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家族多忧事,居官亦难安(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481 字 1个月前

此信中首先与经方议说“五婶分家事”,告知她前有信来,已回信让其照“尚为周妥”的“开议各节”来办,还有“善后”各重要事项,也在给她的信中概略言及,说经方待十月中旬到芜湖时应该能够看到。又告诉经方,虽尚未接到大伯瀚章来信,但电询知道他也没有意见,只是说经楚(瀚章次子)届时在南京办喜事,不能赶到芜湖为分家事画押,可待随后补押。李鸿章信中又议及“柯媳多索十万,自为私贴娘家起见”的事情。这位“柯媳”,前录信中曾有介绍,她是凤章亲生但早亡儿子经诂的“夫人”。李鸿章此信中,要经方与她言明“赡贴”“资助”的相关事情。特别说到,经翊(凤章遗嘱过继的儿子)“少不更事,令其读书之暇,留心照料家事,不至被人轧没为要”。所谓“轧没”,好像不是个规范词,可理解为倾轧、埋没的意思,是否也含有以“柯媳”为戒,防范家产为族外人欺瞒、侵吞的隐意?

信中又问及经方“到家后何日开吊”,嘱咐“年荒尤应节用”,“不必惊动四方宾客”,说这样“方为美观”。所谓“美观”,这里当是妥善的意思。就此,信中还举出当年经方祖父下葬时的事例:“仅我(鸿章)与三、五叔(分别为鹤章、凤章)在场负土,是年旱荒,并无远客,需费无几。”说“显扬”不在办事的外在场面。

信中所说“王克斋处已电令拨款”之事,与前录信中说到的“函属(嘱)扬局王克斋挪银二竿”直接关联,看来此时已得到落实,这“二竿”银以一千交经方,一千还局欠。信里又嘱咐到,经方十一月(冬月)末假满后应过南京谢客的事情,特别强调:“岘帅与我先后同寅,相好二十余年,尔应用愚侄帖”。“岘帅”指刘坤一(字岘庄),这时他在两江总督任上,是在世、在职湘系大员中的代表人物。按李鸿章信中的说法,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颇为亲密的。信中又告诉经方回任奏报折中的用语事项,该折要他“届期自行妥酌”,不用“由津代拟”。甚至还嘱咐了到时经方在不同场合的着装细项。又特别评说到马建中(字眉叔)、陈季同的为人处世,认定他俩“行径相类”,责怪经方“择交不慎”。最后告知经方,“此间洋人因教案迭出,皆有戒心,求我在津过冬弹压”。看来,所谓“教案”闹得洋人也大不心静,要李鸿章“在津过冬弹压”,岂不是怕在江南教案的影响下,再弄出一场“天津教案”?二十年前这里的那场震惊中外的大教案,“洋人”岂能不刻骨铭心!这让李鸿章也难以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