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恶人自有恶人磨(1 / 1)

武则天 蒙曼 2043 字 7天前

收拾了老资格的酷吏周兴,同样也是酷吏的来俊臣会不会有兔死狐悲之感呢?他没有。他觉得自己有两大优势,一定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哪两大优势呢?

第一,他忠诚于皇帝。来俊臣在自己的《罗织经》里首先就讲忠君。忠到什么程度呢?“虽至亲亦忍绝,纵为恶亦不让。”就是可以置伦常于不顾,也可以置良心于不顾。只要有利于皇帝,没有他不可以干的。一个人主动把自己置于狗的位置,难道还不能讨得主子的喜欢吗?何况,他是武则天从死刑犯里直接提拔上来的,武则天就是他的重生父母,他怎么会不忠诚呢?

第二,他专业素质高。上一章讲过,来俊臣已经把刑讯逼供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了,连周兴这样的老手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其他人就更不在话下了。天授二年(691年)周兴死后,大的案子基本都是来俊臣经办的,也都没有什么差池。

因为有这样两大优势,来俊臣觉得自己绝不会失宠。延载元年(694年),来俊臣因为贪污被贬官,可是没过多久就被重新起用,这让他的信心更坚定了。跟当年武则天的第一个支持者李义府一样,来俊臣也开始飘飘然了,觉得武则天既然用得着他,就得罩着他,从此更加胡作非为了。

他都干了些什么坏事呢?首先是任意夺人妻女。只要是来俊臣看上的人,也不管人家是未出阁的姑娘还是已嫁人的媳妇,一定要弄到手里。要是人家不给怎么办呢?客气一点,他就假传圣旨,让对方自动把人送给他;要是这家人不识相,他就告人家谋反,把人家全家杀光,然后把人弄过来,被他弄得家破人亡的人家不计其数。他的妻子就是这么娶来的。这位来夫人出身于大名鼎鼎的太原王氏,那是头等的贵族,唐朝非常讲究等级门第,按道理讲,无论如何不会嫁给来俊臣这样的人。本来这位王小姐已经嫁给一个叫段简的人了,但是因为太漂亮,被来俊臣盯上了。来俊臣就到段家去,假传圣旨,说皇帝已经把王氏赏给他了。段简虽然明知道这纯属胡说,但是又怕来俊臣诬陷他谋反,只好把夫人拱手送他。死囚犯出身的来俊臣,也就因此成了太原王氏的女婿。

其次,肆意陷害大臣。来俊臣的职业不是查办谋反案吗?如果没人谋反他岂不就失业了?所以他整天琢磨制造嫌疑犯。谁对皇帝有威胁,或者哪怕是谁不买他的账,他就诬陷谁谋反。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也懒得绞尽脑汁了,干脆找了若干块石头做成靶子,石头上面一一写着当朝官员的名字,然后和自己的党羽一起从远处拿小石子砸这些靶子,砸中谁就拿谁开刀。这石子可是不长眼睛,谁知道砸中哪个?所以朝廷上人人自危。这还不算,来俊臣连武则天硕果仅存的几个亲人都惦记上了。他跑到武则天跟前,说武则天的儿女、侄子们全都不可靠。他这样像疯狗一样乱咬人,能不招人恨吗?

一个人如果让所有的人都记恨,恐怕就没什么好下场了。可是,真正让来俊臣陷于灭顶之灾的倒不是他的仇家,而是他的下属兼朋友—酷吏卫遂忠。这是怎么回事呢?前面不是说过来俊臣的办案步骤吗?他在全国各地招一帮流氓,想要打倒哪个人,就让这帮流氓一起诬告,最后把这个人置于死地,这就是所谓的“罗织”。卫遂忠就是他豢养的流氓之一。此人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很得来俊臣的赏识,也算是来俊臣的死党。

有一天,正逢来俊臣宴请妻子的族人。太原王氏是名门望族,大家正济济一堂,举杯畅饮,卫遂忠突然不请而至。来俊臣觉得他身份太低,上不了台面,就吩咐管家说:就说我不在,别让他进来!

卫遂忠也是粘上毛比猴子还精的人,一眼就看出来其中的原委了,这可太伤自尊了!他径直闯了进去,指着王氏的鼻子就是一通狂骂,说你有什么了不起呀,有你们家人在我就不能进来?小心我把你们一家都修理死!王氏原本是名门淑女,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来俊臣的小喽啰一顿羞辱,回屋痛哭不已。来俊臣也很生气,命人把卫遂忠捆起来痛打了一顿。卫遂忠这下子可被打清醒了,赶紧跪地求饶。来俊臣也还真饶了他。为什么呀?因为有道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嘛。兄弟是事业上的好帮手,而且只要坐在这个位置上,还怕讨不到老婆?所以他教训了卫遂忠几句就让他走人了。王氏夫人被人白白地羞辱了一番,心想自己在丈夫心目之中的位置不过如此,羞愤交加,没过几天,自杀了!即使是这样,来俊臣也没当回事儿,因为他又发现新目标了。上次他看上的是段简的妻子,这次他又看上段简的妾了。倒霉的段简只好又乖乖地拱手相送。本来是左拥右抱,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所以老百姓常讲“丑妻近地家中宝”,妻子丑一点,耕地离自己近一点,都好照顾,不容易被别人盯上。段简倒好,娇妻美妾,现在都成别人的了。来俊臣不断发现新目标,并没有把妻子的死当回事,可是卫遂忠寝食难安了。他是来俊臣的心腹,知道来俊臣心如蛇蝎,虽然现在没有找自己的麻烦,但难保哪天不翻旧账。怎么办呢?

卫遂忠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去给来俊臣下绊子了。他知道来俊臣是武则天身边的红人儿,直接跟武则天说来俊臣谋反未必起作用,所以他决定曲线救国,去求见武则天的侄子魏王武承嗣。他问武承嗣:“您可知上次来俊臣掷石头砸中的是谁的名字?正是魏王您呀!他准备告您谋反呢!”这句话可把武承嗣吓坏了。他也曾经风闻来俊臣在武则天面前说自己的坏话,现在从来俊臣的心腹卫遂忠口里再听说,他就更深信不疑了。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武承嗣立刻行动起来了。

他先是以带头大哥的身份联络了武家子弟和太平公主,因为当时太平公主已经嫁到武家,算是武家的人。后来为了增强实力,又把皇嗣李旦也拉了进来,最后干脆连禁军将领也给拉上了,说:来,我们一块儿告倒来俊臣!这些人本来不是一个阵营的,彼此有诸多矛盾,但是在痛恨来俊臣这一点上却空前一致。反正来俊臣让大家都人心惶惶的,现在正好趁着人多势众,一起打倒他。

联络好了之后,就以魏王武承嗣为首,这些人联名上奏,控告来俊臣。既然这么多人联名上告,那就立案审理吧。一审起来,这罪名可就多了,行贿受贿、欺男霸女已经算是小意思了,更重要的罪状是来俊臣想要自己做皇帝!证据是什么呢?来俊臣曾经把自己比作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皇帝石勒!这石勒原本是个奴隶,后来从奴隶成了将军,又从将军晋升为皇帝。来俊臣自比石勒,不就是要谋反吗?谋反就得判处死刑啊,这个处理意见就上报给武则天了。

武则天怎么处理呢?她对来俊臣还是相当有好感的。她知道来俊臣得罪的人很多,但那都是自己让他干的。至于说来俊臣想要当皇帝,武则天无论如何是不相信的。何况来俊臣还是个美男子,武则天对于美色总是很感兴趣。她想保住来俊臣,因此迟迟没有答复。然而越是这样,那些告来俊臣的人越害怕呀,要是来俊臣不死,接下来就轮到这些人吃不了兜着走了。宰相啊,武则天的面首啊,都被动员起来游说武则天,可是武则天就是不处理。

常言道,恶人自有恶人磨。最后结束来俊臣性命的还是酷吏。这个酷吏名字叫作吉顼,也是一个美男子。此人曾经和来俊臣共事,心机深沉,胆略非凡,当时也正得武则天信任。

神功元年(697年)六月的一天,武则天骑马到禁苑散心,吉顼为她牵马。骑了一会儿马,武则天问:“最近外面有什么动静吗?”吉顼回答道:“大家都在议论皇上怎么还没判来俊臣死刑呢。”武则天说:“来俊臣有功于国,朕不能不考虑啊。”吉顼朗声说道:“来俊臣纠结不法之徒,陷害忠良,他们家收受的贿赂有如山积,被他迫害而死的冤魂充塞道路,这样的人是国贼,是公害啊。陛下,您哪能对这样的人心存恻隐呢?”

这话还真把武则天说动了。武则天沉默了一会儿,终于长叹一声说:“只好这样了!”吉顼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起作用呢?有两点原因:第一,他没有提来俊臣谋反,他知道武则天不相信他谋反。但是他所开列的来俊臣的罪状却都是真的,单凭这些罪状已经足够判处来俊臣死刑了。第二,吉顼也是个酷吏,连他都跟武则天说,不能再让来俊臣苟活于人世,武则天也就意识到了,天下人都已经万般厌恶来俊臣了,如果这时候再保他,只能是引火烧身。没办法,借他的脑袋来平息民愤吧!来俊臣自己在《罗织经》里也说过,要“善归上,罪归下”,有好处时要让皇上做好人,有罪过时做臣子的应承担下来,现在,就让他实践自己的理论去吧。神功元年(697年)六月初三,武则天终于下令将来俊臣斩首。

斩首那天,洛阳城的老百姓倾城而出,都来看热闹。来俊臣人头刚一落地,百姓就蜂拥而上,把来俊臣的尸体挖眼剥皮,连五脏六腑都掏了出来。这情景太让人震撼了,武则天还真没想到来俊臣如此让人痛恨,她不由得暗自庆幸,幸好把他处死了,否则这种郁积的愤怒要是爆发到自己头上,岂不是大麻烦!她赶紧和来俊臣脱清干系,亲自写了《暴来俊臣罪状制》,列举了来俊臣的种种罪状,最后说:“宜加赤族之诛,以雪苍生之愤。”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个替天行道、为民申冤的好皇帝。

既然要当好皇帝,光杀死来俊臣还不够,还要进一步证明自己是被蒙蔽的,没有责任。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武则天找大臣谈话了。她说:“过去周兴、来俊臣审讯的时候,每次都牵扯好多大臣,我也不是没有怀疑过,可是派身边的大臣去复查,回来都说确实如此。我再问那些受审的人,这些人自己都承认谋反,那我也就只好相信了。可是周兴、来俊臣死了之后,也就不再有谋反案了,这样看来,以前那些案子恐怕也有冤枉的吧。”她这明摆着是在装糊涂,大臣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就都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一个叫姚元崇的大臣说话了:“从垂拱年间以来,所谓的谋反案基本都是周兴他们诬告出来的。当时陛下让大臣去复查,这些大臣还不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怎么敢真的去查?那些被诬陷的人如果翻供的话,会吃更多的苦头,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所以只好承认谋反。现在全仗老天保佑,陛下终于看清楚了周兴、来俊臣他们的嘴脸,把他们正法了。臣敢以全家族一百多口人的性命向您保证,从今再也不会有人谋反了,如果再有人谋反,请陛下问臣的罪!”武则天赶紧顺坡下驴,说:“姚爱卿说得对!以前那些宰相只知道顺着朕,险些让朕成了滥用刑罚的人。现在姚爱卿所说的才是我真正想听的话呀!”一下子把责任推了个精光。武则天和姚元崇之间的这次对话,成为武则天结束酷吏政治的一个标志。这个姚元崇是谁呢?他就是后来辅佐唐玄宗,开创了开元盛世的大名鼎鼎的宰相姚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