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政府之成立及其北迁(1 / 1)

清帝既已退位,袁世凯电参议院,表示赞成共和。孙中山乃向参议院辞职,并推荐袁世凯。二月十五日,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所在地,参议院初议决移设北京,旋又议决设在南京。乃派员到北京,欢迎袁世凯南下就职。而天津、保定同时兵变。乃又议决,许其移设北京。于是参议院和临时政府,相继北迁。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即应召集国会。此时因为来不及,乃由参议院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改为《临时约法》,并制定《国会组织法》及《参众两院选举法》,据以选举、召集,于二年(一九一三)四月八日成立。

[1]参议院是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由各省都督府所派参议员组织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