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社会变迁的记录和解说(1 / 1)

——略论魏晋至隋唐时期的史学与社会[67]

一定时代的史学,总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这个时代的面貌和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学乃是社会变迁的记录和解说。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迁:皇朝迭兴,民族迁移,人口流动,门阀当政,从分裂走向统一,等等。这些因素,有力地影响着史学的发展。史学同时代、社会在更广阔的空间加强了联系。认识这一特点,对于我们从这个时期的史学去看这个时期的社会,或是从这个时期的社会去看这个时期的史学,都是很有意义的。

一、皇朝迭兴与皇朝史撰述:一朝兴亡诸家作史

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的370年间,先后出现了约30个皇朝。朝代迭兴,推动了关于朝代史的撰述。不论是撰本朝史,还是撰前朝史,一为保存信史,一为政治需要。《隋书·经籍志二》正史类小序指出:自西晋陈寿著《三国志》后,“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这是对上述现象的最恰当的概括。唐初设史馆于禁中,短时期内修成八史,盛况空前。可见,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皇朝史撰述出现了兴盛的局面。

先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封建政权的割据和频繁更迭,出现了大批的皇朝,虽兴替匆匆,然皆各修其史。这是这一时期史家撰写皇朝史出现**之历史原因。《隋书·经籍志》所谓“正史”,一般仅限于《史记》和历代纪传体皇朝史范围;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则自《史记》《汉书》以下,不论纪传、编年,凡记一代皇朝之史,皆称“正史”。此处为叙述方便,取《史通》之意,但统称之为“皇朝史”,并做如下概括。

关于东汉史撰述。经东汉数代史家努力撰写的《东观汉记》,是东汉史的最早撰述,但它是一部没有最终完成的著作。三国以下,撰东汉史者,沛然蜂起。其所撰11种是纪传体,还有两种编年体,这13种东汉史,大多遗佚,今存的只有范晔《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中的8志30卷和袁宏《后汉纪》。

关于三国史撰述。最早当是三国史家所撰之本朝史,其后,有晋朝史家所撰魏、蜀、吴各朝史,而以三国为一史者,则有晋陈寿《三国志》。自《三国志》出,诸家三国史尽废,以致散佚无存。南朝宋人裴松之兼采众书,作《三国志注》,保存了丰富的三国史事,为世所重,乃与本书共存,流传至今。

关于晋史撰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所谓“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者,以晋史撰述为最。今可考者,共有23种,出于晋人所撰12种,出于南朝宋、齐、梁三朝史家所撰11种。其中纪传体12种,另外11种是编年体。这些晋史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其中有些属于未完成稿,二是其中绝大多数所记皆非晋代全史,或只记西晋,或仅述东晋,或兼记两晋而又不及其终。臧荣绪《晋书》是比较完整的晋史,但又未能包含与东晋并存的十六国史。唐太宗批评这些晋史有的“不预于中兴”,有的“莫通于创业”,有的“略记帝王”,有的“才编载记”,故“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68]。其后,唐代史家重修《晋书》而诸家晋史皆废而不传,这同它们本身存在的缺陷是相关的。

关于十六国史撰述。《隋书·经籍志二》霸史类小序说:“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这里主要就是指十六国史撰述。唐初史家从传统正闰观念出发,认为十六国君主“推奉正朔”“假名窃号”,故将其史列为“霸史”。然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仍以十六国史人“正史”,这是他的卓识。十六国史多数是当时人及北朝人所作,少数为东晋南朝人所撰。清代及近人所考,大致相近,其数凡29种,多以分记十六国各朝史事,通记十六国史事者以崔鸿《十六国春秋》最为知名。刘知幾评其书曰:“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69]可以认为,《十六国春秋》是反映十六国史事的一部总结性著作。唐修《晋书》中的“载记”,颇参考其书。自宋以后,十六国诸史皆散失元存。

关于南朝史撰述。南朝宋、齐、梁、陈朝代短促,但史家修史之风盛行,除撰有相当数量的东汉、晋史外,于南朝史亦颇多著述。其中宋、齐史各7种,梁史5种,陈史3种,共22种,今存者,仅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后人称《南齐书》)2种,其余尽散失。

关于北朝史撰述。北朝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其关于这一时期的历史撰述,经历了坎坷的道路,故修史之风不及南朝为盛。北魏初年,邓渊等受命著《国记》,得十余卷,“编年次事,体例未成”,乃中辍。太武帝拓跋焘时,命崔浩(?—450年)等撰成《国书》30卷。后又命崔浩、高允、张伟等“续成前纪”,“至于损益褒贬,折中润色,浩所总焉”。崔浩应是北魏史撰述的创始人。他接受著作令史闵湛、郄标的建议,以《国书》刊石写之,以示行路,从而因“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获罪,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受诛;“清河崔氏无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崔浩监秘书事,故“其秘书郎吏已下尽死”,“同作死者二十八人”[70]。这就是后史常说到的“崔浩国史案”。以后,北魏皇朝关于本朝史的撰述便无太大举动。直至北齐天保时,魏收等撰成纪传体《魏书》130卷,才有比较完整的北魏史问世,并流传至今。

这个时期,同皇朝史撰述相关联的,还有历朝起居注的撰写。尽管它们都已散失,但它们在史学发展上的作用是应当肯定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撰述皇朝史的**,一方面表明史学在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作用更加重要了;另一方面也表明史学所反映出来的历史文化传统,即使在分裂割据时期,仍然是联结人们思想的纽带,不论是人们对于《史记》《汉书》的推崇,还是对于《春秋》《左传》和《汉纪》的仰慕,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隋朝与唐朝,统治集团的历史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这在历史撰述和历史思想上都有明显的表现。隋文帝在撰史方面首先过问的一件事情,是命魏澹“别成魏史”。而魏澹所撰《魏书》“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隋文帝“览而善之”[71]。这是通过改撰魏史,在历史上为西魏、北周争得合理地位,而最终是为隋朝争得合理地位。隋文帝在撰史方面过问的另一件事情,是在开皇十三年(593年)下了一道诏书:“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72]这表明皇家垄断“撰集国史、臧否人物”的决心,魏晋南北朝以来私人修史的势头受到了扼制。这是中央集权的重建和强化在修史方面最直接的反映。

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根据令狐德棻的建议,诏修梁、陈、魏、齐、周、隋六代史。诏书指出:史官的职责是“考论得失,究尽变通”,史学应起到“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的作用。魏、齐、周、隋、梁、陈六代都“自命正朔”,“至于发迹开基,受终告代,嘉谋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绩,无乏于时”;然诸史未备,令人惋惜。诏书对撰述六代史提出了总的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73]这道诏书,反映出了唐高祖的政治家气度。他是激烈的政治斗争的胜利者,但他并没有去指斥前朝的错误,而是充分肯定它们的历史地位。他重视周、隋的历史,但也没有排斥梁、陈,显示出对于史学工作有一种开阔的视野。这次修史工作没有取得具体成果,但它却为唐初修撰前代史确立了宏大的规模。

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复命诸大臣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房玄龄、魏徵“总监诸代史”,以令狐德棻主修周史并“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74]。这是武德年间修史工作的继续。经众议,北魏史有魏收《魏书》和魏澹《魏书》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为实现这次修史任务,这一年,唐太宗对修史机构做了重大改革,正式设立史馆,并“移史馆于禁中”,“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75]。贞观十年(636年),五代史同时修成。唐太宗十分高兴,他勉励史臣们说:“朕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秦始皇奢**无度,志存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殆将泯绝。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76]这一段话,阐述了唐太宗对史学的社会功用的认识,尤其是史学与政治关系的认识,阐述了唐初统治者在对待史学的态度上跟秦、隋皇朝的区别。隋、唐统治集团在历史意识强化方面是一致的,在对待修史工作的具体政策上却并不相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隋、唐在文化政策上的得失。贞观年间,唐太宗还诏修《五代史志》、重撰《晋书》;史家李延寿秉承家学,撰写《南史》《北史》。至唐高宗时,这些撰述先后成书,显示出官修皇朝史的重大成就。

二、从分裂到统一:史家政治观念的变化

政治形势往往影响到史家的政治观,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说明史学同政治本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南北朝时史家作史,“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77]。这明显地表明“南北分隔”的政治形势和对立倾向。尔后,到了唐初人们撰《隋书》,就强调“《职方》所载,并入疆理,《禹贡》所图,咸受正朔”“区宇之内晏如也”了[78]。这种政治观念的变化,对史学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即促使史学家更全面地、更真实地认识社会的演变,《隋书》《晋书》《南史》《北史》等就是这种认识的产物。

从史学和政治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历史著作。从史学和历史的关系来看,随着历史的发展,史学家对历史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因而史学家对反映历史的史书也要提出新的看法和新的要求。而这种新的看法和新的要求的提出,从终极的原因来说,它无疑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但从史学家的直接动因来说,它往往是史学家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政治局面的反映。因此,史学家的一种历史观点的提出,是必然要受到一定的历史环境的制约的,尤其要受到一定历史环境下的一定政治要求的影响。本文上面所引用的刘知幾的“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的说法,以及他认为史学家应根据已经变化了的政治形势重新看待历史和撰写史书的见解[79],正是史学和政治、史学和历史这种关系在史学家认识上的反映。

为了节省篇幅,这里只着重讲讲《南史》《北史》的历史思想与政治观念。李延寿在《北史·序传》中写了他父亲李大师的史学抱负,这就是:“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李大师没有实现这一愿望,“以为没齿之恨”,而李延寿“追终先志”,完成了他父亲的未竟之业,成为中国史学上的一段佳话。

倾向统一的政治思想,是李大师、李延寿父子共同的思想,也是他们撰述南北朝史的指导思想。从总的方面来看,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大致是相同的,但从具体的政治条件来看,李延寿却有着远远优越于他父亲所处的政治环境。李延寿的整个政治生涯和治史道路,几乎都是和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相始终的。其间,许多重大事件都会直接、间接地对他产生影响。譬如,贞观七年(633年)十二月,唐高祖李渊(他当时是太上皇)和唐太宗李世民在汉代未央宫旧址举行宴会。在热烈而融洽的气氛中,北方突厥族首领颉利可汗起舞,统治南方各族的首领冯智戴咏诗。李渊高兴地说:“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80]这是一个庆祝全国统一、“胡越一家”的热烈场面,它同李大师慨然而叹的“南北分隔”的政治局面和互相诬骂的对立情绪比起来,自不可同日而语。又如,贞观二十一年(647年)五月,唐太宗面对群臣,总结自己成功的原因。其中第五个原因是:自古以来多数帝王都以“中华”为高贵,以“夷狄”为低贱;只有我能够同样地看待他们、爱护他们,所以少数民族对待我就像对待父母一样亲近。这是我得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的原因之一[81]。唐太宗总结的五条历史经验,前四条都是关于怎样看待人和怎样使用人的问题,第五条是关于民族政策和政治局面问题。这两件事情,贯穿着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思想。

《南史》《北史》倾向统一的政治思想主要表现在:在政治上,作者充分肯定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在历史撰述上,作者明确提出“编年以备南北”和“编次别代,共为部秩”[82]的原则,主张把南北朝各代历史编撰成一部史书。这个指导思想最后由李延寿贯彻到《南史》《北史》的撰述之中。《南史》《北史》肯定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作者取消了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袭用的所谓“索虏”和“岛夷”的称谓。此外,李延寿在讲到如何看待南朝和北朝的历史的时候,反复说明他跟南北朝时期史学家在看法上和历史编撰上的歧异。关于北朝的历史,他不赞成把北魏以前的一些少数民族所建皇朝的历史“编之四夷”,认为这是“有欺耳目,无益缃素”的做法,既混淆视听,又无益于史。他赞成唐太宗时重修《晋书》的体例,把它们的历史写入《晋书》载记之中。根据这样的认识,他也不认为北魏所吞灭的一些少数民族所建皇朝属于“四夷”,而是把他们的历史写人《僭伪附庸列传》[83]。

总之,李延寿一反南北朝时期史学家的陈旧的传统观念,对北魏、西魏、东魏、北齐、北周等朝史事,均于《北史》中立“本纪”;对宋、齐、梁、陈各朝史事,亦于《南史》中立“本纪”,从而一概取消了所谓“索虏”和“岛夷”的称谓,取消了《索虏传》和《岛夷传》。李延寿在《北史》本纪中称南朝时则书其国号“宋”“齐”,或书“宋人”“齐人”;对南朝皇帝,书其谥号或庙号,如“宋顺帝”“齐高祖”等。同样,他在《南史》本纪中,对北朝也用这样的称谓,或称国号,或称“魏人”“周人”,对北朝皇帝也都称谥号和庙号。作者这样做,无疑是为了把南朝历史和北朝历史放在同等位置来看待。这种在历史撰述上不再强调南、北对立和华、夷界限的认识和做法,反映了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政治局面,反映了从“南北分隔”到“胡越一家”的历史变化,反映了民族融合的伟大成果。

三、民族大迁移与民族史撰述的勃兴:从民族传记到霸史问世

西晋灭亡后,北方各族纷纷进入中原,先后建立十几个割据的皇朝,前后延续,百年左右,直至北魏统一北方,形成新的南北对峙局面。其间,不论是汉化趋势,还是胡化倾向,在政治格局和民族关系方面,都产生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在史学上的突出表现之一,是民族史撰述的勃兴。上引《隋书·经籍志二》霸史类小序诸语,亦可视为这一趋势的成因。霸史类著录史书27部,其实际数字还要更多一些。从后来魏收所撰《魏书》来看,这种以朝代史面貌出现的民族史,具有丰富的内容。

民族史撰述,开始多以专篇形式出现。中国史学上关于民族史撰述的专篇,始于司马迁的《史记》,它把环绕中原的许多民族,尽可能地展开,呈现出一幅极为广阔而又井然有序的画卷,可以说是一部相当完整的民族史。其中有些记载是超越当时和今日国境范围的[84]。这在民族史撰述上具有开创的意义。其后,《汉书》《东观汉记》、谢承的《后汉书》、司马彪的《续汉书》、华峤的《汉后书》、陈寿的《三国志》都有记述民族史的专篇;当然随着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重新组合,专篇内容也不断有所变化。范晔《后汉书》比较晚出,它在继承、综合前史的基础上,写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撰述中最有分量的民族史专篇,可以同《史记》《汉书》的有关专篇相衔接。

这一时期的史家还写出了许多当代民族史著作,但它们多是以皇朝史或“国史”的形式出现的。崔鸿的《十六国春秋》和魏收的《魏书》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可惜前者已散亡,只有辑佚本流传,已不可窥其全貌了。《魏书》在民族史记述上有一个特点,就是它不仅记述了鲜卑族拓跋部的历史,而且还记述了拓跋部以外的鲜卑族的历史,记述了鲜卑族以外的其他各族的历史,涉及东北、西北、西域、北方许多民族,显示出在民族史记述上的开阔视野。它在反映这个时期北部中国诸民族的重新组合和融合方面,是具有总结性的著作。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家的民族史记述,还包含在大量的地方史撰述和地理书撰述中,如《华阳国志》,它关于西南民族史的记述很丰富。其中,有一些记载,如果对其做深入的研究,可能对说明有关民族的族源、迁徙历史,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根据[85]。《隋书·经籍志二》地理类小序引《周官》之义,说:“夏官职方,掌天下之图地,辨四夷八蛮九貉五戎六狄之人,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周知利害,辨九州之国,使同其贯。”这是强调了地理书中关于民族情况的记载。又说到晋挚虞所著《畿服经》170卷,“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具悉”;“齐时,陆澄聚一百六十家之说,依其前后远近,编而为部,谓之《地理书》。任昉又增陆澄之书八十四家,谓之《地记》。陈时,顾野王抄撰众家之言,作《舆地志》。”[86]这几部大书都已佚亡,但从上述记载中,可以得知它们是包含了不少民族史方面的记述的。此外,如周处的《风土记》、盛弘之的《荆州记》、谯周的《三巴记》、常宽的《蜀志》(《蜀后志》)等,虽多言一方,但也具有相同的性质。

隋唐时期,人们对于民族关系和民族史的认识,具有超越前人的开阔视野和新的境界。隋炀帝时,裴矩撰《西域图记》一书,其序认为隋代是“混一戎夏”“无隔华夷”的时代;若对少数民族历史“不有所记,无以表威化之远也”[87]。此书虽已不存,但从这篇序文中仍可看出作者对当时西域各族社会历史的深入了解。

唐初史家不仅承认记述少数民族政权历史的史书为“正史”的内容,而且也撰写这样的“正史”,这是他们在民族史撰述上的新贡献。《晋书》载记对于石勒、慕容廆、慕容德、赫连勃勃等十六国统治人物也都有一些好的评论。杜佑《通典·边防典》共十六卷,可以看作当时一部翔实的民族史和域外情况的撰述。杜佑提出的“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的见解[88],从文明发展进程上来看待华夷关系,是朴素的历史进化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晚唐时期,民族史撰述有所增多,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中原与“四夷”的关系史,二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李德裕的《异域归忠传》、高少逸的《四夷朝贡录》属于前一类著作;后一类著作以关于云南地区的社会历史撰述最为突出,主要有韦齐休的《云南行记》、李德裕的《西南备边录》、窦滂的《云南别录》和《云南行记》、徐云虔的《南诏录》、卢携的《云南事状》、达奚洪的《云南风俗录》、樊绰的《蛮书》(一作《云南志》)等。这些书,多撰于武宗至僖宗年间。可惜这些著作大都亡佚,幸存至今的只有《蛮书》10卷。樊绰在懿宗咸通年间任安南从事,是蔡袭的幕僚,他在咸通四年(863年)的一次事变中得以生还,撰成此书。《蛮书》是一部包括云南之历史和现状、自然和社会的内容丰富的著作,而书中关于唐朝与南诏之关系史的叙述则占有极为突出的位置,是一部珍贵的民族史著作,多为后人所引据。

四、门阀社会中的史学特点:家传、谱牒与名教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门阀地主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89]。门阀地主的旨趣在史学上有突出的反映,这就是家传、谱牒和名教观念的盛行。两晋南北朝,姓氏之书大为发展,不仅“中国士人,第其门阀”,北魏、北周亦多仿效,逮至盛唐,其风不衰。因重门第而重家传,因重郡望而重乡贤,因重门节、家风而重名教,这都是门阀社会的特点,且都在史学上有所反映。《隋书·经籍志二》中的谱系类、杂传类著录诸书,可见一斑。刘知幾称颂“直书”,斥责“曲笔”,但他认为:“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他还认为史学的一个任务就是“激扬名教”[90]。名教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史家追求信史的理想和实践。

家传、谱牒和各种名目的别传的大量涌现,都是这个时期社会历史的特点在史学上的突出反映,都是门阀的政治要求和意识形态在史学上的表现形式。刘知幾《史通·杂述》篇说:“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也。”这里,刘知幾道出了家传的性质,它主要出自“高门华胄”,它的作用是“思显父母”“贻厥后来”。这里举出的扬、殷、孙、陆四例,是把家传同谱牒合而论之的。《隋书·经籍志》以家史人杂传类(因家史多以“家传”为名),而以“谱系”自为一类。今从《隋志》,分而论之。

《隋书·经籍志二》杂传类自《李氏家传》以下,至《何氏家传》止,共著录家传29种,多为两晋南北朝人所撰。南朝梁人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引用家传8种,其中《荀氏家传》《袁氏家传》《李氏家传》《谢车骑家传》《顾恺之家传》5种在《隋志》中未见著录[91]。这34种家传,基本上都已不存,其中少数几种在《世说新语注》也只存片言只语。但是,《宋书》和《魏书》的列传,往往以子孙附于父祖而传,一传多至三四十以至五六十人,从中不难窥见这种家传的形式。《隋志》在家传中还著录了明岌《明氏家训》一种,说明“家传”“家训”有内在的联系。《明氏家训》所记内容,已不可详论。从今存北齐颜之推所撰《颜氏家训》来看,“家传”重在讲家族历史,“家训”重在讲家门风教,二者当有所侧重。

家传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家谱,它是谱牒的基本构成因素。但谱牒之书往往并不限于一门一姓,有一方之谱,也有全国性或一个皇朝统治范围内的总谱。这是谱牒同家传的一个区别。它们的另一个区别,是家传都撰自私门,而有影响的一方之谱和全国总谱多出于官修。《隋书·经籍志二》谱系类著录的谱牒之书,有帝谱、百家谱、州谱、家谱共34种,是属于这个时期所具有的特定意义的谱牒之书,其实际上的数量自然比这要大得多。仅《世说新语注》引用谱书46种,就有43种不见于《隋志》著录,可见佚亡的或失于著录的数量之大,从而可以推见魏晋南北朝谱牒撰述之盛。

谱牒撰述之盛导致了谱学的产生和发展。东晋南朝谱学有两大支脉,一是贾氏谱学,二是王氏谱学,而后者源于前者。贾氏谱学的奠基者是东晋贾弼之。萧子显《南齐书·文学·贾渊传》记:“先是谱学未有名家,渊祖弼之广集百氏谱记,专心治业。”晋孝武帝太元年间(376—396年),贾弼之在朝廷支持下,“撰定缮写”成书,并经其子匪之、孙渊“三世传学”。此书包括“十八州士族谱,合百帙七百余卷,该究精悉,当世莫比”。这就是《姓系簿状》一书,是为东晋南朝谱学之渊薮。刘宋时,王弘、刘湛“并好其书”。弘为太保,“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湛为选曹,始撰《百家谱》“以助铨序”[92]。萧齐时,王俭重新抄次《百家谱》,而贾渊与之“参怀撰定”。贾渊亦自撰《氏族要状》十五篇及《人名书》。其后,贾渊之子执撰《姓氏英贤》一百篇和《百家谱》;贾执之孙冠,承其家学,亦有撰述,这都是王氏之学兴起以后的事了[93]。王氏谱学兴于梁武帝时。尚书令沈约指出:东晋咸和(326—334年)至刘宋初年,晋籍精详,“位宦高卑,皆可依案”。后来由于晋籍遭到篡改,使“昨日卑细,今日便成士流”。他认为,“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阙,职由于此。”梁武帝乃以王僧孺知撰谱事,改定《百家谱》。王僧孺乃“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解等九姓。其东南诸族别为一部,不在百家之数”,撰成《百家谱》三十卷。他还集《十八州谱》710卷,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94]。谱牒撰述之盛和谱学的兴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于时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故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贾氏、王氏谱学出焉。”[95]这表明,凡“品藻人物”“有司选举”、划分士庶,都以谱牒为据;而谱牒又须“考其真伪”,故有谱学之兴。此外,门阀士族之间的联姻,也往往要互相考察谱牒,以保证门当户对。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6]。这种社会现象一直继续到唐代,也成为史学发展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唐代跟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样,是门阀地主占统治地位的时代。重视谱牒,是这个时代的特点。唐代谱牒之学承魏晋南北朝之余绪,亦曾盛行一时,谱学家代有其人,官私谱牒屡有制作,成为唐代史学上一个重要现象。私家撰述,姑且不论。官修谱牒,其大者有:《氏族志》100卷,唐太宗时高士廉、岑文本等撰;《姓氏录》200卷,唐高宗时孔志约、杨仁卿等撰;《姓族系录》200卷,唐玄宗时柳冲、陆象先、徐坚、刘知幾等撰。这是盛唐时最重要的三部全国总谱。其后还有:《百家类例》10卷,唐肃宗时贾至撰;《元和姓纂》10卷,唐宪宗时林宝撰;《皇室永泰谱》(一作《永泰新谱》《皇室新谱》)20卷,唐代宗时柳芳撰;《续皇室永泰谱》10卷,唐文宗时柳璟撰;《皇唐玉牒》110卷,唐文宗时李衢、林宝撰。这些书,尚存的仅有《元和姓纂》。关于唐代重谱牒,郑樵有中肯的论断:“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97]可以认为,谱牒之学在唐代的兴衰,反映出唐代门阀政治的命运和社会风气的演变。

别传亦与门阀社会有关。按刘知幾的说法,别传是以“类聚区分”的形式出现的。《隋书·经籍志二》杂传类著录中的高士、逸士、逸民、高隐、高僧、止足、孝子、孝德、孝友、忠臣、良吏、名士、文士、列士、童子、知己、列女、美妇等传,都属于别传。但别传也不限于“类聚区分”、多人合传,也有单个人的传记称为别传的。《世说新语注》引用个人别传八十余种(均为《隋志》未曾著录)。前者更多地反映出当时的以“名教”观念为中心的社会道德观念,后者则反映出门阀士族人物的言行,它们都是这个时代的特点在史学上的表现。例如,《宋书》《南齐书》首立《孝义传》,《魏书》立《孝感传》,突出“父子之道”的“天性”[98];《宋书》《南齐书》《魏书》分别创设《隐逸传》《高逸传》《逸士传》,推崇“全身远害”的行为等,都是以强调门阀利益为其出发点和归宿的。

五、从史书诸志看世风面貌与社会变迁

“正史”的志,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有关时代的世风面貌与社会变迁,这是因为“志”目的设立和“志”的内容,往往都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这就是为什么对于史书“志”的考察,可以在反观社会方面有所启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家先后撰写的《续汉书》《宋书》《南齐书》《魏书》《隋书》《晋书》等都有志。其中,除沿袭《汉书》诸志外,新写的志有《百官志》(《职官志》、《官氏志》)、《舆服志》、《符瑞志》(《祥瑞志》、《灵征志》)、《释老志》等。简言之,百官、舆服、符瑞、佛道,是这时期人们关注的社会内容。除《续汉书》诸志是反映东汉社会外,其余主要都是反映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的社会风貌。今举《百官志》为例:《续汉书·百官志》序文强调的是“世祖节约之制,宜为常宪”;《南齐书·百官志》序文突出了“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魏书·官氏志》序则谓“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隋书·百官志》序文写出了隋炀帝初年仿《周官》“建官分职”,“于时三川定鼎,万国朝宗,衣冠文物,足为壮观”,以及炀帝后期“以人从欲,待下若仇,号令日改,官名月易”的局面。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史家所处社会环境不同,则其旨趣有所不同,即在政治统一的局面下,史家比较关注官制的前后变化;在政治分裂的局面下,史家比较关注的是承袭前代之制。第二,官制的繁简同社会状况有关,一般说来,世风好则尚简,世风不好则趋繁,如《续汉书》称道汉光武帝的“节约”,是针对汉武帝说的;《隋书·百官志》序则指出了隋炀帝前期同后期的不同。从中可以看出,这个现象是带有规律性的。

此外,我们从《宋书·州郡志》可以看到人口迁移的情况和侨置州郡的设立;从《魏书·官氏志》可以看到官制和门阀的南北趋同;从《魏书·地形志》可以看到所叙行政建置皆上溯两汉而下及北魏,凡此都反映了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步伐;从《隋书·经籍志》著录经、史、子、集四部书所撰总序、大序、小序诸文,我们可以看到魏晋南北朝至隋朝统一,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历史文献的丰富积累等。

本文列举这些事实,不是为了要告诉人们“正史”的“志”在史料上多么重要,这是人们早已熟悉的问题了。本文要强调的是,史学在反映社会面貌和社会变迁方面,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而深入研究史学的发展,对于深入研究和认识历史的发展同样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