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面对复杂日韩关系的筹议(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516 字 1个月前

从李鸿章此信中可知,由日本外相榎本武洋派赴朝鲜平壤铁岛地方的人员,“归途遇风漂没”,因为此事“则济州采渔、平壤开埠均应缓议”。信中询问李仙得能在日本久待与否,又言及“奥使退回国书”之事,这涉及奥国与朝鲜议定条约的纠葛。当时朝鲜驻日署理公使权在衡与奥国驻日公使在日本议约,奥方不同意于约中载明朝鲜为中国属邦,实际上,朝鲜也不愿以属邦自居,这时正好借奥方拒绝承认向清朝说事。这一点,李鸿章也心知肚明。此信中,他告诉经方,听说朝鲜国王有“咨”与总理衙门议商,待其到后“当转商核夺”。说“奥于东方本少交涉,约即缓办,无甚关要”,朝鲜方面何必为此这样急切?要权在衡静候就是了。需要注意,李鸿章信文中的这个“咨”字,它是表示同级官府的平行文书,这显然是拿朝鲜以“属邦”看待,若是国与国之间,那就应该是外交照会了。

信中又言及家属曾为朝鲜国王捕杀的朴泳孝,此人也是“开化党”人,捕杀其家属当属镇压曾制造政变的“开化党”的做法。鉴于其人与“闵党”(王妃闵氏一派党人)有隙,“王妃对他衔恨甚深”,李鸿章怀疑朝鲜王廷想赦免其回国说法未必真确,说如果真的欲赦,“自不须中日说合,更不应中日为之保护”。要经方密告榎本武洋“不必越俎代谋”。并且指示,如果金玉均、朴泳孝“在日举动不妥,搅乱国政,尽可逮系拘禁”。又特别向经方说了自己对袁世凯(亦字慰庭)的良好看法,认为朝鲜国王与之水火的说法,“实为群小谣诼,王妃猜忌”,而袁并无过失。告诫经方,朝鲜驻日使臣是闵党,所言切不可信,要他与已销假返回朝鲜的袁氏“推诚联络”,而“勿惑人言”。李鸿章特将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在京会奏密折两件抄寄给经方,要他遇事应当奉此为“圭臬”,与之统一口径,“勿至两歧”,并切嘱这是秘密,勿令外人闻知。关于日本长崎圣庙即孔庙筹筑费用的事,所说“酸混”拨不了多少款额的徐小云,即总理衙门大臣徐用仪(号小云、筱云)。所说“墨西议约”的事情,详见下录信及其释读文字。此信说“恐是宕局”,“宕局”就是拖延之局,判断得不错,查知中墨双方签订条约,是到了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由双方驻美公使在华盛顿签订。至于信中所说去世(“物故”)的芝田,即广东巡抚刘瑞芬(字芝田)。

家事方面,信中言及死去的进儿灵柩搬运之事,鉴于家人和管家的特别情况,要待经方等随时筹办。又告知掌孙女结婚诸事顺吉,“张媳”即经方夫人日内自京起程回津,“汝母”即鸿章夫人拟夏秋之交接孙女归宁。至于经方何时可接家眷往驻,信中嘱他自己妥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