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和世界观(1 / 1)

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祖籍巴黎,父亲是瑞士的一位钟表匠。他没有进过什么学校,靠自学成才。1740年曾任家庭教师,激发了对教育的浓厚兴趣。1742年,卢梭结识了启蒙学者狄德罗、伏尔泰等人,参加《百科全书》的撰写活动。1749年因撰写《论科学与艺术》一文获奖而赢得了极大声誉。以后,相继发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3年)、《新爱洛绮丝》(1761年)、《社会契约论》(1762年)和《爱弥儿》(1762年)。

卢梭基本上是一位自然神论者。他把上帝作为宇宙运动变化的始因,但认为上帝并不能随意创造或消灭物质。一方面,卢梭承认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另一方面,他认为由于上帝的恩赐,人生而秉有自由、理性和良心,构成了人的善良的天性。他把私有制看做社会罪恶的根源;并提出社会契约论作为以暴力推翻封建专制的理论依据。卢梭希望建立以劳动和小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以确保广大小资产阶级的利益。他的社会政治学说对法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以及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都发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