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的啁啾声,打破了他的白日梦。

一辆破旧的货车载着一个大鸟笼,那鸟笼比在戏台上看到的押解重犯的囚笼大两三倍。

他乘坐的出租车,好像不小心挤进了吊丧的车队里。后边那辆汽车在司机座前的挡雨玻璃上,贴了一张“二十三”的号码牌。他往路边望了望,那边立着一块“史迹太宰春台墓”的石碑,石碑立在一座禅寺门前,那寺门上也贴着一张字条,上面书写着“山门不幸,送津执行”。

车子行驶在坡道上,坡道下面是个十字路口,那里站着位交警。由于一下子涌来了三十多辆汽车,交通一时有些混乱。他望着大鸟笼,心里焦虑起来,向旁边小心翼翼抱着花篮、端坐着的年轻女佣问道:“几点了?”

然而,年轻女佣是不可能戴手表的,于是司机代她回答道:“差一刻七点,不过我这表大概慢了六七分钟。”

初夏的傍晚,天空还很亮。花篮里的玫瑰芳香扑鼻,混杂着寺院庭院传来的一丝恼人的花香——也不知这六月里是什么树在开花。

“那就赶不上了。能不能开快点?”

“必须得先向右并道,要不过不去啊——今天日比谷大礼堂有什么活动呀?”

他想司机大概是等结束再去接客人。

“有舞会。”

“啊?你说放生这么多的鸟,得多少钱啊?”

“唉,出门碰上出殡,多不吉利啊。”

他听到了一阵鸟儿胡乱拍打翅膀的声音。货车启动的瞬间,鸟群也跟着**起来。

“是个好兆头呀。据说再没有比这更走运的了。”

司机仿佛要证实自己的话,他往右侧一并道,猛地加速超过了送葬的车辆。

“真好笑,我们的想法正相反!”他笑着说,但心里却想着人们习惯那样思考问题,这是很自然的。

明明是去欣赏千花子跳舞,却连遇上个出殡都耿耿于怀,怕是精神有些不正常了。若论不吉利,比起在途中碰上出殡,把动物尸体扔在家里不管怕是更甚吧。

“回去别忘了把戴菊鸟扔出去,它们还躺在二楼的壁橱里呢。”他冷冷地对小女佣吐出这样一句。

那对戴菊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他懒得把鸟儿的尸体从鸟笼里拿出来,便爬上楼梯,连笼带鸟一起扔进了尽头那个壁橱里。每当家中来客,他和女佣总是把鸟笼下的坐垫拿出来,用毕又放回去。两人就是懒得把死鸟扔掉,因为他们对小鸟的尸体早已视若无睹了。

戴菊同煤山雀、山雀、鹪鹩、蓝歌鸲、长尾山雀一样,都是极为小巧的家鸟。它的上半身是橄榄绿色,下半身是淡黄灰色,脖颈也带点灰色,翅上具两道白色翅斑,羽端呈黄色,头顶中央有黄色羽冠,两侧有明显的黑色侧冠纹,每当羽毛蓬起时就能清楚地看到,宛如披上了雏菊的花瓣。雄鸟的黄线带点深橙色。戴菊的眼睛圆滚滚的,带有一种惹人怜爱的娇憨。它轻快地在笼顶踱来踱去的样子看上去充满生机,真是又惹人怜爱,又端庄高雅。

鸟店的老板把鸟儿拿来时已经是晚上了,虽然马上将两只鸟儿放到了昏暗的神龛上,不过它们还是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露出了美丽的睡颜。两只小鸟依偎在一起,脖颈都伸到了对方的羽毛里,圆滚滚的,活像一团毛线球,挤成一团难舍难分。

他已年近四十,仍是单身。他感到自己的内心因这对小东西而感到温暖。他呆呆地踩在餐桌上,凝望神龛良久。

他想,在某个国度,总会有这么一对儿陷入初恋的年轻人吧,他们也会这般美好地相拥而眠。他希望能有人能同他一道看看这美丽的睡姿,但他并没有唤女佣前来。

自翌日起,他在就餐的时候,总把鸟笼放在餐桌上,边吃饭边观赏这对戴菊鸟。平时即使会客,他也不曾把心爱的动物们从身边移开。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对方讲话,时不时朝小夜莺招招手,伸出手指喂点食,或者沉溺于驯鸟中,或者专心致志地给柴犬捉虱子。“柴犬有时候像个宿命论者,我很是喜欢。不管是像这样让它趴在膝头,还是让它蹲在房间角落里,它都能一动不动地待上半天。”

很多时候,他就这样一直待到客人起身告辞,也不瞧人家一眼。

夏天的时候,他在那个客厅桌子上的玻璃鱼缸里放上了观背青鳉和鲤鱼的鱼苗。放完后,他说:“也许和年龄有关吧,我渐渐讨厌与男性会面。男人真是烦人啊。一见他们我就没精神了。不论吃饭还是旅行,最好都是女伴。”

“那怎么不结婚呢?”

“结婚嘛,因为我喜欢看起来薄情的女子,所以不行呀。你得一边想着这女子薄情,一边佯装不知地与她交往,这才最为轻松呀。女佣我也尽量会找一些薄情的女子。”

“所以你才养各种宠物吧。”

“动物可不怎么薄情……身边没个活物的话,我可太寂寞啦。”他一面心不在焉地说着,一面盯着玻璃缸里各色的鲤鱼。它们游来游去,鳞片颜色变化万千。他心想:在这样一方狭小的空间,也有这般流光溢彩的世界……他已经把客人忘得一干二净了。

鸟店老板上了什么新品种,总会悄悄地给他送来。在他的书斋里,有时竟会见到三十多种鸟。

“鸟店老板又送鸟来了吗?”女佣有些不情愿地问道。

“这不挺好吗?只要有了这个,我的情绪就会好上四五天。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了。”

“可我看到老爷您一本正经地盯着鸟儿过日子,就……”

“就觉得有点可怕?觉得我像个疯子?觉得家里变得冷冷清清、死气沉沉的是吗?”

然而,在他看来,小鸟刚被送来的两三天,他完全沉浸在新鲜感中。他总能从中感受到世间之可贵。许是自己的问题吧,他在人的身上就没有这样的情感。与贝壳、花草等自然美景相比,小鸟活蹦乱跳、富有生机。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更好地感受到造化之神奇。即使成为笼中鸟,小小的生命也能够让人感到生的喜悦。

这对小巧活泼的戴菊鸟尤为如此。

可是,刚养了它们一个多月,某天在喂食时,其中一只从笼子里飞了出来。女佣惊慌失措。那小鸟飞到了仓库旁的一株樟树上,樟树叶上结满了晨霜。于是这对鸟儿一只在笼里,一只在笼外,高声鸣叫,你呼我应。他赶忙把鸟笼放到了仓库房顶上,并立了一根捕鸟用的粘竿。鸟儿凄凄切切地叫着,到了晌午时分,逃出来的那只还是飞远了。这对戴菊鸟是从日光山捉来的。

笼子里剩下的一只是雌鸟。他不禁想:以往睡得那样香甜,可如今……他到鸟店没完没了地催促老板帮忙找那只雄鸟,自己也到各处鸟店寻觅,仍一无所获。最终,鸟店老板让人从农村又送来了一对。他说只要一只雄的就行,对方却说:“它们是成对儿生活的,留一只在店里也没用,雌鸟算白送给您了。”

“可是,三只的话能和睦相处吗?”

“可以吧。将两个鸟笼挨在一起,过上个三四天,它们就会熟悉的。”

但是他就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根本等不了那么久。鸟店老板前脚刚走,他便把新送来的两只鸟放到了原来那只的笼子里。不料这几只鸟儿闹腾得比想象中更厉害。新来的两只鸟两脚根本不沾站棍,扑棱扑棱地在笼中飞来飞去。之前的那只受了惊,站在笼底一动不动,不知所措地看着上面的**。新来的两只鸟像是对儿患难夫妻,叽叽喳喳地呼唤着对方。三只鸟儿都吓坏了,心跳如雷。他试图把鸟笼放到壁橱里,谁知刚放进去,新来的那对儿就一边鸣叫一边抱成了一团儿,而之前的雌鸟被甩在一旁,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他心想:这可不行!于是把它们分笼安置。可是他看了看笼中那对夫妻,再瞧瞧那只雌鸟,觉得雌鸟很是可怜。于是,他又试着把原来的那只雌鸟同新来的雄鸟放到了一个笼子里。雄鸟与分开的妻子你呼我唤,并不与笼中的雌鸟亲近。然而,不知何时,这两只鸟儿竟相偎着睡着了。次日傍晚,他又把三只鸟放到了一个鸟笼里,它们也不似昨天那般闹腾了。两只雌鸟一左一右,把头伸进雄鸟的怀里,三只小鸟簇成一团睡着了。他把笼子放在枕边,也睡了。

然而次日清晨,他睁眼一瞧,凑成一团的暖融融的毛线球一般正在酣睡的鸟儿只有两只,另一只已经掉下了站棍,躺在笼底,半张着一只翅膀,蹬直了腿,双眼微睁着死了。为了不让其他两只看到,他悄悄把鸟儿的尸体拿了出去,随后瞒着女佣将它扔到了垃圾箱里。他觉得自己实施了一场残忍的谋杀。

“死掉的是哪一只呢?”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鸟笼,没想到活下来的好像是之前那只雌鸟。比起前天刚来的雌鸟,他更喜欢那只已经喂养了一段时间的。也许是这份偏爱,促使他这样想的吧。孑然一身的他,厌恶这份偏爱。

“若是付出的情感有差别,何必非要跟动物一起生活不可呢,和人生活在一起不就够了吗?”

戴菊鸟非常孱弱,很容易丧命,不过后来这两只倒是一直很健康。

继偷猎来的伯劳幼鸟开始,他陆续得了不少山里各色的雏鸟。为了给它们喂食,有一阵子他甚至无暇外出。他把洗衣盆放到外廊,给小鸟洗澡,紫藤花飘落到盆里。

他一边听着鸟儿振翅拍水面的声音,一边打扫笼子里的鸟粪。这时墙外传来了孩子们的喧闹声,他们仿佛在探讨什么小动物命不久矣。他心想:不会是他家养的白毛猎狐梗产下的小狗崽儿迷了路,从小院跑出去了吧?他踮脚往墙外张望,原来是一只小百灵鸟。它甚至还站不稳,却在用孱弱的翅膀拍打着垃圾箱。把它捡回来养吧?这个念头在他心中一闪而过,于是他张口问道:

“怎么了?”

“对面那家人……”一个小学生指着一幢桐木建的深蓝色房子说道,“他们把它扔了。这样它会死的!”

“嗯,会死的。”说罢,他便冷漠地走开了。

那户人家养了三四只百灵鸟,估计是料到这只将来不会鸣叫,成不了什么气候,所以才把它扔了吧。捡回来个废物也没什么用啊——想到这里,他先前的善心转瞬便消失了。

有的雏鸟分不出雌雄。鸟店老板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雏鸟整窝端回来,一旦发现是雌鸟,就会把它扔掉。因为雌鸟不会啼鸣,卖不出去。爱动物,终究也要寻优良品种去喜爱,这是很自然的。这也意味着,这种残忍的行为根深蒂固,很难避免。以他的性子,虽是看到玩赏动物便想据为己有,但是凭经验,他知道这种喜新厌旧的行径最后往往等同于薄情。考虑到这可能会导致自己在生活中破罐子破摔,所以如今不管是什么名犬、名鸟,但凡是别人一手带大的,哪怕求着他养他都不要。

因此,孤独的他自顾自地想着:人真讨厌啊!一旦成了夫妻,成了骨肉血亲,即使对方是个无聊的人,也很难斩断这种羁绊,只好认命般地共同生活下去。而且,每个人心中都有他的自我。

更重要的是,他将动物的生命视为玩物,将心中的理想模型视为培养目标,畸形地培养着这些动物——他觉得这是一种悲哀的纯洁,其中有着一种操纵一切的快感。对于那些为了良种奔波,顶着爱护动物的名头虐待动物的人们,他会视其为他这一方天地甚至是人间悲剧的象征,带着鄙夷不屑的冷笑原谅他们。

去年十一月的一天傍晚,一位狗店老板来他家做客。这位老板的肾还是哪里患有旧疾,被折腾得像个蔫儿了的橘子。“其实,现在有一桩要命的事。有次我带狗去公园,进了公园我就松了狗绳,结果一会儿没见,它就摸黑和一条野狗搭上了。我立刻将它们分开,还冲它肚子踹了几脚,这畜生当时都站不起来了。我心想这总不会怀上了吧,结果谁想还是中招了。哈哈,唉,真是愁人。”

“乱来!你这些狗都是要卖的吧!”

“是啊,太丢人了,我没法跟别人说呀。这混账东西,一下子就让我亏了四五百元。”狗店老板那两片蜡黄的嘴唇微微颤抖着说道。

只见那只精悍的杜宾犬蔫蔫地缩着脖子,时不时怯生生地抬眼瞥一瞥这位肾病患者,目光中如同笼罩了一层湿润的雾气。

他游说了一番后,估计这只母狗能找到买家。可是,尽管他叮嘱过这狗店老板,一旦狗在买家家里产下杂种,打的可是他的脸。但这老板大概手头拮据,没过几天,招呼都没跟他打一声,就把狗给卖了。两三天之后,买主果然将狗带到他家,说是买来后次日夜里,这狗就产下了死胎。

“女佣说是听到了痛苦的呻吟声,便拉开挡雨板,看到它正在外廊下吃自己下的狗崽呢!女佣受了惊吓,再加上天刚蒙蒙亮时光线也不好,她也不清楚一共下了几只崽,总之看到它时,好像正在吃最后那只。于是我马上叫来了兽医。兽医说一般狗店老板不会一声不吭就将怀孕的母狗卖出去的,它准是同野狗搭上了,惨遭毒打之后才送来的。它分娩的样子也很不寻常,不过它也可能有食子的习惯。兽医还说要是它有这习惯,就要赶紧给它送回去。哎呀,可真是气死我们了。遇到这种事,这条狗也真是可怜啊。”

“哎哟,”他漫不经心地把狗抱起来,一边抚弄它的**一边说,“这可是喂过狗崽的**啊!这回它吃狗崽,是因为产下的是死胎啊。”对于狗店老板无德无行,他心中也感到十分气愤,也很可怜这狗的遭遇,可脸上却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因为他的家犬,也产过杂种。

他甚至连外出旅行都不愿与男性同住,自然不愿有男性留宿家中,也没有聘用书童。虽说与讨厌碍眼的男人无关,但他养的狗也都是母狗。公狗若不是极为优良的品种,是无法成为种狗的。不光购买种狗要花大笔费用,买回来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一番,而且很难说它是否能受欢迎,并且还可能卷入进口种狗的竞争中,那就是一场赌博。他曾去狗铺看过一只颇有名气的日本犬,它整天待在二楼的窝里,只要把它抱下楼,它就习惯性地认为是母狗来了,像老练的男妓一般。因为它的毛很短,所以一眼便能看到它异常发达的**。连他都觉得看得有些生理不适,移开了目光。

不过,他也不是因为纠结于此才不养公狗的。他只养母狗的主要原因,是他最喜欢看母狗产崽,喜欢看母狗养育小狗。

他家那只曾产下杂种的母狗,是一只行为有些古怪的波士顿斗牛犬。它又是挖墙脚,又是咬破旧篱笆的。他本来打算**期一直拴着它的,但是它咬断了狗绳跑了出去,因此他知道它会产下杂种。当女佣唤醒他时,他像是个刚睡醒的医生:“准备剪刀和脱脂棉。还有,赶紧把酒桶的绳子切断,准备些酒。”

初冬的晨曦洒在小院里,土地虽仅染上了一丝晨光,但仍显示出了淡淡的朝气。在这样的光线里,狗横卧着,从它的肚子里探出的那个茄子般的袋状物,正要伸出脑袋。母狗微微摇着尾巴,像是要控诉什么一般地抬眼望着他。他突然感到那是一种类似道德上的谴责。

这条狗初来月事,还没有发育成熟。从它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它似乎并没有真正明白分娩意味着什么。

“我的身体究竟发生了什么?我虽然不太懂,但感到有些困惑。我该怎么办?”这狗仿佛在害羞地扭捏哼唧,却又极为天真地任人摆布,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似乎没有感到丝毫的责任。

这让他想起了十年前与千花子的往事。她当年卖身给他时,脸上的神色与这只狗如出一辙。

“听说做这一行,渐渐地就会对这事没感觉了,这是真的吗?”

“倒也不见得,要是你遇见了喜欢的人就不会这样。再说,要是你总接待那两三位常客,也不算是在卖身吧。”

“我很喜欢你呢!”

“那跟我在一起时也没感觉吗?”

“才不是呢!”

“真的吗?”

“等我哪天嫁了人,就会明白吧?”

“确实。”

“我那时应该怎么做呢?”

“你觉得呢?”

“你太太当时是什么样的?”

“这……”

“跟我说说嘛!”

“我没有太太。”他有些诧异地望着她那副极度认真的样子。

“竟把你比作她,真是抱歉啊!”说着他把狗抱了起来,移到了产箱里。

母狗虽然很快产下了一只包在胎膜里的小狗,但它似乎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用剪子破开胎膜,剪断了脐带。第二个胎膜很大,在一片浑浊的墨绿色羊水里,他看到两只染上了羊水颜色的小狗。他麻利地把它俩包进了报纸里。随后母狗又下了三只,每只生下来时都还带着胎膜。接着,最后一只——第七只小狗,它还在胎膜里蠕动,但是已经蔫儿了。他稍微观察了一阵,旋即把它连着胎膜一起包进了报纸。

“把它扔了吧。古西方有‘弃婴制度’,他们会杀死发育不健全的孩子。虽然这样才能造就良犬,可是有人情味的日本人不能这样做。你给母狗喂点生鸡蛋吧。”

他洗过手,又钻进被窝。他的内心沉浸在新生命诞生的喜悦中,恨不得到街上去转一圈。至于弄死了一只狗崽,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然而,在小狗崽们刚刚睁眼不久,眼睛还只会眯成一条缝的时候,一只小崽便死掉了。他把它拎起来放到怀里,早上出门散步的时候顺便把它扔了。过了两三天,又死了一只。母狗要造窝,会去翻稻草。小狗便被埋在了稻草里。小狗还没有扒开稻草的力气。母狗非但没有把小狗叼出来,反而还压着那块儿稻草就睡了。于是一夜之间,小狗们有的被压死,有的被冻死。这与那用**将孩子闷死的愚蠢的人类母亲如出一辙。

“又死了一只。”他说着,漫不经心地将第三只死狗揣进怀里,吹着口哨唤来了一群狗。他带它们去了附近的公园。看着波士顿斗牛犬兴高采烈地四处乱窜,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憋死了孩子的模样,他忽地又想起了千花子。

千花子十九岁时,被一个投机商带到了哈尔滨。在那里,她跟着一个白俄罗斯人学了三年的舞蹈。之后这个投机商碌碌无为,事事不顺,仿佛失去了生活能力。多亏千花子加入了巡回演出的乐团,两个人才辗转回到了日本。可是在东京安顿下来没多久,千花子便抛弃了这个投机商,与一个从中国一起回来的伴奏结了婚。而后她四处登台,还举办了个人舞会。

那时,他也算与乐坛有些关系。不过,与其说他懂音乐,不如说他只是某个月给某音乐杂志烧些钱罢了。但是为了制造些与熟人闲聊的话题,他还是常去听些音乐会,也去看千花子的舞蹈表演。他被千花子展现出的野性的颓废吸引。究竟是怎样的秘密唤醒了她这种野性呢?他在心中默默地将那时的千花子与六七年前的她做了比较,不禁愕然,甚至想为何过去不曾想过同她成婚呢?

然而在第四次舞会时,她的身体力量骤然减弱,动作中添了蠢钝。他乘着一股劲头儿冲到后台,不顾她尚未脱下舞服,还在卸装,就拽着她的衣袖,把她拉到了昏暗处。

“请你松手!稍微一碰,我的**就疼。”

“你做什么呢,为什么要干这等蠢事?”

“我一直喜欢孩子,不是吗?我真的很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呀。”

“你真想抚养孩子吗?为了这点儿婆婆妈妈的事,你要放弃自己的舞蹈生涯吗?今后肚子大了,你还怎么跳?早点醒醒吧。”

“可是,也没什么办法呀。”

“别胡闹了,女艺人一个个都抚养孩子,那还了得!你丈夫是怎么想的?”

“他很高兴,很喜欢呀。”

“哼。”

“他说没想到我从事过那行,现在还能有孩子,开心得很呢。”

“那你不要跳舞了。”

“不行!”出乎意料,她的声音异常激动。他也沉默了。

不过他听说,千花子只生了这一胎,还不是她亲自照料长大的。不知是否由于这个缘故,千花子夫妇的关系渐渐地疏远了。

同那只波士顿斗牛犬一样,千花子也做不到专心育儿。

拿狗崽来说,若他有心要救,也是可以救的。第一只狗崽死去之后,他可以把稻草切得更细碎些,或者在稻草上铺一块布,这样就可以避免后面的悲剧了。这点他是知道的。然而连最后剩的一只,也同它三位兄弟一样,以同样的方式丧了命。他倒不是盼望这些狗崽都死光,只是没想过必须让它们活下来。他对它们这么冷漠,大概因为它们都是杂种吧。

路边的野狗,过去常常跟着他。长长的回家路上,总有狗与他聊天做伴。回来后,他又是喂食,又是给它们提供温暖的狗窝。他很感激这些狗能理解自己的善意。但自从他养狗了以后,就不再理会路边的杂狗了。对人,他大抵也是如此。他蔑视世上有家眷的人,也嘲笑自己的孤独。

对待那只小百灵鸟,他也是如此——想救活它、饲养它的慈悲之心一闪而过。他想既然是废物,扔了也就扔了,所以任由孩子们把它折磨死了。

可是在他关注百灵鸟的这段时间,那两只戴菊就一直泡在水里,时间过于长了。

他连忙把湿漉漉的鸟笼从盆里拎了出来,将两只鸟儿都倒在笼底。它们就像一团湿透了的破布,一动不动。他将鸟儿放在掌心上端详,只见鸟腿脚还在微微**。他振奋道:“谢天谢地,还活着。”可是,小鸟已经闭上了眼,小小的身躯也凉透了,看上去已经无力回天。他将两只鸟儿放在长方形火盆上烘烤,又让女佣续上新炭,扇了扇火。鸟儿的羽毛冒出一阵热气。小鸟**般地动了动。他想,或许小鸟对这种烧身般的热度感到震惊,这情绪便能成为它与死神斗争的力量呢!可是他的手被烫得受不了了,就在笼子底部铺了一块手巾,把小鸟放在上面,再放到火上烘烤。毛巾被烤成了焦黄色,小鸟有时候仿佛被人弹了一下似的,开始吧嗒吧嗒地展开翅膀滚动,但仍是站不起来,随后眼睛又闭上了。小鸟的羽毛已经全干了,但只要离开火,它们仍一动不动地躺在笼底,完全看不出生命迹象。女佣去养百灵鸟的人家打听了一下,说是在小鸟虚弱的时候,喂点粗茶,然后包到棉花里就好了。他双手捧着裹在脱脂棉里的小鸟,把弄凉后的粗茶喂到小鸟嘴里,小鸟喝了。不久后,他放一点碎食,小鸟也能探过头来吃了。

“啊,活过来了!”

这种喜悦多么令人舒畅啊!他这才发现,为了救这两只小鸟,他足足折腾了四个半钟头。

但是,这两只戴菊多次想要抓到站棍上,却都摔了下来,看上去张不开爪子了。他抓住鸟儿用手指摸了摸,鸟爪还是萎缩的,非常僵硬,如同一根细细的枯枝一样一折就断。“老爷,您刚才不是给它俩烤火了吗?”被女佣这样一说,他发现鸟爪上确实出现了裂纹,心想坏了,心里越发感到气愤。

“鸟儿要么放在我的掌心里,要么搁在手巾上,怎么会烧到鸟爪呢?要是鸟爪明天还不好,你就到鸟店去问问该怎么办吧。”

他锁上了书斋的门,把自己关在里面,然后将小鸟的爪子含在嘴里,去温暖它。那味道简直催人泪下。不久后,他掌心的汗水濡湿了小鸟的羽毛,用唾液湿润的鸟爪变得稍微柔软了一些。他生怕粗手粗脚会把鸟爪折断,便小心翼翼地试着掰开了一根脚趾,再让小鸟尝试抓住他的小拇指,随后又把鸟爪含在嘴里。他卸掉了站棍,把饲料挪到了杯碟里,放在了笼底。但是鸟儿的爪子不灵便,要站起来吃食,看上去还是有些困难。

“鸟店老板也说应该是老爷把鸟爪烤伤了,”第二天女佣从鸟店回来说道,“老板说用粗茶捂捂爪子就行。不过估计鸟儿自己啄啄就好了。”

难怪,从昨天开始小鸟一会儿啄自己的爪子,一会儿叼着爪子拽来拽去。

小鸟拿出了啄木鸟的气势,精神抖擞地啄着自己的爪子,仿佛在说:“爪子啊,你怎么啦,可要争气啊!”它试图凭借它那双不灵便的爪子果敢地站起来。这小动物似乎对自己身体受伤感到不可思议。小小生命的乐观感染了他,他几乎想要出声鼓励了。

他把鸟爪泡在粗茶里试了一下,但觉得还是含在嘴里效果更好。

这对戴菊太认生了,过去只要一抓住它们,它们的胸口就会剧烈地起伏。但是,在爪子受伤的这一两天里,它们完全熟悉了他掌心的气息,别说害怕了,它们会一边快乐地鸣叫着,一边被他托在手里吃食。这使他越发怜惜它们。

但是,他照看病员也向来有始无终,动不动就偷懒,萎缩了的鸟爪沾满了鸟粪。第六天早晨,这对戴菊便双双死去了。

小鸟的生死无法预测,每天早上鸟笼里都会意外地出现一些鸟的尸体。

最先死掉的是红梅花雀。这对红梅花雀半夜被老鼠咬掉了尾巴,笼子里血迹斑斑。雄鸟次日就一命呜呼了,雌鸟却迎来了一只又一只雄鸟,却每一只都很短命。尽管如此,这只雌鸟仍像猴子一样拖着个露红肉的尾巴,活了很长时间。不过,雌鸟最终也逐渐衰弱,再无力回天了。

“看来我们家养不活红梅花雀,以后不养了。”

他本就不喜欢红梅花雀这种颇受少女喜欢的鸟。比起吃撒食的洋鸟,他更喜欢吃传统擂食的日本鸟,觉得日本鸟更为雅致。即使是鸣禽,他也不喜欢金丝雀、黄莺、百灵鸟一类叽叽喳喳的鸟。他养红梅花雀不过是因为鸟店老板送给他的红梅花雀死了一只,他才又买了几只。

不过以狗来说,假如家里养了一只科利牧羊犬,他便不想让它在家里绝种。他憧憬母亲一般的女性,爱慕初恋一样的女子,想要同一个如同他死去的妻子一般的女性结婚。这或许与他养动物是同样的习惯。与动物为伴的生活,让他更为感怀于无人约束的傲慢。他决定不再养红梅花雀了。

继红梅花雀之后死掉的是灰鹡鸰。它背部呈黄绿色,腹部呈黄色,它那优美的、淡淡的倩影更是蕴含着一种稀疏竹林般的野趣。这只鸟与他尤为亲近,即使不进食的时候,只要是他用手指喂食,它便会颤抖着半开的翅膀,发出可爱的啼鸣,高高兴兴地吃食,还淘气地去啄他脸上的黑痣,因此他直接把它放在了客厅。它大概是拾了不少仙贝碎屑之类的东西吃,结果撑死了。他本想再买一只,遂又改变了主意,将未曾亲自照料过的琉球歌鸲放进了那个空了的鸟笼。

可戴菊的死,无论是因为溺水还是因为爪伤,都是由于他的过失造成的。或许正因如此,他对它们反而有一种依依不舍的心情。很快鸟店老板又给他带来了一对儿娇小玲珑的戴菊。然而,尽管他这次寸步不离地守着水盆,结果却与上次如出一辙。

他从盆里将鸟笼提拎起来的时候,鸟儿颤抖着,闭上了双眼,但好歹还能站起来,相比上次的情况要好一些。而且这次他也知道要小心点,不能把爪子烤焦了。

“又成这样了。你来生火吧!”他沉着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内疚。

“老爷,还是让它们死了算了,您觉得呢?”

他大吃一惊,如梦惊醒。

“可是,已经有了上次的经验,救它们也不费劲啊。”

“即使救活了,也活不长呀。上回也是,鸟爪都伤成那样了,我心想它们还不如早点死了好。”

“能救就救不是更好吗?”

“还是让它们死了好。”

“是吗……”他忽然感觉浑身乏力,几乎神志不清了。于是,他默默地爬上了二楼。阳光透过窗户,他把鸟笼放到了一片光晕里,呆呆地望着戴菊慢慢死去。

他祈祷着,希望阳光的力量能把它们救活。但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悲伤,宛若目睹了自己痛苦的样子。他已经不能像上次一样,为了救小鸟性命而拼命折腾一番了。

小鸟终于断气了。他把湿漉漉的尸体从笼中拿了出来,放在掌心托了一会儿,随后又把尸体放了回去,并把鸟笼塞进了壁橱。接着他来到楼下,若无其事地对女佣说了句“死了”。

戴菊鸟不仅身形娇小,而且非常孱弱,容易死亡。可是体形差不多的长尾山雀、鹪鹩、煤山雀等,在他家却活得挺欢。两次都是洗澡把鸟儿给淹死的,他感到这大抵是他的宿命。就好比死了一只红梅花雀,他便认为这家不适合这种动物存活一般。他冲女佣笑了笑说道:“我同戴菊鸟的缘分已尽啦!”说着他在客厅躺了下来,让小狗拨弄他的头发,随后他在并排的十六七个鸟笼中选中了角鸮,把它拿到书斋去了。

角鸮一见他的脸,怒目圆睁,缩着的脖颈摇来晃去,不住地啼鸣,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只要他看着,这只角鸮便绝不进食。每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靠近它,它便会气愤地把肉咬下来,但就挂在嘴边,根本不咽。他也曾比耐性一般,与它对峙到天蒙蒙亮。只要他在身边,它连看都不会看擂食一眼,身子也一动不动。可是,待到夜色渐白,这只角鸮终究还是饿了。他能听到鸟爪在站棍上,横着向鸟食罐挪动的声音。只要他回过头,鸟儿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起眼睛。很难想象一只鸟儿能有如此阴险、狡猾的表情。鸟儿正要探头去吃食,突然抬起头,嫌恶地朝他叫了一声,又摆出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他看向了别处,便又听到角鸮的脚步声。四目相对,小鸟又离开了擂食。如此反复,伯劳已经醒来,放声唱起了快乐的晨曲。

他不但不怨恨角鸮,还把它视为一种慰藉。有一次,他对友人说:“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女佣,我想找一个。”

“嚯,你也不总是桀骜不驯嘛。”

他神色不悦,把脸转了过去,不理睬他的朋友。

“唧唧,唧唧。”他呼唤身边的伯劳。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伯劳鸟高声应答,声音仿佛能冲散周围的一切。

伯劳虽然与角鸮一样同为猛禽,可这只伯劳对主人却十分亲昵,像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一样黏着他。不论是听到他外归的脚步声,还是听到他清嗓子的声音,它都会唧唧地做出回应。一旦出笼,它便会落到他的肩头膝上,喜滋滋地抖动着翅膀。

他将伯劳放在枕边,替代了闹钟。天一亮,无论他是翻翻身、动动手,还是调整一下枕头的位置,它都发出撒娇的叫声,连听到他咽唾沫的声音,也会唧唧唧唧地回应。它高声唤醒他的声音,简直像划过清晨的闪电,令人神清气爽。它反反复复地呼应着他,直到他完全清醒后,它会模仿各种鸟的叫声,发出轻轻的啼鸣。

继伯劳后,家里众鸟齐鸣,这让他产生了“今天也不错啊”的念头。他穿着睡衣,在指尖放了点擂食,空腹的伯劳用力地咬住他的手指,它权当这也是喜爱他的一种表现。

外出旅行,纵然只有一宿,他也会因为梦见动物而半夜惊醒,所以他几乎不在外留宿。许是这个毛病越来越厉害了,无论是他去拜访别人,还是出门买东西,他总是在途中备感无趣,中途折返。没有女伴时,他无奈只得带着小女佣一起前往。

就说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吧,他既然都叫小女佣带上花篮了,总不能说声“算了,回家吧”便折回去。

当晚的舞蹈会是某报社主办的,将有十四五名女舞蹈家参加竞演。

上次看千花子的演出已经是差不多两年前的事了,他发现她的舞蹈大不如前,便不再看了。那残存的野性力量,已经变成了庸俗的媚态,舞蹈的基础形态,连同她肉体的张力一道消失了。

虽然司机说是吉利,但又是遇到葬礼,又是在家里扔着戴菊鸟的尸体,他便以不吉利为借口,让女佣把花篮送到后台去了。可千花子说务必要见他一面,但他看了方才的舞蹈根本不想和她细谈,于是他趁着休息时间去到后台,可是在入口处还没站定,就掩身藏到了门后。

一名年轻的男子正在给千花子化妆。

她静静地闭着眼,微微仰起脸,向上伸长了脖子,任凭对方摆布。她涂白的脸,一动不动,因为还没画嘴唇、眉毛和眼睑,看上去像一个没有生命的娃娃,简直是一张死人的脸。

大约十年前,他曾打算和千花子双双殉情。那段时间,想死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遇事就觉得自己必须去死。永远独身一人与动物生活在一起,就像是无依无凭的泡沫。因此,他认为像千花子这种,仿佛将希望寄托在了别人身上,茫然地任人摆布的人,不能算是活着。那是不是能将她视为一起去死的对象呢?不过,如他所料,千花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仍维持着先前的表情,天真地点了点头,随后提出了一个请求。

“听说自杀的时候会因挣扎把和服下摆踢乱,把我的腿绑紧些吧。”

他一边拿细细的绳子绑她的腿,一边惊异于她的腿竟如此美丽。

他心想人们大概会说“他那样的也能同这么美的女子死在一起”吧。

她背朝他躺下,心无杂念地合上了眼,微微伸长了脖子,而后双手合十。如被闪电击中一般,他被这虚无的珍贵打动了。

“啊,不能去死!”

他自然不想杀人,也不想死。千花子是真心实意还是闹着玩,这不得而知。从她的脸部表情来看,似乎两者都不是。这件事发生在一个仲夏的下午。

他整个人都惊呆了,自此连做梦都没想过要自杀,也不再念叨这事儿了。那时,他的内心疯狂想着:“无论今后发生什么,我都要一直感激这位女子。”

让年轻男子化舞蹈妆的千花子,使他回忆起当年她双手合十时的模样。方才他一上车脑海里就浮现出的白日梦也是这个。即使是夜里,每当他想起那时的千花子,他都有一种被包裹在仲夏白昼中炫目的错觉。

“不过,我刚才躲到门后是做什么呢?”他喃喃自语着,沿着走廊往回走。这时,他遇到了一个男子,男子亲切地同他打了声招呼。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人是谁,可这名男子却异常兴奋:“还是千花子跳得最好呀!让这么多人一起跳,才更能凸显千花子的优秀啊!”

“啊……”他想起来了,此人是千花子的前夫,那位伴奏师,“最近好吗?”

“哎呀,我一直想到您府上拜访。实际上去年岁末,我已同她离婚了。但不管怎么说,千花子的舞蹈确实出类拔萃,太精彩啦!”

他也想说出几句好听话来,可不知为何,他感到胸闷心慌,接着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句书里的话来。

他怀里正好揣了一本少女遗稿集,这位少女十六岁逝世。最近,他甚是喜爱读少男少女的文章。而这位十六岁少女的母亲,应该是亲手给女儿的遗体化了妆,并在女儿死去那天,在自己日记的最后写了这样一句话:

“她生平第一次化妆,宛若待嫁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