,认为这是牛李党争在史学上的反映。其根据是:“路随等所撰《宪宗实录》,成于牛僧孺当权之日,重修《宪宗实录》,系值李德裕为相之时”[19]。这种看法不排除旧本、新本皆有私意。第四种看法,认为李德裕在改修《宪宗实录》中含有“私意”,本是牛党一派人物对李德裕的诬蔑。《李德裕崖州司户制》出于李德裕政敌所为,“皆是虚声恫吓之辞,诬构捏造之言”;《旧唐书·武宗纪》关于这个问题的记载,“都是党人口气,不足为据”[20]。但这种说法并没有说明武宗朝改修《宪宗实录》的原因。依我的浅见,《宪宗实录》案同《顺宗实录》案发生的总的背景是一致的,即主要仍然是宦官集团与官僚集团的矛盾,其次才是党争。它们二者的区别在于:《顺宗实录》因“书禁中事颇切直”,引起“内官恶之”,终于造成文宗朝的改修;而《宪宗实录》恰是借用“禁中之语”来攻击宦官的政敌,即李吉甫及其同僚。因此,李德裕关于实录体例奏议中的那些话,当实有所指。他说:
修史体例:臣等伏见近日实录,多云禁中言者。伏以君上与宰臣及公卿言事,皆须众所闻见,方合书于史策。禁中之语,向外何由得知?或得于传闻,多出邪佞,便载史笔,实累鸿猷。向后,实录中如有此类,并请刊削,更不得以此纪述。……近见实录,多载密疏,言不彰其明听,事不显于当时,得自其家,实难取信。向后所载群臣章奏,其可否得失,须朝廷共知者,方可纪述,密疏并请不载。如此则书之可法,人皆守公,爱憎之志不行,褒贬之言必信。伏见近日实录,事多纰缪,若详求摭实,须举旧章。[21]
在这篇奏议中,李德裕不仅讲了有关实录体例问题,还讲了时政记、起居注等问题,一是强调严格制度,二是强调尊重“事实”,从史学工作来看,这些说法并没有错。反之,他所批评的那些现象,确为史学工作中所不能容许的。武宗敕旨说:“宜依奏。”这无疑是对的。准此,我认为,所谓“李德裕奏改修《宪宗实录》所载吉甫不善之迹”,或属于事实,但“不善之迹”恐怕包含了“禁中之语”的诬构,甚至也有“密疏”的中伤。所以上引李德裕的那篇奏议,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只是史学工作方面的议论,它是当时政治斗争在史学上的一个反映。
宣宗大中元年(847年),李德裕失势。次年,宣宗下达敕书,要求:“路随等所修《宪宗实录》旧本,却仰施行。其会昌新修者,仰并进纳;如有钞录得,敕到并纳史馆,不得辄留,委州府严加搜捕。”[22]看来收回新本的措施是相当严厉的,这距离新本的施行只有四年时间。
从《顺宗实录》的改修和《宪宗实录》的改修及其反复,反映了晚唐时期政治对于史学的严重干扰。史学,至少是官修实录,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了宦官与官僚、官僚与官僚角逐的牺牲品。一部《顺宗实录》,宪宗朝施行详本,文宗朝施行略本。一部《宪宗实录》,文宗朝施行一种本子,武宗朝施行另一种本子,宣宗朝又重新施行文宗朝的本子。这样反反复复,其中固有是非存在,但毕竟损害了史学的尊严。这不论从政治上看,还是从史学上看,都是可悲的。
早在盛唐时期,刘知幾在《史通》一书中已经揭露了武则天后期和中宗时期史馆工作的混乱和弊端,慨叹自己“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23],“三为史臣,再入东观,竟不能勒成国典”[24]。但那时的情况还不像晚唐时期这样严重,往往是最高统治者(或者说是以最高统治者的名义)直接干扰史学工作,从而使史学卷入统治集团内部纷争的漩涡。从这一点来看,晚唐的官修史书,尽管还有一些正直的史官的努力,但也无法改变其没落的趋势。晚唐史学在坎坷的道路上发展,其成就不在官府而在私家,不在正史而在杂史和笔记,主要原因即在于此。
三、编年体史书的新发展
晚唐的史学,在编年体史书的撰述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从内容上看,有通史,也有本朝史或本朝一个阶段的历史。从体例上看,在编年体的结构上也有新的突破。王彦威《唐典》、崔龟从《续唐历》、陈岳《大唐统纪》、凌璠《唐录政要》是这时期的本朝编年史的代表作,姚康《统史》是这时期的编年体通史的代表作。这些书今已不存,但它们在晚唐史学的发展上,甚至在古代编年体史书的发展上,还是应当提到的。现分述如下:
(一)王彦威《唐典》70卷
王彦威出身于儒学世家,通晓《三礼》。青年时代,曾撰《元和新礼》30卷上奏朝廷,因而未经考试而特授太常博士之职。因他“通悉典故,宿儒硕学皆让之”[25]。文宗大和五年(831年),任谏议大夫,次年以本官兼史馆修撰[26]。任史官期间,王彦威“纂集国初已(以)来至贞元帝代功臣,如《左氏传》体叙事,号曰《唐典》,进之”。这是文宗开成二年(837年)的事,上距其任史馆修撰已有五年时间。王彦威在《进〈唐典〉表》中讲到撰述此书的一点具体情况:
臣去大和六年伏蒙圣恩,擢授谏官,又叨史职,注记之暇,尝览国史。臣辄略其繁文,举其机要,起自武德,终于永贞,撰成《唐典》一部,凡七十卷,谨诣右银台门奏进。[27]
这里说的下限是“终于永贞”,同《旧唐书》本传说的“贞元”不符,当以表文所说为是。由此可以看出,《唐典》是在国史基础上“略其繁文,举其机要”而撰成的一部唐代编年史。
据《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王彦威还撰有《续古今谥法》14卷(经解类),参与撰写《穆宗实录》20卷(起居注类)、《元和曲台礼》30卷、《续曲台礼》30卷(仪注类)、《内典目录》12卷(道家类)等,可见他于儒、于佛都有很大的兴趣。
(二)崔龟从《续唐历》30卷[28]
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柳芳撰《唐历》40卷[29]。晁公武称此书作者“仿编年法作此书,起隋义宁元年,迄大历十三年。或讥其不立褒贬义例,而详于制度”[30]。这是关于《唐历》的体裁和内容。《续唐历》作于《唐历》成书后90年,即宣宗大中五年(851年),由宰相、监修国史崔龟从奏上,参加撰写的人有韦澳、蒋偕、李荀、张彦远、崔瑄等,其内容“起大历十三年春,尽元和十五年”,凡42年史事。因是续《唐历》而作,其为编年体自无疑义。但《续唐历》与《唐历》仍有两点不同:一是前者为集体撰述,后者为柳芳独力完成;二是前者以30卷篇幅记42年史事,后者以40卷篇幅记160年史事,则前者详于后者无疑。
(三)陈岳《大唐统纪》100卷、凌璠《唐录政要》12卷
陈岳,两《唐书》无传。《新唐书·艺文志一·春秋类》著录他撰有《折衷春秋》30卷,并注曰:“唐末钟传江西从事。”钟传于僖宗中和二年(883年)“逐江西观察使高茂卿,遂有洪州”,旋被僖宗擢为江西团练使[31]。其“居江西三十余年,累拜太保、中书令,封南平王”[32],天祐三年(906年)卒。看来陈岳当活动于僖宗、昭宗年间。《新唐书·艺文志二·编年类》又著录:“陈岳《唐统纪》一百卷”。五代王定保曾略记其事迹:
陈岳,吉州庐陵人也。少以辞赋贡于春官氏,凡十上竟抱至冤,晚年从豫章钟传,复为同舍所谮,退居南郭,以坟典自娱。因之博览群籍,尝著书商较前史得失,尤长于班史之业。评《三传》是非,著《春秋折衷论》三十卷;约大唐实录,撰《圣纪》一百二十卷。以所为述作,号《陈子正言》十五卷。其辞赋歌诗,别有编帙。光化中,执政议以蒲帛征,传闻之,复辟为从事。后以谗黜,寻遘病而卒。[33]
陈岳两度被钟传任为从事,可见他们关系不错,但也不免两次罢去。
陈岳对于史学的兴趣,一在评论,二在编年。他“尝著书商较前史得失”,想必有不少评论,可惜今天已不得其详。《折衷春秋》当作《春秋折衷论》,亦意在通过比较而发表评论,即所谓“评《三传》是非”。他在《春秋折衷论》序中指出,自刘向、歆之后,关于《三传》有两股学术潮流,一是“欲存《左氏》而废《公》《谷》”,一是“欲存《公》《谷》而废《左氏》”;而郑元(玄)、何休、贾逵、服虔、范宁、杜元凯等虽皆“深于《春秋》”,但他们“不簸糠**秕,芟稂抒莠,掇其精实,附于麟经;第各酿其短,互斗其长,是非千种,惑乱微旨,其弊由各执一家之学”[34]。他的《春秋折衷论》虽已不存,但从这篇序中,还多少可窥见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总的认识和研究方法。
《圣纪》即《唐统纪》,是贯串、删削唐历朝实录而成。其卷数究竟是120卷还是100卷,已难深考。关于此书的体例和断限,王应麟引《中兴书目》说:陈岳“以荀悦、袁宏有《汉纪》,遂为《大唐统纪》。起武德,尽长庆末,凡十三朝,成一百卷,用《春秋》例,间著论云”[35]。可见《大唐统纪》(《唐统纪》)在编纂上深受《春秋》的影响,这也是唐代史家在编年史撰述上的一种风气。后来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曾参考并引用了《唐统纪》,证明它在史学上的价值为后人所重视。陈振孙作《直斋书录解题》时,此书只剩下武则天如意以前部分;《宋史·艺文志二·编年类》仍著录为100卷,当是抄录前人书目而致。
大致与陈岳撰《唐统纪》的时间相近,昭宗时凌璠著《唐录政要》12卷。《新唐书·艺文志二·杂史类》著录:“凌璠《唐录政要》十二卷。”原注:“昭宗时江都尉。”王应麟引前人著录说:“凌璠《唐录政要》十三卷,起献祖宣宗至唐末,以事系年,冠之甲子。”[36]这是一部记述晚唐宣、懿、僖、昭时期的编年史。
(四)姚康《统史》300卷
史载:宣宗大中五年(851年)十一月,“太子詹事姚康献《帝王政纂》十卷。又撰《统史》三百卷,上自开辟,下尽隋朝,帝王美政、诏令、制置、铜盐钱谷损益、用兵利害,下至僧道是非,无不备载,编年为之”[37]。《统史》是一部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编年体通史,不仅是晚唐时期的编年体撰述的代表作,也是北宋以前重要的编年体通史著作。《唐会要》记其内容与上文大同小异而稍详,说:其书“自开辟至隋末,编年纂帝王美政善事,诏令可行于时者必载,于时政盐铁,筦榷和籴,赈贷钱陌,兵数虚实,贮粮,用兵利害,边事戎狄,无不备载,下至释道烧炼,妄求无验,皆叙之矣”[38]。从上面的引文来看,像《统史》这样部帙宏大、内容丰富的编年体通史,以前还不曾有过;同时,它跟纪传体通史《史记》、典制体通史《通典》在体裁上虽不一样,但它却在内容上总括政治、经济、军事、民族、佛道等这些重大的社会历史问题。从上述两方面来看,《统史》实为当时编年体通史撰述上的一个重大成就。
晚唐时期的编年史著作,还有焦璐撰《唐朝年代记》10卷、公沙仲穆撰《大和野史》10卷等[39],文献不足,难以详说。
综上,大致可以看出,晚唐时期的编年史撰述有两个特点,一是对于中唐编年史的继承和发展,二是带有鲜明的时代感。对于中唐编年体史书的继承和发展,表现在以下几点:中唐时期,韦述撰有《唐春秋》30卷、陆长源撰有《唐春秋》60卷[40],晚唐则有王彦威《唐典》70卷、陈岳《唐统纪》100卷,这都是关于有唐一代的编年体史书。中唐有柳芳撰《唐历》40卷,晚唐则有陆龟从等撰《续唐历》30卷,这是在史书断限上的衔接。中唐有马总撰编年体通史《通历》10卷,晚唐则有姚康《统史》300卷的巨制。这都反映了晚唐编年体史书对中唐的继承和发展。晚唐编年体史书的时代感反映在:《统史》虽下限止于隋末,但其载“释道烧炼,妄求无验”等事,当是受到武宗灭佛的影响;凌璠《唐录政要》记宣、懿、僖、昭四朝事,显示出作者着眼于当前历史动向的兴趣。
四、民族史撰述的增多
唐代史家历来重视民族史的撰述,盛唐和中唐都有一些这方面的著作。晚唐时期,这方面的著作有所增多,虽然这些著作部帙并不是很大,但却是这时期史学家、政治家重视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撰述的表现。
晚唐的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著作,从内容上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中原与“四夷”的关系史,一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前一类著作,有李德裕的《异域归忠传》、高少逸的《四夷朝贡录》等;后一类著作数量很多,方面也宽,而以关于云南地区社会历史的撰述最为突出,主要有韦齐休的《云南行记》、李德裕的《西南备边录》、窦滂的《云南别录》和《云南行记》、徐云虔的《南诏录》、卢携的《云南事状》、达奚洪(或作宏、通)的《云南风俗录》、樊绰的《蛮书》(一作《云南志》)等。这些书,大多撰于武宗至僖宗年间。
李德裕在武宗会昌二年(842年)撰《异域归忠传》2卷[41],他在这书的序中讲到了撰述的起因和书的内容:
今圣主以嗢没斯忠,爰采武功贞烈之事,以为《归忠传》,则圣人善诱之道,又何以加于此乎!乃集秦汉以来至圣朝,去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保忠者三十人,勒成上下两卷。其不自献款、无迹可称者,今并不载。[42]
李德裕写这书,显然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即所谓宣扬“圣人善诱之道”,但毕竟是民族关系史发展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这书包含的30个人,上起秦汉,下至唐朝,即是从秦汉统一封建皇朝讲起直至本朝为止的一部中原皇朝同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史。类似这种性质和形式的著作,以前还很少见,这一点是值得重视的。
高少逸撰《四夷朝贡录》10卷[43],也在会昌年间,而且是在李德裕的指示下进行的。关于这部书的内容,陈振孙记载说:“会昌中,宰相李德裕以黠戛斯朝贡,莫知其国本源,诏为此书,凡二百十一国,本二十卷,合之为十卷”。[44]高少逸,生平事迹见两《唐书·高元裕传》附传。史称其在会昌年间“为给事中,多所封奏”[45],可见他是一个有政治见解的人。宣宗时,他官至工部尚书。高少逸撰这部书,说明他对民族事务的熟悉和在民族关系史上具有相当的知识,也反映出他跟李德裕在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共同见解。
晚唐时期,吐蕃、南诏与唐皇朝的关系一直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果说盛唐和中唐时期,唐朝民族关系的焦点是在北方和西北方的话,那么这时期民族关系的焦点则转到西南方了。而有关南诏的事务始终受到重视,所以关于云南的著作也就显得更多一些。如撰《云南行记》(2卷)的韦齐休,就是在穆宗长庆三年(823年)随韦审规使云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而撰成是书的[46]。撰《云南别录》(1卷)和《云南行记》(1卷)的窦滂,是懿宗朝一个与南诏屡战不胜的将领[47]。《蛮书》(10卷)作者樊绰,懿宗咸通初年为安南经略使(一说岭南西道节度使)蔡袭从事,也是对云南进行了十分认真的考察,并继承前人的有关资料,才写出这部著作的[48]。撰《南诏录》(3卷)的徐云虔是僖宗时人,他在任岭南节度使巡官时,于乾符五年(878年)为邕州节度使辛谠所遣,“通和”南诏,“叙好而还,进《南诏录》三卷”[49]。此书“上卷记山川风俗,后二卷纪行及使事”[50],等等。可惜这些著作自南宋以后大多佚失,幸存至今的只有樊绰《蛮书》一种。
晚唐时期的民族史撰述,是盛唐以来民族史撰述的继续,是唐代民族关系历史画卷的一部分。从历史上看,有唐一代的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撰述[55],可以认为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来民族关系发展在史学上的总结。从政治上看,它们又是当时唐皇朝统治集团的一种现实的需要。这两重意义,在晚唐的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撰述中同样有明显的反映,前者如《异域归忠传》《四夷朝贡录》,后者如上文所举的一系列有关云南史地的撰述。从史学上看,唐代的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也有两点不可忽视的意义。一是形成了一种重视民族史撰述的传统,几乎历朝都有人提出这方面的问题或著述,如关于云南史地的著作,自德宗朝袁滋撰《云南记》以后,此类著作几乎历朝都有。二是这些著作所提供的历史文献极大地丰富了历史记载的内容,对推动后来史学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以晚唐这方面的著述而论,据前人考订,《新唐书·南蛮传》《资治通鉴》所载南诏事,多据《蛮书》[56],而韦齐休《云南行记》则为《太平御览》多次征引,向达《蛮书校注》附录所载辑佚20余条即其佚文[57]。本文对于晚唐的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有关撰述的讨论,还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作为晚唐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还有不少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
五、历史笔记的勃兴
刘知幾《史通·杂述》篇说:“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他说的“偏记小说”,包含十项,其中“小录”“逸事”“琐言”“别传”“杂记”等,似属于历史琐闻笔记一类的作品。这类作品,是从秦汉以来尤其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发展起来的,故刘知幾说是“其所由来尚矣”。至于说它们“能与正史参行”,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从内容上看可以补充正史,二是从表现形式上看可以丰富史书的体裁。刘知幾的高明处,是他已经认识到这一类作品在史学发展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今天我们看待这个问题,应当比刘知幾看得更深远一些。即唐代历史笔记的发展,跟唐代小说笔记的发展是同步的,它们各按照自己的特点发展而达到了成熟的阶段。鲁迅先生认为:“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他引用胡应麟说的“作意”“幻设”来证明这就是小说“意识之创造”[58]。这里说的是小说故事类笔记。从历史琐闻类笔记来看,它们的作者也都逐步形成了一种“以备史官之阙”的意识,即作史的意识,从而提高了它们在史学上的价值。对于唐代笔记发展的这种趋势,有的研究者作了如下概括:
我们可以说唐代是笔记的成熟期,一方面使小说故事类的笔记增加了文学成分,一方面使历史琐闻类的笔记增加了事实成分,另一方面又使考据辨正类的笔记走上了独立发展的路途。这三种笔记的类型,从此就大致稳定下来了。[59]
从史学的观点来看,我以为这个概括是符合实际情形的。文中说的考据辨正类的笔记,虽不限于史学方面,但与史学的关系却是十分密切的。当然,这个概括是从总体上着眼的,是反映一种基本的倾向,而对有的作品来说,还要作具体的分析。
这里,我想提出一个补充性的说法,即在唐代的笔记发展中,晚唐实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可以认为是笔记勃兴的阶段。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十篇《唐之传奇集及杂俎》中列举的10余种书,基本上是晚唐人作品;刘叶秋《历代笔记概述》论唐代的笔记,其所举“小说故事类”诸例与“历史琐闻类”诸例,半数以上亦系出于晚唐人之手。我之所以提出这个看法,是因为这对于认识晚唐史学的特点和成就是很重要的。下面,我就晚唐时期的历史琐闻笔记讲几点初步的认识。
晚唐的历史琐闻笔记,因其作者的身份、见解、兴趣、视野的不同而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价值。但这些书说人物,论事件,讲制度,旁及学术文化、生产技艺、社会风情等,都可以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历史的面貌。在现存的晚唐历史琐闻笔记中,李肇的《国史补》(3卷,亦称《唐国史补》)、韦绚的《刘宾客嘉话录》(1卷)、李德裕的《次柳氏旧闻》(1卷)、郑处诲的《明皇杂录》(2卷)、赵璘的《因话录》(6卷)、李绰的《尚书故实》(1卷)、张固的《幽闲鼓吹》(1卷)、范摅的《云溪友议》(3卷,一作12卷)、郑綮的《开天传信记》(1卷)等,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从史学的观点看,它们有几个共同的特点:(1)都记本朝史事,而以记中唐以下史事为主。如影响较大的《国史补》《因话录》,前者记玄宗开元至穆宗长庆年间事,后者记玄宗至宣宗朝史事。(2)如上文所说,这些书的作者大都具有为正史拾遗补阙的意识,从而增强了历史琐闻笔记的严肃性。如《国史补》作者李肇在该书序中解释他的书名和撰述旨趣说:
昔刘餗集小说,涉南北朝至开元,著为《传记》(按:即《隋唐嘉话》)。予自开元至长庆撰《国史补》,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续《传记》而有不为: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
这篇序文,可以看作是历史琐闻类的笔记在撰述思想上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他如李德裕强调“以备史官之阙”[60],郑綮说的“搜求遗逸,传于必信”[61],僖宗时进士林恩撰《补国史》(10卷)意在“补”国史[62],赵璘的《因话录》用“因话”二字名书也是表明其所“录”都是有根据的,等等,这反映了作者的自觉的史学意识。这种意识的增强,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琐闻笔记的发展,进而确定了它们在中国古代史学上的重要位置。(3)这些书大多涉及中晚唐的政治统治、社会变故,它们在客观上不是在为唐皇朝的兴盛唱赞歌,而是在为它的衰落唱挽歌。如《国史补》中的“汴州佛流汗”“韦太尉设教”“王锷散财货”“御史扰同州”等条,写出了中唐时期文武官吏的贪赃枉法、贿赂公行的丑恶行径;而“京师尚牡丹”“叙风俗所侈”等条,则活画出德宗朝以下贵族生活的奢靡和腐败;此外如关于藩镇跋扈、宦官专权、官僚队伍膨胀的记载,都是从比较深刻的意义上揭示了这个时期的社会问题和历史特点。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实为唐代历史的转折时期,其中盛衰得失,引起后人的许多回味和反思。《次柳氏旧闻》《明皇杂录》《开天传信记》多触及这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开天传信记》虽只写了开、天时期32件史事,但却把玄宗开元年间的励精图治、盛世景象,天宝年间的奢靡享乐、政事腐败,以及玄宗在安史乱后做了“太上皇”的忧思惆怅和政治上的失落感都反映出来了。
从这三个特点来看,晚唐的历史琐闻笔记确为当时史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其数量来说,上面所举的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新唐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和不曾著录的,数量比这要大得多,可惜大多佚失。这些笔记在历史文献上的价值,后来因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时曾广泛采用而得到相当发挥。高似孙《史略》卷四“通鉴参据书”条,曾列举多种。胡三省说:“盖唐中世之后,家有私史。……《考异》三十卷,辩订唐事者居太半焉,亦以唐私史之多也。”[63]这里说的“私史”,恐怕多是指的私家所撰历史琐闻笔记。当然,这些笔记中有的也还没有完全摆脱神仙志怪的影响,但这毕竟不是它们的主要倾向。
这里要顺便提到的是,晚唐的小说故事类笔记,也跟史学有密切的关系。如陈寅恪先生以《顺宗实录》与李复言的《续玄怪录》中之“辛公平上仙”条互相发明,证明宦官“胁迫顺宗以拥立宪宗”及“宪宗又为内官所弑”的事实,从而说明“李书此条实乃关于此事变幸存之史料,岂得以其为小说家言,而忽视之耶?”[64]又如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20卷、续集10卷,虽有许多神仙志怪的记载,但它却包含了不少社会史、科技史和中外交流史的内容,历来受到中外学人的重视[65],更不可以其为小说家言而忽视它在史学上的价值。
晚唐时期的史学在编年体史书的编撰上、民族史的撰述上和历史琐闻笔记的发展上所取得的成就,对两宋史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于此亦可窥见唐、宋史学间的历史联系。
[1]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七《国史部·采撰三》,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9页。
[2] 参见董诰等:《全唐文》卷四百八十二,文末尚有“自古及今,可胜数乎!”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930页。
[3] 参见刘知幾:《史通》卷七《直书》,浦起龙通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92页。
[4] 参见杜佑:《通典》卷一百七十《刑法八·舞紊》,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415~4417页。
[5] 王溥等:《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660、662页。
[6] 王溥等:《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662页。按:原文“开元”当是“开成”之误。
[7] 王溥等:《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前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2页。
[8]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元稹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36页。
[9]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0页。
[10] 韩愈:《进〈顺宗皇帝实录〉表状》,《韩昌黎全集》卷三十八,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1年,第449页。
[11] 参见本书《韩愈与〈顺宗实录〉》《关于〈顺宗实录〉的几个问题》二文。
[12]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路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2页。
[13]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11页。
[14] 以上均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路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3页。
[15] 以上均见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6~6687页。
[16]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98页;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8页。
[17]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五十八,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08页。
[18]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88、589页。
[19] 陈光崇:《中国史学史论丛》,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02页。
[20] 傅璇琮:《李德裕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50、392页。
[21]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九《国史部·论议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716页。《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记于会昌三年十月,误。
[22]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21页。
[23] 刘知幾:《史通》卷十《自叙》,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90页。
[24] 刘知幾:《史通》卷十《忤时》,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90页。
[25]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七《王彦威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55页。以下未注明出处者,均见此。
[26]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史官》,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02页。
[27]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按:“大和六年”,误为“元年”,今改。又《唐文拾遗》卷三十九误为卷五百五十五。
[28] 《续唐历》的卷帙,《唐会要》卷六十三、《旧唐书·崔龟从传》均作30卷,而《旧唐书·宣宗纪》《新唐书·艺文志二》则作22卷。
[29] 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九《柳登传》附《柳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30页。
[30]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五上《编年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99页。
[31]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九十《钟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486页。
[32] 欧阳修:《新五代史》卷四十一《钟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46页。
[33] 王定保:《唐摭言》卷十,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5页。
[34] 董诰等:《全唐文》卷八百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731~8732页。
[35] 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七“唐统纪”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894页。
[36] 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九,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926~927页。
[37] 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0页。
[38] 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662页。按:《会要》所记,作者误作姚思廉,书名为《通史》,陈光崇先生已辨其误,见《晚唐史家姚康与陈岳》(载《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
[39] 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编年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69页。
[40] 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编年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61页。
[41] 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杂传记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86页。
[42] 董诰等:《全唐文》卷七百七,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263页。
[43] 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地理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08页。
[44]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五《杂史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7页。
[45]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一《高元裕传》附《高少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53页。
[46]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七《伪史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88页。
[47] 窦滂事迹见《旧唐书》卷十九《懿宗纪》及《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二中《南蛮传中》,其书《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地理类》著录。按:方国瑜先生认为:“窦滂未曾来云南,当无《云南行记》之作,或因所录前人之书有《云南行记》,而误为窦滂作也。”(参见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64页。)
[48] 《蛮书》十卷,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艺文志二》卷五十八《地理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49] 王溥等:《唐会要》卷九十九《南诏蛮》,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766页。
[50]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经籍考二十七》,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5743页。
[51] 参见向达:《蛮书校注》序言,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4页。
[52] 赵吕甫:《云南志校释》序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3页。按:《蛮书》书名,据方国瑜先生考订,有《云南志》《云南记》《云南史记》《蛮书》《南夷志》《南蛮志》《南蛮记》等(见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54页)。方国瑜、赵吕甫均取《云南志》。
[53]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六《史部·载记类》,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585页。
[54] 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53页。
[55] 参见欧阳修:《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之《正史类》《杂史类》《地理类》等有关著录。
[56]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六《史部·载记类》,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585页。
[57] 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76页。
[58]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见《鲁迅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70页。
[59] 刘叶秋:《历代笔记概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6页。
[60] 李德裕:《次柳氏旧闻》序,见《教坊记》(外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45页。
[61] 郑綮:《开天传信记》序,见《开元天宝遗事十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9页。
[62] 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二·杂史类》,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67页。
[63]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唐纪》六十六懿宗“咸通元年七月”条下,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8089页。
[64] 陈寅恪:《〈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80、81页。
[65] 参见段成式:《酉阳杂俎》前言,方南生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