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芜湖房宅被烧事(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640 字 1个月前

从此信中可知,李鸿章最初是从上海《申报》上得知芜湖火灾延烧李家宅院,“失物甚多”的消息。现在阅悉经方信电,知道“毁楼房十间,什物无数”的情况,感叹“则亦大伤元气”。信中还言及芜湖家人的居住之事,说是如不愿借住凤章一支上海的房宅(五房沪宅),在芜湖就近租屋而住(僦居)也好。嘱咐此屋若再翻盖,不宜与商局相连。从前录信可知,是“商局失慎”造成的火灾延烧及李宅的。又问经方,经榘(昭庆子)来信所告商局另择地方建造是否确实,说经榘此次亦吃亏不小。可知,芜湖是当时李氏家族的一处聚居之地。这个地方的选择,主要当是着眼于这里开埠(光绪二年签订的《烟台条约》中规定)后的商机,认定是可发展致富的佳地。这次火灾损失只是偶发之事而已。

信中又言及所捐建的合肥(庐城)医院开办的事情。所说到的“刘医”,当即前录信中的刘年,其身份上远高于医学专业的“北洋学生”。从此信中可以看出,李鸿章这时对“北洋学生”印象不好,有“既思厚俸,又欲保官(被保荐官职),已成锢习,非不得已,可勿调用”之言。又告知,已让经迈回上海后将岁费四千金汇兑给经方处存用。前信中言及的经璹(三妹)家“修整侯府”以备迁居的事情,此信中又有续说:张佩纶(幼樵)日前有信,说王少谷允来监工而不来,经钰(蕴章子)所荐“极精核”的许某,经羲(鹤章子)妻子则“多方支吾,不肯放手”,所以佩纶夫妇求李鸿章从广东派人。而李鸿章信中则说,官场是不能承担这种私人工程的,抱怨女婿等“不通世故,动辄怨人”,要经方如果路过南京(宁)时,向经璹说明情况。至于在上海建造新宅,信中嘱咐经方“须就地剪裁”。说马建忠(字眉叔)从此经过,曾与他商量,经迈阅历太浅,此事仍依靠经方商酌、主张。

信中还说到畿辅境内“拳匪猖獗”的事情。这当然也是听闻,因为他当时在广州,并未亲临其境。不过从他“拳匪”的称谓及其相关诸多文牍中对义和团的评说看,其人对义和团的仇视和否定是立场坚定、态度鲜明的,尽管这时慈禧太后正在抚用义和团,甚至以“义民”视之。信中言及的王芍棠,是王之春(字芍棠、爵棠,湖南清泉人),他原为山西巡抚,去年十月间有朝命与安徽巡抚邓华熙互调。这时他主政安徽,当是为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练兵经费,而遽增米粮的厘金数额。这样,颇靠芜湖米粮接济的粤地自然就要更多付出购进成本,故使主政这里的李鸿章“大为失望”。又感叹“时事艰极”,“吾高年膺此重寄,徒增焦烦”,还说“不知岘庄何以大耐官职也”。岘庄即刘坤一(字岘庄),他正在两江总督任上,此老这时作为湘系大员的代表性人物,在应对“庚子之乱”变局以及随后的“新政”策划方面,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李鸿章这里似乎是对刘氏的“大耐官职”不能理解,其实,在这方面,他比刘坤一的“热衷”和“坚执”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关于家事,信中说到在京的经述家“孙辈有小恙”,已让他们暂缓南归。又问经方“刘维贤案已了结否”,还告知了自己这里的起居简况,说自己移住“较为清爽”的洋房后感到比较舒适满意,但又有“惟干热犹不可逭”句。广州气候不同于北方,这时竟是“干热”折磨着此老,让他觉得无可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