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顾晓阳
大约在一九六八年前后,学校里办了一个“流氓学习班”,班主任便毫不犹豫地把我送了进去。当时我十二岁,念小学五年级。
“学习班”一共有二十几个人,都是全校最知名的坏学生,有打架不要命的,有破坏公物狂(打灯泡、拆课桌椅、毁坏门窗),也有小偷小摸的。最多的是扰乱课堂秩序的“害群之马”。我的罪名却是:“抽烟,喝酒,唱黄色歌曲,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我第一次抽烟,是从我父亲那儿偷来的“大中华”,我和朋友躲在门洞里,像干什么秘密勾当。他教我怎样把烟吸到肺里去。那天我连抽了两根,脑袋开始发晕,回家后觉得有点恶心,就拿了一个苹果躺在**吃,刚咬了两小口,便昏昏然睡过去了。后来我们到有梳妆台的人家里去抽,对着镜子,练习鼻孔吸入的技巧。
我父亲抽烟很凶,看书的时候一支接一支。我坐在他不易察觉的位置上,仔细观摩。他一口能吸掉整支烟的四分之一,吸过以后,许久许久才有一点点薄薄的青烟从嘴里或鼻孔漏出来,其余的皆不知去向。
开始,我和朋友们都认为这是一种技巧,我们反复练习过,没有成功。
不管把烟在肚子里憋多久,到喷出来时,仍是浓而色白,且与吸入的烟量大致相等。于是,大家对我父亲这种老烟鬼称羡不已。
事实上,我们抽烟时非常注意隐蔽。一般都是在大力家抽,一边抽一边放唱片。大力家刚被抄过一次,房间里空空****,唯独这架老俄国留声机幸存下来。有一天正放着《梁祝》,谢鸡子儿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喊:“快!警察来了!”余音未散,警察已进了门。他十分内行地问我们:“听什么哪?《梁祝》?”然后直奔留声机,拿了唱片就走。事后哥儿几个都是一身冷汗。谢鸡子儿说:“操,一耳朵就听出来是《梁祝》——丫准是个老‘晃儿’。”
我喝酒的历史比抽烟更长一些。有一阵子我们时兴卖破烂儿,我卖的是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六年的《人民日报》,几乎一天不漏。大力的二哥抱出来比城砖还巨大的两本《资本论》,反倒不值几个钱。其他人从家里搜到的是什么,我已记不得了。我们去的是贡院的废品收购站,卖了钱,直奔东单食堂。大家围圆了坐一桌,每人要了一大碗散啤酒,颇有点水泊梁山大聚义的架式——“喝罢,将碎银子丢在桌上,唤店小二自来取去。”
我的班主任姓甄,外号叫“老牛”,小脑袋,浑身肌肉,眼睛只是两条缝儿,嘴巴闭不住。他是刚从中学毕业分来的高三学生。在我印象里,那时所有的中学都正在准备上山下乡,他为什么能留在北京当小学老师,不得而知。“老牛”从一开始就看我不顺眼。现在回忆起来,根本想不出他教过我们什么课,是怎么教的;只记得他在课堂里命令我站起来,批评我,一次又一次地逼我写检查,或者在游行(庆祝毛主席最新指示发表、原子弹爆炸成功、抗议苏联侵占珍宝岛等等等等)时趁天黑人乱踹我的屁股。如今我能写一点文章,大概跟甄老师当年苦心栽培我写检讨不无关系。记得有一天中午放学后,他不让我回家,非逼我写完一篇深刻检查不可,然后自己就去食堂吃饭了。教室里空无一人,我写了两行就趴在课桌上睡去。后来一位老师偶然进来看到我,问我为什么还不回家,大概我的回答相当凄惨,那老师想了一会儿,说:“算了,别写了,回家吃饭吧!”
那些年北京市公安局经常在工人体育馆组织“万人公审大会”。说是“审”,实际上判决书早就写好了。先由首长讲话:当前国内外形势一片大好,但是阶级敌人如何如何,然后就宣读判决。每次必有一批死刑犯伏法。犯人皆五花大绑,脚上戴镣,脖子上挂着牌子。三个警察,两个在左右,一人在背后揪着犯人衣领。当念到“×××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后面的警察一脚便将犯人踹倒在地,会场上群众的口号声顿起:“打倒×××!”“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无产阶级专政万岁!”“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场面热烈,而且极富戏剧性。死刑犯里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有“现行反革命”、逃亡地主、强奸犯、杀人犯……我至今还记得一位死囚的名字,叫夏杜克。他比我大不了几岁(那年未满十八岁),父亲是个部级干部,家里生活优裕。但这小子却溜门撬锁,偷盗成性,就为这,给拉出去毙了。
我对班主任“老牛”最不理解的就在这儿:在“流氓学习班”期间,凡有“公审大会”枪毙人,他必命我去参加。问他去干什么,他说让我去“受教育”。人家那儿枪毙人,关我什么事呵?我在那儿能受什么教育啊?就因为我十二岁唱了句“黄歌儿”(“你含苞欲放的花,一旦盛开多美丽”),离犯死罪可还远得很哪!是不是觉得我“罪”不“大”,“恶”不“极”,让我去跟人家多学几手(受教育),好早日将我绑赴刑场呵?
后来有一次,应该上午九点在“工体”北门集合,当天正好下起暴雨,我心一横,骑着自行车奔广渠门外买新鲜蔬菜去了。那是我第一次逃学。
不久后的一天,我和几个初中生去东单体育场打篮球,傍晚饿了,就走到台基厂现在的松鹤楼的前身——一家上海小吃店吃饭。不知为什么,“店小二”看我们的眼神儿当时就不对,等我们点过菜,他又来问我们喝不喝酒,我们就叫了几瓶“小香槟”。吃喝完毕,我手里还攥着半个包子,大伙儿就往外走。一出门全傻了:门外居然已埋伏了一帮警察,像夹道欢迎似的,分两排站着,把我们堵在中间。当时北京市公安局就在这家小吃店斜对面的正义路上,警察出动当然很便捷,但至今我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出动抓我们。就算我们是自己找上门来“太岁头上动土”,可吃个便饭能算什么大罪过,犯得着惊动这么多民警叔叔吗?我已经忘了他们是怎样把我们关起来,审了些什么,只记得审讯完毕,隔了很长时间,才又有人进来。来人说已经和我们每个人的学校联系过了,让我们明天各自找学校工宣队交代问题。然后他又特别走到我跟前,点着我的鼻子说:“别瞧你最小,你在这里头最坏,我已经掌握你的全部情况了,明天张队长和甄老师找你算账。”
我们一路往回走,都不说话。我手里剩的半个包子一口也吃不下去,路过东单公园时,顺手扔到树丛里了。我想起“老牛”那身结结实实的肌肉,想起他那缝隙似的眼睛,我与这两道缝隙对视了两年,却始终看不到里面藏着什么东西,猜就更猜不到了。我想,我受“万人公审大会”的教育实在已经受够了。所有该当死罪的行为:书写反动日记、强奸、**、通奸、诱奸、猥亵……我也都了然于胸,只差身体力行了。所以,我已完全没有必要去学校了……在我正式逃学的初期,班主任“老牛”仍一心想挽救我。他让许多同学捎话来,希望我“悬崖勒马”。下班后,他常常有意骑车绕道我家门前过,企图把我抓个正着。那时我家附近正在建地铁,工地上堆着用不完的卵石。我在街角、树后和门洞里储备了不少石头,只要“老牛”从胡同经过,我就一阵乱石砸将过去。“老牛”在最后一次终于镇定下来,他捏住手闸停下车,一条腿跨在车梁上,冲我大喊:“姓顾的,你等着!毕业的时候找你算账!”架不住石头不长眼,他喊过后,即蹬车鼠窜而去。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在逃学的日子里,我度过了少年时代许多快乐的时光。我讨厌学校,也看不起老师。后来我虽然又上过学,但逃学已成了习惯。我所有有用的知识都是在逃学期间自学,或从朋友们身上学到的。学校还常常使我联想到“万人公审大会”,至少在当时,学校和“万人公审大会”的确具有某种相同的气氛。我虽然逃了学,却无法从那种气氛中彻底挣脱出来,至今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