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干将、莫邪[1]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huò)[2]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chuō)[3]出汤中,踬(zhì)目[4]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5]北宜春县界。
[1]干将、莫邪:春秋时期善于铸剑的一对夫妻,后人用其名命雌雄二剑。
[2]镬:无足鼎。
[3]踔:跳跃。
[4]踬目:瞪眼。
[5]汝南:古郡名,汉代置汝南郡。故城在今河南上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