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运动,无论为求学运动,为竞业运动,为参政运动,我在原则上都赞成;不惟赞成,而且十分认为必要。若以程序论,我说学第一,业第二,政第三。近来讲女权的人,集中于参政问题,我说是急其所缓,缓其所急。老实说一句:现在男子算有参政权没有?说没有吗?《约法》上明明规定;
说有吗?民国成立十一个年头,看见那一位男子曾参过政来?还不是在选举人名册上凑些假名,供那班“政棍”买票卖票的工具!人民在这种政治意识之下,就让你争得女子参政权,也不过每县添出千把几百个“赵兰、钱蕙、孙淑、李娟……”等等人名,替“政棍”多弄几票生意!我真不愿志洁行芳的姊妹们,无端受这种污辱。平心而论,政治上的事情,原不能因噎废食,这种愤激之谈,我也不愿多说了。归根结底一句:无论何种运动,都要多培实力,少作空谭。女权运动的真意义,是要女子有痛切的自觉,从知识能力上力争上游,务求与男子立于同等地位。这一着办得到,那么,竞业参政,都不成问题;办不到,任你搅得海沸尘飞,都是废话。
《人权与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