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一回头,哇kao,奇迹般的看到了伟大的“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一瞬间我有些恍惚,以为自己被气得穿越,亲眼看到这位五十年代影响了世界的摇滚巨星的真身。可正当我激动得喘不过气来时,猫王朝我一笑,那笑容如此熟悉,让我立即记起一个月前我的生日之夜。
今天他不是超人装,而是猫王最典型的装扮,白色紧身大翻领上衣,扣子只扣两个,同色裤子,臀部紧包,裤腿是大喇叭,衣服上钉满亮片,头发吹成高高的反翘式,长长的鬓角,脸上还戴着黑超。
“姐姐,别来无恙?”他姿势潇洒的扔下三百块钱在桌子上,上前挽住我的手臂,我居然被他这扮相雷得忘记反抗。
“他是谁?”朴英俊问。
“我朋友。”我顺口答。
这个回答让西林很高兴,但后果很严重,因为他竟然当众吻了我的脸颊一下,发出“哒”的一声响。
我用力擦擦脸上的口水,正考虑给他一个黑虎掏心,还是一个双风贯耳更解气,就听朴英俊道,“湖新姐姐,你既然有了男朋友,还来相亲干什么?”
“他不是我男朋友!”某人汉语真烂,朋友和男朋友之间的距离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可是我不介意当你的男朋友。”某人想被打碎下巴,在一边多嘴。
“想死吗?”我才要发飙,忽然意识到我们三个人说话都很大声,而咖啡厅内静得出厅,就连悠扬的钢琴曲也停止了,全体人员都望向了我们这边――看戏。
太丢人了!必须立即消失,找一个无人之地施暴,揍这两个怪胎一顿,回家后再加揍贝贝一顿,方解我心头之恨。
但我才一转身,就被旁边桌的男人拦住了,他笑眯眯的,指了指桌上的杂志,意思是要我还给他。我不理,飞也似的跑出去,后面飞也似的跟着两个男人。
“湖新姐姐!”
“小新姐姐!”
两个“弟弟”在后边追我,同声叫着:你要去哪里?
“我要找条地缝钻进去,永远也不出来。”我吼。
平常我不会这么没有礼貌,但今天是灾难的一天,看来人不应该脚踏两船,否则必遭天谴。话说一脚踏N船的人也很多,不知道老天为什么和我特别较真。
第一次正经相亲遇到一个骗饭吃的人就够倒霉了,哪想到又邂逅曾经做为惊喜送给自己的牛郎,而在这种情况下还让同事看到,简直就是老天故意针对我。
旁边桌的男人和女人都是CES公司的,我在公司晃了一个多月,好歹也认识了几个人。那个男人是公司的代表律师,姓许,本名没人记得,普通员工叫他许律师,“花名”II,其实他英文名的第一个字母是H,但鉴于很多人想砍掉他身体中间的一段而又怕吃官司,所以只好在名子上做文章。
这人的个人生活成谜,也不知道有没有老婆,反正特别喜欢和公司的女同事约会。
CES公司除了代理奢侈品,十几层的卖场中有无数年轻漂亮的女店员外,还有自己属下的时装公司、模特公司和广告公司,目前又进军了影视界、开办了引领潮流的《先锋》杂志,大厦内有整整三层楼是个美女如云的地方。
许律师为人风流,到了这个地方自然如鱼得水,不过他人风趣,长得也帅,偶尔也算文雅,猥琐状态不很严重,所以美女们倒没说过他的坏话,似乎也无劣迹,但花蝴蝶一样的名声那是远远在外。
我进公司后不久,他也来勾搭过,以自己的行动表明他绝对是那种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希望自己属于大众,也期望大众属于他的类型。不过我对他有强烈的戒心,他试探了一番也就没有兴趣了。
他不是个喜欢在追求过程中浪费精力的人,凡事要求效率高,直达目标,不愧是律师出身,况且我又不是美女,而公司又新进了一批有成为超模潜质的十八、九岁女孩,所以他的兴趣很快转移,快到我连虚荣一下的机会也没有。
而和他一起的女人说起来可厉害了,职位虽然只是公司秘书处的一名职员,但外号叫“网络时代”,传流言那叫一个快,储存的信息那叫一个多,我一度怀疑她是公司新开发的智脑机器人,因为全公司上下那么多人,每个人的情况她都能如数家珍,甚至包括一些人所不知的部分。
让他们看到我相亲已经够可怕了,还让他们看到一妖异男缠着我,幸好西林的工作性质比较隐密,不然我真的没法儿活了。
我敢保证,明天中午时分,公司里就到处散播着关于我私人生活的流言蜚语。要知道我这种招惹两位大小林副总,而现在又被不咸不淡挂起来的**荡女医生,特别具有背后中伤的价值。
时尚圈是名利场,而名利场是最复杂和肮脏的地方,像月月和UU那样能见到彼此真心的人是非常非常难得的。
“小新姐姐,这儿哪有地缝,连地沟都没有,这儿是中心广场呀。”西林一把拦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的我。而由于他着装的怪异和朴英俊偶尔冒出的“四米大、四米大”之类的鸟语,我就算冲出了咖啡厅,照样有好多人对我们这怪异三人组行注目礼。
“要不,那边有喷泉,小新姐姐你――凉快凉快?”西林真是体贴的好男人,我咬牙切齿的想,狠踢了他一脚,他叫得像被人强了。
“我看还是先离开这儿吧。”四米大这时候倒算比较清醒,眼看周围一些不明事实真相的群众有围观之势,拉着我和西林跑到广场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四米大坐在前座,我强拉着西林钻入后座,只说了一个字:走!
“去哪儿啊,小姐?”司机问。
对这个问题我有几秒钟的脑海空白,被这两个怪胎闹得有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感,还好西林呻吟着说出了一个地名。黑屋。
“去那里干什么?我不去,我要回家。”又过了好几秒,我突然意识到西林所说的黑屋是本市一家非常有名的夜总会,是个极其奢华的地方,消费高得吓人,等闲人都进不去的。
他该不会是去“上班”吧?那带着我干什么?可是不对,现在是大中午的,夜生活的动物们还在睡觉才对呀!
“没看到我这身装扮吗?是黑屋举办的猫王模仿秀,我是晋级决赛的选手之一,因为不能占用晚上的营业时间,所以中午进行。”西林以一种看土包子的神色看我,“你不会连猫王是谁也不知道吧?告诉你哦,中国的猫迷可不少,这次比赛有近千人参加呢,我能进入前二十,非常了不起。”
“你了不起好了,我要回家。”我倔头犟脑的答。
“唉,何必呢!”西林怕我打他,没敢拉我的手,只碰碰我的包,“既然遇到了,不如当我的助威团吧,完了中午我请吃饭,赢了的话,奖品归你,我就是喜欢猫王,并不想要什么物质奖励。本来就没人帮我,这下子我也算有粉丝的人了,而且还有跨国粉丝。”
说到这儿,他看了一眼朴英俊,“你有钱嘛就叫出租车?四米大?”
“不是你付钱吗?而且中午还请吃饭。”朴英俊眨了一下眼睛,“我们去吃烤五花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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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啦,大家注意啦:大家报名的反派角色近日就要陆续登场,我要提前说一声,请仔细注意我说的话,反派龙套没有人格特征,就是脸谱化大坏蛋,花痴以及贱人,而且出场不多。大家不要对性格反派抱有期望,如果现在后悔报名的人,立即去书评区专贴中跟贴取消,别等我写了后再生气。
有恶搞精神和牺牲精神的同学,我崇拜你们。强调,真写成恶劣活动布景板,不许生气哦,因为我三番五次询问过大家了。
比如西林,本人物原型同学被我恶搞后,没有拍死我,大家对他表示鼓掌致敬。(事先我没征得他的同意,汗一个。)
最后,今天一更,所以这一章字数特意多放了点。
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