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吧,我也是学了很久才学会在人前哭泣。我也是痛了很久才学会让人知道我痛。
不管强者还是弱者,神仙妖jing还是人类,只要有心,都需要一个出口。必须有人告诉我们,我们为什么活着,为什么存在于这个不公平不明白不美好的世界。生命必须有一个目的,就像命师告诉我那块水晶是我的命运一样。
我不满,但是接受。因为我可以不用再去寻找,因为我心中的空洞可以暂时得到填充。
乌芙丝,如果你认为cynosure是你的出口,那么不要放弃爱他,因为爱一个人,本就是自己的事。
身后传来脚步声,乌芙丝挣开我,低下头擦眼泪。我没来得及回头,身体已被拥入怀中。
梁今也笑道:“原来枪法这么简单,改天我来教你,一学就会。”
那男子哼一声:“凡人恐怕没你这狐狸的学习能力。”
cynosure只道:“该上路了。”
他领先就走,乌芙丝追过去,那男子大声道:“反正顺路,一起走好了。”一面真的大步跟上。
梁今也没有动,我奇怪地看他,月光静悄悄地照着,他的眼睛黑白分明,异常清亮。
“怎么了?”
“……最近突然觉得,你离我越来越远,所以想抱住你,不让你走。”
我笑,“这么说话倒像是情话了,骗子,你该不会爱上我了?”
他只看着我,说:“你要我爱你吗?”
“只要你说,我就爱你。”
我们已经东行了七天,一直没能脱离森林的范围。
所谓“我们”,包括一位神仙,一只狐狸,一条母狼,一个凡人,再加一个死巴着不放的黑衣男子。
托梁今也的福,我很快和他混熟了,知道他叫ray,是狼王的近身侍卫,更劲爆的身份是狼王为乌芙丝选的未婚夫!不过这个身份一点保障没有,乌芙丝弃父出逃,而他背着狼王来追逃妻,罪名怕也轻不了多少。
现在是正午,虽然没有表,但大太阳在中天投下热烈的光,我的肚子咕咕叫都说明了这个事实。
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弯浅浅的溪水,附近只有低矮的灌木,抬头能看到久违的天空,用手捧水,清澈得看得清掌纹。
旁边的乌芙丝把脸浸进水里,喝饱了水就抬起头甩水,我躲避不及,水珠溅了一头一脸。
“喂!”我叫。
乌芙丝只睨了我一眼,继续甩头,再看不远处的ray也有同样的动作,简直打翻他的酷哥形象。
我懒得和狼计较,站起身,随手拉过梁今也的白衫擦拭。
这只狐狸的衣服永远都雪白雪白,干净得像洗净消毒再烘干熨平整,简直可以拿去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