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政府为了抑制物价的上涨,在一九三八年七月,虽然由伪政府公布了所谓“七·二五物价停止令”,实行了特价统制,但是实际上,由于伪币毛荒,物价在暗中仍然是时时地上涨。因而从这时起,在伪满各地普遍地发生了暗行交易的现象。这样,在有钱阶级方面固然受不到物价上涨和暗行市的胁迫,但穷苦的劳动人民则陷入了饥寒交迫无法生活的境地。
在一九四二年,由于伪政府开始实施所谓“第二个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就愈发竭力搜括人民,从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三年,实施了三次所谓“战时大增税”。第一次“战时大增税”是在一九四一年开始的,在“内国税”里,新添了营业所得税、通行税、特别卖钱税等税目,提高了盐税、烟酒税等税率,其中特别是由于盐税的增加,使盐的卖价提高,从每百斤四元上涨到伪币八元,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第二次“战时大增税”是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实施的,主要是新添了游兴税等税目和提高交易税等税率,并增加了各种附加捐,越发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第三次“战时大增税”是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实施的,这次增税是全面地提高各种税的税率,并将所得税改为累进税,新添了许多苛捐杂税,更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这种所谓“战时大增税”,主要是为了支援日本帝国主义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所发动的太平洋侵略战争,这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殖民地人民进一步敲骨吸髓的榨取政策。
日本帝国主义不仅实施了这种增税的掠夺政策,还实行了所谓“储蓄”的榨取政策。在一九四〇年,由伪经济部制定所谓“国民储蓄法”,由我裁可公布后,根据这个法令,在伪中央银行总行和分行以及其他各地方私人经营的银行里,都设立了储蓄部,办理储蓄的业务。这种储蓄首先是在各大城市里实施的,储蓄的名目很多,有定期、临时、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养老、教育以及有奖储蓄等骗人的名目。由于伪币的不断毛荒,人民感到储蓄不但无利,反而损失了原本,因此储蓄的人很少。到一九四二年,伪政府鉴于这种随意储蓄办法,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所以,又实行了摊派的储蓄方法,也就是强制储蓄。
这种摊派储蓄的方法,是由伪中央银行所发行的伪币总数中,扣除它的分行库存和伪兴业银行以及各地方银行的库存,并扣除其他商工金融合作社,各税捐局等金融机关实存的伪币,余下的数目,就被看作是在流通过程中,停滞在市面和农村里的数目,以此作为储蓄的定额向各城市和农村实行分摊。在一九四二年,伪中央银行规定的储蓄总数,为伪币十亿元,其中摊派给各城市的储蓄数为伪币八亿元,农村为伪币二亿元。一九四三年的储蓄总数为伪币十六亿元,其中摊派给各城市为伪币十二亿元,农村为伪币四亿元。
在各城市里的储蓄办法是按户分摊。例如,在长春市是由伪市公署将应摊的储蓄总数,分派到各市区,由市区分派给各邻组(即街道),由邻组分派给各住户。各住户应摊的储蓄数是按照收入的多寡来分派的,在最初认储蓄数的时候是越多越好,可是经过规定以后,每月交纳的储蓄是只许多不许少。因为从市区分摊给各邻组的储蓄数目是有一定的,如果一户少储蓄,就得由其他各户来分担,所以在邻组是对此绝对不许可的。在当时一般居民把这种储蓄的办法叫作“绑票式的储蓄”,都认为比课税还厉害。在居民中交不上储蓄的户,市区就停止其物资配给,于是就得挨饿。
这种按户摊派的储蓄,是用伪币购买债券和储蓄票的形式来强制购买的。债券是从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四年,由伪兴业银行每年发行的所谓“兴业银行有奖债券”。储蓄票是从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四年由伪中央银行发行的所谓“爱国储蓄票”。都不能当作流通手段使用。特别是储蓄票,除每月分摊的以外,还在购买物品时,够伪币一元以上的东西,就摊一角钱的储蓄票,这就等于物价普遍上涨十分之一。同时,这个储蓄票,价值很小,一般人都把它当作废纸一样随手扔掉,因而使广大人民在无形中遭受到不可估计的损失。
在各会社和各商号所摊派的储蓄,与一般住户不同,它们不是按月定数,而是随时随意存储。由于他们都和银行有交往,也可以像活期存款一样,随时储蓄,随时取出,仅是在账面上改换一下名目就算了事。因此,从整个的城市储蓄来看,虽然每年都达到了伪中央银行所要求的额数,这不过是数字上的达到,实际上,并没有缓和通货膨胀。
在农村里的储蓄办法,那就更残酷了。对于农村的储蓄,是从一九四二年开始,同年由伪中央银行规定农村的储蓄数为伪币二亿元,一九四三年为伪币四亿元,以后,年年增加。这种储蓄,都是按照种地亩数摊派,也有由伪“兴农合作社”在粮谷交易市场上,从农民所谓粮谷“出荷”的粮价里扣除,这种扣除的钱,多被“兴农合作社”从中利用,不交给伪中央银行,也没有解决通货膨胀,而广大人民则受到了无限的损害。
日本帝国主义在太平洋的战争,到了一九四四年的时候,因为败相日益浓厚,需要更多的战略物资,伪满政府就广泛地搜括资金供应各大会社,来扩大军事生产,不仅增加捐税,强制储蓄,而且还发行了大批公债,向东北人民榨取更多的财富。同时,并加紧对于各地方私人经营的银行的统制。
早在伪政府成立的同时,由伪财政部制定了所谓“银行法”,由我裁可公布后,在长春市成立了伪中央银行总行。这个银行,是把旧东北政权时期,在各省的官银号集中在一起,作为伪政府的一个最高统制金融的机关。它的职权范围很广,掌握着全伪满的现金储备,管辖着各金融机关,并代理伪国库发行伪国币。伪中央银行还在各伪省和各大城市设有分行,经理伪政府地方各机关的出纳事项和经营一般人民的存放款、汇兑、借贷等银行的业务。
在伪中央银行以外,根据“银行法”,还成立了一个伪“兴业银行”。这个银行,是由日伪双方出资,主要是办理向各大会社投资的业务和经营各会社的资金存放,并作为各会社的借贷中心、结算中心。它和日本帝国主义国内的“日本兴业银行”密切地联系着。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在伪满各会社的投资,都是通过这个银行办理投资手续。
在伪满政府公布“银行法”的当时,对于各地方私营银行和私人经营的钱庄等金融企业,许可它们照旧营业,到一九三九年,修改“银行法”,将所有各地的钱庄,一律取消。在一九四〇年五月,在各城市设立了所谓“商工金融合作社”。这个金融合作社,是把各地方被取消的钱庄一部分和较大的商号网罗在一起,作为该合作社的社员,这个合作社,经营各城市商工业方面的存放款和抵押借款等业务。其目的是为了统制各城市商工业的资本。
对于散在各地方的私人银行,根据“银行法”,虽然准许做存放款、汇兑、借贷等一般的银行业务,但是,由于一九三七年伪财政部制定公布了所谓“汇兑管理法”,根据这个法令的规定,向伪满“境”外汇款时,伪币一千元以上,须经伪政府许可,至于贷款在伪币五万元以上,则必须取得伪中央银行的同意。所谓“汇兑管理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现金外溢,主要也就是,限制劳动人民向关里家乡汇款。
到了一九四四年,伪满政府为了加强金融统制,对于各地方的私营银行,实行了强制合并和限制营业的政策。就是对于每一个私营银行的资本,最小限度,必须在伪币五百万元以上,其不足五百万元资本的银行,须实行合并凑足五百万元的资本。伪满政府对于这些合并之后的银行,限制资本的百分之八十,用来向各会社投资,不许另作别用。至于做一般的银行营业,只允许在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内,而在这百分之二十以内的资金,还是大部分须承购日本帝国主义国内和伪满政府所发行的一定数目的公债,并且还必须承担伪政府的一定数目的所谓“国民储蓄”,对于这种公债和储蓄,只准领取四厘利息,并不许向外出卖。
在一九四四年春,伪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农村的金融统制,由伪经济部和伪兴农部制定公布了所谓“兴农金库设立法”,根据这个法,在同年一月成立了伪兴农金库。这个伪兴农金库的资金,是由伪中央银行拨给的,主要是供给“农产公社”作为收购农产品的价款,它并办理农村贷款和储蓄的业务,来榨取农民,使农民因此遭到破产和失业的灾难。
除此以外,在我和日寇所签订的“日满议定书”里,还承认日寇在东北所经营的“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也有权对于东北地方经济的统制。同时,日本帝国主义的金融资本,如朝鲜银行、正金银行、日本兴业银行等,也都有权参与对于东北金融财政的统制。
这样,东北整个的经济命脉都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手中,也就是说,东北人民的生命财产都落在日本帝国主义的魔爪中了!
2.北边振兴计划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伪满政府根据“日满议定书”所定的“共同防卫”,由日寇关东军、满铁会社和伪满政府,举行了第一次所谓“国境建设”会议。在一九三九年一月十四日,又举行了第二次会议。这两次会议决定由伪满政府、特殊会社和满铁会社,共同出资十亿元,其中伪满政府为两亿元,特殊会社为两亿元,满铁会社为六亿元,用作所谓“国境建设”的经费。就在同年,伪满政府以开发北边产业的名义,制定了所谓“北边国境建设三年计划”,主要是,在伪满间岛、三江、牡丹江、东安、龙江、黑河、北安、兴安北省等八个省境内,充实和加强了所谓“国防”设施,其目的是为了给日本帝国主义执行开拓移民的侵略政策,和给日本帝国主义准备侵苏创造条件。
在同年九月十五日以后,把所谓“北边国境建设计划”改称为“北边振兴计划”。
这个“北边振兴计划”的内容,着重在伪满北部所谓“国境地带”,建设交通、通信和航空等军事设施,替日本帝国主义巩固军事基地和为它整备开拓移民用地。在这个计划实施期间,即从一九三七—一九四一年期间,首先修建了铁路和道路。由满铁会社、铁路总局修筑了图们到佳木斯之间的铁路,从佳木斯到绥化之间的铁路和从牡丹江经过林口到虎林县境内虎头之间的铁路;同时,由伪满政府交通部修筑了所谓“国防”道路和交通道路,以及改修原有的铁路,总延长一万二千余公里,并由伪邮政总局,在这一计划区域内分设了三百余个伪邮政局处。
其次,是由伪电信电话会社新建了通信设施,总延长达四万余公里,并新设了电台(即广播站)二千余处;由伪航空会社修筑了一百四十余处军用飞机场,仅在勃利和依兰两县境内,就修建了飞机场三十余处。
同时,以这些铁路、道路为骨干,由伪电业会社新修了火力发电所三十余个,由伪水力建设局修建了镜泊湖水力发电所一处,用以供应这一地区的用电;并由伪土地开发会社实施了所谓“农地造成”(即开垦荒地)约二十三万公顷,作为开拓移民用地。
此外,在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沿岸一带,饶河、萝北等地区的森林里滥伐了大量的林木,用作建设的材料,掠夺双鸭山等地的煤矿,用作动力的燃料。并在所谓振兴地方产业的伪装下,新设了农产品加工工业、水泥工业、机械修理工业等企业。这些企业在实际上并不是为了振兴地方产业,而是这个计划中的一种辅助组成部分,也就是为了给日寇开拓移民、建设部落准备条件。
与此同时,伪满政府也为了适应这一地区的“产业开发”,在一九三九年六月一日,实行了地方行政机关的改革。在吉林、龙江、滨江、三江、北安各伪省公署内废止了伪实业厅,改设了伪开拓厅,将牡丹江、东安各伪省公署的伪实业厅和民政厅,也代之以伪开拓厅,并在伪通化省公署里新设了伪开拓、土木两厅,目的都是为日寇开拓移民的到来做准备,并完成“北边振兴计划”。
与此同时,伪满政府在中央也把伪国务院所属的伪内务局改为伪地方处,归伪总务厅管辖,目的是为了扩大伪总务厅的权限,便于由伪总务长官直接主持“北边振兴计划”的执行和各地方开拓移民的行政。
更重要的是关于“北边振兴计划”所实施的各种建设工程,都需要大批的劳动力。这个劳动力的来源,和伪满政府对于生产方面的劳动力,仰仗华北方面供给的情形不同,绝大部分是由伪满政府采用所谓国内劳动力自给自足的恶毒政策,驱使东北广大劳动人民来承担,其中仅一小部分的劳动力是由华北方面募集来的。
在这里,我要把伪满政府对于“产业开发”和“北边振兴”所需要的劳动力统制的概况说明一下:
在伪满政府成立后,就开始实行对于劳动力的统制,首先对于生产方面的劳动力,特别是对于各会社经营的工矿企业方面的劳动力,是指定由“大东公司”到华北招募。在一九三七年“大东公司”从华北招募来的人不到十万,可是自行流入的很多,根据同年的统计总数为三十二万人。在一九三八年招募的人数和自行流入的人数达到四十九万。因此,于同年十二月,伪满政府为了加强对劳动力的统制,制定了“劳动统制法”,由我裁可公布后,成立了伪劳工协会,用以限制华北“劳工”入境。但是,在一九三九年入境劳动工人的人数,仍然是有增无减。到一九四〇年,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人以上。伪满政府鉴于这种情况,为了进一步实行劳动力的统制,一方面为了防止现金外溢,改正了“汇兑管理法”,用以限制境外的劳动人民向家乡汇款;另一方面,在一九四一年一月,由伪民生部制定公布了所谓“劳务兴国法”,解散了“劳工协会”,成立了“劳务兴国会”。这个“劳务兴国会”向华北方面招募了一部分有技术的工人,绝大部分则使用伪满境内的劳力,也就是,采取劳动力自给自足的办法,来实行奴役东北人民的恶毒政策。
这个政策,对于劳动力的供需加以统制,采用协商分配劳动力的办法;并为了防止劳动力的自由移动,实行劳动登记,成立了“指纹管理局”,专对劳动人民实行指纹登记。这个政策,对于生产方面工人的工资也加以统制。在当时,各会社对于中国工人给予的工资很少,平均低于日本工人的四分之一。这个情形曾有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家,得意忘形无耻地说:“在中国使用人工比使用牲畜更有利。”这就把中国人看成比牛马不如,也足以证实在当时对于中国工人的工资低廉到如何可怜的程度了。
关于统制劳动力的机构是时时改变,步步加紧。当伪满政府在一九三七年七月,实行所谓机构大改革的同时,就于伪国务院总务厅里,成立了一个所谓“劳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以伪总务长官为委员长,就是由他来主持策划,运用全东北人力的资源,同时,在伪民生部内设置劳务司,在各伪省公署内也增设了劳务科,专执行对“劳工”的分配和管理。
到一九四〇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伪汪政权和伪满之间的协定,成立了一个所谓“自给自足的经济圈”,于是在伪满政府就以伪民生部为中心,又制定公布了“劳动行政方策要纲”,加强对于劳动力的统制。根据这个要纲的规定,境外的工人必须携带家属移住在工矿地区,并严厉管制无籍劳动力的入境。另一方面,在一九四一年九月,由伪满政府制定公布了一个血腥的“劳务新体制确立要纲”。这个要纲就是奴役全东北人民无所不包的统制网。根据这个要纲扩大了所谓“勤劳奉公”的范围,树立了“国民皆劳”和“国民总勤劳奉公”的恶毒制度。
这样一来,对于北边振兴所需要的劳动力,除了一小部分由华北供给,绝大部分就是援用所谓“国民总勤劳奉公”的制度,由各伪省、市、县强化摊派、征发和用抓“浮浪者”的办法来驱使全东北人民,为帝国主义建设军用基地服劳役。特别是,把伪国兵检查不合格的大多数青壮年称为伪“国兵漏”,迫使他们去服劳役,受尽那刺刀、警棍、皮鞭的侮辱和摧残,以及饥寒交迫、伤病丛生,不亚于地狱之苦。
所有这些劳动工人和所谓“勤劳奉公队”,到各工程地以后,对于劳动工人,归把头来控制;勤劳奉公队由各该省、市、县派人去监督。不管劳动工人或勤劳奉公队,所住的都是破席棚,不仅不能遮风挡雨,而且是极端阴暗潮湿;所吃的都是腐坏掺橡子面的窝头,终日不得一饱;所穿的都是一些破麻袋片,没有鞋,冬夏都赤着脚去工作。由于这样,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每日还得从事过度的劳动,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都遭受了严重的损害。而且各工程地都没有医疗设施,患了病无处去治。并兼时常发生传染病,因而,劳动工人死亡率不断增高。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个“北边振兴计划”的实施,给我东北人民带来的灾害是极其悲惨的。由于这样的种种悲惨事实,到今日为止,尚能遗留在受害的广大人民群众深刻的记忆之中。所以我在这里,只把我所闻知的一件使我最痛心最惭愧的事例暴露出来,以概其余。
有一次,伪宫内府警卫处长佟济勋悄悄地告诉我说:“他亲戚金贤认识的一个人,曾被日寇捉去押赴北部‘国境’,替日寇修筑军事要塞。在完工以后,日寇为了保持这个工事的秘密,对于劳动工人实行了集体大屠杀。在这个大屠杀中残存的一个人,就是金贤认识的这一个人。”
从这里可以看到,由于北边振兴所实行的对于劳动工人惨无人道的待遇,说明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人民的残暴奴役和屠杀。
不仅如此,更可以看到,由于北边振兴所霸占的铁路用地,道路用地、飞机用地等,抢夺了农民的土地,破坏了不少的村屯,赶走了许多的农户,使广大农民破产、失业,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或者被捉去充当“劳工”,而陷入饥饿死亡的绝境,这更是极为悲惨的。
3.开拓政策
日本帝国主义蚕食鲸吞殖民侵略政策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首先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向它的国内农村进攻,把大多数的农民造成赤贫,无法生活下去,使他们堕落成为无业游民,然后再将这些无业游民,按期分批移殖到我东北的领土上来。日本帝国主义垄断资本的用意是,一方面使这些被迫出国的游民,在日寇侵略军的势力范围下,也逞一逞所谓大和民族的威风,来欺负中国人,用以助长他们的民族优越感,准备供应侵略军的使用;另一方面是为了缓和日本国内农村人民对于大地主和垄断农业的大资本家的不平不满。
在最初,日本帝国主义的移民是采用所谓自由移民政策。这个政策是在俄日战争后,由日本帝国主义垄断组织——满铁会社社长小村寿太郎所主持策划进行的。他在当时竟公然把我东北地方,看作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他的计划是预定在二十年内,日本向所谓满洲移民百万人。但是,由于大多数日本的善良人民都不愿向国外做侵略活动,所以这个计划直到伪满政权成立为止,其间经过了三十多年,仅仅不到二十万日本人在我东北领土上盘踞,主要还是住在所谓满铁附属地里。这群日本人中许多是日本的无正业的无赖,时时由附属地分散到各地方去,依靠日本帝国主义领事馆的保护,不是开日本楼(妓馆)就是卖吗啡,而且经常移动,到处乱窜,所以未能达到日本帝国主义预期的移民侵略政策。
到一九三三年,即伪满政权成立的第二年,由日寇关东军、朝鲜总督府、关东厅和满铁会社,共同合议,成立了一个“日本移民部”,作为日本帝国主义向我东北移民的一个中心组织。
在一九三四年,由日寇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全权大使武藤信义和伪满政府外交大臣谢介石,签订了一个日本人“土地商租权”的协定。根据这个协定,日本帝国主义才第一次正式开始向佳木斯地区七虎力移民。
原来,在旧东北时代,除了南满铁道沿线各车站的附属地里,日本人得以自由居住,在其他地方,日本人在中国是没有商租权的。虽然有些日本人私自租用土地,私下结有契约,或者是在“东洋拓植会社”以土地做抵押借款时,土地执照落在该会社手里,土地归它经营,但是不能取得中国政府的登记。
自从伪满政府成立,由我公布了“日满议定书”,承认了日本人的公私契约有效;更由于这次的协定,日本帝国主义才通过所谓外交手续取得了商租权。
到一九三五年,日本帝国主义把“日本移民部”的组织扩大起来,由伪满政府和“东亚劝业会社”“东洋拓植会社”共同出资一千五百万元,成立了一个所谓“移民会社”,来办理日寇移民的事务。在这时,日本帝国主义向我东北的移民计划,改为以在二十年内移民一百万户五百万人为目标。
就这样,还未能满足日本帝国主义的移民侵略野心,在一九三六年,又由日寇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特命全权大使植田谦吉和伪满政府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又签订了一个“拓殖议定书”。根据这个议定书,于同年成立了满洲拓殖会社,由日伪双方出资五千万元,其中各半数,在伪满政府方面,是以土地作为现物出资。在这时改变了自由移民的方法,实行了所谓“集合开拓”和“集体开拓”的办法。所谓集合开拓,是由日本国内成批地移来,到伪满指定的开拓地区,分散居住。所谓集体开拓,是由日本国内集体地移到伪满指定的开拓地区,集体地居住。
在一九三七年,根据日寇政府拓务省的要求,在伪满政府实行所谓机构大改革的同时,在伪产业部增设了“开拓总局”。
伪开拓总局专为给日寇开拓移民,收买土地。在伪龙江、三江、牡丹江等六七个省里,强制收买人民的土地,从一九三七年到一九三九年约三年期间,共强收人民土地三千余万垧,其中有农民辛勤开垦的熟地,有一百余万垧。收地的方法,是由伪开拓总局派人到现地,召集村屯长,把预定收地的地方,照该县地图,用红笔画上。凡是在红笔画的区域内的土地,告诉村屯长,从某村到某村,从某屯到某屯,都是开拓用地,限期三月以内缴照,每亩地给一分钱。如过期不缴照,即没收土地,一分钱也不给。农民却不愿缴照,因为缴照后就得离开,故土难离,农民都观望,因此,土地被没收,还是得搬家。同时,伪警对于不缴照的农民,即加以“反满抗日”的罪名,轻者监视,重者逮捕。
在这三千余万垧开拓用地上,有二十余万户,一百余万人,由于土地被抢走,遭到了流离失所,走死逃亡的悲惨灾害。
到一九三九年,在日本东京由日寇拓务省大臣小矶国昭和伪满产业部大臣吕荣寰以及伪开拓总局长结城清太郎,举行了一个“日满开拓恳谈会”。由这个委员会发表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开拓三大要素,就是硬说什么“基于国防要情”“日满一体共同增产粮食”“平衡日本过剩人口”等三要素。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满政府,根据这三要素,又规定出开拓的基本方针,就是所谓“巩固日满不可分的关系,达成民族协和,增强国防力量,振兴产业”等千篇一律自欺欺人的老一套鬼话,其实是要在东北地方实行喧宾夺主的侵略政策。
在日本东京举行的所谓“日满开拓恳谈会”结束以后,就在长春成立了一个所谓日满开拓委员会,作为推行日寇开拓移民的总枢纽。这个委员会,是仿效“日满经济共同委员会”的组织形式,由委员八名和干事若干名组成的。委员中在日寇方面是指定由日寇关东军参谋长、关东局总长、日本驻满大使馆参事官和满铁会社总裁担任;在伪满方面是指定由伪总务长官、伪兴农部大臣、伪外交部大臣和伪新京特别市长(临时委员)担任;干事是由日寇关东军第四课长、拓殖会社总裁和伪兴农部次长、伪开拓总局长等组成的。委员会在每年末,由日寇关东军参谋长以宴会的名义召开报告会一次。开会时,由日寇关东军参谋长做主席,由干事报告一年中的移民情况和次一年的移民人数,以及移民地点等,不到三十分钟即行了事。这个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各有关移民的特殊会社,因为特殊会社是不受伪满政府的“会社法”约束的。
与此同时,在日本帝国主义国内,在拓务省、外务省以及对满事务局等侵略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于群马县境内的内原地方设立了一个所谓移民训练所。日寇政府用欺骗宣传的手段,把农村里的多数青壮年,纠集到这个训练所里,进行法西斯军队式的训练,并灌输所谓“八统一字”的思想。经过相当时期以后,把他们都武装起来,背上屠杀中国人民的刀枪,用所谓集体开拓的办法,成批地送到我东北北部来,作为霸占土地的强盗。在当时所谓武装移民团,就是这帮东西。
对于日本帝国主义开拓移民用地,除了由伪满开拓总局在北部强制收买了荒地和熟地,在南部的各省、市、县里,“开拓公社”(开拓会社的改名)也大宗地用极廉的价格强制收买了农民的耕地。特别是在沈阳、鞍山、抚顺等市郊区,以及铁路沿线,各大城市附郛,如铁岭、辽阳等地被收买去的耕地很多。
在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日本帝国主义政府和伪满政府共同发表了一个所谓“日满开拓政策基本要纲”,这个要纲规定把开拓移民地区划分为三个地带,就是所谓国境地带、山岳地带和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地带。
其中所谓国境地带,是指伪兴安北省的胪滨(即满洲里),伪黑河省的瑷珲,伪三江省的佳木斯、萝北,伪东安省的密山、虎林一带地区而言。所谓山岳地带,是指伪龙江省的嫩江、庆城、绥化,伪黑河省的龙门、孙吴,伪牡丹江省的东宁,伪东安省的密山、虎林,和伪间岛省的珲春一带地区而言。所谓工业区地带,是指沈阳、鞍山、抚顺、西安,以及临江的大栗子沟、汤原的鹤岗、密山的鸡西、牡丹江的穆棱等各工业城市和煤矿所在地而言。
日本帝国主义的开拓移民计划,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区域分划呢?主要是为了达成巩固它的殖民地政权和向外侵略的目的。它所谓的国境地带移民,就是为了要对苏联进行侵略做准备,它所谓的山岳地带移民,就是为了封锁抗日联军的活动;它所谓的工业地带移民,就是为了“保卫”工矿企业的军事生产。所以说,日本帝国主义这种移民,就是在平素里,作为镇压我东北人民并供应日寇军队粮食、蔬菜之用,一旦有战事发生,就作为侵略军的后备力量。
日本帝国主义的开拓移民,并不是日本人民的自愿,而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政府的强制,也就是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国家,到东北来。所以,这些开拓移民到开拓地以后,都怀着享受的心理,不愿劳动。因此,他们就雇用中国农民给他们耕种。这些中国农民,正是因日寇开拓移民而丧失了自己土地的农民。现在由自耕农一变而为日寇移民的佃户,给日寇移民团当牛马,受尽了日寇开拓移民的虐待,所得的报酬非常之少,还不敢不干。因为,日寇时常以反满抗日思想不良的罪名,加在农民的身上,而使农民遭到不白之冤。农民是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忍气吞声地做着奴隶劳动,生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穷困境地中。
日本帝国主义在祖国东北的土地上,实行了一系列的奴役和掠夺政策,作为它进行扩大侵略战争的基地,它就必然是从经济上政治上进行残酷的统治。因此,使东北人民日益贫困破产,由于贫困破产,这就给它造成了更多的贱价劳动力,达到它的奴役计划,进行残酷的奴隶主对奴隶式的奴役。以适应它掠夺战略物资的政策。所以,伪满所谓的“三大国策”,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实行的。又由于三大国策的实行,给东北人民戴带上了无形的枷锁,在不自由的生活中残喘着,悲惨极矣。
(三)所谓铁路的委托经营和邮电事业的控制
自从一九〇四年俄日战争后,由于我的祖先清朝和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了一个丧权辱国的租让条约,日本帝国主义就在我国东北地方强占了旅顺口和大连港,以及由大连到长春的铁路,即所谓南满铁路。一九〇七年由日寇皇室政府和财阀投资,以占据的南满铁路为基础,成立了一个很大的垄断组织,就是所谓“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会社”)。这个垄断组织,自从在我东北取得了经营铁路交通事业的权利以来,就把南满铁路沿线作为它的特殊势力范围。在这一带的地区里,驻有日寇军队(即关东军),设有行政机构,即所谓满铁的“地方事务所”,并置有关东厅管辖的警察署等,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的一个政治和经济的中心地域。
在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前,满铁会社仅以一条南满铁路就控制了全东北地区的交通运输事业。到事变后,由伪满政府把掠夺旧东北时代所修筑的铁路和以后掠夺的中东铁路全部委托满铁会社经营以后,它的势力范围,就更加扩大起来了。
九一八事变后,日寇关东军占领的旧东北时代所修筑的铁路,就移交给满铁会社接管经营。到一九三二年九月,由我公布了所谓“日满议定书”。根据这个议定书的细则规定,于一九三三年二月九日,由伪满政府交通部总长丁鉴修和满铁总裁林博太郎签订了一个“铁路委托经营”协定,这才算完成了日本帝国主义强抢东北铁路的掩耳盗铃手续,将东北的各铁路全都正式交给满铁会社经营管理,并由这个协定规定,以后在伪满境内新建铁路的筑路权,经营管理权,也交给该会社办理。于是,满铁会社就在沈阳成立了一个“铁路总局”,专管理这种委托经营和进行新建铁路的事情。在一九三四年又掠夺了中东铁路,也移交给满铁会社的铁路总局接管,作为委托经营的铁路了。
从此以后,满铁会社就在每年终向伪满政府国务院提出一个“经营管理情况和结算新筑路工程的垫款”等的书面报告。根据一九四一年的报告,由一九三三年到一九四〇年八年期间,除了扣除委托经营的各铁路每年的营业收入,伪满政府共欠满铁会社新修筑的铁路垫款达到二十亿元以上。这种垫款是在每年度结算后,即以所修的铁路作为担保,改成为伪满政府向满铁会社的借款。这种借款是年年累计增加的。并规定每年由伪满政府付给满铁会社一定数目的借款利息,这个利息,是由伪满政府每年的岁出预算中的借款项下开支的。结果这个负担,是落在全东北的人民身上。这个委托经营,实际就是由满铁会社霸占了东北的所有铁路,还得由伪满政府出资给该会社延长铁路线,也就是,由伪满政府搜括东北人民的资财作为出资,给日本帝国主义修筑铁路。
满铁会社把既有的铁路如“京奉”“大通”“四洮”“洮昂”“沈海”吉海”“吉长”“吉敦”等和新修的铁路如“图佳”“京白”“绥佳”等和南满铁路衔接起来,就大大地延长了铁路线。以沈阳为一个交通中心点,把“奉山”(由沈阳到山海关)线、“安奉”线、“沈吉”线作为三个支线,结合在南满铁路的干线上。于是,由这个中心点起,南可以通往大连,北到长春;经过“奉山线”可以通往北京和热河;经过“安奉线”可以通往朝鲜,由“沈吉线”可以到达吉林。
又以四平为一个交通中心点,分有“四梅”线,“四洮”线两个支线,也把这两个支线接连在南满铁道干线上。由这个中心,向南可以到沈阳;往北可以到长春;通过“四梅”线可以通往通化到达临江;经过“四洮”线可以通往齐齐哈尔。
又以长春为一个交通中心点,南接四平,北达哈尔滨,分“吉长”线、“京白”线两个支线。由“吉长”线可以经过“吉敦”线到图们;由“京白”线可以通往白城子。
又以哈尔滨为一个交通中心点,由此分出“哈长”线、“哈满”线、“哈绥”线、“哈拉”线四个支线。经过这些支线,可以通往长春、满洲里、绥芬河、拉法等地。
此外,还有以牡丹江为中心的“图佳”线,可以通往佳木斯、图们以及虎头等地。
满铁会社把以上这五个交通中心,互相连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很大的铁路交通网,这就完全掌握了全东北的交通运输命脉和经济命脉。
这样一来,不仅控制了城市居民和乡村农民的粮食运输,而且也限制了东北人民群众的行动自由。因为在各铁路的大小车站上和在每个列车里,都配布有日伪警宪的特务,监视旅客的行动。凡是这群特务认为形迹可疑的人,就被扣留起来,严加盘查,受到百般的刁难、侮辱和勒索以后,才能够得到放行。倘言语有些支离或者应对不当,就被诬为“反满抗日”嫌疑犯而受到长期拘留。所以,在当时一般人民除了有不得已的情况,谁都不愿意乘坐这种担惊受怕的火车。不仅如此,在每次的列车上,对于日本人乘客,都另设有专车。这个专车,一概不准中国人乘客入坐,硬说是中国人乘客的气味难闻。像这种同样花钱,受到两样待遇的事情,虽然是到处都有的现象,但在坐火车时,是特别明显的。从这里,也就暴露出日本帝国主义一向对于我中华民族是怎样歧视的。
日本帝国主义不仅把东北的铁路交通事业整个地垄断了去,就是关于邮电通讯方面的电报、电话事业,也用所谓组织特殊会社的恶毒手段完全掠夺了去。在一九三二年伪满政府成立当时,日寇关东军将它占领下的东北各大都市的电报、电话事业,移交给伪满政府交通部掌管。就是由伪交通部将所有旧东北时代在各地方设立的电报局、电话局以及电政机关,如东三省电政监督署等,作为它的所属机关来统辖。
就这样,日本帝国主义还未能满足,因为这种事业是和军事有密切关系的。所以在一九三三年春,又由满铁会社、日寇国内财阀与伪满政府以共同出资的名义,组成了一个所谓“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电电会社),把伪交通部所管辖的电报局、电话局等全部财产作为伪满政府方面的现物出资,划归该会社去统辖。由于这个电电会社,是属于所谓特殊会社之一,不受伪满政府的“会社法”的约束,所以这种电报、电话事业,实际上就是由日本帝国主义直接来控制了。
在这个特殊会社成立以后,由日本帝国主义国内派遣海军退役中将山内静夫到伪满,在长春成立了一个“满洲电信电话设立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以山内静夫为委员长和伪满汉奸官吏为委员组成的。由这个委员会发行了大量的股票,强迫各城市里的工商业和地方私营银行分摊股份。于是,这个会社就以这笔股款,在长春市修建了楼房作为该会社的社址,利用原来各地的电报局、电话局作为资本开始了营业。可以说,这个电电会社,并没有从日寇国内拿来多少现金,而是以出卖股票和掠夺东北原有的事业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这个会社是用通过股票的形式从东北广大人民的身上剥削下来的血汗建立起来的。
尤其是,这个会社不仅经营全伪满境内的电报、电话事业,而且还经营管理着全伪满境内的广播电台和广播宣传事业。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整个东北的邮电通信事业,使东北人民和祖国大陆人民,隔绝一切消息的传达和联络,并使东北各地方的人民在相互间也失去联络不能互通消息。除了能够听到日寇关东军和伪满政府的欺骗宣传,完全像是聋子一样,听不到国际上和祖国大陆上的正确声音。例如,日本帝国主义在太平洋进行侵略战争的时期,每天发表的所谓战果,都是虚报胜利,谎话连篇,就是在它战败无法掩饰的时候,也说成是什么战略上的“转进”等,来欺骗和混淆人民的视听。
这个会社统治了全东北的邮电事业,也更控制了人民相互间以电话交谈的自由。因为在各个电话局里,都有日伪警宪的特务,窃听人民谈话的内容。时常有人因打电话而招到“反满抗日”的嫌疑,而致“犯罪”坐监。
还有该会社对于广播收听器,也加以限制,只允许听取伪满境内的广播电台所广播的节目,不准许听其他地方的消息,如果私自安装能听境外的广播,一被发现,除了没收收听器,还要加以严重的处罚。
日本帝国主义就是这样地使东北人民都像聋哑一般失去和祖国人民的联系,也听不到国际间的一切正义的声音,而受其残酷统治达十四年之久。
(四)毒害人民的鸦片政策
在伪满政府刚一成立,为了筹款做经费,就由伪总务厅计划施行鸦片的专卖制度,在日寇关东军的决定,伪国务院的通过,和我的裁可下,便急急忙忙地颁布了一个所谓“鸦片法”。而后,又颁布了所谓“鸦片法实行令”。紧跟着,又由伪财政部制定公布了伪专卖条例和关于专卖制度的组织,在长春成立了伪专卖总署,在各省成立了伪专卖署,把鸦片作为专卖品归专卖署专卖。从此以后,在伪政权的势力下,各地方都大种鸦片,并由伪政府正式发给种鸦片的特许执照。
因此,在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七年期间,伪满境内各省,都出现了大片鸦片田。后来,由于国际间的正式责难,日本帝国主义遂改变了方法。在一九三七年,由伪政府制定公布了所谓“鸦片断禁方策要纲”,把鸦片的专卖,由伪专卖署划分出来,成立了伪禁烟总局,作为伪民生部的外局。并宣传以十年为目标“断绝”鸦片,其实是借“断禁”二字为掩护,并不是真个要断绝鸦片。于是,伪满政府就口是心非地声称,只限于伪热河省境内和伪兴安西省的一部,作为鸦片种植地,其他地方都不准栽种。其实在伪满北部佳木斯、饶河、抚远等地都在秘密种植,反而比以前更扩大了栽培的面积。并且还公然地强化了所谓种烟省的机构,在伪热河省公署里成立了伪烟政厅,在各县旗里成立了伪烟政科,专门办理培植毒物的勾当。同时,并在各县旗境内,成立了鸦片组合,专门办理收购鸦片的工作,及委托专门办理零售鸦片业务的商号——“大中号”和“大满号”,承担出售鸦片给各地零卖所(即大烟馆)的烟膏。而且在伪禁烟总局和各伪禁烟分局里,还组成了“缉私队”进行检查,随意搜翻,借势欺侮和毒打附近地区的农民,甚而有因此致死的,这就给种鸦片地区广大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同时,对于吸烟者,由伪禁烟总局发给“鸦片吸食证”,在各伪省由地方警察机关代发。据不完全的统计,从事零卖工作的人约为一千三百名,吸鸦片的人仅差一名即达一百万人。
在一九三八年,伪禁烟总局把各地的“零卖所”改称为“管烟所”。从此以后,各市、县都直接改办所谓官办大烟馆,还在种烟的伪省份内,如热河、承德设立了吗啡制造厂。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榨取殖民地人民的财富,以作为它侵略的资金,不仅在伪满境内公开地种植鸦片,还由国外输入鸦片原料,如从朝鲜、土耳其等地输入,在伪满制办烟膏或吗啡,大量的向我国上海、北京等方面出售。这就是从伪满更进一步地毒害了全中国人民。
总之,从伪政府成立起到垮台为止,据不完全的统计,鸦片中毒的人数达二百七十万人以上,因中毒而死的人数达十七万人以上。
到了一九四一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太平洋侵略战争,为了加紧搜刮从事侵略战争的资金,便在所谓种烟省份之外,又把伪奉天、四平、吉林三省也列入在种烟省份之内;说是为了制造十万两医疗上的麻醉剂,又在沈阳设立了吗啡制造厂,每年需要鸦片五十万两作为原料。
从以上的概略情况,就可以充分看出这个鸦片政策之所以恶毒无比,就是因为在这种恶毒政策中,深深蕴藏着旨在把东北人民,特别是有为的青少年,陷入于懵懂麻醉生活之中的毒辣阴谋。所以在伪满当时所施行的所谓禁烟政策,其实,就是以扩张鸦片种植来害人毒世的一个代名词。伪禁烟总局的组织,其实就是想在禁烟的伪装后边,来推行日本帝国主义所企图的杀人灭种的殖民地政策。
(五)关于军政方面
日寇侵略中国主要是一贯使用武装暴力,尤其是在帝国主义强盗们操纵中国军阀连年内战的阶段中,日寇更采用了“以华制华”的政策,收罗叛国的不逞分子,用来充作帮助他们祸害中国的帮凶。
当九一八事变后,在东北三省内,人民纷起抗日。东北军大部分自发抗战,一部分徘徊观望,一部分退到关里,另一部分则叛国投敌成为民族败类,还有和日本浪人勾结的土匪,局势极其混乱。
到伪满建国之后,于四月十五日发布了“满洲国陆海军条令”,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了伪满傀儡军队。更依据伪组织法,我是伪陆海军大元帅,伪满陆海军应由我来统率,在我的身旁还设有“侍从武官处”,而在伪国务院的组织内也设有伪军政部,来执掌军令、军政、教育、训练等事务。更在“奉天”、吉林、黑龙江、“洮辽”和“兴安东南西北四分省”,设立了伪警备司令部,并于哈尔滨设立了伪江防舰队司令部,任命各伪司令官,分辖其直属部队,帮助日寇竭力镇压东北反满抗日的人民,并企图越快越好地完成所谓伪满洲国领土的统一。
在这里,我应该特别暴露出我的卖国秘约的重大罪行。当我企图得到和巩固这个伪汉奸头子的地位时,就在秘约中,让日本侵略军常驻伪满,更把伪满军的指挥权委托给日寇关东军。所以,当伪满军政筹设之初,就由关东军一手包办。同时,在伪军政部和各伪司令部里,都设立了军事顾问部。一切军令、军政大权,都移交与日寇执掌。到一九三二年九月十五日在郑孝胥同武藤信义签订的“日满议定书”第二项里,又把这个秘约合法化起来,成为具体的卖国条款。
日寇从“九一八”以武装力量侵略了我国东北,建立了殖民政权的伪满洲国以来,在这一罪行的初步看来,是由日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一手包办而成。但到了武藤信义继任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洲国全权大使”和“关东州厅长官”的所谓“三位一体”之后,就更能看到日寇为了推行在我东北的殖民统治所犯下的奴役、掠夺和武力镇压的罪恶行为。所以,在一九三二年冬到一九三三年春,相继击退了在黑、吉两省的旧东北军的抗日力量,并侵占了热河省全境,完成了所谓“满洲国领土的统一”。这说明了我的滔天罪行。在这一罪行里,叛国军阀张景惠、张海鹏、于芷山、吉兴、熙洽、张文涛、于深徵等都曾在伪满军中起了很大的帮凶作用。
在“军事顾问部”掌握下的伪军政部,还有一个作恶的作用,就是,把曾在东北军阀割据下私人的、分散的军队,用我的“统帅大权”和“大元帅”名义,都集中起来,成为一个助纣为虐的武装叛国集团。一九三三年,先用编制全国军事预算和“国军”统一编制等办法,把饷、械、粮秣、服装和人事等,都由伪军政部一手抓过来统一执行。更依据新制定的“军队编制令”,把伪满军的划一编成和统一编号的工作统统给打下了初步的基础。计为伪混成旅26、伪骑兵旅7、伪教导队6、独立骑兵团8和伪江防舰队等。军事教育和补充机构一律归部直辖。更建立了伪“中央直辖部队”,如伪靖安军、伪近卫步兵团、伪宪兵队等。这些罪恶任务,到一九三四年,当我当上了“满洲国皇帝”,才算是初步完成。
我在爬上了伪皇帝的“宝座”后,首先就对于伪满军人下了敕谕,在里边曾强调说:“朕为尔等的大元帅,统率大权揽在朕躬。”这就是让他们都必须服从我的命令。后边又说:“因时制宜,特定规范。”这又说明根据我的秘约更把用兵指挥大权,一齐委托在关东军司令官手。就是这样,你们也必须遵从。更制定了“军人誓文”,要求他们向我宣誓,服这个乱命。所以,在伪满汉奸政权十四年中,伪军真正形成了“皇军之一翼”,随着关东军侵略罪行的不断发展,伪军也不断地加深了叛国、反人民的种种罪行。
再就是由于我做了伪皇帝,伪满军也渐次被染上所谓帝制色彩,而进行了机构改革。我既当上了伪皇帝,伪军政部总长张景惠就改称为伪军政部大臣。我既下了伪“敕谕”,并颁布了伪军旗,全伪军就要“奉读伪敕谕”和“拜受伪军旗”。我要观兵、观舰、和看大演习,他们也就得依照计划来实施。既是以我的名义下令“讨伐”,那么伪军就得去干那镇压自己爱国同胞的罪恶勾当。同年七八月间,又改各伪警备司令部为五个伪军管区司令部,并增设伪地区司令部,更举行“特派或任命”,任命他们依次为伪司令官。更于翌年实行“特命检阅”和派遣伪“侍从武官”去慰问日满的病伤兵,用以表示我甘心从贼和鼓励炮灰之意。
在我即伪帝位后,到了一九三七年,伪满军的主要任务,仍然是所谓国内“讨伐”和“治安确立”。而随着伪满军的“精军训练”,兵种增加,兵器补充等,更逐步增强伪军的帮凶力量。我在当时,也曾致力于“精兵主义”,用以巩固我的地位。但到一九三七年七月,伪满机构大改革又把伪军政部改为伪治安部,把伪警务司也编入了该部,形成了伪军警的所谓“一元化”。不久,就发生了“七七事变”。这时,伪满洲国不但发表了声明,支持日寇的这个侵略行动,更于八月间编成“热河支队”和调派伪第三教导队,从热河方面出兵华北,参加了这一血腥侵略罪行。这就是伪满军正式帮着日寇侵略祖国的又一罪证。从此,直到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伪满垮台止,曾继续向华北方面派出了伪军,如甘珠部队、铁石部队等。可见,伪满军的罪恶作用,并不仅限于对东北人民的残酷镇压,更进而出兵关内,完全成为帮助日寇屠杀祖国同胞的一支武装侵略力量了。
这一支武装侵略力量,到一九三九年七月三日,更帮助日寇掀起了所谓“诺门坎战争”。这一战争,在日寇死伤一万八千人以上的情况下,到九月十五日才和苏联成立了停战协定。而伪满军也死伤逃亡达数千名之多。这又说明伪满军帮助日寇,也起着侵略苏联和蒙古共和国的作用。日本军国主义者自从受到这次教训后,才把所谓“北进政策”掖藏起来,对苏联改用了比较消极的策略。因此,为伪满建立“北部国防”,更奴役了大批人力,并增加了国防建设费二亿多元,虐杀被征工人不计其数。更于同年十月,决定由次年度起实行罪恶的征兵。
伪满初期兵员的来源,是一贯依靠封建军阀遗留下来的募兵制。但日寇认为这种兵不可靠,遂在加重奴役东北人民的反动政策下,更定出了征兵制。经过长期筹备,到了一九四〇年四月十五日,就公布了所谓“国兵法”。从该年度起,由各伪司令官和伪省长负责,逐年强征东北青年去充日寇侵略的炮灰,到一九四五年止,共征集了十四万人以上。
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四一年间,由于日寇侵略中国和“南进政策”的需要,伪满军政也进行了改革。一九三九年一月首先制定了伪“将军府”和伪“军事咨议院”的组织条例,把所谓伪满的将军和军事咨议官们聚集起来,作为我的军事咨询机关。更撤销了各地区的伪司令部,增设了伪6、7、8、9、10、11各伪军管区。到一九四〇年为止,是伪满逐步缩编兵额的时期,由最高额数的十四万余名,减少到八万名左右。更在实行伪征兵制之后,逐年缩减步骑炮兵的战斗兵额,增添防空、运输和伪工兵部队,用以保护日寇后方的侵略基地,替日寇运输由东北掠夺去的大量物资。这时所谓“国内治安”情况,除热河外,抗日武装受到很大损伤,已经减到最少程度。所以鬼子伪军遍地跑,到处横行。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了太平洋战争,企图侵略全亚洲,建立臭名昭著的所谓“大东亚新秩序”。伪满洲国又声明支持日本的“大东亚圣战”,我也立即颁布了伪“时局诏书”,要求全东北人民,必须“举国人而尽奉公之诚,举国力而援盟邦之战”,更加残酷地加重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奴役、掠夺。在这段时期里,伪满军政又有了一番的“改革”。同年十一月随着伪中央机构的改革,改伪治安部为伪军事部。把伪警务司令分出成立了伪警务总局。把铁路警护队编入伪军事部直辖。成立伪铁路警护总队司令部于沈阳,改编其直属部队为六个旅,计为锦州、奉天、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铁路警护旅。更在伪军事部内增设伪铁路警护司,任命日本人的伪将官,充任伪司令官、旅长和司长。更由于伪“国兵法”的实施,把所谓“国兵漏”的适龄壮丁百分八九十的东北青年,均课以一年期限的义务劳动。更以慰劳“皇军”“国军”为名,在“全国”各市县组织了“国防妇女会”。在驻军地方建立了“军人会馆”。因此就进一步地奴役了东北男女青年,并强夺了大量人民财富。同时因响应日寇侵略中国和太平洋战争的需要,逐步把伪满战斗兵力,集结到长城沿线上,并派遣江上兵,在黄海、东海上掩护日寇的海上运输。最后由一九四四年末到一九四五年初,更应日寇的要求先后用伪满军编成了所谓“铁石”“铁心”“铁血”三部队,临时任命日本伪将官任部队长,率领步骑、炮、自动车兵和“铁路警护旅”与“宪兵团”,进驻山海关内,帮助日寇镇压冀东抗日组织,并保护铁路运输,直到日寇投降为止。
在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当苏联红军出兵解放东北之际,我还是依赖日寇关东军,表示愿尽伪满全力做孤注的一掷。所以我就通过伪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和最高军事顾问秋山义隆命令将伪满全军配属在关东军指挥之下,向南撤退,企图做最后的挣扎。在八月十二日,我也向大栗子沟逃窜。当道经梅河口时,还听到日寇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谎报日寇“胜利”的消息。当我在沿途看到强迫人民构筑防御工事等时,我还以为我的“皇位”尚可一时苟延。乃过了三天,日寇裕仁就宣布了无条件投降。我也在张景惠、武部六藏的摆布下,宣读了所谓“退位诏书”,至此才结束了我在伪满十四年间异乎寻常的罪恶生活。今日回想我的这一罪行,不仅曾给祖国东北三千七百万人民,造成异常惨痛的灾难,就是在日寇侵略东南亚各国的罪行中,我都应负重大罪责,真是万死不足以蔽其辜。
(六)日寇的警犬——伪警察
日本帝国主义对于殖民地区,要彻底实现它的奴役和掠夺,它就必然要通过它的殖民统治政权,强迫实现它的各种残酷政策和万恶法令。因此,这个殖民地政权,就必然是一个残暴的镇压屠杀殖民地人民的“警察政权”,所以伪满政权就毫无例外地培养了十多万所谓“皇帝陛下的警察官”,用这些“警察官”的暴力,执行着伪满的各种罪恶的政策法令,并构成警察特务的罗网,竭力镇压人民的反满抗日的正义活动。
特别是到了一九四三年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节节失败时,对于伪满这块军事战略基地,更加紧了奴役和掠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就越发要加强伪“警察政权”的力量,所以,日本帝国主义在同年就把伪警察最高统治机关,改为伪警务总局(在伪政府成立时,伪警察归伪民政部管辖,一九三七年改归伪治安部管辖),归伪总务长官直接指挥。从此,伪警察的统辖,就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地取得了紧密的联系。伪总务长官一个命令,全伪满的警察就都可以立时行动起来,以供它的驱使。日本帝国主义就是这样地推行和执行了它的殖民政策。也就是说,由我裁可公布的各种为日本帝国主义谋利益的同时也成为东北人民严重灾难的伪政策、法令,都是通过伪警察的手,无情地加在我东北人民的身上。使成千上万的人民在阴气森森的城市中呻吟着,在朝不保夕的贫苦农村里过着忍饥受冻的生活,在粮谷“出荷”的强盗政策下被抢去最后一粒粮食;在开拓移民的强盗组织下被抢去大片土地;用经济统制扼住了人民的喉咙,用集家并村烧光了人民的住处;在都市中则有伪都市计划,迫使人家漂泊街头无家可归;再加上抓浮浪,征劳工,抓思想“犯”等,夺去了人民的无数宝贵生命;此外,如苛捐杂税、物动计划等无一不是残害人民的强盗手段。在伪满的十四年间,东北人民都把伪警察呼为“警匪”,就是因为日本帝国主义利用了伪警察政权来实现它的奴役和掠夺,所以,对于伪警察的权限就一步步地扩大起来,可以说,在当时东北人民的生活中无一时不在受着伪警察的威胁、监视。日寇固是可恨,汉奸尤其可恨,特别汉奸中的伪警察则更是可恨。
例如,伪警察多次施行的都市大检举,当时还美其名为“都市治安确保”,其实就是替日寇来镇压东北的广大人民,在这种所谓大检举中,曾有多少被认为是“形迹可疑”的人遭到逮捕,被认为是“浮浪者”的失业工人也同样不断遭到逮捕,被认为是“经济犯”的贫苦人民更是要遭到逮捕。特别是在敌伪末期所谓“经济犯”的人数为最多。因为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食粮的掠夺,首先就实行了粮谷配给制度,人民因为吃不饱,要活下去,就得想法私自买卖。尤其是大多数的穷苦劳动人民,为了一家的生活,怎能不设法弄些粮食呢?但是这些万恶的伪警察,就以抓“经济犯”为名,有的没收了粮面,有的连人带粮一齐带走,甚至严刑拷打、投狱和判罪。
这都是所谓“皇帝陛下的警察官”的罪恶,也就是身为大汉奸头子——伪皇帝的我的罪恶。
(七)关于司法方面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掩盖它的侵略行为,它就必须把伪满在外表上伪装得像一个所谓“独立国家”,并且在组织上形式上伪装像一个法治国家的模样,来实施它挂羊头卖狗肉的残酷镇压、屠杀和奴役我东北人民的所谓司法制度。在伪政权成立同时,设立伪司法部和法院检察厅等暴力机关。这个司法制度,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由伪司法部来执行,关于审判方面,则归我直属的伪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厅及它以下各级法院检察厅来执行。在伪法院中有伪最高法院、伪高等法院、伪地方法院和区法院。在伪检察厅中,有伪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伪地方检察厅、和区检察厅,以此构成为所谓三审的审判制度。
现在说一说伪司法部和各级法院、各级检察厅的关系。对于预算和人事任免等归伪司法部统一办理,对于各级法院的审判案件和各级伪检察厅侦讯案件时,名为不受其他的干预,但是在重要案件审判终结后,伪法院必须报请伪司法部备案,有不合法律条款时,可以使其更审;伪检察厅检举重大案件时,必须征求伪司法部同意后,方可施行。对于处极刑者必须经过伪司法部大臣的批准。这就是说,敌伪操纵着杀人压迫人的机器为所欲为,也就是说,伪司法部大臣对于各级法院、检察厅有监督权,尤其是有关所有司法的各种罪恶的政策法令,都由伪司法部大臣提案,经过我的裁可以后才公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