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昔者欧洲教会和政府为救援异端起见,曾经用过一个很好的方法,便是将他们的肉体用一把火烧了,免得他的灵魂去落地狱。这实在是存心忠厚的办法,只可惜我们不能采用,因为我们的目的是相反的;我们是要从这所依附的肉体里赶出那依附着的东西,所以应得用相反的方法。我们去拿许多桃枝柳枝,荆鞭蒲鞭,尽力的抽打面有妖气的人的身体,务期野兽幻化的现出原形,死鬼依托的离去患者,留下借用的躯壳,以便招寻失主领回。这些赶出去的东西,我们也不想“聚而歼旃”,因为“嗖”的一声吸入瓶中用丹书封好重汤煎熬,这个方法现在似已失传,至少我们是不懂得用,而且天下大矣,万牲百鬼,汗牛充栋,实属办不胜办,所以我们敬体上天好生之德,并不穷追,只要兽走于圹,鬼归其穴,各安生业,不复相扰,也就可以罢手,随他们去了。
至于活人,都不是我们的敌人,虽然也未必全是我们的友人。——实在,活人也已经太少了,少到连打起架了也没有什么趣味了。等打鬼打完了之后,(假使有这一天,)我们如有兴致,喝一碗酒,卷卷袖子,再来比一比武,也好罢。(比武得胜,自然有美人垂青等等事情,未始不好,不过那是《劫后英雄略》的情景,现在却还是《西游记》哪。)(十三年十二月)
厨川白村著有两本论文集,一本名“出了象牙之塔”,又有一本名为“往十字街头”,表示他要离了纯粹的艺术而去管社会事情的态度。我现在模仿他说,我是在十字街头的塔里。
我从小就是十字街头的人。我的故里是华东的西朋坊口,十字街的拐角有四家店铺,一个麻花摊,一矮癞胡所开的泰山堂药店,一家德兴酒店,一间水果店,我们都称这店主人为华陀,因为他的水果奇贵有如仙丹。以后我从这条街搬到那条街,吸尽了街头的空气,所差者只没有在相公殿里宿过夜,因此我虽不能称为道地的“街之子”,但总是与街有缘,并不是非戴上耳朵套不能出门的人物,我之所以喜欢多事,缺少绅士态度,大抵即由于此,从前祖父也骂我这是下贱之相。话虽如此,我自认是引车卖浆之徒,却是要乱想的一种,有时想掇个凳子坐了默想一会,不能像那些“看看灯的”人们长站在路旁,所以我的卜居不得不在十字街头的塔里了。
说起塔来,我第一想到的是故乡的怪山上的应天塔。据说琅琊郡的东武山,一夕飞来,百姓怪之,故曰怪山,后来怕它又要飞去,便在上边造了一座塔。开了前楼窗一望,东南角的一幢塔影最先映到眼里来,中元前后塔上满点着老太婆们好意捐助去照地狱的灯笼,夜里望去更是好看。可惜在宣统年间塔竟因此失了火,烧得只剩了一个空壳,不能再容老太婆上去点灯笼了。十年前我曾同一个朋友去到塔下徘徊过一番,拾了一块断砖,砖端有阳文楷书六字,日“护国禅师月江”,——终于也没有查出这位和尚是什么人。
但是我所说的塔,并不是那“窣堵波”,或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的那件东西,实在是像望台角楼之类,在西国称作——用了大众欢迎的习见的音义译写出来——“塔围”的便是;非是异端的,乃是帝国主义的塔。浮图里静坐默想本颇适宜,现在又什么都正在佛化,住在塔里也很时髦,不过我的默想一半却是口实,我实在是想在喧闹中得安全地,有如前门的珠宝店之预备着铁门,虽然廊房头条的大楼别有禳灾的象征物。我在十字街头久混,到底还没有入他们的帮,挤在市民中间,有点不舒服,也有点危险,(怕被他们挤坏我的眼镜,)所以最好还是坐在角楼上,喝过两斤黄酒,望着马路吆喝几声,以出胸中闷声,不高兴时便关上楼窗,临写自己的《九成宫》,多么自由而且写意。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欧洲中古的民间传说,木板画上表出哈多主教逃避怨鬼所化的鼠妖,躲在荒岛上好像大烟通似的砖塔内,露出头戴僧冠的上半身在那里着急,一大队老鼠都渡水过来,有一只大老鼠已经爬上塔顶去了,——后来这位主教据说终于被老鼠们吃下肚去。你看,可怕不可怕?这样说来,似乎那种角楼又不很可靠了。但老鼠可进,人则不可进,反正我不去结怨于老鼠,也就没有什么要紧。我再想到前门外铁栅门之安全,觉得我这塔也可以对付,倘若照雍涛先生的格言亭那样建造,自然更是牢固了。
别人离了象牙的塔走往十字街头,我却在十字街头造起塔来住,未免似乎取巧罢?我本不是任何艺术家,没有象牙或牛角的塔,自然是站在街头的了,然而又有点怕累,怕挤,于是只好住在临街的塔里,这是自然不过的事。只是在现今中国这种态度最不上算,大众看见塔,便说这是智识阶级,(就有罪,)绅士商贾见塔在路边,便说这是党人,(应取缔。)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妨害,还是如水竹村人所说“听其自然”,不去管它好罢,反正这些闲话都靠不住也不会久的。老实说,这塔与街本来并非不相干的东西,不问世事而缩入塔里原即是对于街头的反动,出在街头说道工作的人也仍有他们的塔,因为他们自有其与大众乖戾的理想。总之只有预备跟着街头的群众去瞎撞胡混,不想依着自己的意见说一两句话的人,才真是没有他的塔。所以我这塔也不只是我一个人有,不过这个名称是由我替他所取的罢了。(十四年二月)
“戈丹的三个贤人,
坐在碗里去漂洋去。
他们的碗倘若牢些,
我的故事也要长些。”
——英国儿歌
人的肉体明明是一整个,(虽然拿一把刀也可以把他切开来,)背后从头颈到尾闾一条脊椎,前面从胸口到“丹田”一张肚皮,中间并无可以卸拆之处,而吾乡(别处的市民听了不必多心)的贤人必强分割之为上下身,——大约是以肚脐为界。上下本是方向,没有什么不对,但他们在这里又应用了大义名分的大道理,于是上下变而为尊卑,邪正,净不净之分了:上身是体面绅士,下身是“该办的”下流社会。这种说法既合于圣道,那么当然是不会错的了,只是实行起来却有点为难。不必说要想拦腰的“关老爷一大刀”分个上下,就未免断送老命,固然断乎不可,即使在该办的范围内稍加割削,最端正的道学家也决不答应的。平常沐浴时候,(幸而在贤人们这不很多,)要备两条手巾两只盆两桶水,分洗两个阶级,稍一疏忽不是连上便是犯下,紊了尊卑之序,深于德化有妨,又或坐在高凳上打盹,跌了一个倒栽葱,更是本末倒置,大非佳兆了。由我们愚人看来,这实在是无事自扰,一个身子站起睡倒或是翻个筋斗,总是一个身子,并不如猪肉可以有里脊五花肉等之分,定出贵贱不同的价值来。吾乡贤人之所为,虽曰合于圣道,其亦古代蛮风之遗留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