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写这封信的时候,太平天国已经灭亡,湘、淮军投入对捻军的镇压,并且刚历经李鸿章取代曾国藩挂帅的人事变动。这背后,事局颇为微妙。刚镇压下太平天国,生性谨守、以盈满为惧的曾国藩,为了消除清廷对自己尾大不掉的疑忌,主动采取“裁湘留淮”的措施,即大量裁撤湘军而保留淮军。这样,到他受命挂帅平捻的时候,麾下的兵力就以淮军为主力了。虽从“淮由湘出”的意义上可谓“湘淮一家”,但“淮”既成一个独立的军政集团,排他性就是无可避免的,包括对曾国藩也是一样。淮军将领在前敌阳奉阴违甚至明里与他为难的事情多有,其指挥效能遂大大降低。再加上捻军与太平军多有不同,战略战术的适应性调整也是问题。还有面对复杂时局自己心绪、心态上趋于消极的变化,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曾国藩挂帅平捻军务不利,饱受朝野的舆论责难,他便坚意求退。清廷让他回任两江总督,将平捻帅印交给了原任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的李鸿章,这就是所谓“曾李瓜代”。这一人事变动的背后,实际体现了湘、淮集团实力以及曾、李个人“权重”的消长变化。
写此信之时,李鸿章刚受命挂帅数月。而日前(正月间),还有一件对他家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李鸿章被授任湖广总督,因留前线督师无法实际赴任,朝命由他哥哥李瀚章署理。李瀚章这时刚由湖南巡抚改江苏巡抚,还未赴任,便要留署湖广。信开首“接都文(按:当指关于其兄弟人事任命的谕旨之类)后,喜惧交集,鄙情实同”云云,表示出兄弟俩对朝廷如此重用的共同心理感受。而后边“韫斋必即赴任”之言,“韫斋”是刘崑(字韫斋),他原为内阁学士,受命接替李瀚章出任湖南巡抚。由李鸿章此信中可以看出,哥哥来信除为兄弟俩的任职事感言外,主要是为其合适幕府人员的延揽向弟弟寻求帮助,而弟弟致信自就此事重点作复,此外还涉及前敌军事以及家族眷属移居安排等事。
先说幕事。对那时的官员而言,幕府人事当然是重要的事情,因为就相当于现在的秘书班子,是协助官员办理具体事务而不可缺少的。当然,与现在也有区别,那时幕府并非在编的“公务员”,而属官员私家延聘。不过,到晚清时候的强势督抚这里,幕府的性质和特点上较往昔有着明显变化,最凸显的就是幕僚与官员身份的连通已非常密切。一方面,是有些官员甚至是有相当品级者不乏充当强势督抚的幕僚;另一方面,强势督抚的幕府不啻成为造就官员的重要源地,像李瀚章、李鸿章兄弟不就都是从曾国藩幕府起家的吗?信文中所说“近来幕道最难出色,好手即欲为官,不肯久居”的情况,也可从一个侧面说明出幕入官成为热门途径。尽管各大员的幕府构成特点不尽相同,譬如曾国藩幕府除了办理军政实务的人员外还寄养了批量闲散文士,李鸿章幕府则特别讲究实用需要而不养闲人,但无论如何起码都是要有各方面的实务人员。李鸿章在这封信中述及他的幕府情况,按专责就涉及洋务、盐务、军事、刑名、书启、奏折等类别。至于哥哥要求的为其物色幕府人才,看来未能如愿,李鸿章仅向他推荐了一个为两江总督所用作刑名一席的任氏,此人要价颇高,信中说为曾国藩暂留,“如伊不用,或可转荐兄处”。李鸿章还特别告诉哥哥,“要紧公事必须自家执笔”,即使“不自起稿”,也要“能改”,总之,不能完全依赖幕僚。想来,这不仅仅是劝诫哥哥不要“懒政”,也是防止自己失于把关而出事故。
再说平捻军务方面。信中李鸿章除了简告自己的军事布置外,特别说到奏留霆军的事情。霆军就是所录上封信里言及的“鲍军”。鲍超字春霆,故其营伍名“霆军”,为湘军所属。它是参加平捻战事的湘军主力部队,就在李鸿章写这封信之前,刚发生过因“尹隆河之战”而导致的霆军和铭军(淮系刘铭传所统营伍)争功诿过事件。此战发生在湖北京山尹隆河地方,是对东捻军的重要一战。战前霆军和铭军约定了出击会战的时间,而铭军为争功而提前出击,陷入被动,大遭损失。是按原定时间出击的霆军到后救助了铭军并反败为胜。但战后刘铭传恩将仇报,反诬因霆军违约晚到而致铭军失利。李鸿章按此口径上奏,鲍超反被责难,而曾国藩、曾国荃兄弟也未积极为鲍超和霆军辩诬。大为气恼之下,鲍超坚决求退。而此际,则处在霆军是入陕还是留鄂的争执之中。当时奉命以钦差大臣督办陕甘军务的湘系大员左宗棠,力争霆军入陕,而李鸿章兄弟则力争霆军留鄂。本篇信文中“霆军业经奏留,彼已诹期入秦,接弟咨或须改入鄂”之语,正是就此而言。而因鲍超旋即“病退”开缺,霆军裁撤改组,原霆军的部分兵力遂为李鸿章兄弟代表的淮系攘夺,“淮长湘消”之势难抑。信文中不是说到“涤师恨台谏屡劾,廷寄常骂,故退志极坚”吗?可知当时曾国藩面对的局面以及他的糟糕心绪了。至于李鸿章挂帅平捻的军事,则根据捻军具体情势变化,有针对性却也颇为艰难地进行着。
最后要说的是李家眷属移居之事,在信文中则是先于上述两事言及的。从其相关内容可以看出,他们的大家庭似乎是习惯相对聚居的。此前老母(父亲于咸丰五年即1855年去逝)还有其他若干眷属是随李鸿章在两江督署居住的,李鸿章外出领军,游移无定,自然不便携带家眷,而李瀚章署湖广总督衙署是在武昌,并且“甚闳深”,也就是说非常宽绰,移居此所当然更为妥适。具体安排方案从信文中都能看清,需要注意的是李鸿章关于其夫人的特别交代:一是其动身“尚在迟疑”的原因,是“护惜辎重家具”,而此类东西,是自“伪忠府所得者”。这些属“战利品”本应交公的东西,看来是为其家心安理得地归己所有了,“贪赃”,在他们这等人家,看来已经习以为常,小菜一碟。二是要其兄择留宽绰处所供其居住,强调“弟妇则从我于富贵,而非从我于贫贱者”。可以想见,既以“富贵”为准,平时的衣食住行会是多么奢靡!这就是昔日这等达官贵人的家庭生活理念。
至于李鸿章这时的夫人,早已是第二位。原配周氏在咸丰末年去世,续娶的是本省太湖名门赵氏之女,名赵小莲,其父赵畇曾与李鸿章同在翰林院,又曾一同在乡办团练,本来的“同事”结果成了翁婿关系。野史上有说李鸿章与赵小莲早有私情,纯粹是好事者的桃色编造,就像今天有的小报“娱记”,编造连风也捕不上、影也捉不到的“明星新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