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欣述陵差细事,谦说公私诸话(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950 字 1个月前

这封信与所录上一封信的主体内容上正可承接。李鸿章将“随扈东行”日程以及到东陵后举办礼事和“题主”受赏情形,告知哥哥。可知礼事举办期间皇太后、皇上每天凌晨赴陵,傍晚始回行宫,“劳乏已极”,而他们这些“跟班”自然更是得“日夕奔驰酬应”,弄得“满面风尘”。“恭题神主”环节倒是省事,“仅点一笔”,获赏却大为风光,李鸿章和宝鋆加太子太傅衔,沈桂芬(经笙)加太子太保衔,载龄(鹤峰)加太子少保衔。这叫“宫衔”,赏加给有功大臣,像这几个人的“太傅”“太保”“少保”,衔级是由高到低的。宫衔可由低到高地升加,像李鸿章和宝鋆,“太保”衔前已早有,这次是又往上加级。这种加衔在当年的大臣觉得很是荣光的,李鸿章说“国家大典,幸邀懋赏,惭愧莫名”,表面上还要“谦虚”一把,接着又说,只是老母亲见她的儿子“荣加宫傅,固近世所罕有,聊博莱彩之欢耳”,又跟“孝道”挂钩了。“莱彩”即“莱衣”,是出自一个典故,传说古时楚国的老莱子,孝养双亲,七十来岁了还穿色彩斑斓的衣服,扮做小儿的样子,逗双亲高兴。李鸿章此番获赏能让母亲高兴不假,更高兴的当然还是他自己。赏项与此前宝鋆的私下估测比较,真是“颇有区别”,所以李鸿章说“可知圣心自有权衡”。

关于哥哥意欲求退的事,前录信中不是说到没跟王文韶(夔石)提吗,此信中告知前日与他见面,“将兄转托语意代陈”,可他“力劝不可”,并且宝鋆(佩翁)也称“此举可不必行”。看来即使李鸿章自己,这时也倾向要老兄打消那个念头。至于自己请假省亲的事,宝鋆说可以当面和太后说,王文韶则说没有暂署的合适人选,意思是不必提出。李鸿章自己觉得屡次召对中没有能顺便引出的话茬儿,现在“复蒙加优衔,恩重报轻”,那就更说不出口了,也算作罢。

还有前录信中说到的“樊口建闸”的事情,此信中又特告,“皆知其无成”,也断不让他人插嘴,看来是能成功阻止了。需要说明,就当时争议双方而言,各有各的理由,并且这中间不能排除“非工程”因素。而就工程本身而言,牵涉局部与全局、近前与长远的利害关系,还有具体的技术、经费、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不好绝然论断意见对立两方的是非曲直,不过客观事实是,此坝、闸较长时间里确未得兴工建造,后来“樊口大闸”的建成,那是民国年间的事情了。

信中所说将于“闰月中旬到华”的巴兰德,是德国驻华公使,按中国历法当年是闰三月。信中还说到琉球的事情。琉球本为清朝的藩属、朝贡国,19世纪70年代初日本明治政府“废藩置县”,单方面将琉球划归其管辖范围,随后利用“琉球船民事件”和中日《北京专条》(前边述及),更变本加厉地企图吞并琉球。李鸿章信中所说“日本新改琉球为郡县,阻贡中国”,便是它这方面的卑劣行径。李鸿章言其“阻贡中国”,自意味着将琉球视为“朝贡国”的立场未变,而就琉球之事而言的“洋务正恐生变”,则是他所表示的“不敢言归”的原因。

信中又问到郭嵩焘(筠仙)已否过鄂,告明总理衙门(总署)公函促令其“不待假满北上”,说是“同朝均甚倚重,可无迟疑”,看出李鸿章是对这位洋务同道充满期待。尽管如此,但郭嵩焘这次出使被撤回后,实际上也就基本上结束了政治生命,在籍“养疴”十年多,在光绪十七年(1891年)74岁上去世。他会遗憾和悲哀自己晚年的遭遇吗?无论如何,其人起码还是对自己能被后世理解充满信心的,“流传百代千龄后,定识人间有此人”——这就是他生前的预言。事实上,没有用“百代千龄”,仅仅时过百余年的今天,人们对他的认识,不就能够一扫当年的偏见了吗?

关于家事,此信中还主要是言及家馆和馆师的事情,看来他对这个叫姚芷轩的新来先生非常满意。这时其家馆是设在天津而非保定,也可间接看出日常办公李鸿章是以驻天津为主了。信中说到乡居的侄儿们,有乡间“习气较城市少朴,诸侄或渐知艰苦”之语,表示出不希望后人成为纨绔之辈的心愿。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在“新全集”中,一是载于第31册第383页,时间标为“光绪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夜”,并注:“原稿无年代,‘二月十二日有添孙之喜’云云,事在光绪二年(李国成),姑置于此。”二是载于第32册第410 — 411页,时间标为“光绪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并注:“原稿无年代,信中提及筠仙(郭嵩焘)回国事,知撰信年份似为光绪五年,姑置于此。”不但郭嵩焘回国事,而且从信中的主体内容亦可证此信是在光绪五年,且看得出能与本书中前录一信承接照应。依此时间,而置于光绪二年者为误,置此所据“二月十二日有添孙之喜”句,此次所添孙亦非李国成,因为国成生日不是“二月十二日”而是在“三月初一”日。两处信文个别字句上亦有所异,两相对照,择其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