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蜀葵(1 / 1)

清晨,一如既往地从亦庄出发,公交又地铁几经换乘,一个半小时后终于到达建国门。从地铁站出来,步行至赛特广场,就可以坐上公司班车。八点半班车准时出发,一路开往位于望京的单位。

那天,到赛特广场后时间尚早,于是,就在广场旁边的小区华侨村里转悠。

六月中旬的华侨村草木掩映,错落有致;加上小鸟啁啾不断,让本已逼仄的小区空间显得越发雍容贵气。夜晚一场小雨过后,空气分外清新,嗅之怡然。

迎面就看见那棵郁郁葱葱的合欢树了。

以前见过这种树,只是并不知道它的名字,直到《甄嬛传》热播时,才晓得原来它叫“合欢树”。绕着合欢树走了两圈,想到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便屈膝从草坪上捡起几朵洒落下来的合欢花,拿在鼻子底下仔细闻了闻:嗯,有股淡淡的清香。

走过合欢树,离发车还有几分钟。不想辜负良辰美景,就继续在小区内来回游**。路过一排反季盛开的紫色玉兰,无意间走到一个偏僻角落,三两株粉色蜀葵赫然见于眼前。

是蜀葵?

真的是蜀葵。虽然仅有三两株,显得有点单薄,但依然洁净、娇嫩、旺盛,且富有生气。可是,在华侨村这样贵气的小区竟然会有蜀葵!

虽然从小就与蜀葵相伴相随,但直至三十年后的今天才知道它的学名叫“蜀葵”——在此之前一直叫它“齐叶花”。不过,相较之下,我更喜欢它的别名“一丈红”,以为这个名字最能体现出它的品性:挺拔,艳丽却不落俗,自顾自地绽放出一片精彩,有种超脱的自在与随喜。

蜀葵可谓我生命中顽强无敌之花啊。不过,它有多顽强,就有多卑微。好久没见,竟然在此邂逅。

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喜欢花草的大大就在家里的自留地上开辟出一小块来,栽了不少花。后来,自留地上建起了庭院,花儿就被挪至现在大门前的花园中,并一直生息至今。

那时的花园可真是繁茂啊。有富贵雍容的牡丹、绚丽多姿的大丽花、妩媚香郁的芍药、姹紫嫣红的月季、形态迥异的菊科,还有妖娆的石榴和好像永远也长不高的绣球……当然,也有清新鲜亮的蜀葵。

每年端午前后,花园中的蜀葵就开了。

那个时候,花园中到处都有蜀葵长出来。不过,除了常年保留的四株外,其他的冒出地面就被我们像野草一样清理掉;不拔掉,它们就会四处蔓延,严重影响到其他花儿的成长,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那四株蜀葵中,只有一株开出的花是金黄色的重瓣,其他三株的花朵都是水红色的重瓣。无论是金黄色的还是水红色的,花朵瓣瓣分明,如鹤顶,又似彩凤;色泽清艳、姿态端美,妩媚悦人。尤其是刚开的蜀葵花,在晨曦或夕阳的辉映下,极其美丽,有时美到让人感到不真实,只有凑上去一闻,扑鼻芳香才表明原来是真的。

在我眼中,蜀葵的花很美,生命力很顽强,好像只要有种子落地,就可以自顾自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四季轮回中坦然绽放,如期开出自己的姿态。然而,抑或因为它太容易生长了——简直跟野草一般——故家人从来不会像爱惜其他花一样去爱惜它:从生到死,都不爱惜。

我也不爱惜它。

我从小有个吃花瓣的陋习。在花园中转悠时,每当萌生吃花的念头,就挑一朵最好看的蜀葵掐下来——其他花,最多只会撕下几瓣而已。不过,蜀葵的花汁实在太多了,稍微一挤就往下滴,吃起来不但苦涩,而且水红色的蜀葵吃完嘴唇和舌头就会变成墨紫,家人看见免不了要责骂,所以,往往吃不了两三瓣。可那又如何?下次想吃时,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地掐下一整朵来。

吃剩的蜀葵花,将花瓣一个个地揪下,从底部小心翼翼地沿中间线撕开,然后粘在鼻子上或额头上扮大公鸡,或粘在两颊上扮花仙子;或叫来很多伙伴一起玩过家家,把蜀葵的花蕾当作南瓜做很多饭饭。

每到中秋节,家里就用新麦面烙的饼子或蒸的馒头献月亮。那时,花园中诸花多已凋谢,唯有蜀葵和月季盛开如初。当日影衔山、夜幕徐降时,我们姐弟就迫不及待地跑去花园中摘来好多好多的蜀葵花,再剪上几朵月季,然后一朵一朵地摆放到盘中的饼子或馒头上。用蜀葵和月季点缀过的饼子或馒头,看着比平时不知香了多少倍,喜得我们连一炷香的工夫都没有耐心等下去。

我们不但大把大把地摘下蜀葵的花朵,也会大把大把地摘下它的叶子。蜀葵的叶子可是大有用处,不但可以当扇子玩,还可以包指甲呢。

夏日的黄昏,妈妈摘来染指甲花(学名“凤仙花”)的花瓣和叶子,放适量研得极细的白矾拌均匀,用蜀葵的叶子包在我们姐妹的指甲上。第二天,指甲就变成鲜亮的橘红色:在没有指甲油的岁月里,那可是最昂贵的化妆品之一。如果哪一年家里没有种染指甲花,就用蜀葵花替代,染出来的指甲也很好看。正因儿时妈妈用蜀葵叶子给我们姐妹包染指甲,所以,总觉得此花是有情义的:一种与亲情、与往事、与逝去的时光等纠缠不清的情义。

除了花和叶子,蜀葵的种子我们也不放过。

尚未成熟时,蜀葵的种子就被我们摘下来吃,像吃面包一样一口一口吃下去。还会用针线把它的种子串联起来,戴在手腕、脖颈或耳朵上,好看极了。

霜降过后,蜀葵的花叶终究抵抗不过气温的凛冽,一天天地干枯起来了,这时,我们就砍下它的茎秆拿去赶羊。

我们都这样不珍惜,甚至怠慢蜀葵,但好像我们越是不珍惜,越是怠慢,它的生命力就越顽强,越不会自暴自弃。无论摘下多少它的花,撕下多少它的叶,似乎总有花儿在一片片绿色的掩映下盛开。所以,在我的印象中,蜀葵的生命力简直是无敌的。正因它这顽强的生命力,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下,除了牡丹和月季外,如今其他的花儿都已从园中消失了,只有那四株蜀葵,还都活着。

也许,不只爱情,任何太容易就能获得的东西,往往都不会得到珍惜;而不被珍惜的东西,无论其本身有多美,都是卑微的。

是的,蜀葵从来都不被珍惜;虽然它也很美,但在百花丛中,它到底是卑微的。

可是,如今当我从万花丛中走过,蓦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情有独钟的并非那些名贵的花,而是蜀葵。历经岁月的起起落落,明晰地感到,这人生路上,曾经自诩天之骄子的我也是一株蜀葵。所以,在华侨村看见它的影子,才陡生狂喜——那是直见心底的悲悯呵。

记得小时候,家里总有干不完的活。为了生计,父母每天都很忙,所以,我们姐弟的成长从来都是自顾自的。我们不但要自发成长,还要干各种各样的农活和家务。一个小小的孩子,浑身上下的每一个部位似乎都可以发挥作用,像极了园中的蜀葵:只要在有阳光的地方撒下种子,不管在逼仄的墙角或破败的路边,转眼间就能回报以鲜花与果实,任凭生命来赏阅和把玩。这样的成长经历,让长大后的我永远觉得:人生的付出,对人对己总是美好的;因为美好,所以期待。

后来,离开家到了京城,见到蜀葵的机会就很少了。

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到处都是名贵的花木,像蜀葵这种野草般的花就很少见到。偶然间,在山野或闹市的墙角、路边、树丛遇见,它那超然且不择贫瘠的姿态,倒让人感觉亲切、欢喜,就像遇见了故乡人抑或重现了昔日事,更重要的是从它身上看到了这座城市中的自己:自顾自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坦然绽放,努力开出自己的姿态。

纵然顽强,可究竟像野草,至少,是人们眼中的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