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最重要的命脉是经济,而经济的荣枯,往往表现于财政上。讲起民国以来的财政,却是很惊心动魄的。革命军兴,财政的系统一时破坏,自然要现出艰窘的样子。经过两三年的整顿,渐渐地有些上轨道了。不意帝制运动发生,中央威信坠地,各省应解的款项,多数都被截留。中央除关盐余外,[2]乃专靠借债以自活。除前述的大借款外,还有许多较小的借款。欧战期间,则专借日本债。欧战既停,并日本债而不能得,则又专借内债。这是北京政府的情形。
国民政府成立后,所借内债亦不少。现在中央政府的收入,以关、盐、烟酒、印花,统税为大宗。田赋划作地方税,和契税同为重要收入。厘金已裁,然一切苛捐杂税,各地方都是很多的,田赋的附加税亦很重。二十三年(一九三四),政府才下令限制田赋的附加,并令各省裁撤苛捐杂税。
货币制度,当前清末年,就很紊乱的。[3]民国以来,要想整理,始终没有就绪。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因美国收买白银,我国现银源源外流,现出通货紧缩的现象,政府乃于十一月间,实行管理通货。将现银集中,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的纸币为法币。从此通货伸缩,较可自由,而外汇也易于管理。这或者也是经济上的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