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被大企业采用为前提的B2B商业活动要尤其注意(1 / 1)

还有一个经常导致新事业计划失败的原因。

那就是以被大企业采用为前提。

尤其是对于创业不久的小公司和刚成立的新事业团队来说,如果一开始就将目标瞄准大企业,以面向法人的商业活动为主,具有非常高的危险性。因为这样很容易被大企业玩弄于股掌之中,使自身承担巨大的风险。

比如拥有优秀技术实力的初创企业前往大企业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对方负责接待的人员会说:“是否采用得等上层领导讨论之后才能决定,在这段期间您可以给我们的员工讲解一下这项技术的内容,让他们学习一下吗?”当然,讲解是没有报酬的。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因为希望能够和大企业签订合同,所以肯定会答应对方的要求,但不管去讲解多少次,大企业都迟迟不肯签订合同。而且每次去讲解时,对方都会提出“这部分请再详细介绍一下”“如果出现了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之类的问题。

结果就是初创企业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也没能与对方签订合同,当然也赚不到一分钱,手头的资金越来越少。

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有的大企业甚至会偷偷地利用初创企业提出的创意,自己开发相应的服务。

■ 不要独自一人思考事业计划

或许有人不相信会有那么过分的行为,但类似的情况实在是十分常见。

即便没有达到那种地步,但面对大企业时,初创企业和小规模的团队都不得不被迫接受对方提出的不利条件。

我的公司有时候也会面向法人提供培训服务,但等待对方决定是否与我们签订合同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而就算对方选择了我们,付款日期也往往要往后拖延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

在这段期间,企业还要持续为对方提供服务,就要支付额外的人工成本。而且现金流的周转周期越长,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这对刚成立不久的企业和组织来说风险极大。

因此,我建议大家在创业初期应该尽可能将顾客群体锁定为普通的消费者。即便基本计划是面向法人顾客,也应该同时思考是否可以开展B2C的业务。

我的公司也是最近才开展面向法人顾客的业务。

首先通过面向个人的英语学习事业创造出成绩,并为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有余力之后再开展B2B业务。如果我从一开始就将业务中心放在B2B上,想像现在这么快实现盈利恐怕非常困难。

希望大家牢记,以被大企业采用为前提制订的事业计划,具有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