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在于何时?
(二)试述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的区别。
(三)何谓“五院”?
(四)试将已收回及尚未收回的租界,列为一表。
(五)何谓“二五附税”?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如何?现在是否完全实现?
(六)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办法如何?现在办到什么地步?
(七)领事裁判权的取消,现达何种程度?
(八)何谓《非战公约》?《非战公约》的效力如何?
(九)中、俄绝交的经过如何?后来为什么要复交?
习题(1 / 1)
(一)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在于何时?
(二)试述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的区别。
(三)何谓“五院”?
(四)试将已收回及尚未收回的租界,列为一表。
(五)何谓“二五附税”?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如何?现在是否完全实现?
(六)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办法如何?现在办到什么地步?
(七)领事裁判权的取消,现达何种程度?
(八)何谓《非战公约》?《非战公约》的效力如何?
(九)中、俄绝交的经过如何?后来为什么要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