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对于国内,可以说是完成郡县制度的人。郡县并不是始于秦的。春秋战国以来,大国灭掉小国的,都把它作为自己国内的一县。卿大夫采地,发达至与国相等的,也可以成为一县。还有把小的乡聚集合而成县的。至于郡,则初设于边荒之地,本来并不管县。后来郡的辖境渐渐繁荣,就可以分设许多县。设县之后,自然还是属于郡的管辖的。如此,合许多县而要设立一个管辖的机关,自然也就名之为郡了。秦始皇并吞六国之后,共置三十六郡。再加以开拓南方所得,共有四十郡。每郡设守、尉、监三个官。守是地方长官,尉是管武事的,监则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监察的人。此时天下初定,还有人主张封建和郡县并行。秦始皇的宰相李斯竭力驳斥。始皇听了他的话。封建制度,就一时绝迹了。
郡县之制(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