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彦华
何兹全师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2007年秋,笔者求学北京,有幸得以忝列先生门下。三年来,恩师不以愚钝弃我,耳提面命,毫无保留地传授治学、做人心得。从先生身上,我不仅逐渐找到问学的路径,更深刻感受到先生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格魅力。早在1985年,先生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一书的序言中,曾用“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着鞭自奋蹄”的诗句自勉,但从先生身上,我们根本看不到学术夕阳的影子,而是如一轮喷薄的红日,厚积薄发,不断有新的学术成果问世。
1991年,在先生年登耄耋之际,代表先生深厚史学功底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书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刚一出版,就在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刘家和先生称其为“一部成一家之言的史学力作”[1],瞿林东先生赞其为“别识心裁之作”[2],林剑鸣先生则认为该书“反映了九十年代中国古代史研究的最新突破,标志着中国史学研究的最新水平”[3],甚而有学者直接说“《中国古代社会》一书是‘汉魏封建说’的扛鼎之作”[4]。2006年,汇集先生主要著作的六卷本《何兹全文集》由中华书局隆重出版,整个文集涵古盖今,内容丰富,被学界誉为“史学研究的大美境界”[5]。该文集在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009年又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的殊荣。这些奖项的获得,既是对先生执教六十周年的庆贺,同时也是对先生在史学研究领域辛勤耕耘所作出卓越贡献的肯定。时至今日,作为我国恢复研究生培养制度以来第一批博士生导师,先生以百岁高龄,仍孜孜不倦地培养着博士生,奉行着自己“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一乐也”的教育理念。在先生百岁华诞即将来临之际,新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导论》一书,是先生70余年来在社会史研究领域所取得卓越研究成果的总结。作为先生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文稿的录入和校对工作,因之也得以一睹为快。多次展卷细读,对先生的学术道路和治学方法,有了更深切的感受和认识,在此不揣浅陋,把自己极肤浅的体会写出来,以启迪后学,其间抑或有不当之处,敬祈先生见谅。
一
《中国社会史研究导论》[6]一书分为三编:
上编为“总论”,共四篇文章,分别收录了《我所经历的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我所认识到的唯物史观和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联系》、《研究人类社会形态、结构及其发展规律是社会史研究的主流》、《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演变过程中三个关键性时代认识的不够》。这四篇文章,都是先生关于社会史研究提纲挈领性质的文章,反映了他多年来对社会史研究的深入思考。
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史论战,一度经历了兴起、停滞,到改革开放后又重新走上复兴之路的历程,可以说,社会史研究与20世纪的史学研究相始终。作为亲身经历这场论战并在此领域颇有著述的学者,先生认为: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是唯物史观进入中国,在中国史学发展中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因此,先生将《我所经历的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这篇文章作为全书的开篇之作,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详细为我们讲述了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所走过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西方史学思想的传入,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逐渐被淡化,一些学者或者全盘西化,或者埋头搞研究而绝口不谈主义。针对这种现象,先生在《我所认识到的唯物史观和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联系》一文中提出:“在我看来,辩证唯物史观,乃是当代历史理论、历史方法论的最高水平。辩证唯物史观一点也不轻视精神、思想、心态等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辩证唯物史观只是强调一点:物是‘根’,是第一义的,离开这个根,便不能深入认识历史客观实际。现代西方历史理论,如年鉴学派、政治文化学派等,最好的观点是对历史要作总体的研究,重视历史各种现象,政治、文化、思想等相互关联和交叉关系的研究。但这些不过是辩证法从整体看问题、从发展上看问题,宏观、微观观点的实际应用。它们都包含在辩证法之内,而没有超出辩证法。”在这篇文章中,先生深入浅出,片言析理,不仅把唯物史观与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关系娓娓道来,并且深刻分析了唯物史观不受重视的原因,展望了唯物史观的美好未来。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20世纪30年代初涉历史研究时,先生就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指导自己的研究,辩证唯物史观几乎贯穿于先生的所有著作之中,尤其是先生的代表作《中国古代社会》一书,被学界誉为“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历史的典范论著”[7]。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史研究重新走上了复兴之路。然而进入90年代中后期以后,社会史研究的重点逐渐转向人们的衣食住行、风俗习惯等,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方向不再是年轻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先生敏锐地洞察到这种风气,写下了《研究人类社会形态、结构及其发展规律是社会史研究的主流》这篇文章。先生指出:“我完全理解,也完全同意,社会史的内容是比较广泛的。人类衣食住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社会史研究的内容。我也不反对年鉴学派的理论和方法,但我始终认为,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社会形态,才是社会史研究的中心内容、核心内容。这是研究人类社会总体的发展和人类社会总体发展规律的。掌握人类社会发展总规律,发展方向,知道人类社会向何处走,这是社会史研究的主导面。……社会史研究的方面,可以是多方面的,但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社会形态是主。方面,可以广;主,不能丢!”先生的这个论断,指明了社会史研究的正确方向,对中国社会史研究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确如先生所言,社会史研究的领域的确非常广泛,衣食住行、风俗习惯等都是社会史研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但从根本上来说,决定人类社会文明最终历史进程的,只能是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经济形态,这应该是社会史研究的核心内容。
上编所选文章,内容高瞻远瞩,廓清了在社会史研究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争论,为我们正确理解社会史研究的方向和道路、推进社会史研究的继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导论》中编为“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分别收入先生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史方面研究的十篇文章。
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研究中,有许多理论性的问题是不能回避的,不解决这些问题,对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讨论也必将陷入一团迷雾而不能深入下去。因此,先生在中编“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首先选择了《关于古代史的几个理论问题》、《“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本义》等文章,着重论述了“阶级社会和国家的产生问题”、“农奴制和封建制的关系问题”、“奴隶社会的一些问题”及“‘亚细亚的’生产方式问题”。这些问题,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存在着较大争论的问题。在有关这些问题的论述中,先生都发前人所未发,提出了很多有重大意义的创见。如在关于“阶级社会和国家的产生问题”上,先生认为:“由阶级出现到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由国家萌芽到国家产生,是有一个过程的,而且这个过程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不是一有阶级,就是阶级社会,就产生了国家。”这个论断,成为先生之后提出的“早期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又如对“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史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先生指出:“‘亚细亚的’,毫无疑问,它的本意是原始社会,即原始共产主义。后来之所以产生混乱、引起争议,主要也是由马克思本人造成的。正是由于马克思先用‘亚细亚的’指原始社会,后来又用‘亚细亚的’指亚洲国家几千年来不变的社会,以至于造成混乱和争论。”先生的这些论断,高瞻远瞩,为学界廓清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迷雾,使一些晦涩的理论变得生动而容易理解,一路读来,给读者以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上,先生坚信马克思主义,坚信唯物论和辩证法是指导历史研究最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但他同时又强调应该准确地理解和解读马克思主义,不照搬教条,不拘泥成说。尤其是在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历史研究的时候,更应该结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特点,用中国的史料说话,反对削足适履、断章取义。
在中编所选入的其他文章中,如《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中国早期国家和文明的起源》等,都是先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典范之作。在这些文章中,先生既坚持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指导,同时又根据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如在讨论中国古代城市的性质问题时,先生指出:“我的不成熟的意见,认为中国古代的城市是兼有两种性质(古典的古代、亚细亚的历史)而又近乎古典的古代的。……我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一些古代东方社会的特征,但中国社会又和古代埃及、印度、近东的古代国家有所不同。”在谈到古代东方社会时,先生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古代东方社会的许多特点,在古代中国社会中都是存在的,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是有很大影响的。但中国社会又不完全如此。”这些阐述,是先生结合中国古代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补充。
在中编所选文章中,还有《早期国家的出现》、《春秋战国之际的经济社会变化》、《中国古代社会的奴隶》这三篇文章,它们是从先生的专著《中国古代社会》中节选出来的。在这三篇文章中,先生旁征博引,条分缕析,揭示了中国古代社会中一些关键性的特点,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如先生提出的“早期国家说”,认为“早期国家包含有不平等的部落联盟和早期国家两个层次”。这个概念的提出,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是以辩证法的观点观察国家起源的产物。它在部落和国家之间,划出了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8]。又如关于“奴隶问题”的分析,要论证古代社会的性质,奴隶问题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先生以丰富的史料,不仅深入地分析了战国秦汉以来奴隶的来源、性质、数量、奴隶劳动应用的领域等,同时对战国秦汉时期奴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给予客观地评述,认为战国秦汉是交换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而奴隶正是这一时期经济发达的支柱。
中编所选这十篇文章,阐述了先生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几乎可以说,篇篇都是精华,篇篇都给读者以深刻的启发。
“创新”和“关注重大史学问题”,是历史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导论》下编“中国中古社会史论”所选的十四篇文章,既鲜明地突出了这两个方面,同时也是先生七十余年来所走过的史学道路和所取得成就的最好概括。
学术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推动历史研究向更高、更深的层次发展。先生一直强调:“我欣赏在创始性、突破性和开拓新领域方面有成就。”而下编首选《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这一长文,就是先生首倡佛教社会史研究,在社会史研究领域所做出创新和突破的代表。这篇论文,突破传统研究只将佛教寺院纳入宗教学研究领域的藩篱,将其引入历史学的研究领域,开创了佛教社会史研究的成功先例。这说明先生不仅具有深厚的史学功底,同时具备了史学家敏锐的目光和深邃的洞察力。在佛教社会史这一新领域的研究中,先生并没有浅尝辄止,而是步步深入,之后相继写出了《中古大族寺院领户研究》、《南北朝隋唐时代的经济和社会——〈中古中国寺院经济·序论〉》、《佛教经律关于寺院财产的规定》、《佛教经律关于僧尼私有财产的规定》等论文,将佛教社会史的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准和更广的领域。七十多年来,尽管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发现,有关寺院经济和佛教社会史的研究,无论是在研究的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有较大发展,但仍然“基本不大出离何先生六十年前提出的学术范畴,或者是对它的补充和延伸”[9]。
始终关注重大史学问题,关注与历史发展趋势、历史发展规律紧密相关的重大问题,是先生治学的另一大特色。先生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从一开始目标就非常明确:要研究有关国计民生和反映时代面貌的大问题。汉魏之际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正是这一时期中古社会向封建社会发生转变的根本所在。先生紧紧抓住“自然经济”、“依附关系”,以及“人口分割”等特征进行剖析,相继写出了《魏晋时期庄园经济的雏形》、《三国时期农村经济的破坏和复兴》、《三国时期国家的三种领民》、《汉魏之际封建说》、《汉魏之际社会经济的变化》、《汉魏之际人身依附关系向隶属关系的转化》等一系列文章来论证“汉魏之际封建说”。这些文章,也全部被选入《导论》下编之中,它们是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奠基性著作,为“汉魏之际封建说”架构了一个完整严密的体系,使“汉魏之际封建说”更加科学、更加理论化而日臻成熟。
二
多次翻阅先生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导论》一书,使我受益颇多:
第一:先生的治史方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史学界在关于历史分期的问题上,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先后有两大学派执中国史坛之牛耳:解放初期是以范文澜先生为代表的“西周封建说”,之后是郭沫若先生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而自从我接触历史以来,无论是教材还是各位老师,一直在传授着“春秋是奴隶社会的瓦解时期,战国是封建社会的确立时期”这样的理论。而今自己也初为人师,却同样也在向学生讲授着这样的观点。虽也知道史学界有多种历史分期的争论,其间也曾接触到“魏晋封建说”的主张,但由于长期思维定式的影响,对“魏晋封建说”的理论一直是雾里看花,抓不住重点。这三年来,在先生的耳提面命之下,我又多次认真、仔细研读了先生的相关著作,可谓收获颇丰,由初读的不甚了了到最后的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众所周知,先生是以治魏晋南北朝史而起家和名世的,由他首倡的“魏晋封建说”,因其论证严密而为学界所越来越重视。但先生在论证“魏晋封建说”的时候,并没有就魏晋而论魏晋,为了深入说明魏晋时代的社会性质,更好地论证“魏晋封建说”,就必然要搞清楚魏晋以前是什么社会,否则就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为此,先生独辟蹊径,追源溯流,将论述的重点放在了古代,放在了早期国家时期,对魏晋以前的秦汉乃至春秋战国以及商周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这种方法,超越了“知其然”而深入到“知其所以然”,可谓独树一帜,也使原本治魏晋史的先生进而在中国古代社会史的研究中取得了宏博精深的研究成果。宁可先生曾对此评价说:“何先生的研究,并没有到‘魏晋封建说’为止,要弄清中国封建社会始于魏晋,不仅就魏晋谈魏晋,还必须看到秦汉社会是如何演化到魏晋的,还需要看到中国社会又是如何演变到秦汉魏晋的,这里涉及魏晋以前历史的全过程。这样,何先生的研究,就从‘发展过程完成的结果开始’,一直上溯到中国文明的源头,再顺流而下,对这一阶段社会历史整体和其中重要的方面及其发展演化作全面系统的探索,从而对之有了一个清晰深入的通贯的看法。”[10]宁可先生的评价可谓一语中的,我想这也正是我在研读了先生的《中国古代社会》之后,对“魏晋封建说”豁然明了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二:先生的治学态度:先生所坚持的治学态度,用他自己的总结,一是《中庸》中“择其善而固执之”;二是《荀子》中“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初看这两句话,似乎非常矛盾,不容易理解,但只要深入了解了先生的治学道路后,却不得不承认,这两句话正是先生七十多年来治学态度最好的诠释。
关于历史分期的讨论,曾是史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被誉为社会史研究的“五朵金花”之一。早在1934年,时为北京大学史学系三年级学生的先生,就在《中国经济》杂志发表了题为《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的长篇学术论文,首倡“魏晋封建说”,其时间不可谓不早。他在该文开篇明确提出:“中国历史的分期,至今尚无公认的定说。本篇所用中古时代是约指从三国到唐中叶,即从三世纪到九世纪这一时期而言。”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学者,先生旗帜鲜明地首倡“魏晋封建说”的观点,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自信。
先生所持的“魏晋封建说”,长期以来在史学界并不占主流地位,甚至一度曾遭到压制、批判和打击。但是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逐渐形成“魏晋封建说”直到今天,先生一直在坚持“魏晋封建说”,并对自己的学说持有相当的自信。正如先生在其著作中所说:“汉魏之际,社会经济有变化,这大约是研究这段历史的人都能看到的,因为这是事实。但认识这变化是由古代到封建社会形态的变化而又给它以系统的理论说明,并以可靠的历史文献证成其说的,大约我是第一人。”如果没有对自己所倡导理论的充分把握以及深厚的学术功底,很难有这样的自信,而先生的这种自信,正是缘于他一直所奉行的“择善而固执之”的理念。
同时,作为一个学界前辈,先生也奉行“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这条原则。在长期的研究中,先生并没有拘泥于“魏晋封建说”,而是随着自己对汉魏社会认识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对该学说进行不断地调整。从20世纪30年代的“魏晋封建说”转变为现在的“汉魏之际封建说”;从原来的“奴隶社会”逐渐调整为“古代社会”;从“农奴”逐渐改为“依附民”。通过不断地丰富和深化,使自己的认识不断接近真理,接近历史的本来面目。先生经常在课余时间教育自己的学生:“真理不怕辩论,真理愈辩愈明。”正是这种坚持,这种自信,这种为接近历史的真实而不断调整的态度,使先生的《中国古代社会》这本著作,无愧于“汉魏封建说”扛鼎之作的美誉。
先生曾总结过自己的治学特点:继承中国史学传统,重材料,重考证,重把问题本身考订清楚,受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训练,从全面发展的角度看问题。确实是这样,通观《中国社会史研究导论》这本著作,史料翔实,考证充分,理论和材料并重,宏观与微观并重,既有宏观的理论为整本著作把握方向,又有翔实史料的细致考证和巧妙运用,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力图给读者一个透彻的解释。该书的出版,无疑会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1] 刘家和:《一部成一家之言的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读何兹全先生〈中国古代社会〉书后》,载《历史研究》,1992(4)。
[2] 瞿林东:《择善而固执 上下而求索——何兹全先生的治学道路和学术成就》,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4)。
[3] 林剑鸣:《评何兹全教授〈中国古代社会〉》,载《中国史研究》,1992(3)。
[4] 拓晓堂:《“汉魏封建说”的扛鼎之作——评何兹全新著〈中国古代社会〉》,524~52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晁福林:《史学研究的大美境界——读〈何兹全文集〉》,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3)。
[6] 因行文方便,《中国社会史研究导论》简称为《导论》。
[7] 朱大渭:《何兹全先生八十五华诞纪念文集》代前言,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8] 陈琳国:《在重大史学问题上的不断创新——何兹全先生对中国古代史研究的贡献》,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5)。
[9] 张檿弓:《但开风气便为师——何兹全师首倡佛教社会史研究》,收入《何兹全先生八十五华诞纪念文集》,第46页。
[10] 宁可:《我所认识的何兹全先生的治学道路》,收入《何兹全先生八十五华诞纪念文集》,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