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罪恶思想根源002(1 / 1)

以下我引一些有关“敬天”的例子。

(1)求雨

在清朝时代,每逢天旱成灾的时候,那个当皇帝的人,便得照例表示一下“关心民瘼”的心情。一方面既可以大吹大擂把“饥溺为怀”的假面具戴在脸上;同时也可以叫一般人民看看:“天子”是和“天”有着特别亲密的关系的,好叫他们畏威感德地不敢萌什么非分之想。只要是皇帝到天坛或是在宫中,向着蓝色天空磕上几个头,焚上一张“告天”的表文,便算是“爱民如子”的责任完全尽到。至于下雨不下雨,那倒是次要的问题,下了更好,就可以老着脸皮说这是我“求下来”的;不下雨呢,也没有什么关系,过些日子再向天磕几个头,焚一道表便算完事。至于人民由于天旱饿死多少,那更是次要又次要的事情,是与这位“天子”无关的。偶尔这位专制独裁者高了兴,下一道“上谕”,拨给灾区一些杯水车薪的赈灾粮款,便算是尽到了百分之百——甚至是百分之二百以上的责任,同时还可以博得一个“爱民如子”的美名。以晋朝的惠帝为例,有一天他听到了全国饥馑饿死很多人的消息后,便来显示他的天纵聪明,给人民做打算道:为什么不吃肉糜而竟活活饿死呢?这就是封建统治者为人民着想的一个好例子。

每逢皇帝在求雨之前,照例先得在“斋宫”这个地方做一次为期两天或三天的斋戒沐浴。在清顺治八年,宫中定了一项有关斋戒的清规戒律条文,大致内容是:

“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凡陪祀致斋各官,不理刑名,不宴会,不听音乐,不入内寝,不问疾吊丧,不饮酒茹荤,不祭神,不扫墓,其有疾者皆勿与。”

这固然是给参与陪祀的文武百官规定出来的斋戒方法,至于皇帝的斋戒,那也只是大同小异而已。如把不入内寝改为不入后宫之类的名词,就成为皇帝的斋戒规则了。

我虽然没到过天坛,但是到宫内天穹宝殿求雨的事却做过几次。尽管在当时,已是在清朝反动势力总崩溃之后,但在小朝廷空架子还被允许存在的当日,对于求雨这个所谓皇帝差事,还是关起家门继续地做着。不过这并不是说,不在其位仍然尚为百姓求着什么“天佑”,在实际上只是由于自己尚未肯放下“天子”的臭架子来,仍然希望保持着这个和“天”打交道的特殊资格,所以尽管到了一九一二年一月后,仍然在做着这种自己安慰自己的求雨。

反正这种求雨的事,只是一种“恋栈”的可耻的表现。只要是适逢其会地下了雨,便可以在关紧大门的紫禁城中,重温一下帝王的残梦了。每当到了这样的时候,那些满脑袋封建毒素的老学究——我的各位老师和那些坐井观天的老太监,便会认为这雨是我给求下来的,而纷纷向我欢呼而拜贺了。像是诸如此类的欺人自欺的事情,在当时宫中是很多的。这只不过是在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例子。

(2)信佛

固然严格地说,“敬天”和“信佛”,在宗教支派上纯粹是两码事,但是这在当时的宫中,在当时我的眼中看来,二者是有些混同之处的。特别是拿宫中的祭神来看,像是把自己的远代祖先和关羽以及观音大士并王爹爹和王妈妈等都供在一个地方,也就可以知道所谓当时的信仰云云者,也就是一锅糊涂粥式的信仰而已,所以我对于“天”、对于“佛”的信仰分界,也是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模糊概念下,马马虎虎地做了盲目迷信。就拿宫中迷信佛教来说,也可以说到了相当的地步。像是在我过去所住的养心殿东西配殿(厢房)内,就供有许许多多佛像和清朝历代祖先的纪念遗物。就是在养心殿的西暖阁里,也供有许多佛像、佛塔和经卷、法器,等等。每逢初一、十五,还照例有许多喇嘛在养心殿院中和中正殿等处乐声铿锵地在唪经。总之,在清代的宫中既把“敬天”和“信佛”混同起来;同时也把崇祖的思想毫不客气地交织其中。于是这种混合式的宗教迷信空气,就把我弄得晕头转向,糊里糊涂起来,同时也把信仰和迷信的界限也都犬牙错综到一起。因此,就使我在前半生中,一直过着神神怪怪的疯子般的生活。

现在再谈一谈“法祖”的例子。

由于我在那封建制度宗法式的宫中,过着“朕即国家”的唯我独尊生活,所以对于创立这一“家天下”基业的历代祖宗就有了一种无条件的崇奉心理。再加上什么以孝治天下和祖功宗德的祖训或师传,就使我对“法祖”的观念,更有了根深蒂固的巩固和发展。例如,我在伪满时,祭沈阳北陵时,就曾恍恍惚惚地觉得在供桌后的空墙上,现出了我祖先皇太极的影像。固然在当时有些昏庸顽固的所谓“遗老”“旧臣”都曾摇头晃脑感激无量地认为这是我的孝思不匮感动了祖宗神灵所致;我自己也曾认为这确是我的精诚所感。但在现在想来,这只不过是等于神经病的一种幻视,也就是多年以来,“崇祖法祖”的精神教育结果,所以才使我生在二十世纪的当日,尚在过着几世纪以前的神话式生活。请想一想,这种封建制度下的反动残余毒素,竟致把我弄成这样半疯子的地步,还能说它不厉害、不可怕吗?

还有,当我看到“祖训”中所说的:在年节时,应有一种欣庆吉祥的气象。我便在年节中,极力主张多说吉祥话,并尽可能使家中眷属都穿上红红绿绿的衣服,戴上花花朵朵的簪饰,等等。就是我弟弟溥杰也曾尽力主张在年节时应当充分保持高高兴兴的气氛。因为这是祖宗说出来的话,所以就绝对支配了我的头脑。

还有,当我听到了“按照清宫的老规矩,在皇帝面前不论任何人都不得互相敬礼,因为至尊只有一个,在他面前而向旁人行礼,就是不敬,就是不可容忍的罪过”这样的话时,我便变本加厉地实行了这一条。有一次,我的叔父来到长春给我祝寿,因为他不知道我这里的新规矩,便在我面前和别人打了个招呼,我便板起脸来,对我叔父大发了一阵雷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我当时那种不近人情的骄傲自大面目,我那满脑袋封建思想,真使我悔也悔不及,愧也愧不及。

还有,我在长春时,曾亲自抄录了雍正的“祖训”给我的侄子们上过课。我不独自己有了这种盲目的“法祖思想”,还曾把这种毒素灌输给别人哩!

还有,我不但由北京到了天津,甚至由天津到了东北,每逢到了历代祖先的诞日、忌日和年节等,我还都穿上过去清代的衣冠,向祖先上供祭奠,一直到了伪满垮台为止。

以上列举的,并不是着重介绍形式上的祭祀等仪式,而是着重地在说,这种“法祖思想”所给予我的种种影响。也就是说那种根深蒂固的反动阶级本质,对我前半生的思想行动,所给予的种种不良影响。因为这种影响,既助长了我的政治野心,又助长了我那为了一姓尊荣而不择手段的种种罪恶的行动。

现在我才初步认识到,所谓的“法祖”思想,就是要求后世子孙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绝对遵奉祖先“遗训”和他们的所作所为,用来作为导引自己言行思想意识的一切准则。也就是说,我应把六亿人民的祖国看作是爱新觉罗氏一家一姓所私有,而把整个国家都看成是由自己祖先给打出来的江山,也就是由他们创造出来的私有财产。这也就是在过去封建社会中“家天下”思想的一种表现。为什么我会把辛亥革命看成是自己一家一姓的失败,为什么会把张勋背叛民国,看作是“忠臣”的行径?就是由于这种反动思想不断滋生成长,所以,才会在最后做出了勾结祖国人民的敌人、出卖祖国人民的罪恶勾当,而当上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汉奸走狗!古代谚语中,曾有这样几句话,就是“涓涓不塞,遂成江河。两叶不去,将用斧柯”。像这“敬天”也罢,“崇祖”也罢,它的逐渐滋长,最终使我前半生,完全陷于每况愈下的地步。总之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从我三岁起,就开始播下了这一罪恶的种子。从我三岁起,就给尔后的一切罪恶开辟了道路。

五、庄士敦和我的崇拜帝国主义思想

我从六岁起一直到我十四岁,都是专门学习着所谓“五经四书”。我到了十四岁的那一年,才开始学习英文。我那英文老师是英国人。姓名是:雷湛奈尔德·弗莱明·庄士敦。他从一九〇〇年起就曾给当时的香港总督当过秘书一类的职务;尔后又当过一任英帝国主义侵占我威海卫时的所谓行政长官。他是个终身独身者,曾在亚洲过了二十多年的生活,并且还遍游了我国二十几个省份。他平日经常自夸的是:“中国的四大名山,除了北岳恒山,我都到过。”当然他还会说一口好中国话,对中国的经史子集以及佛经等,他都曾下过苦功夫钻研。他不但钻研过我国唐宋诗词,并且还是这方面的一个爱好者呢。只有一样,在他说来却是一件遗憾的事:就是他对于写我国的方形汉字,确是感到了十分棘手。我曾看到他所写的汉字,写得是歪歪扭扭幼稚得很。

在当时的一般中外人士都承认他是个所谓的“中国通”。我在当时也觉得他的确是一个很能了解我国风俗人情的人。现在想起来,什么“中国通”,什么能了解中国的风俗人情,他不但是英帝国主义派遣到我国来的特务,而且还是一个曾经当过殖民地统治者的祖国人民的敌人哪!

他之所以能够给我当上英文先生,在名义上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的推荐,其实则是由李鸿章的第三子李经迈(他曾随同我叔父载涛到外国考察过陆军)给介绍的。

当他乍一来教书时,因为他是一个外国人的关系,我每天还是按照预定的时刻到毓庆宫去学习英文。后来日子多了,彼此也熟悉了,我那“逃学”的老毛病便又复发,甚至有时也让他“放假”一日,他也无可无不可地做了通融。

在一起初授课时,固然他已被列在“帝师”之列,但由于他毕竟是一个外国人,所以每当在他授课的时候,总有一个太监侍立在一旁。过了些日子,庄士敦觉得这种监视有些讨厌,尤其这是在教汉文时向来所无的一种创举,于是他愤怒了,就给我父亲写了一封发泄不平的信。结果是,后来在他授课时,也把这种监视的眼睛给撤销了。

我记得有一年在过年的时候,他到宫里来,宫中的太监是不懂得什么内外之分的,所以对他也就采取了和对中国老师毫无差别的对待:按照一向惯例,纷纷向这位外国老师叩年讨赏,不但是每日给他斟茶倒水的懋勤殿太监饶不了他,凡是和他有些瓜葛的各个小单位,例如,当他每次进宫时,所必须通过的门,那么这些看门的太监,便会有向他揩一下油的资格。于是,这位庄士敦便深深感到了不满,而发了一阵空牢骚。其实,在旧社会里,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今天想来,王公大臣既然贿赂成风,又何必单独责备那些可怜的太监呢?久经中外官场的庄士敦爵士,如果说对于贿赂一事完全外行,也不能令人相信,他的不满也许因为他不幸成为一个难以抗拒的索贿对象,而自己并非心甘情愿吧!

我和他学习英文的时间是排在下午的。固然我一共和他学了三年多的英文,但总的说来,也是在一曝十寒式的用功情况下,做了学习。只是普通的会话和英文四书之类尚算对付(但须仰仗我的汉文老师的帮忙),像是什么英文报纸和一般的英文书籍等,我则是无师便不能自通了。

尽管如此,可是我和庄士敦那几年的接触,却给我添了不少所谓时髦的习气;还给我对西方国家的盲目崇拜,以及尔后的滚入帝国主义的泥潭,打下了最初步的基础。

庄士敦时常对我讲述他赴各国以及赴我国各地游历的所见所闻。同时他也未曾忘掉替英国以次的各西方国家做吹嘘。例如,夸耀欧洲列强如何文明,如何繁华,如何富强之类。于是就使我渐渐对之生出一种油然向往的心情来。因之也使我逐渐感觉到宫中的一切,确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腐败气息。那时,我时常在心中暗想:我从三岁起就来到这个深宫,先不用说旁的,就连一个人随便到街上走一走、看一看的起码自由都没有。真是的,如果老是这样过下去的话,岂不就得在这个小皇城圈子内了此一生?由此我便有了要往西欧国家去留学的念头。在另一方面,我所读过的中国历代历史中,历代末期皇帝在每一个改朝换代里,差不多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因此我就想:在成立了中华民国,推翻了清朝统治政权之后,我还被留在皇宫之中,过着“关门天子”的生活,像是这种“燕巢幕上”“鱼游釜底”的生活,难道能够永远继续下去吗?迟早恐怕是难免要发生危险的。尤其是军阀在连年打着内战,甲起乙伏地永远看不到安稳的局面,真说不定哪一天,在哪一位军阀的手里,就会把这个“优待条件”取消。进一步,甚至连我这条生命,也恐怕搭在里头。倒不如来个远走高飞,到欧洲国家那里去留学,开一开眼界倒也不错。从此,就使我那颗徒然向往的心,更进一步变成为我的艳羡和渴慕了。

我在学习英文的这段期间,也和当时城市的小资产阶级家庭中的时髦青年学生一个样,产生了一种只知模仿欧式的皮毛,滥用外国语的新倾向来。例如,庄士敦曾给我起了一个“亨利”的外国名字,我觉得很高兴。后来还给我爱人婉容也起了一个“伊丽莎白”的名字。此外我的弟弟妹妹也都是人人有了一个外国名字,在彼此称呼时,总是什么“玛丽”呀“莉莉”呀地叫着,并且还把“我”“你”“他”以及什么钢笔、墨水之类的名词,也都拿英语掺进彼此间的中国话中来用。这恰恰是和当时社会上所流行的那些密斯王、密斯特李之类的所谓时髦语一个样,真是使人听着肉麻已极,像是这种习气的蔓延,现在回想起来,还使我觉得身上有些麻酥酥和脸上有些热乎乎的呢!

还有那位庄士敦先生,他的确是有一种能够适合当时环境的“保护色”的。他和陈宝琛等在一起的时候,他居然也会模仿他们的风度和习惯,装出一副“帝师”的架子来。例如,当我“赐”给他以头品顶戴和貂褂时,他便也衣冠楚楚地改扮起来摄影留念;当我给他的西山别墅写了“乐静山斋”四字匾额时,他也知道把它刻下来,并且还朝衣朝帽地扶着它照出相来分送知友;他还本着《论语》中“士志于道”的意思,拿“志道”两个字来配合“士敦”的“士”字而当作自己的“雅号”;有人喊他一声“庄师傅”,他也会欣然色喜地来答应;他还会向那帮老学究做自我宣传,例如,在他的英国家中,把我以及各王公大臣送给他的东西特别陈列在一间大厅里,永为纪念,并说在他的故乡中还建立了一座“五柳先生祠”等,来做随乡入俗的迎合手段。总之他在这些地方,的确不愧是一个旧社会中的“中国通”。

后来,在我十七岁结婚以后,便是我到了汉英两门课完全毕业的时候。这时因为再用不着叫他来教英文,便派他去管理颐和园的事务。于是这位庄先生便高高兴兴地当上了颐和园的“山河之主”,一直到一九二四年我离开清宫以后,他才算是和我脱离了关系回到英国去了。

后来我在天津时,他也曾到天津来看望过我。当我到了东北之后,他也曾到长春来访问过我。那时日本帝国主义方面,对于他的不远千里而来,很是伤了不少的脑筋。既不能公然拒绝他到东北来,但对于他的来,又觉放心不下。据说他由英国到东北来,路经日本的时候,就有不少的“日本朝野名流”给他开过欢迎会,更在日本报馆记者对他做了多少次的明察暗访之后,他才到长春来的,在长春住了些时日就回英国去了。后来他就死在他所买来的苏格兰某小岛上。

其实,日本帝国主义对他的猜疑,也是枉费心机。因为他对我当上了伪满洲的傀儡,不但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并且还表示过为我而高兴呢。若问我与这位英文教师的师徒关系如何?我想可以引用一本描写我的书的话为证:“这皮夹是你自己买的?进口货?我旁敲侧击地试探着……‘噢,您问这个吗?’溥仪轻描淡写地说:‘是那个英文老师庄士敦给我的,里面原来放着他的相片,后来被我扔了。我现在就用它放起这几张照片(我过去妻子的相片)来啦!’他笑了起来。我想,那位苏格兰老头儿如果有他的西方在天之灵,为了这个理由又该责备溥仪一番了。”

这就是别人对此事所下的结论。

我也同意他的这个结论。

六、我的残忍性格

我从幼时起,一直就在那封建专制制度**威起着绝对作用的宫廷中,看惯了折磨人、打人、骂人的人吃人的情形。所以,我也就觉得“峻法严刑”不独是“治国服众”的妙诀,就是在“齐家”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件法宝。于是乎我就逐渐变成为一个富有残忍性的吃人魔鬼了!

不过是,把我由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为一个灭绝人性的恶魔,在这一段过程之中,是充分可以看出自有其一种逐渐发展变化的步步程序的。因此,我还是先从我幼时说起。

在我小的时候,固然也有时向太监等发一发脾气,不过是,他们并不怕我。相反地,每当我过分地大动肝火时,在我身边的总管太监张谦和必定会拿出保姆而兼“医生”的态度来,满有信心地宣布道:“万岁爷心经里有火(就是说心中急躁是由于有了‘肝火’)了!”于是,就在他一声令下,开始用一种极其巧妙的方法来给我“泄火”。方法倒也很简单,只要他们把这个有了“肝火”的孩子,请到一间空屋子内,然后从外面把门一关,就可以达到“泄火”的治疗目的。当然,一个孩子被人给关到一个空屋中,欲出不能,呼吁无效时,是会急得如热锅上蚂蚁一般要大叫大闹的了。但是,目的是要给我医治“肝火”,所以任凭我怎样周章狼狈地用手来捶门,怎样暴跳如雷地用脚来踢门,怎样喊破喉咙地大声来叫门,门外的那些“医生”是一概置之不理的。结果是非把我逗哭了不可。不过是,光是流出了眼泪,发出了哭声,还是无效,非得等我号啕大恸得达到了“医学上”的许可水平程度,他们才会开门把我“赦免”。这时我当然是会老实了,当然是不敢再轻易发脾气了。

他们把这种每试必灵的治疗方法,叫作给我“败一败火”或是“出一出火”。

在这种对我极其不利的当时环境下,即使我有时还不免向太监发一些脾气,但已不敢过分地来发火,因为他们有“泄火”“出火”的有力应付手段。所以在那个时候,太监对我,不但有时会有恃无恐地来做反唇相稽,甚至有时他们的火比我的火还要大些,所以结果差不多都是在他们的大吵大闹下,以我的让步而告终。

不过是,当我的年岁一天天大了起来,我的两臂也逐渐有了一些力气之后,我便不再那样地惧怕太监了。即使在那时他们还敢和我做大声的争吵,但是他们却不敢对我挥动拳头,可是我的拳头却可以无须客气地打到他们的身上。这种新发生的情势好转,不用说对我是有利的了。就是在这种新局面下,我才把“主客地位”掉转过来,于是他们都逐渐地怕了我,而我则是相对地脾气越来越大了。

于是,我就经常吹毛求疵地动手去打他们,后来又找到了可以利用打手——敬事房太监的窍门:只要我上下嘴唇一动,我要打哪个对象,他就得乖乖地趴在地上挨板子。我就是在这种新的有利情势下,越发具备了封建专制者的“品质才能”,而拿打人、骂人当作一种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情了。

我的那种绝对身份等级思想,我那唯我独尊、不管他人死活的绝对自私自利的反动本质,都是由这种“毁人炉”式的封建专制制度,给逐渐培植涵育起来的。

从先有这样一句古代谚语,说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就是在这种反动罪恶日常环境中,我的封建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反动思想意识,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发展起来。人吃人的残忍性格也就在这种发展再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

这时,我便对屈服在我残暴势力下的所谓童仆之类,更变本加厉地制定出一些把人压得喘不出气的规章条款来,打算拿这些严酷的“家规”来防止他们的违抗,而供自己任意奴役。

像是这种虐待用人的残酷作风,不但是到了天津还是如此,就连到了东北以后,也是依然如故,并且是有加无已,越来越凶。

固然那些所谓的规章,都是由于我的猜疑心重和神经过敏,才一条一项积累而成。但那些由于自己的灵机一动而随时制定出来的东西,也是会有增无减,并且它们的周密程度和苛刻程度也自然是会随着疑心暗鬼的程度发展而随之向前发展的。现在把那些条款的内容总括起来,择要记录如下:

1.不准彼此随便说话,以防结党营私。

2.不准互相包庇袒护。

3.不准舞弊赚钱。

4.当同事犯有过误时须立即报告。

5.上级对下级犯错误的人,须在发现之后立即加以责打。如果放任其过,罪加一等。

因为在我的平生性格中,就有“见羊现凶手相”的封建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冷酷无情、残忍凶暴的一面;同时又有一种害怕因果报应的极其浓厚的迷信思想,在我的内心深处潜存着。所以在定好这些杜渐防微的种种条款后,除了强逼他们逐条遵守切实奉行,还在后面附加了一项预先准备好的誓词,叫他们对天明誓。誓词如下:

“如果我违背了上述规则,甘心承受‘天罚’,定让我遭‘天打五雷轰’的恶报!”

这就是我在前半生中,曾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规章”——约束限制使用人的“自制家规”。

到了伪满以后,我的这种残忍暴虐行为,就越发有了发展,最终达到杀人魔鬼的地步!

我在那时惯用的惩罚手段是:

除了自己亲自动手打人,还有命人用竹板责打手心,打耳光和用板子打屁股等的事情。此外甚至还用了惨无人道的狠毒办法,用来对待穷苦无告的孤儿。例如“灌凉水”“跪铁链”“过电”“站木笼”之类,都是我在伪宫中,制定出来并经常实施的血腥罪恶勾当。

我在伪宫中,真是连一个苍蝇都不敢打杀,一个蚂蚁也都不愿踩死,并且还经常地吃斋,日日夜夜地诵经念佛,可是对自己手下的用人,则是忍心害理地制出一个号恸呻吟日夜不绝的人间地狱来。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完全在祖国同胞的流血流泪的惨痛岁月中度过的,完全靠吃人肉、喝人血和敲骨吸髓的罪恶养肥了我自己。我不但是虐待了伪宫中的用人和投靠于我的宗族子侄,并且还帮助日寇祸害了全东北的人民,甚至还把种种的残酷灾害扩大到祖国全体人民的身上。我真觉得没有什么话可说,除了低头认罪,任凭处置,我实在无话可说,实在没有抬起头来的勇气!

至于我曾怎样灭绝人性地用酷刑峻法来对待那些受害者的具体例子,因为那些事例,多到不可胜计的地步,我只举出其中几个最突出的罪恶例子来做证明。

在北京、天津和东北,都曾有过这样的例子。

因为当时的“使用人”坐了一下我所坐的“宝座”,经人告发后,我便大怒,重重责打了他们。理由是:“皇帝坐的地方,别人坐了,那还了得。”这是“自我神圣化”的一种表现,也是封建专制毒素到了顶点的一项事实证明。

在长春时,我的一个小侄子,因为他看到我治痔疮的坐药,便无意中说出这像个枪弹的一句孩子话来,不料我听了正中了我的迷信忌讳(“这不是意味着我吃枪弹么”的一种迷信忌讳),便勃然大怒,不过我并未直接下令惩罚,却阴险地示意这些在伪宫中的子侄,教他们自动地去惩罚这个无父的孩子,于是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在我不出头的嗾使下,挨了一大顿板子。

还有一次,一个专门负责洒扫的孤儿,因为经常吃不饱,饿得没有办法,便偷偷进入了我的专用厨房去偷东西吃。被发觉之后,当然他是只有皮肉受苦的了。至于为什么他要偷,为什么不让他吃饱的原因和理由,便连想也不去想,只是拿打和重重地打来解决一切。

以上所举的三个例子,固然已经足以充分现出我的凶狠狰狞面目了。但是在我说来,还只是一些日常茶饭的其小焉者,我还在长春,欠下过一笔打死孤儿的血债哩!

这一罪行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个叫孙博元的孤儿,因为受不了这种经常的折磨、日夜的酷使,便乘机逃走了。在那有伪禁卫队严守着外廊,有伪护军把守着各个宫门,更有无数的狗腿子、特务之类的所谓他的层层上级者严密监视的伪宫内府,像是这样一个孤苦伶仃的可怜孩子,真是插翅也逃不脱的。结果他当然是被捉回来了。他被捉回来之后,除了饱受了一大顿毒打,还被处以“监禁空房”的惩罚。但是这种不宣告期限的监禁,尚不是被关到一间空房子内,便算完事,还有其他附随而来的对他折磨的方法哩!例如,在他的两腿上系上铁链,并把铁链一端压在沉重的物体上,以防其再度逃脱;又如还在我“兴之所至”把上下唇一动的时候,就可以叫他品尝一下“跪铁链”的滋味。就在这样任意摧残、不断折磨的几天工夫,就把这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可怜孤儿,给毁得憔悴不堪。后来,在他苦苦哀告立誓决不再跑之后,才把他释放出来。请想,这种残酷的人间地狱,谁又能受得了!当然他还想要逃出去,想要活下去的。于是他又逃跑了。这次逃跑的情形更惨:他这次并不是真个地往门外脱逃,而是往空缸里去钻。也许他是想在无人的时候从缸里爬到伪宫外面去呼吸自由新空气的吧?也许他是宁可死在缸里,也不愿意去受那难以忍受的痛苦生活的吧?他就是躲在一个空缸里过了两天的不吃不喝、忍饥耐苦生活的。结果当然是又被发现抓了回来。于是,在当时给我当随侍的严桐江就来报告我,说已经把孙博元捉了回来。我听了这番报告之后,还恶毒地命令他说:“先给他些东西吃,然后再重重地管教他!”可是严桐江等却已经“先打后奏”地把孙博元给毒打过了。

本来这也难怪他们。因为在我那阴险狠毒的“家规”下,他们怎敢不为了“自救”而拼命地打这个“两次图逃未遂”的孤儿?不然他们是会根据我所制定的“治家”条例,而受到“罪加一等”的严罚的!

这个为了要活着,为了要逃出魔窟而做了最后挣扎的可怜孤儿,就是在两天没有吃东西的冻饿交加和担惊害怕并无情毒打下,他的面色越发变得惨白了,呼吸也越发急促起来了,最终到了濒死的状态之下了。

我听了这一报告之后,也慌了手脚,便立即命人打电话把黄子正大夫接来,进行了急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个不幸的孤儿,便最终死在我的“家法”之下!

我之所以要接医生来做抢救,也并不是我对这个孤儿孙博元产生了什么“慈心”,也不是我动了什么自责和后悔之念,而是由于我的迷信思想在支配着我。我怕打死了他,他会冤魂不散而来向我“索命”,更怕由于因果报应欠下了来世的人命血债。

在这个孤儿已经在我的毒杖下丧失了他的宝贵青春生命之后,我便抱着“亡羊补牢”的**心情,带着打死这个孤儿的凶手,急急忙忙地一同跪在佛坛之前,一面不住地磕头,一面还给这个牺牲者诵经念咒来超度他的屈死亡魂,同时还“不揣其本”地厚着脸皮严命这些凶犯,每天要用竹板自己打自己手心几下,以示杀人后的“忏悔”,并且还把这种“忏悔”的期限定为半年。

这就是我在这一血腥杀人事件后,所做的全部“善后”的处置。

像是我这种事事不知“反求诸己”徒知“嫁祸于人”的卑鄙狡诈手段,也就是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一贯使用的常套老手法。例如,清代皇帝每年当处决全国“狱囚”时,总是要在冬至那天,在身上换上素服,装模作样地上表于“天帝”,并把决定要屠杀的牺牲者姓名,也一一列在表上,用火焚化。目的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杀人,是由于“万不得已”;同时也为了使人们看,自己对人民的生命是怎样地加以“重视”。像是这种“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假仁假义的欺人方法,是根本瞒不住广大人民的亿万雪亮双眼的。任凭那些暴君的爱憎喜怒而被立毙杖下的人,被严刑折磨而死于非命的人,在一道口头命令或是一张便条的威力下,便不问情由如何而被就地正了法的人……每年之中,会有多少这样的牺牲者啊!那些惯用的邀买人心的老手法,不是也和我在这次杀人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完全一般无二吗?尤其是只知归罪于下手的人,而绝不反省一下,究竟这些下手行凶的人,是奉了谁的命令?是执行了谁的意旨?何况这些下手的人,并不是出于本心而是迫于不得已,出于自救,所以才干出这样的罪恶勾当来的。按理说,充其量,像是严桐江只不过是一个帮凶的角色,只不过是个奉命杀人的刽子手,而这个真正杀人的主谋犯,真正的元凶大憝,却恰恰是我自己而不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