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形态是对历史中形成的丰富的美学现象进行的一种分类学研究,对审美形态的研究能够进一步引导我们对美学现象进行更为深入的情感体验和理论思考。
(一)西方的基本审美形态
1.悲剧和喜剧
从人类的生存层面看,个体的生存、安全、自尊、爱与被爱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等精神性的需要在其现实性的生活中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力量等普遍性的类本质只有通过个体的实践行为才能够得到体现。但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个体的实践往往是有限的实践,并不能够始终和充分体现人的本质力量,会呈现出不同的现实生存状态和丰富多样的生存特点。这往往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个体的生存实践具有超前性,即在历史、社会与时代尚不具备种种使得个体所进行的实践得以成功的条件的情况下,这种超前性的实践往往以失败告终。这种失败不仅构成了个人的悲剧,而且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悲剧,是不同社会力量相互较量的结果,因而人的类本质被社会现实所否定;另一方面是具有滞后性,即个体性的特殊的实践在现实的人生当中失去了它的存在依据,失去了合理性和严肃性,而实践主体还抱着严肃的执着的态度去行动,从而使得自己的实践行为变成了一场荒诞滑稽的闹剧,变成了人们嘲讽、戏弄的对象,变成了毫无价值的东西。前一类就形成了悲剧和悲剧感;而后一方面就形成了喜剧和喜剧感。正如恩格斯所讲的,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冲突”;而关于喜剧,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喜)剧出现。”因而,无论悲剧还是喜剧都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性产物。
2.崇高和优美
崇高是西方美学的基本审美形态之一,它的基本内涵是:人的本质力量在经过巨大的异己力量的压抑、排斥、震撼之后,最终通过人生实践尤其是审美实践活动而得到全面的高扬和完整的体现。崇高是一种通过人生实践和审美活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冲突中重建起来的具有肯定性价值内涵的审美形态。崇高的对象往往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使人惊心动魄、心潮澎湃,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之情,从而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优美在西方美学中是与崇高既相反又相成的审美形态,它同样具有肯定性的价值内涵。优美又称秀美、纤丽美、阴柔美、典雅美等,具体说来,优美是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理想与现实、个体与社会及自然、自由与自在、主观的合目的性与客观的合规律性的和谐统一。它是人的本质力量克服了异己的力量在审美活动中所达成的高度吻合一致的状态。优美在感性形式上往往体现形式美的原则,表现为单纯、齐一、对称均衡、调和对比以及富有节奏的多样性统一,完整和和谐是优美的总体性特征。
3.丑与荒诞
丑与荒诞代表了社会人生的负面价值,是对于美好事物的否定性因素,是与美相比较、相对立而存在的生活样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异化、创伤和扭曲。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表里不一,内外不符,荒唐矛盾。如果说丑是一种不和谐的话,那么,荒诞就是一种虚假的和谐;如果说丑是一种否定性的价值的话,荒诞就是肯定价值与否定价值的混同、错位和失落。
丑与荒诞作为相对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出现的审美形态,体现了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审美心胸和审美领域的不断扩大,是人类在审美活动中对自身生存实践活动深刻反思和全面观照的结果,他们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哲学思想基础,体现了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对现代社会中丑与荒诞的社会现象以艺术的方式展开的批判、反思、理解和克服,也体现了人类精神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批判意识和超越性追求。
(二)中国古代的基本审美形态
1.中和
“中”是指对立的两个因素或两个极端的中间。对于“中”的重视反映出中国人最根本的思维模式,首先指的是“人”参赞天地万物的思想;其次是要从喜怒哀乐的对立中求统一的思想。“和”是指感情的发作必须有节制,从而达到和谐、顺遂的境界而不是矛盾和斗争的状态。因此,“中和”之美强调的是适度,是多样性的统一,“中和之美”的其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是中国审美文化之魂。
2.神妙
“神”第一指文艺创作中灵感勃发,宛若有超自然的力量相助;第二指描写对象的内在精神实质;第三指作者的精神在创作中的专一或自由超越;第四指作者的内在精神实质;第五指艺术创作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妙”指支配宇宙间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精微奥妙而又无从究诘的规律。“神妙”作为二者的结合与统一,指的是善于把握各种各样的审美意象,而不拘泥于某种艺术表现方法,达到出神入化的美妙境界。“神妙”作为一种审美境界既表现出审美意味的形而上的超越性又体现出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内在的自由性。
3.气韵
气韵以“气”为基础。“气”的含义有:宇宙之气;进而泛指一切自然生命之气;特指人的生命之气;又进一步指向体现着内在生命的精神之气;引申指体现在文艺作品中的生气。在中国哲学中,气指宇宙中一切生命得以产生的原初动力,是一切生命得以维系的基本条件。“韵”的本意是指和谐的声音,这里主要是指审美对象在直接提供给主体的形象和形式之中,使人感受到类似于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所激发起来的不可捉摸的心灵脉动和气质情调,是一种超越形式之上的整体性审美体味。而气韵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就是指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洋溢着一股不可抑制的生命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而且这种生命的波动又具有一定的节奏和规律性,引人进入一种物我合一的超越性的美的形象和美的感受。这一审美境界在文字、线条、色彩和声音等表现形式之外,给人留下很多联想和回味的余地,体现出审美活动中不断生成的创造性特点。
4.意境
是指艺术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化的想象空间。它是由若干形象构成的形象体系,是以整体形象出现的艺术形象的高级形态,是中国传统美学所追求的至高的审美境界。
意境的审美内涵可以概括为:主客统一;情景交融;时空转换;有无相生;言有尽而意无穷;以及辩证的哲理智慧。在意境化的审美创造中具象与超越、外观与内省、反应与顿悟、自觉与非自觉、器与道、形而下与形而上等既相区别又相互融合的审美因素相反相成,形成物我两忘、物我同化乃至天人合一的气韵生动、浑然一体的审美体验状态。
(三)审美教育
1.什么是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是以艺术和各种审美的形态作为具体的媒介手段,通过审美活动展示审美对象丰富的价值意味,直接作用于受教者的情感世界,从而潜移默化地塑造和优化人的心理结构、铸造完美人性,提升人生境界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定向教育方式。无论中国和西方,美育的实践以及关于美育的思想和学说都源远流长,形成了丰富的审美教育新思想和多样的审美教育的方式。
从美育的发展历史来看,审美教育有两条基本规律:一是从实施的角度而言,美育总是与艺术、文学教育离不开;二是从美育的功能而言,美育总是以人的道德修养的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提高和人性的完美为主要旨归,因而是一种具有历史文化传承意义的社会性的教化活动。
2.美育的特点
审美教育作为独立的教育方式,不同于科学知识的传授和道德伦理的教育,它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审美教育的内容来看,它是以自然、社会和艺术中美的事物和美的境界去陶冶人、启迪人,以具体可感、形象生动的美的形象和美的境界去感染人,因而是以情怡人,因而情育是其主要特征。
第二,从审美教育的功能来看,审美教育是以美的内容让欣赏者通过具体情境的感受和体验,产生情感的共鸣、愉悦和净化,从而在非功利化的超越性审美体验中提升人格、陶冶情操,从而使人性在审美的净化中走向完善和和谐。
第三,审美教育是一种以自由的方式进行的教育活动,他和德育、智育教育不同,它要求从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尊重人的自由选择,开展丰富多彩的审美活动,充分展现人的无限潜能。因而美育又是自由、自愿、自主的潜移默化的他育与自育相统一的活动。
思考题
1.美学主要研究问题和学科特点有哪些?
2.美学现象的存在领域有哪些?
3.中国古代的基本审美形态有哪些?
4.美育特点有哪些?
参考文献
1.王朝闻主编:《美学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3.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二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4.宗白华:《美学与意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5.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6.宗白华:《宗白华美学文学译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7.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8.高尔泰:《美是自由的象征》,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9.蔡仪:《美学论著初编(上、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10.滕守尧:《审美心理描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