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影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广组织君友会将其分别指称为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创新科技,并认为这些内容可以被理解为广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国家统计局曾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界定为: 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产品、组织及其竞争力的集合。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狭义的文化创意产业系指一种在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技术和创造力为核心的产业,强调对知识产权、文化产品进行市场开发、营销和交易中运用创意及创造性智慧,提升产品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价值。对此可进行多种、多层分类,例如有的分类将电影归到传媒产业类下属的子项。
电影产业及其衍生产品、衍生业务、衍生行业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重要支点的电影被置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语境中,是非常有意义的。电影重在内容生产,内容为王,创意制胜,结合各种先进技术,电影及其衍生产品和业务发展构成了一种颇具市场价值的产业网络形态和经济形态。
(二)中国民营电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随着中国政府对民营电影企业的政策日益放宽,民营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的机会。国家不断推出各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从制片、发行、放映各个环节鼓励民营资本的介入,先后出台的政策法规,包括《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到目前为止,中国文化创意发展主要依靠从上到下的推动力,即政府的大力支持。2013年,中国的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920美元,标志着中国的文化产品需求进入蓬勃增长阶段。通过文化产业的转型,改变产业发展布局以至城市的功能,势在必行。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2009年9月,《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颁布,标志着中央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重视;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文化强国战略”,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放到国家战略的角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发展的若干政策》,同时公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政策明确指出,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政府每年会提供5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以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还向各文化创意公司提供税收优惠。
无论是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发达城市,还是贵州、云南和西藏等西部地区省份,都提出了发展动漫产业的计划。[1]国家和各级政府还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的文化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形成了一股热潮。在文化产业园区内,创意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受到企业的青睐。东亿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尚8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都试图建立集影视、动漫、娱乐体验等一体化的大型文化产业发展基地。然而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各地并未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园区布局安排。国家未形成完善的文化产业布局策略,各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呈“井喷式”发展,很多园区的功能重复,甚至闲置。在政策的主导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化调节是值得考虑的。
从微观角度来看,各民营电影公司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也刚刚起步。以华谊兄弟为代表,在2010年成功上市获得大量资金积累后,华谊兄弟在文化产业链扩展方面进行了极为大胆的尝试,不仅调整了自身的战略发展目标,而且以更加宽阔、开放的视野看待公司未来的规划和开发领域。其实在华谊兄弟之前,部分民营电影公司也对电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例如电影《无极》的科幻探索和《风云》的网游开发。但是这些尝试都不能算成功,要跟上世界范围内的电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步伐,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1] 高红岩:《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创新内涵研究》,《中国软科学》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