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能单独生活的,所以有人类,就有社会;而有社会,就必有一种组织。最初的组织,是依靠血统的。人所最初认得的是母亲。而同出一母的子女,亦必互相依倚,所以其次便是兄弟、姊妹。母又有其母,女又有其女,如此世代相连,就结成一个女系氏族。这时候,还没有个别的夫妇。后来夫妻之制,渐渐确立了。而在渔猎时代,则从事于打猎的;在畜牧时代,则从事于驯服动物的,都以男子为主。就是农业,初期虽是女子所发明,[7]后来也渐渐地,移于男子手中了。生产事业,渐渐以男子为中心,战斗更不必说。如此,女子在社会的地位,就渐渐降低,渐渐地附属于男子;所生的子女,也渐渐地附属于其父亲,而女系就变为男系了。中国人的姓,最初是跟着母亲的,后来却跟着父亲,就是这个缘故。
以上所说的,是血统上的组织。最初亲爱的感情,及其能互相了解,都以血统相同的人为限,后来就渐渐地扩充了。同住在一地方的人,渐能互相亲爱,互相了解;公共的事情,可以联合着去做;而且能公推有才智的人,以为首领。如此,就渐合各氏族而成部落。同在一地方的人,语言、风俗、信仰等,自能彼此相同,这又是民族的起源了。
在上古,因交通的阻塞、人类制驭天然能力的缺乏,各部落间互相往来之事,大概是很少的。后来就不然了。彼此互相接触之后,也有能讲信修睦,常保其和平关系的;也有免不了争斗的。大概农业社会,衣食饶足,其人所从事的事业,又极和平。所以其性质最为善良。对外多能“讲信修睦”。内部更其不分彼此。孔子所说的大同时代,大约就是指此等部落而言。渔猎和游牧部落,都要比较穷困些。渔猎社会,因食物的限制,人数不能很多,侵略的力量,还不甚强。游牧社会就不然,而他们的行动,又极容易。所以往往成为侵略者。假定有两个部落,互相争斗,一胜一败,败者的财产,就要为胜者所有,连人也做了他们的奴隶了。如此,便生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阶级来。征服者为治者,被征服者为被治者,治者和被治者,既经划分,治者的威权,自然会日益膨胀。其初相去不甚远的,后来就判若天渊了。即使没有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一部落中,治者的权力也会日渐扩大,至于与被治者分离的。古代的国家,大概是如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