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伦理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历史。从整个伦理思想史看,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发展形势:第一,中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思想传统,以“仁”为核心,以“孝”为主要内容,重视个人品德修养,把修身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起来;第二,从古希腊罗马到现代西方的伦理思想,形成了以强调个人幸福,即人的至善为特点的伦理思想传统;第三,发生在古代埃及和印度的伦理思想,它以探讨人生意义和人的精神生活为主要内容,并往往与宗教相结合,从中贯彻着宗教戒律的要求,得到宗教势力的强力支持。
一、中国伦理思想发展历史
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它以“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著称于世,有着极为丰富的伦理思想遗产。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思想体系,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居于统治地位,成为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最终目的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伦理思想传统。中国伦理思想的一个传统特色,是它一开始就和政治、哲学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宋明以后,理学家们更是力图把哲学和伦理学融为一体,使哲学成为道德哲学。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中国伦理思想的发端以及封建伦理思想取代奴隶主阶级伦理思想的阶段。它历经夏、商、西周至春秋战国,世称先秦时期(前21世纪—前211年)。殷商时代已经出现了一些道德概念。西周初年,周公姬旦提出了以“敬德保民”为核心的伦理思想,同时有了“孝”、“悌”、“敬”等维护等级制度的道德规范或范畴,从而为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春秋战国时,在伦理思想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由孔子所始创经孟子、荀子等人发展和完善的儒家伦理思想,基本上反映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所提出的墨家伦理思想,反映小生产者的道德要求。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伦理思想,强调“返璞归真”,主张无为、无欲,反映了社会大变动时代,一小部分没落失意阶级的消极心理。以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的法家,强调人各“自为”,认为人和人之间都是一种“计数”关系,否认道德的社会作用,代表着地主阶级激进派的利益。整个先秦伦理思想,涉及道德的起源、人性的善恶、道德的最高原则、道德评价的标准以及道德同利益的关系等一系列伦理学的重要问题,它是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后来出现的各种伦理学说,几乎都可以从这一时期的伦理思想中找到理论原型或思想渊源。第二,封建伦理思想的发展、演变、成熟、没落阶段。从秦汉、魏晋、隋唐和宋元明清,到1840年鸦片战争,长达2000余年。这一阶段中的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阶级伦理思想进一步发展巩固和系统化的时期。随着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封建经济的发展,儒家伦理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说在道德中的运用,使这一时期占主要地位的伦理思想带上神学目的论的色彩;“三纲五常”成了封建社会中永恒不变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孝”、“忠”等封建道德得到进一步强化;三纲领八条目的确立,使“修身”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和基本原则,“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魏晋时期,社会动**,战争频繁,国家长期分裂,地主阶级道德要求与其实际行为日益严重背离,再加上佛教的传入和玄学的盛行,使以儒学为正统的封建道德发生了动摇,在思想界出现了试图越出儒家道德的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的讨论,提出了品德与才能到底哪个更为重要的有关才性问题,享乐主义的思想也在这一时期泛滥起来,并在《杨朱篇》中得到了反映。隋唐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再次统一。在伦理思想上,表现为儒、道、佛三家互争短长、相互吸收和逐渐融合。地主阶级思想家们,一方面极力排斥佛教思想;另一方面则或明或暗地“窃取”了佛教有关自我修养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丰富儒家的伦理思想,巩固它在封建社会中的正宗地位。宋元明清时期,是封建地主阶级伦理思想从成熟到僵化并日益转向衰落的时期。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学派,为了进一步维护封建统治,建立了一套以理为最高范畴的庞大而精致的伦理思想体系。以陆象山、王阳明为代表的陆王学派,建立起以“致良知”和“知行合一”为主要内容的“心学”,试图更有效地维护没落的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明代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封建地主阶级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以及“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教条和伦理原则,受到一部分具有启蒙意识的思想家的揭露和批判。从此,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思想开始走向衰落。第三,中国资产阶级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阶段。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西方资产阶级伦理思想的影响下,提出了既不成熟也不彻底的自由、平等、博爱和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等伦理思想,以取代封建道德学说和伦理纲常,在中国近代伦理思想史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时期。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革命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中国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伦理思想,使中国伦理思想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的伦理思想家们长期以来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争论,从中体现了中国伦理思想的传统特色:第一,关于道德的根源和本质,其中包括道德的起源、道德同物质生活的关系、人性的善恶、名教与自然以及道德评价的根据等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理论。坚持唯物主义哲学立场的思想家一般都从自然和经验出发解释道德现象,认为人们的道德水平受物质水平制约,或者认为道德现象是从自然的“天”产生的,人性的善恶不是先天神授而是后天形成的,道德评价的标准不在内心而在社会的利益等。相反,唯心主义的思想家往往把有意志的、神秘的“天”看作是道德的根源,把“天理”说成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唯一的、绝对的、永恒的依据,认为人的善恶本性都是天赋的,否定人们的感觉经验特别是物质利益对道德的作用。第二,关于道德的最高原则问题。先秦时期所谓的“义利之争”,以及发展到宋明时期的“理欲之辩”,是关于道德最高原则的争辩。儒家强调“义”重于“利”,把仁义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并以此为核心,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墨家主张“兼爱”、“交利”,强调“义利并重”,法家强调赏罚,注重耕战,重利贱义;道家宣扬无为、尚朴,主张超脱一切义利。第三,关于道德修养问题。这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中国伦理思想中,“修己”和“治人”、“修身”和“治国”是密切联系的。与此相关,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也成为伦理学家们所关心的问题。
二、西方伦理思想发展历史
西方伦理思想从古希腊罗马起到现代,几经演变,出现过众多庞杂的学说、理论,形成了完全不同于东方伦理思想的传统。综观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各种伦理学说从其体系结构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实践的或规范的伦理学。认为伦理学是通过研究道德现象,向人们指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种伦理学重视实际的应用,往往分离出一些具体的应用伦理学,如各种职业伦理学。第二,理论的或纯粹的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重视探讨道德理论,往往和哲学本体论交织在一起,认为伦理学就是道德哲学,就是对善恶所做的纯哲学的思辨,一旦涉及具体行为规范和准则,就会失去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的意义和尊严。第三,分析的伦理学。这是20世纪以来在英美颇为流行的伦理学,即“元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既不以经验的、历史的方法研究伦理学,也不重视经验或历史叙述的理论概括,更不提出具体规范。它的突出特点在于,试图从逻辑和语言学方面对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分析。
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的线索,按社会的变迁,可分为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四个阶段:第一,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公元前6世纪以后,随着古代科学的兴起和希腊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尤其是奴隶主阶级内部民主派和贵族派之间斗争的深化,不少思想家的眼光逐渐从自然界转向人自身。智者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身的地位和价值的认识。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柏拉图,从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出发,探讨了“至善”问题,建立了理念论的道德理论体系。亚里士多德综合了前人的伦理思想成果,正式使用了“伦理学”这一名称,并把它作为一门学科。他继承和发展德谟克利特等人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以城邦整体利益为原则的比较完整的幸福论伦理思想体系。在希腊化时期,出现了具有自然主义倾向的伊壁鸠鲁学派和带有理性主义倾向的斯多阿学派的伦理思想,前者把快乐和幸福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后者要求人们遵循自然法则而过一种合乎理性的禁欲主义的生活,二者斗争十分尖锐。第二,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和教会神权的统治,超自然主义的基督教伦理学在整个欧洲中世纪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奥古斯丁首先为神学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由意大利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改造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使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系统化、理论化。第三,西方近代伦理思想。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伦理思想逐渐从神学的禁锢下解放出来。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从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出发,在伦理思想上,强调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深入地探讨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自由、善的本质、道德评价的根据等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了调解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这一时期所出现的各种反映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伦理学说,如18世纪法国的利己主义道德理论,19世纪英国的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康德从先验理性出发的自律伦理学,黑格尔的整体利益原则,费尔巴哈的幸福论等,在西方伦理思想中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影响。第四,现代西方伦理思想。19世纪中后期,特别是20世纪以来,出现了西方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和它所带来的种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新的科学技术革命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使西方伦理思想在探讨的对象和理论方面都出现了许多变化。现代西方伦理学派庞杂,观点多变,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思潮:一种是受实证科学影响较大的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流派,包括直觉主义伦理学、情感主义、语言分析伦理学派等,主要流行于英、美国家。它撇开现实的道德问题,侧重研究道德语言的意义、功能及有关道德判断和规范理论的逻辑证明问题,带有形式主义的特征。另一种是主要流行于欧洲大陆国家的受人文科学影响较大的、常被分析伦理学家斥为形而上学的流派,如存在主义等。它以人为主体,着重讨论人的境况、命运和出路,排斥人的理性,而诉诸感情或直觉,其主要特征表现为非理性主义,并常常堕入悲观主义。还有一种是沿袭基督教神学伦理思想传统的思潮,包括新托马斯主义、新正统派伦理学等。它们有的虽然也打着“尊重科学”和“关心人”的旗帜,但实际上仍然是把善的本质、道德的起源以及道德评价的最高标准最终归之于上帝,鼓吹人只有通过信仰上帝,才能得到彻底的拯救。
在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伦理学家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建立起不同的伦理思想体系,反映了人们对于自身道德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体现了西方伦理思想的传统特色。第一,什么是善?如果说人们可以认识至善,那么,这种善的本质又是什么?一些伦理学家注意到善或至善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重视并强调道德与利益、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另一些伦理学家则往往从上帝的意志、先验理性和人的主观意识中寻找善的来源和本质,从而这样或那样地抹杀或否认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表现出彻底的唯心主义倾向。关于善或至善的研究,在西方也被称为善论或道德价值论。不同的伦理学派和伦理学家,对什么是至善的回答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伦理学家把知识或智慧作为至善,有的把幸福作为至善,有的把仁爱作为至善,还有的把荣誉、权力作为至善,等等。此外,还有一种以自我实现为至善的理论,这种理论常常表现为多元论的价值观。第二,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什么样的品性才是符合道德的?在评价人们的行为和品性时,应以什么为标准?在生活中,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怎样通过训练和教育,使人们的品行合乎道德?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和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一些伦理学家强调满足个人的欲望,否认或抹杀人的行为应该受社会整体利益的制约;另一些伦理学家强调义务的重要,强调对社会和他人应负的责任。由于主要涉及义务问题,所以在西方又称为德论或义务论。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往往交织在一起。因为当人们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或品质时,总是要隐蔽地或公开地根据某些在他们心中已经树立的善的标准,即善的既定价值。从这个方面看,伦理学常常被称为价值科学;而人们探讨善恶价值时,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试图影响人们的行为。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学往往被人们称为规范科学。但是,由于人们研究价值或研究至善的目的,在于使人们有一种理想的道德品质,同时也在于用至善这一目标去影响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所以,西方伦理学家们一般都把19世纪以前的传统伦理学称之为规范伦理学。20世纪以来的西方伦理思想表现出一种与传统伦理学不同的非规范主义倾向。一部分伦理学家否认伦理学的规范特点,仅仅把道德概念的意义分析和对道德判断的逻辑探讨作为自己的任务,并把自己的伦理学称为“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另一部分伦理学家既反对伦理学的规范要求,也漠视所谓至善的价值,只强调纯客观地描述道德现象,强调对人的境况和命运进行先验的、人本主义的描述,探讨人怎样获得真实的存在和超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而形成的。19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日益尖锐。无产阶级为了清除剥削阶级旧道德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工人阶级道德面貌的腐蚀,培养大批无产阶级新人,迫切需要新的道德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适应这种需要,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出发,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在批判各种非无产阶级的道德理论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世纪中期,资产阶级思想家B.鲍威尔、M.施蒂纳等人宣扬了许多错误的道德观点,对工人运动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同时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如H.克利盖(1820—1850年)、E.杜林等人,也拼命地鼓吹资产阶级人性论,宣扬抽象的平等,否认道德的阶级性。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化的道德》、《反对克利盖的通告》、《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阐述。之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随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列宁、毛泽东等人从不同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产生,在伦理学领域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革命变革。其意义主要表现在:第一,与以往的一切旧的伦理学不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是建立在上帝、理性和抽象的人性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针对那种把人的本质看作是抽象的人的本性的理论,明确地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道德不再是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东西,而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历史上的各种道德的发展和更替,归根结底都是依据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道德本身也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从此,以道德为对象的伦理学最终从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的羁绊中解放了出来,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第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克服了以往一切伦理思想的局限,强调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有阶级性。旧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用各种不同方法或手段,宣传道德的超阶级性和全人类性。因而,他们的道德理论最终都必然成为与现实相脱离的不真实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任何道德都不是抽象的、超时代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一切阶级道德都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当然也存在某些人类共同的道德因素,如社会公共生活的一般规则,但从总体上说,最终都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即在阶级完全消灭以后,全人类共同的道德才有可能产生。第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特别强调人类生活的道德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以前的伦理思想家们,往往否认道德实践的重要性,或者把道德实践仅仅理解为个人的道德活动。他们并不理解,全部道德理论都不可能从人们的头脑中突然产生,它只能从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中,从人和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中概括和总结出来,同时还须由实践检验,并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对人的品质的重要意义,强调伦理学不仅传授道德知识,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身体力行。
三、西方伦理学流派
1.希腊罗马伦理学
早期阶段:毕达哥拉斯派—苏格拉底派。中期阶段:苏格拉底派—亚里士多德派。晚期阶段:亚里士多德派—基督教神学兴起。
2.中世纪基督教伦理学
前期阶段,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相应于教父哲学。中期阶段,以阿奎那为代表,相应于经院哲学。后期阶段,以培根、邓斯·司各脱等人为代表,相应于异端哲学。
3.文艺复兴时期伦理学
人文主义的伦理思想,以瓦拉、蒙田等人为代表。宗教改革的伦理思想,以加尔文为代表。政治的伦理学,以尼可罗·马基亚维利等人为代表。
4.近代伦理学
17—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休谟等。17—18世纪,欧陆理性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斯宾诺莎等。18世纪,法国启蒙派伦理学,代表人物:伏尔泰等。18—19世纪,德国学院派伦理学,代表人物:康德,黑格尔等。18-19世纪,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边沁,西基维克等。19世纪,英国进化论伦理学,代表人物:斯宾塞,赫胥黎等。19世纪后期,德国新康德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李凯儿特等。19世纪后期,新黑格尔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格林等。
5.过渡时期伦理学
非理性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叔本华,尼采等。现代伦理学:分析伦理学(又称:元伦理学),代表人物:摩尔。现象伦理学,代表人物:胡塞尔。实用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杜威。情感主义伦理学:存在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萨特等。精神分析伦理学,代表人物:弗洛伊德等。人格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霍金等。新托马斯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马里坦等。新正教派伦理学,代表人物:卡尔·巴特等。语言分析伦理学,代表人物:图尔敏等。道德发生伦理学,代表人物:皮亚杰等。人本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马斯洛等。新行为主义心理伦理学,代表人物:斯金纳。宇宙伦理学,代表人物:齐奥尔科夫斯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