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段 无可取的事(1 / 1)

无可取的事是,相貌既然丑陋,而且心思也是很坏的人。浆洗衣服的米糊给水弄湿了。这是说了很坏的事情了,[78]心想这是谁也觉得是可憎的,可是现在也没有法子中止了。又门前燎火[79]的火筷子,﹝烧短了没有别的用处,﹞但是﹝这样不吉犯忌的事,﹞为什么写它的呢。这种事情不是世间所没有的事情,乃是世人谁也知道的吧。实在并没有特地写了下来,给人去看的价值;但是我这笔记原来不是预备给人家去看的,所以不管是什么古怪的事情,讨厌的事情,只就想到的写下来,便这样的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