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主要说了三件事。
第一件是曾纪泽(字劼刚)兄弟的事。他们是曾国藩的两位儿子,这年分别为39岁和30岁。其父母先后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同治十三年(1874年)去世,他们要按制丁忧守孝。期满后,曾纪泽以谢承袭父亲侯爵的理由赴京觐见,先从家乡至上海,乘招商局轮船北上,途经天津谒见李鸿章。这就是信中所说“曾劼刚尚在上海机器局,早晚当抵津沽”的背景。他六月十六日到天津与李鸿章见面,日记中记下:“辰初至李相行台(指李鸿章的北洋大臣行馆)拜谒,谈一时许,至吴挚甫(吴汝纶,时在李鸿章幕)室坐极久,李相旋至幕中同谈。”他在天津暂驻期间,还有李相来谈“甚久”“极久”的记载(如二十四日、二十八日日记)。其人月末离津赴京,七月初三日抵京,十六日觐见,问对内容主要是关于洋务方面的。随后,朝廷给了他“以四五品京堂候补”的职衔。此时李鸿章给郭嵩焘的信中,有“(曾纪泽)此次入觐,当得京卿,内意或留待他年替人,亦非其愿”的话,估计得不错。从给哥哥的此信中也可知,数年前李鸿章在京与相关大员议论纪泽所能获官,按照常规“不过四五品京堂”,与此时实际也正好吻合。李鸿章清楚,“贫而多累”的曾纪泽,其“志在(上海)机器局”(此处当有较高收入),但掌管那里事情的是两江总督沈葆桢(字幼丹),生前他与曾国藩曾因饷事闹过不小的矛盾,这会儿能为曾纪泽的事情帮忙吗?李鸿章心里没谱,所以有“此一件难事,颇不易销差”之说。不过,几个月后,曾纪泽便有了驻英法公使之职(替代郭嵩焘),驻外期间还有与俄国交涉改订《伊犁条约》的事情,在外交方面做有成绩。这当然是后话。
第二件事是关于郭嵩焘(筠仙)因《使西纪程》被奏劾。所谓《使西纪程》,是郭嵩焘按照政府关于出使大臣“应随时咨送日记等件”,“以期有益于国”的要求,将出使旅程中五十来天的日记,稍加整理后以此名抄寄总理衙门,被刻板刊行(共两万余字)。内容上实事求是地记下外洋观感,与封闭状态下国人心目中的“夷狄”面貌大不相同。不想,这在朝中激起轩然大波,遭到守旧派的极力攻讦。李鸿章此信中说的“何铁生讲官”就是发难者之一,此人即在翰林院供职的何金寿(字铁生)。他弹劾《使西纪程》内有诟病大清的内容,“请饬销毁”。一时攻郭舆论可谓沸反盈天,甚至闹到有湖南人都要开除其“湘籍”的地步。后来梁启超有评论说:“有位出使英国大臣郭嵩焘,做了一部游记。里头有一段,大概说,现在的夷狄和从前不同,他们也有二千年的文明。哎哟!可了不得,这部书传到北京,把满朝士大夫的公愤都激动起来了,人人唾骂……闹到奉旨毁板,才算完事。”由此可见当时一般国人的思想、识见和对世界的认识水平。
在英国的郭嵩焘对被何金寿参劾一事,是到了七月间从别人信中获知,他在这月初十日的日记中感言:“中国两千年虚骄之习,养成此种人才,无足异者。”热衷洋务的李鸿章,当然明了其中是非,但在几乎一边倒的舆论情势下,也不好公开为郭嵩焘大力辩护,说其被“唾骂固不待言”,函嘱郭氏“以后少发新论为妥”,意思是尽量少惹这等不自在。同时又担心他难免激愤,所谓“素多幽愤,闻此等口舌,情绪可知”。但到头来,错不在郭嵩焘,是在闭目塞听的守旧之辈身上啊,李鸿章无奈地感叹:“(郭)如此品学识议,不容于今之世,人才、国运真无可挽救矣!”
至于李鸿章信中在言及何金寿参折之前,关于“夔石复奏筠仙前疏”云云,夔石是王文韶,他时任湖南巡抚,是郭嵩焘籍地省份的“父母官”,他们两人也曾打过交道,有合作更有矛盾。在此际郭嵩焘事情上,以圆滑著称的王文韶(有“琉璃球”“油浸枇杷核子”绰号),当然是不会站在郭嵩焘一面的,李鸿章此信中说他“小巧”云云,当是指他又在玩弄“小权术”了。
第三件事是关于沈葆桢(字幼丹)函商“川鄂厘饷”的。沈葆桢时为两江总督,致信告李鸿章淮商情愿包完川鄂厘饷,这样对拯救淮地灶户(设灶熬盐之户)窘困会有帮助,请李鸿章支持。他之所以给李鸿章写信,除其权势显赫以及接近朝廷的因素外,显然还因其兄李瀚章为湖广总督,事情直接涉及其区盐政,有请他代为通融之意。李鸿章又不是傻子,岂能上他这当,他对沈葆桢损人利己的做法不以为然,在给哥哥的这封信中明斥其人“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淮南灶户固可悯,川、鄂井夫游民借盐为活者独不可悯乎”,自然对沈葆桢是大为不满,说李鹤年(字子和)曾评其人是“不近人情之奸慝”,以往还觉话有些过头,由这次事情“乃确知其为任性偏执之刚愎之人也”,遂后悔曾成全他的江督之任,说当时若荐何璟(字小宋)来任,今日“尚不致鸱张纷更至此”。这意味着,像让谁出任两江总督这样的朝政大事,李鸿章都有很大的实际左右权能。这时,他告诉哥哥,如果丁宝桢就此事直接上奏,将此利益给予淮地,那么“川、楚自应合词上陈,或先后具奏”,予以抵制。并告明已致函四川总督丁宝桢(字稚璜),要哥哥“须时与联络”,说“只要川、鄂一鼻孔出气”,不管是朝内还是地方(两江),都没有办法。由此也可见,当年盐务问题确是切关朝政和民生的大事。
除上述三事之外,信中所涉到台湾与否的雨生和春帆两人,分别是丁日昌和吴赞成。丁日昌时为福建巡抚(拟请病假),吴赞成是安徽人,时为福建船政大臣。信中所言“与雨生近稍和气的”的筱棠,周姓。李鸿章写此信的前一日有致其人一信,其中有“仲弢(按:姓许)到闽,雨生留在署内,不令赴台见春帆,春帆决无訾议”句。李鸿章给哥哥的这封信里,还转告了由来自家乡的信中所知那里已得透雨,并告直隶“连旬不雨,亦多飞蝗”的情况,以及经邦、经世两侄的事情。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载“新全集”第31册第73—74页,所标时间为“同治十三年六月十四日”,并注:“原稿无年代,曾纪泽光绪元年四五月间到津,似此函写于同治十三年,姑置于此。”此信又以《复李瀚章》为题,载同书第32册第338—339页,所标时间为“光绪四年六月十四日”,并注:“原稿无年代,信中提及曾劼刚由籍入京事,知撰信年份似为光绪四年,姑置于此。”所定年份皆误。理由:1、所谓“曾纪泽光绪元年四五月间到津”为讹,查曾纪泽日记,当时他在湖南家乡,根本没有赴津。信文中说“曾劼刚尚在上海机器局,早晚当抵津沽”,曾劼刚即曾纪泽(字劼刚),其日记中载明,光绪三年六月,他十二日前“尚在上海机器局”,十二日乘轮北上,十五日抵大沽,十六日登岸入津,并拜谒李鸿章。2、信中所述郭嵩焘(筠仙)因《使西纪程》被劾事,也正是在光绪三年。3、光绪四年曾纪泽虽然也确曾在京,那是在他出使(替代郭嵩焘)前夕,信文中相关事情,不是在该年。故此信时间改定在“光绪三年”六月十四日。
[2] 该信在“新全集”中两处载录,此字分别作“津”“京”,以“京”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