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母寿获御赏,洋务得人助(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1076 字 1个月前

李鸿章给哥哥写这封信的时候,心情很好,因为家中连逢喜事。不仅从哥哥来信中获知母亲身体康健,而兄长在湖广总督任上又兼署湖北巡抚(所谓“抚篆兼权”),更是从京中得知朝廷为母亲赏赐了“松筠益寿”四字的匾额。这颁赏是怎么回事儿?原来,这年是慈禧太后四十寿诞,而李母这年逢七十五岁寿辰(按虚岁计,生于嘉庆五年即1800年),皇家“特沛恩施”,给为皇朝贡献了两位大员的这位母亲赐赏。上提匾额之外,还赏有“紫檀三,镶玉如意一柄,大卷江绸袍褂料二匹,大卷八丝缎袍褂料二匹”。这是专颁谕旨中载明的。不过,李鸿章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没有接到此谕,是先从“内线”人员黄孝侯(当为黄钰,字孝侯,安徽人,时任户部右侍郎)那里预知了颁匾消息。皇家这当儿还正每天忙不迭地“听戏”享乐,暂顾不上这等事情呢。不过,赏事是既定的,不会有假、有变。闻知消息,李鸿章就赶忙向哥哥报喜,并铺排如何谢恩,到时如何“模存匾字”“泐成横额”以及兄弟各处分别悬挂的事宜。“谢恩”,就近的李鸿章率先做过了,说是在“花衣期”内,谢折“用黄绫折面,专弁派递”,还特别说明,“非花衣期内不可用”此。那么何谓“花衣期”?是朝中有喜庆之事,如皇帝、太后寿诞,前三后四共七天当中,朝中大员都要穿色调喜庆的朝服,此间称作“花衣期”。当然,这是太后寿诞的“花衣期”,李母的生日早过了(是在二月初三日)。

这位李母,她本身也姓李,是与丈夫同乡的李鸿谟之女,出身寒素之家,是自小被丈夫家收养的,吃苦耐劳,勤谨孝顺,留得一双在当时很不随俗的似裹非裹的大脚。与李文安成婚后,即使丈夫中进士、成京官,她在家也依然是一副“劳动妇女”的样子。后来儿子长成、发迹,她也无奢侈之风、骄盈之气,倒常教儿子们以盈满为诫。当然,这时在高官大员儿子的奉养之下,“贵妇人”身份自然是有的。皇家的此番颁赏,又会给她增添不小的“风光”,起码李家的人是这么看的,否则哪会这么看重和忙乎啊!

李母庆寿,亲戚友朋送礼表示的自然也不会少,此信中说到“觐唐计已到鄂代送寿礼”,觐唐是薛焕(字觐堂、觐唐),是一位以办洋务著名的大员,他的长女与李瀚章的长子经畲订婚,这时正在议办婚事之际,此番薛焕赴鄂,当是有为李母庆寿和为女议婚的“双重任务”。信中又说到“张兆兰送亲,昨已先到”,张兆兰是江苏仪征人氏张集馨的儿子,而张集馨的女儿许配经方(他的原配夫人刘氏已逝)。李母这次不平常的寿诞,再加经方、经畲的两桩婚事,李门岂不是喜事连连吗?

除此之外,信中议及的政事主要是“洋务”。所谓“必速定办可兵可商轮船一只,交招商局驾驶营运”,所涉“招商局”,全称“轮船招商局”,总部在上海,是由李鸿章这两年里刚创办起来的洋务局所,属晚清最早的轮船航运企业,也是洋务派所办民用企业中较早的一家。我们知道,李鸿章是晚清洋务运动的旗帜性人物,他的手下,有大批得力能干的洋务人才,像此信中涉及的“杏荪”即盛宣怀(字杏荪),唐景星即唐廷枢(字景星),朱云甫即朱其昂(字云甫),“徐”当指徐润,信文中“唐、徐、朱、盛”就是指这四个人。李鸿章和哥哥的私下所言里,对他们有些不便对外人道及的看法和评论,也透露出他们在共同处事中不但各有差异和特点,而且也是心中各揣“小九九”的。李鸿章一语道破天机,就是“大抵皆射利之法”,即赢取各自利益而已。而他又明确说,“但非名利无以鼓舞俊杰”,故自己“亦不甚苛求,总令其和衷共济而已”。这就是李鸿章很典型的驭人之道,即靠功利笼络乃至收买。你们之间争利斗法我看在眼里笑在心里,老夫“哄”得你们一块给我干事就是了。

信中说到的总理衙门(总署)抄示并让复议的丁日昌(雨生)“所陈六条”,也属“洋务”方面的事情。李鸿章在肯定其“内如三洋提督、三机器局皆尚可行”的同时,对其所谓“裁艇船给轮船”(这当涉及船只的“升级换代”吧)“经费有盈无绌”,就认为不免有些吹牛皮了。看来,此老考虑事情还是能从实际出发的。

信中也涉及人事、人际的事情。所谓“翁玉甫昨已陛辞来鄂”,翁玉甫即翁同爵(字玉甫),是比他留下更大名声的翁同龢的二哥,他此前曾短暂地任过陕西巡抚,不日前觐见之后离京而赴湖北任职巡抚(此职暂由李瀚章署理)。这属朝政人事。人际方面主要说到与蒋芗泉即湘系大员蒋益澧(字芗泉)之事。既然他们间“向不通问”,没有亲密关系显而易见,但蒋氏“昨过津,往还二次”,诚可谓“不速之客”。从李鸿章信中意思看,他来是有求资助之意,但是又“未敢开口”。而李鸿章信中则有“焉有许助数竿之说”“即索借亦难允行”云云,如此决绝,看来是一点面子也不给了。顺便说明,李鸿章信中多处以“竿”量银,所谓一“竿”当表示千两。信中随后说到“湘泉一步即喘,尸居余气,似无能为”,这个“湘泉”当即“芗泉”(想来是随笔写成两字),看来此人身体已经不行了。这个昔年驰骋疆场也官至疆吏的大员,病休若干年后,此际是因日本窥伺台湾,复被朝廷招出,他来见李鸿章,或是为求饷需之备?不过,还未来得及被朝廷正式任用,他就在这年末病逝,刚四十出头,这也让李鸿章给说着了。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在“新全集”中载于第30册605—606页、第31册第131—132页两处,所标时间相同,而在第30册系夹于“同治十二年”信中,当为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