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伯来位于现在的西亚巴勒斯坦地区,为现代犹太人祖先的居住之地,信奉犹太教,奉耶和华(上帝)为最高主宰及庇护神。约在公元前17世纪希伯来人向外迁移,进入埃及,后沦为埃及法老王的奴隶。在公元前13世纪,希伯来人在首领摩西的率领下,逃出埃及,返回故国。历经战乱后,于公元1世纪被罗马帝国吞并。
(一)早期的育儿习俗及社会习俗
希伯来人将妇女生孩子看做是上帝的恩赐。他们盼望生孩子,尤其渴望生儿子,因为儿子长大后,可以增加财富,扩大家族的规模,并能继承祖传遗产。
按照希伯来习俗,婴儿出生后要用盐水擦洗。希伯来人认为这样做可以使孩子健壮结实。希伯来人还习惯将婴儿置于襁褓之中。男婴出生后的第8天必须行割礼(即用刀子割损包皮)。孩子一般由母亲哺乳,3岁时才断奶。
希伯来人早期的历史属于从游牧文化进入农业文化时期,家庭组织形式盛行以父权为主的家长制。犹太教《摩西十诫》中明确规定妻为夫之财产,受丈夫的严格约束。子女亦须听命于父母。希伯来经典称:“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11]“因为得着它的,就得了生命,又得了医全体的良药。”[12]男孩稍大,须交给父亲管教,父训就是法律。希伯来经典要求以色列人的父亲“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并称这是出自上帝的“律例诫命”。[13]希伯来人一般以家庭为子女受教育的场所,父亲既是家庭的祭司,又是孩子的教师。父亲的管教颇为严格,棍打、鞭抽并不鲜见。希伯来人认为儿童生来愚昧无知,本性向往堕落,故须严加管教和约束。
(二)摩西改革后的儿童地位
摩西率希伯来人返回故国后,被奉为“先知”,并推行了一些改革。在经过先知摩西的改革之后,希伯来的家长制具有较多的民主色彩,儿童在家庭中的地位上升。在家庭教育中注重父子之间的亲密感情和说服感化。犹太教仅次于《旧约》的经典《塔木德》(Talmud)规定:子女并非父母私有物,而是未来的天国公民,他们赋有独立的人格;要求家长“努力理解儿童,唤起他的兴趣,赢得他的积极同情”,为儿童提供玩具,乃至与儿童共同游乐。[14]在儿童观及幼儿教育方法上,古代希伯来有其独到之处。因为一般古代国家的家长制都给予父亲以绝大尊严,操子女生,夺之权,而这种严父在希伯来则逐渐为慈父所代替。希伯来父亲虽有权惩戒和体罚其子女,但实际上常采取积极影响的手段。
自公元前8世纪起,希伯来兴起“先知运动”。在先知运动影响下,儿童待遇不断改善。当时在地中海地区(如希腊的斯巴达)盛行弃婴之风,然而在希伯来人中,这一现象却极为罕见。希伯来的经典《旧约》对弃婴现象进行了谴责。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无人不可接受上帝的教导及成为上帝的信徒。与希腊人和罗马人比较起来,希伯来人显得更为尊重儿童的权利和地位。后来希伯来的这一习俗通过基督教传入罗马,对改变欧洲弃婴的陈规旧习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幼儿教育内容
由于希伯来人视信神为天经地义,故家庭教育以培养宗教信仰为最重要的目标。他们认为这种教育可从极早期开始。《旧约》中所记载的最著名的先知以赛亚(Isaiah)主张婴儿断奶时就开始受教育。犹太哲学家斐洛(Philo,前20—50年)甚至要求在襁褓中就应知道上帝是宇宙间唯一的神和创造者。传说希伯来人中还曾开设过婴孩学校,收容5岁幼儿。在家庭教育中要以可视为上帝意旨代表的《旧约》去教导子女。这种经典并不重知识传授,而重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的陶冶,是道德非理性的训练。此外,由于希伯来人持有“不信上帝即属罪恶,而无知的愚人乃是不能真正信奉上帝的”这种信念,因此,在儿童教育中,作为宗教教育的附带,也教授简单的文化知识以及民族传说和祖先的训诫。至儿童稍长,家庭还对男孩进行职业技能的传授。希伯来的女孩子基本上由母亲管教。出嫁前,学习如何当好贤妻良母是重要教育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