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幻觉的未来02(1 / 1)

这种事态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学问题。谁也无法设想,我所说的关于根本不能证明宗教教义是真理的观点有什么独到的新见解。毫无疑问,留给我们这份遗产的祖先们也肯定感觉到了这一点。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可能抱着和我们一样的疑问,但是,给他们造成的压力实在太强大了,致使他们不敢说出来。此后,无数的人们一直受这些类似的疑虑之苦,而且竭力想抑制这些疑虑,因为他们认为,相信宗教教义才是他们的责任;许多优秀卓绝的仁人志士在这场斗争中惨遭杀害,许多人屈膝妥协了,他们试图靠这种妥协找到一条出路。

假如为了证明宗教教诲的可靠性而提出的一切证据都起源于过去,那么,四处搜寻和观察,是否目前(对此较容易做出判断)已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证据就是很自然的了。如果我们用这种方法能够成功地清除人们对宗教体系的哪怕只是一小部分的怀疑,那么,整个的宗教体系都会极大地获得人们的信任。唯灵论者的活动在这一点上和我们一致;他们确信人的灵魂的存在,并试图向我们证明,这一宗教学说的毋庸置疑的真实性。遗憾的是,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个事实:灵魂的产生和消失只是他们自己心理活动的结果,他们虽然能召唤最伟大人物和最著名思想家的灵魂。但是,他们从中获得的所有看法和信息都是那么愚昧无知,而且毫无意义,除了这些灵魂能使自己服从那些用魔法召唤它们的人指挥之外,人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任何可信的东西。

我现在必须提及试图回避这个问题的两个尝试——这两种尝试都给人留下了一种孤注一掷的印象。一种是古代极端强烈的尝试,另一种则是现代精巧细微的尝试。第一种尝试是早期教父的“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Credo quia absurdum)。”[16]这种观点坚持认为,宗教教义处于理性的管辖范围之外——是高于理性的。它们的真理只有在心灵深处才能被感觉到,它们也不需要理解。但是,这种相信(Credo)只有在公开承认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但作为一种有权威的声明,它却没有约束力,难道我非要相信每一种荒谬绝伦的东西吗?假如不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唯有这种荒谬绝伦的荒唐之言是特殊的呢?这只能依靠理性,而不能由法庭来裁定。假如宗教教义的真理依赖于能证明该真理的内在经验,那么,对于那些没有这种宝贵经验的许多人来说,应该怎么办呢?一个人可以要求每一个人运用他所具有的这种理性天赋,但却不能根据只有少数人才有的一种动机为基础,来制定一个可普遍适用的契约。如果一个人能从一种使他深受感动,心醉神迷的状态中,获得对宗教教义真实性的不可动摇的坚定信念,那么,这种真实性对别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二种尝试是由“好像”(As if)哲学提供的。它声称,我们的思维活动包含着大量的假设,这些假设的毫无根据和荒谬绝伦,我们已完全认识到了。人们往往把它们称为“假设”(fictions)。但是,出于各种实际的理由,我们不得不表现出“好像”我们相信这些假设。宗教教义的情况是这样,因为宗教教义在保存人类社会方面显示出了无与伦比的重要性。[17]这种论点和“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并无多大差别。但是,我认为“好像”论点所提出的要求是一种只有哲学家才能提出的问题。一个人的思维若是没有受到这些哲学技巧的影响,他就绝不可能接受它;在他看来,承认某种思想是荒谬的,或者与理性相违背,那就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绝不能指望他在对待那些最重要的利益时,会放弃他所获得的对一切日常活动的保证。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个孩子,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注重事实。当孩子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听一个神话故事的时候,他会突然跑上前来问道:“这个故事是真的吗?”当我告诉他,这个故事不是真的,他就会不屑一顾地转身走开。我们可以预料,尽管有“好像”哲学在为它辩护,但一个人很快就会以对待宗教神话故事的同样的方式来采取行动。

但是,目前他们仍然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行动着。以前,宗教观念缺乏可靠性,这是无可争辩的,但却对人类产生了最强烈的影响。这是一个新的心理学问题。我们不得不质问,既然这些宗教教义的内在力量得不到理性的承认,那么,这种内在力量究竟何在呢?这些宗教教义究竟把自己的成效归于什么原因呢?

第六章

我认为我们已经准备好了足以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办法。假如我们把注意力转向宗教观念的心理起源,这两个问题便会迎刃而解。作为教诲而公之于众的这些宗教观念,并不是经验的沉淀物、也不是思维的最后结果:这是一些幻觉,是人类的一些最古老、最强烈和最迫切愿望的满足,其威力的奥秘就存在于这些愿望的力量之中。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童年期孱弱无助这一令人恐惧的印象,使人产生了寻求得到保护的需要——这是通过爱而得到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由父亲提供的。人的孱弱无助终生存在,认识到这一点,就使人必须依赖于一位父亲的存在,但此时所依赖的已是一个更强大的父亲了。神圣的上帝所实施的仁慈的统治会减轻我们对生活中各种危难的恐惧;道德世界秩序的建立会保证正义要求的满足,这在人类文明中常常是无法实现的;在未来生活中人类寿命的延长会为这些愿望的满足提供一个局部的、暂时的框架。对常常引起人类好奇心的这些宇宙之谜的回答是随着宗教体系的潜在假设的发展而发展的,例如,宇宙是怎样开始发生的?心身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假如把从恋父情结中产生的童年期的冲突——这是一些从未完全克服的冲突——从人的精神生活中驱逐出去,并且用一种可以普遍接受的方式来解决这些冲突,那对人的精神生活将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当我谈到,所有这一切统统都是幻觉的时候,我必须给这个术语下个定义。幻觉和错误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幻觉不一定必然是错误的。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认为,害虫是从粪肥中变化而来的(这是愚昧无知的人们至今仍然信服的一种看法),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以前,医生们认为,脊髓痨(tabes dorsalis)是**过度的结果,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如果把这些错误观点也看作幻觉,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哥伦布曾认为,他发现了通往印度的新航路,这倒的确是他的一个幻觉。在这个错误中他的愿望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有些国家主义者认为,印欧语系的种族是独一无二的文明种族;或者认为,儿童是没有性欲的生物(这是精神分析已经予以毁灭性打击的信念),我们可以把这些国家主义者的观点描述为一种幻觉。这些幻觉的特征在于,它们产生于人类的愿望。在这一点上,幻觉很接近于精神病的妄想(delusion)。但是,妄想除了具有更复杂的结构之外,妄想和幻觉是大不相同的。在妄想中,我们强调它们和现实的矛盾是最基本的。幻觉却不一定是错误的,这就是说,幻觉不是不可实现的,也不是与现实相矛盾的。例如,一个中产阶级的少女可能会有这样的幻觉:有一个王子即将前来娶他为妻。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的确有少数诸如此类的情况发生。弥赛亚即将降临人世,建立一个黄金时代,这是纯属不可能的。一个人是把这种信念分析为一种幻觉还是分析为一种类似于妄想的东西,这要取决于他的个人态度。证明确能实现的幻觉的实例并不容易发现,但是,炼金术士认为,所有的金属都可变成金子,这种幻觉倒可以作为一个实例。那种希望获得大量的、尽可能多的金子的愿望,虽然确实已经被我们当今时代关于财富的决定因素的知识所极大地衰减了,但是,化学已不再认为,把金属变成金子是不可能的了。因此,当愿望的满足是其动机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时,我们便把信念称为一种幻觉,这样一来,就像幻觉本身毫不重视证据一样,我们也不重视它和现实的关系。

因此,在了解了上述关系,并明确了自己的任务后,我们就可以重新回到宗教教义的问题上来。现在我们可以重申,所有这些宗教教义统统都是幻觉,都是无法证明的。绝不能强迫任何人认为它们是真实的。其中有些观点简直是不可能的,它们和我们辛辛苦苦发现的关于现实世界的一切简直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只要适当注意一下那些心理差异,我们就可以把这些宗教教义比作妄想。至于其中大多数观点的现实价值,我们是无法判断的;正如人们无法证明这些观点一样,人们也同样无法予以驳斥。我们对此仍然所知甚少,因而无法进行批判性的研究。宇宙之谜只是在我们的研究中才缓慢地表现出来的;有许多问题今天的科学还无法做出回答。但是,科学研究却是引导我们了解外部现实的唯一道路。期望从直觉和内省中获得一切,仍然只是一种幻觉,除了能提供关于我们自己心理生活的独特情况之外,它们什么也不能提供,这是难以解释的;虽然宗教教义发现那些问题是如此容易解答,但是,关于那些问题的信息则是绝对解释不了的。如果任凭一个人专横跋扈,胡作非为,并且根据他自己的胡思乱想而任意地声称宗教体系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是多少可以接受的,那简直就是目空一切,蛮不讲理。这些问题实在太重大了,甚至可以说实在太神圣了。

在这一方面,人们一定会期望遇到反对的意见。“那么好吧,如果连冥顽不化的不可知论者也承认,这些宗教观点是不能为理性所驳倒的,那么,既然这些宗教观点——口头流传下来的教义,人类的一致赞同,以及它们所提供的一切安慰——这么理直气壮,那我为什么还不相信它们呢?”的确,为什么不相信呢?正如不能强迫一个人相信它们一样,也不能强迫一个人不相信它们。但是,切不可满足于自欺欺人,切不可认为,这些证据就能使我们走上正确的思维道路。如果曾经有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那我们现在就可以提出来。无知就是无知,谁也没有权力相信人们能从无知中获得任何东西。在其他事情上,任何一个聪明人都不会这样不负责任地鲁莽行事,或者满足于以这些虚弱无力的证据来支持他的意见和他所采取的观点。只有在那些最至高无上和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事情上,他才允许自己这样做。其实,这是当一个人早已脱离了这种宗教信仰之后,试图做出道貌岸然的伪装,使人认为他仍然坚定不移地信仰宗教。在涉及到宗教问题的地方,对于每一种可能的不诚实和思想上的不端行为,人们都会自觉有罪。哲学家们把这些词的意义曲解得面目全非,再也没有原来的含义了。他们把“上帝”这个名字变成了某种自己杜撰出来的、模糊不清的抽象概念;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在世人面前伪装成自然神论者,伪装成信奉上帝的人,甚至可以自吹自擂,说他们已经发现了一个更崇高、更纯正的关于上帝的概念,尽管他们的所谓上帝无异于一种幻影,而绝不再是宗教教义的伟大人物了。批评家们坚持把承认在宇宙面前觉得人是那样微不足道和软弱无能的人都描述为“笃信宗教”的人,虽然形成宗教实质的并不是这种感觉,而只是在这种感觉之后所采取的其他措施,即对寻求克服这种感觉而做出的反应。相反,有的人并没有更深入一步,而只是卑躬屈膝地默认了人类在大千世界中所起的微不足道的作用,在这个词的最真实的意义上说,这样的人是违背了宗教原则的。

评价这些宗教教义的真理和价值不在本研究的范围之内。就其心理实质来说,我们把宗教教义作为幻觉来对待,这就足够了。但是,我们不必讳言,这一发现也强烈地影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所有的事情当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我们大体上知道,这些宗教教义是在什么时期,以及由什么人创造的。如果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发现导致这种创造的动机,那么,我们对宗教问题的态度将发生明显的变化。我们会自言自语地说,如果真有一个创造了世界的上帝和一个乐善好施的上帝,如果在宇宙中和在来世的生活中真有一种道德秩序,那该多么美好啊!但是,一个非常令人吃惊的事实是,所有这一切正是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如果我们的那些可怜的、愚昧无知的、任人**压制的祖先已经成功地解开了所有这些难解的宇宙之谜,那才更令人吃惊呢。

第七章

认识到宗教教义是一些幻觉之后,我们马上就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问题:我们予以高度评价的其他文化财富,以及我们允许我们的生活受其制约的那些文化财富难道不也是具有同类性质的吗?决定我们的政治规则的那些假设也绝不能称为幻觉吗?在我们的文明社会中,两性之间的关系是受一种爱欲的幻觉(erotic illusion)或者许多诸如此类的幻觉的干扰,难道情况不是这样吗?而一旦引起我们的疑虑,我们也会毫无畏惧地质问,通过在科学研究中运用观察和推理,我们能够了解外部现实的情况,那么,我们的这种信念是否有任何更好的基础呢?什么也不能使我们放弃对自身的观察、放弃运用我们的思想来批评思想本身。在这个研究领域中,有许多研究成果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研究结果不可能只是对形成一种“世界观”(Weltanschauung)起决定作用。另外,我们还推测,这种努力不会白费,它至少可以部分地证明,我们的疑虑是有道理的。但是,本书作者根本无法完成如此全面复杂的任务;他所需要的只是必须把他的研究囿于对这些幻觉中的一个进行深入的研究——这就是宗教的幻觉。

但是,我们的冤家对头声嘶力竭的叫喊,却使我们不得不止步不前。他要求我们必须解释我们所干的坏事:

“考古学的兴趣无疑是最值得赞扬的,但是,如果这样一来,考古的人必须挖生活的墙脚,从而造成崩塌,并把人们埋葬在废墟之下,那么,谁也不会进行这种考古的挖掘了。宗教教义可不像其他问题那样可以吹毛求疵、随意找茬儿的。我们的文明是建立在这些宗教教义基础之上的,人类社会的存在是以大多数人相信这些教义的真实性为基础的。如果人们听说,并不存在全知全能、公正无私的上帝,也不存在神圣的世界秩序和来世的生活,那么,人们就会感到,他们没有责任服从文明社会的禁律。人人都将肆无忌惮地、毫无畏惧地追求他的无社会性的、自私自利的本能,寻求施展他的威力;我们通过几千年的文明建设而消除殆尽的混沌世界又将复现。即便我们知道,并且能够证明,宗教并没有掌握真理,我们也应该隐瞒这个事实,并且以‘好像’哲学所描述的那种方式行事,而这样做正是为了保护我们大家的利益。采取这种做法除了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之外,它还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残酷行为,不胜枚举的人们在宗教教义中寻找他们唯一的安慰,只有借助于此,他们才能忍受生活的艰辛。如果你不能向他们提供更好的东西作为交换,你就不会得到他们的支持。众所公认,迄今为止科学尚未取得很大的成就,但即使科学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那也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人类还有另一种急切的需要,这种需要是冷若冰霜的科学所无法满足的。非常奇怪的是——的确,也是最自相矛盾的——一位心理学家竟然始终坚持认为,智力在人类一切事物中所起的作用和那些本能的生活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然而正是这样一位心理学家,竟然要剥夺人类宝贵的愿望满足,竟然又提出要用智力的养料来补偿这些宗教教义。”

这是多么突如其来的一大堆控告啊!但是,我准备据理对此进行反驳;我甚至将大声疾呼,如果我们对宗教仍持这种态度,而不是彻底抛弃宗教,那么,文明社会将冒更大的风险。

但是我却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我的回答。或许我可以首先保证,我自己认为我的这项事业是完全无害的,是没有危险的。这一次并不是我过高地评价了理智。如果人们就像我的冤家对头那样来描述这些宗教教义——而我又不愿意反驳他们——那么,虔诚的宗教信徒们就不会有被我的论点所驳倒的危险,也不会有剥夺其信仰的危险。此外,其他的人以某种更为完整的,更加有力的和给人深刻印象的方式,在我面前说过的话,我却不曾说过。他们的姓名是众所周知的,但我不想指名道姓,因为我不愿意给人留下这种印象,即我正寻求与他们为伍。我所能做的——这是我的说明当中唯一新颖的东西——就是为我的伟大前辈们提出的批评补充一些心理学的基础。很难期望,恰恰就是这种补充将产生那些早期研究所否认的效果。毫无疑问,人们可能会问,如果我敢肯定它们的无效,那么,我写这些东西究竟是为什么呢?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后再谈。

本书的出版可能伤害的那个人就是我自己。我将不得不洗耳恭听那些为我的浅陋无知、心胸狭隘和缺乏理想或不理解人类最崇高利益而提出的最令人不快的谴责。但是,一方面,这些谴责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从年轻的时候起就已学会不受他的同时代人的否认所影响,那么,在他老年之际,不管人们赞同与否,对他来说,这些谴责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在以前这种情况可就大不相同了。那时,像我所说的这些话一定会给说话人带来杀身之祸——缩短他在地球上的生存时间,并且卓有成效地加速使他获得来世生活经验的机会。但是,我要重申一遍,那些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写作这类作品既不会给读者带来危险,也不会给作者造成危害。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他的著作的翻译和传播将在别的某个国家受到禁止——当然,恰恰是在那种确信自己已具有高度文明的国家里受到禁止。但是,如果有人敢于为这种愿望的克制和顺从天命做任何辩解的话,那么,他也必须能忍受这种伤害。

向我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是否本书的出版真不会造成危害。这不是对一个人造成危害,而是是否会对一项事业——对精神分析的事业——造成危害。因为不可否认,精神分析并不是我的创造,它已受到人们太多的不信任和敌视了。如果我带着这些令人厌恶的观点继续走下去,那么,人们一定会把对我的批评转换成为对精神分析的批评。他们会说:“我们现在已发现精神分析究竟要向何处去了。面具已经落下,精神分析想否认上帝的存在,否认道德理想的存在,正如我们始终有所怀疑的那样。为了使我们无法得出这一发现,便欺骗我们相信,精神分析并没有这种世界观,而且也绝不可能形成这种世界观。”[18]

因为这种声嘶力竭的反对涉及到我的许多同事,所以实在使我无法接受,其中有些同事在宗教问题上和我的态度毫无共同之处。但是,精神分析已经安然无恙地经受过许多狂风暴雨的袭击,现在它必须勇敢地面对这场新的风暴。实际上,精神分析是一种研究方法,可以说是一种像微积分那样的不偏不倚的工具。假如一位物理学家意欲借助于微积分来发现,地球将在一定的时间之后会毁灭,那么,我们绝不会把地球要毁灭的倾向归咎于微积分本身,并因此而禁止使用微积分。我在此阐述的关于否认宗教有真理和价值的言论,并不需要精神分析的支持;在精神分析问世之前就有人阐述过了。如果精神分析方法的使用能为反对宗教的真理找到新的证据,那么,这对宗教将是一个更沉重的打击(tant pis);但是,宗教的卫道士们为了全面评价宗教教义的情感意义,也同样有权利用精神分析。

现在继续我们的辩护。显而易见,宗教已经为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它已经为压抑反社会的本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做得还很不够。宗教已经统治了人类社会达数千年之久,并且已有充分的时间来表明它所能达到的目的。如果宗教能成功地使大多数人获得幸福,使他们得到安慰,使他们和生活协调一致,并且使他们成为传播文明的工具,那么,就没有人试图梦想改变宗教的这种现状了。但是,与此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我们发现,对文明感到不满,生活在文明社会感到不幸福的人竟然多得令人吃惊。在他们眼中,文明社会简直像一个必须挣脱的羁绊;这些人要么全力以赴地竭力改变这种文明,要么对它发泄自己的敌意,致使他们对文明社会毫无办法,对本能的束缚也束手无策。宗教会就此对我们提出抗议,这种状态应归咎于下述事实:恰恰是由于科学进步的微不足道的影响,宗教已经失去了它对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影响。我们将十分注意这种认识,注意为此而提出的理由,并且以后还将利用它来为我们自己的目的服务;但这种抗议本身并没有什么威慑力量。

在宗教教义毫无限制地自由支配时代,人们是否普遍生活得更幸福呢?这是令人怀疑的;那个时代的人们更道德吗?当然也不是。他们始终知道怎样才能使宗教的禁律具体化,并因此而放弃他们的意图。牧师们的责任是保证人们对宗教的服从,他们要在这件事情上迎合人们的心意。上帝的仁慈必须对他任命的法官行有限权力的按手礼。一个人犯了罪,就要做出牺牲,或者施以苦行,这样才能使他再次赎罪。俄国人的内省已经达到了下这种结论的程度:犯罪对于享受神圣恩典的一切赐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实际上犯罪是符合上帝意旨的。牧师们通过对人的本能天性做出这么大的让步,才能使群众服从宗教,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因此人们都承认:上帝本身是强大而仁慈的,人则是虚弱而有罪的。在每一个时代,不道德所得到的宗教方面的支持并不少于道德所得到的支持。如果宗教在人类的幸福、人类对文化的敏感性[19]和道德的控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不过如此的话,那么,人们就必然会提出这个问题:我们是否过低估价了宗教对人类的必要性?我们把我们的文化要求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是否明智?

让我们考虑一下宗教在今天所处的明确处境。我们已经听到人们承认,宗教已不再像从前那样给人们以同样的影响了。(我们在此关心的是欧洲的基督教文明。)这并不是因为宗教的允诺越来越少了,而是因为人们发现它的允诺越来越不可信。我们不妨首先承认,发生这种变化的理由——虽然或许并非唯一的理由——是在更高层次的人类社会中科学精神的增长。各种批评已大大地削弱了宗教文献的论证价值,自然科学揭示了宗教文献的虚伪谬误,比较研究也由于我们所崇敬的宗教观念和原始人与原始时代的心理成果之间的重大一致性而深受震动。

科学精神对人间俗务有一种特殊的态度;它在宗教事务面前停顿了一会儿、犹豫片刻,最终还是跨过了这道阈限。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丝毫的停滞不前;可以得到知识宝藏的人数越多,对宗教信仰的分崩离析就越广泛——最初只是放弃那些过时的、遭到人们反对的宗教观点,而后来则连它的基本原理也放弃了。在代顿(Dayton)[20]进行了“猴子试验”的那些美国人独具一格地表明了他们的一贯态度。在其他地方,这种不可避免的转变则是借助于折中方法和伪善来完成的。

文明并不惧怕受过教育的人和脑力劳动者。在他们身上用其他世俗动机来取代宗教动机,作为文明的行为这是从容进行的;另外,这些人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文明社会的工具。但是,对于大量的未受过教育和受压迫的人们来说,则又另当别论。完全可以说,他们是文明的敌人。只要他们没有发现,人们不再相信上帝,那么,一切全都平安无事。但是,即便我写的这篇短文发表不了,他们也肯定会发现,人们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虽然他们也准备接受这些科学思维的成果,但是,科学思维使人们发生的这种变化,却没有在他们身上发生。

这些群众对文明的敌意会使他们全力以赴地反对他们在其虐待者身上所发现的弱点,难道这种危险也不存在吗?如果说,之所以你不能杀害你的邻居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上帝禁止这样做,否则的话,上帝将在今生或来世严厉地惩罚你,那么,当你听说并不存在什么上帝,你也无需害怕上帝的惩罚时,你当然会毫不犹豫地杀害你的邻居,而只有世俗的力量才能阻止你这样做。因此,对这些危险的群众既要进行最严厉的镇压,又要最小心翼翼地使他们没有机会实现理性的觉醒,否则的话,文明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发生根本的修正。

第八章

或许有人认为,实现这后一种方案并非特别困难。千真万确,这样做一定会有所失,但是,可能得会多于失,且能避免一个很大的危险。仿佛这种危险会使文明面临更大的危险似的,因此,人人都害怕这种危险。当圣波尼费思(St.Boniface)[21]砍倒那棵被撒克逊人奉为神灵的大树时,旁观者们认为,由于犯下了这种渎圣的弥天大罪,一定会有某种可怕的事件发生。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而且撒克逊人接受了基督教洗礼。

当文明社会颁布了戒律: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杀害他所仇视的、对他有阻碍的、其财产让他觊觎的邻居,这种规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人类的共同生存,否则人类就无法共同生存了。因为杀人者会使自己遭到被杀害者的亲属们的报复,同时还会成为他人悄悄羡慕的目标,这些人内心里也有像他那样采取这样残暴行动的倾向。因此,杀人者不可能长期陶醉于他的报复和抢劫的欢乐之中,他有可能很快又被人杀害。即使他有非凡的力量和极端的谨慎,足以保护自己不受单个敌人的伤害,但是,他却必定会死于联合起来的弱者之手。如果这种联合没有发生,那么,杀人就会永无休止地继续下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人类互相残杀。在人与人之间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况,例如,在科西嘉岛上的家庭之间仍然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这种情况只发生在国家之间,现在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同样危险的生活的不安全性,使人们结合起来组成了一个社会,社会禁止个人随意杀人,但社会本身却仍然保留着对那些违犯禁律的人行使公共判决的权力。因此,这就是正义和惩罚。

但是,我们并没有把这个禁止杀人的合理解释公之于众。我们认为,这条禁律已经由上帝提出来了。这样,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上帝的意图,我们发现,上帝也不愿意让人类互相残杀。这样一来,我们便使文化的禁律带上了一种特别庄重的色彩。但与此同时,我们却冒着使这一禁律的实施依赖于相信上帝的危险。如果我们重走这一步——如果我们不再把我们自己的意志归因于上帝,如果我们满足于做出社会推理——那么,我们虽然确实放弃了文化禁律的神圣化,但我们也避免了神圣化的冒险。不过,我们也同样有所得,通过某种传播过程和感染过程,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已经从少数几种主要的禁律传播到每一种其他的文化禁律、法律和法令中了。但是,在这些方面,上帝的光环并不总是非常适宜的,通过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做出相反的决定,就使这些禁律不仅相互失效,而且除此之外,还暴露了人类不完善的所有迹象。在这些禁律中很容易发现的那些东西只能是一些浅陋之见的产物,或者是表示自私狭隘的利益,或者是建立在不充分前提基础上的结论。我们对此提出的公正的批评也使我们减少了对其他较合理的文化要求的尊敬,并对它们表示不欢迎和厌恶。既然把上帝自己所要求的东西和可以追溯到拥有一切权力的国会或高级司法机构的东西区分开来是一项棘手的任务,因此,如果我们在这里完全抛弃上帝,而老老实实地承认文明的一切清规戒律都纯粹起源于人类,那无疑是颇有裨益的。这些清规戒律与其伪装得神圣不可侵犯一道,也绝不可能永远冥顽不化。人们能够理解,判定这些清规戒律绝不是为了统治他们,而是相反,是为他们的利益服务;人们会对这些禁律采取更加友好的态度,不再企图废除这些禁律,而仅仅旨在改进这些禁律。这是在和文明的责任协调一致的道路上取得的一个重要的进步。

但是,在这里我们请求把纯理性推理归咎于文明社会的禁律——就是说,想从社会需要做出推论——却遭到突如其来的疑问的干扰。我们已经把禁止杀人这一禁律的起源作为一个实例。但是,我们所做的解释是否符合历史真相呢?恐怕不一定符合吧。看来,除了是一种理性主义的结构之外,它什么也不是。正是借助于精神分析,我们才对人类的这一文化史进行了研究[22],在此研究基础上,我们肯定会说,其实事情本来不是这样的。即使在目前,人们的纯理性动机对强烈的感情冲动仍然影响甚微。那么,在原始时代的人类动物祖先中,理性动机的影响又是何等微乎其微啊!如果不是因为在这些杀人者的行动中,有一种行动——杀害原始父亲的行动——曾引起一种带有严重结果的不可抗拒的情绪反应,那么,或许他们的子孙后代现在就会肆无忌惮地互相残杀了。由此才产生了这条禁律:你绝不能杀人。在图腾崇拜的情况下,这条禁律仅限于父亲替代(the father-substitute);但后来却扩展到其他人,尽管这条禁律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得到普遍遵从。

但是,正如我无需在此重申的那些论点所表明的那样,原始的父亲是上帝的最初形象,以此为基础,子孙后代们便塑造了上帝这个人物。从此以后,宗教的解释就成了真理。在这条禁律的创造过程中上帝确实起过作用;正是上帝的影响,而不是对任何社会需求的洞察,创造了这一禁律。把人的意志移置到上帝身上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因为人们知道,他们已经用暴力杀掉了他们的父亲,他们对这种忤逆不孝的行为的反应是,他们决心以后尊重父亲(上帝)的意志。这样,宗教教义向我们讲述了历史真相——虽然这种真相很容易篡改和伪装——而我们的理性解释却矢口否认。

现在我们发现,许多宗教观念不仅包括愿望的满足,而且包括一些重要的历史回顾。这种过去和现在的并存影响一定给宗教带来了真正无可比拟的巨大力量。但是,或许借助于某种类比,我们才开始明白,还有另一个发现。虽然把观念从它们所植根的土壤中移植出来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但这却是一种对宗教的遵从,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指出这种遵从。我们知道,一个儿童如果不经过一个有时较明显、有时不太明显的神经症阶段,他就不可能成功地发展到文明化阶段。这是因为有许多后来不能再使用的本能要求,不可能通过这个儿童智力的理性操作来压制(suppression)下去,而必须通过压抑(repression)活动才能抑制下去,一般地说,这种压抑活动的背后就是焦虑的动机。大多数童年期神经症(infantile neurosis)是在儿童成长过程中自发克服的,童年期的强迫性神经症尤其如此。其他的神经症也能用精神分析治疗来解决。正是以这种同样的方式,人们才可以假设,整个人类在各个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曾陷入类似于神经症的状态[23],而且出于同样的理由,就是说,因为在愚昧无知、知识贫乏和文化落后的时代,对人类的共同生存来说不可或缺的本能克制,只是借助于纯感情的力量才取得的。压抑是在史前时代发生的,而这些过程类似于压抑过程,它们的残渣余孽仍然和文明社会有着长期的联系。由此可见,宗教就是人类普遍的强迫性神经症;和儿童的强迫性神经症一样,它也产生于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产生于和父亲的关系。如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话,那就可以设想,随着成长过程的不可避免,脱离宗教也一定会发生的,而且我们发现自己正处在这个发展阶段的过程中。因此我们的行为应该仿效一个明智的教师的行为,他虽然不反对即将到来的新的发展阶段,但却寻求使这个过程的道路畅通,缓和其骤然猛烈的到来。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类比绝不会把宗教的基本本质详述殆尽。如果一方面宗教带来了强迫性的限制,简直和一个人的强迫性神经症毫无二致,那么另一方面,宗教就会在一种至福极乐和幻觉紊乱的状态下,包含着一种充满愿望的幻觉体系和对现实的否认[24]。除了精神错乱症(amentia)[25]之外,哪里都找不到那种独一无二的情况。但是,这一切毕竟只是类比,我们力图借助于这一点来了解一种社会现象;个人的病理现象并不能向我们提供完全有效的副本。

我们一再重申我自己的,特别是西尔多·赖希(Theodor Reik)[26]的重申,宗教和强迫性神经症之间的类似性究竟可追查到什么细节,以及据此可以了解多少在宗教形成过程中的特性和变化情况。这与下述观点是完全吻合的:虔诚的信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护,以免患上某种神经症,他们对普遍神经症的承认使他们免于患上个人神经症[27]。

对某些宗教教义的历史价值的了解增加了我们对这些教义的尊敬,但却不能使我们的下述建议生效,即不能把宗教教义作为建立文明禁律的根据。恰恰相反,可以说,那些历史的残迹已经帮助我们把宗教教义看作是神经症的残余。现在,我们可以论证,这个时代可能已经到来,正如在一个分析治疗中所发生的那样,用智力的理性操作的结果来取代压抑的效果。我们可以预见,但却不会感到懊悔,这种变化过程虽然永无休止地否认文化禁律的这种重大变化,但是,对这种禁律的普遍修正势必导致许多禁律的废除。这样一来,我们使人类和文明社会协调一致的任务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当我们为文明的禁律提供了合理的根据时,我们就无需痛惜这种历史真理的废弃。那些包含在宗教教义中的真理竟然这样歪曲事实,竟然这样欺世盗名,以至于人民群众根本无法把它们当作真理。这种情况类似于我们欺骗孩子说,新生婴儿是鹳鸟送来的。这里我们也是以象征的形式来讲述真理的,因为我们知道,这只大鸟象征着什么。但孩子并不认识这种鸟,他听到的只是我们的曲解,孩子会感到他受骗了。我们知道他对成人的不信任及其不听话就是从这种印象开始的。我们愈益相信,在我们对孩子的讲话中,最好避免对真理做诸如此类的象征性的伪装,也不要阻止他们了解与其智力水平相应的那些事物的真实状态。[28]

第九章

“你竟然容忍这些难以协调的自相矛盾。你一开始就说,诸如你写的这种文章不会造成危害:谁也不会根据其中所提出的观点让别人把他的信仰剥夺。但是,正如后来所证实的那样,既然你的意图不过是想要消灭宗教信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你为什么还要出版你的著作呢?此外,在另一篇文章里,你承认,如果有人发现,人们不再信仰上帝,那可能是很危险的,的的确确是非常危险的。到目前为止,人们一直是俯首帖耳的,但是现在他们却不再遵从文明的禁律。可是,你把文明的禁律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的全部论点,对文明构成了一种以这种假设为基础的危险,即信仰者可以变成不信仰者。这当然是完全矛盾的。”

“还有一点。一方面你承认对人的指导不能通过智力。人类是受他们的**和本能要求支配的。但是,另一方面,你却提出要用理性的基础来取代人们遵从文明的感情基础。那么,谁能理解这种意思呢?在我看来,应该是两者必居其一。”

“除此之外,难道你从历史中什么也没有学到吗?很久以前,就有人试图用理性取代宗教,或者以官方的名义,或者以堂而皇之的方式。你一定还记得法国革命和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吧?你还记得这次实验是何等短命、失败得何等悲惨?目前,在俄国正重复着这场同样的实验,对它的后果我们不必感到好奇。难道你不认为,我们把人类没有宗教就不能生存下去看作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还亲口说过,宗教无异于一种强迫性神经症。但是,你却没有看到它的另一方面。你津津乐道于把它和一种神经症进行类比。你认为,人类必须从神经症状态中解脱出来。至于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失去什么,你却充耳不闻,漠不关心。”

由于我过于仓促地探讨这些复杂的问题,因此矛盾的端倪可能已有所表露。但是,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补救。我仍然坚持认为,我所写的这些东西在某些方面是绝对无害的。这些论点或任何类似的论点绝不会使虔诚的信徒放弃他的信仰而走上迷途。一个信仰者是通过某些情感的联系而和宗教教义紧密关联的。但是毫无疑问,还有不胜枚举的其他人则并非同样意义上的信仰者,他们之所以遵从文明的禁律,是因为他们甘愿受宗教的威胁,只要他们把宗教看作是把他们包罗在内的现实的一部分,他们就会对宗教充满了恐惧。他们是这样的人:一旦允许他们放弃对宗教现实价值的信仰,他们就会脱身而去。不过,他们也不会受这些论点的影响。当他们发现,别人并不害怕宗教时,他们也就不害怕了。正是通过对他们的研究,我才断言,即使我没有出版我的著作[参阅第39页],他们也会逐渐了解宗教影响的衰败。

但是我想你们可能更重视你们指责我的另一种矛盾。既然人们如此不易受理性观点的影响,而完全受其本能愿望的支配,那为什么一个人还要剥夺他的愿望满足,并且用理性的论点来取而代之呢?人们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是你们是否曾扪心自问:人们是否必须如此,他们的内心实质是否认为宗教是必不可少的呢?如果有一个民族的习惯是:在儿童早期就用绷带把他们的头包起来以使之变形,那么,一个人类学家还能说出这个民族的头盖骨标准吗?在一个健康儿童的优越智力和成人平均的微弱智力之间有一种令人沮丧的对照,请你考虑一下这种对照。难道我们能够肯定地说,宗教教育确实不应为这种智力的相对衰弱而承担责任吗?我认为,这样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一个不曾受过宗教影响的儿童才开始为上帝和另一个世界的一切而感到烦恼。或许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会重蹈他的祖先的覆辙。但是,我们却不能束手等待这种发展;当儿童达到某一年龄阶段,他对宗教教义既不感兴趣,又不能领会其含义的时候,我们就向他介绍宗教教义。在今天的儿童教育计划中,有两个要点:一是对性欲发展的妨碍,一是过早的宗教影响。难道这不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吗?这样,到儿童智能觉醒的时候,宗教教义已成为不容否认的事实了。但是,难道你是这样认为的吗?智力功能的加强是完全可以传导的,因此,这样重要的一个领域应该用地狱之火的威胁把它拒之门外?当一个人一旦决定不加批判地接受宗教教义向他提出的一切荒谬论点,甚至忽略其间的重重矛盾时,我们大可不必为他的智力低下而感到惊讶。但是,除了我们的智力之外,既然别无良策可以控制我们的本能天性,又怎么能期望那些在思想禁律支配下的人们达到心理学的理想,获得卓绝的智力呢?你们也知道,据说女人一般都是“生理低能的”[29],就是说,比男人智力低下。这个事实本身是可以质疑的,它的解释也是值得怀疑的,但是,有利于说明这种次要性质的智力低下的证据是:早期禁止女人考虑自己最感兴趣的事物,即**问题——女人们就是在这种严格的禁律之下劳作的。只要一个人在早年不仅受性的思想禁律影响,而且受宗教禁律和由此而来的忠诚禁律(loyal inhibition)[30]的影响,那么,我们就确实无法说明,他事实上究竟像什么。

但是,我必须克制一下我的热情而承认有这种可能,即我也在追求某种幻觉。宗教思想禁律的影响或许还不像我设想的那么坏;或许造成的结果是:尽管为了使人们遵从宗教而没有滥用教育,人的本性却依然如故。我不知道,而你也不得而知。这不仅是目前情况下尚无法解决的关于人生的重大问题,而且许多更微不足道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但是,你必须承认,我们在这里描绘的未来前景却是合情合理的——或许可以挖出能使文明社会变得富有的宝藏,并且值得进行一项违反宗教的教育实验。如果证明这项实验不能令人满意,那么,我就准备放弃这项改革,而回到我早期提出的、纯描述性的判断,即人是一个受本能愿望支配的低能弱智的生物。

在另一点上我完全同意你们的意见。一开始就试图用强力或者一下子就完全废除宗教,这当然是毫无意义的。首先是因为这样做是毫无希望的。虔诚的信徒不会让一些论点或一些禁律就把他的信仰随意剥夺。而这样做即使获得一些细微成功,那也是十分残酷的。一个人已经吃了10年安眠药,如果不让他再吃安眠药,那么,他当然无法入睡。宗教的安慰作用非常酷似麻醉剂的作用,这个事实可以以美国所发生的情况为明证。他们现在试图——显然是在女人当权的影响之下——剥夺人们追求一切刺激、追求麻醉品和其他寻欢作乐的东西,而且,借助于某种补偿作用,使人们沉溺于虔诚的信仰之中。这是另一项实验,至于它的结果,我们大可不必感到好奇[第46页]。[31]

当你们进一步论证说,人类倘若没有宗教幻觉的慰藉,就会精神完全崩溃,倘若没有宗教,他们就无法忍受生活的艰辛和现实的残酷的时候,那么,我就必须反驳你们了。从童年期开始,你们就给人们灌输这种甜蜜的——或者说,苦涩——甜蜜的——毒药,对于这些人来说,那当然是千真万确的。但是,对于其他那些受到正规教育的人来说,又是怎么看的呢?或许那些没有经受神经症之苦的人不需要服用麻醉剂来治疗神经症。当然,他们一定会发现自己处在进退维谷的困境之中。他们必须承认自己是完全孱弱无助的,而且在整个宇宙机构中是无足轻重的;他们不再是所有创造物的中心,不再是乐善好施的上帝悉心照顾的对象。他们将要面临的处境就像一个孩子离开了温暖舒适的父母的家。但是,幼稚病是一定能克服的。人不可能永远是孩子;他们最终一定会过“充满敌意的生活”(hostile life)。我们可以称之为“现实教育”(education to reality)。难道我还需要向你们表明,我的著作的唯一目的是指明这种前进一步的必要性吗?

你们可能会担心,这些人经受不起这场严峻的考验吧?那么好吧,我们至少希望他们能经受得起。不管怎么说,这是让人们懂得,一个人除了依靠自己的努力之外别无他法。因此,他可以学会恰如其分地使用自己的努力,而且人也绝非完全孱弱无助和孤立无援的。自从诺亚时代的洪水以来,人们的科学知识就使他们获益匪浅,而且科学知识仍将继续发挥它们的作用。而对于人类所不可抗拒的命运的极大需要,人们将学会用服从来加以承受。月球上广阔无垠的海市蜃楼(谁也没有看见过它的结果)对人们来说又有什么用途呢?作为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忠厚老实的小自耕农,他们一定会知道如何耕耘他们的土地,以维持自己的生存。通过放弃对其他世界的期待,通过把解放出来的一切能量全都集中到的尘世生活中,这样,人们就能成功地达到这种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以忍受的,文明社会不再压迫任何人。这样一来,他们就和我们的任何一个不信宗教的伙伴一样,毫不反悔地说:

美丽的乐园,极乐的天国,天使与鸟雀,尽情地欢乐。[32]

第十章

“你的话听起来可太动人了!无论哪个种族的人,只要抛弃了一切幻觉,就能使他们在地球上的生活过得去!不过,对于你的期望,我却不敢苟同。而这并不是因为,我在你的眼里是一个冥顽不化的反动分子,相反,这是因为我的聪明和理智。现在我们似乎已变换了角色:你以热衷于使自己沉溺于幻觉之中的面目出现,而我则代表理性的要求,代表怀疑论者的权力。你所阐述的观点在我看来似乎是建基于错误之上的,按照你的说明,我把这些错误也称之为幻觉,因为这些错误和幻觉相当明显地暴露了你的愿望的影响。你把你的愿望归咎于这种可能性,那些世世代代在童年早期都没有经历过宗教教义影响的人,将轻而易举地获得他所需要的智力对本能生活的最大优势。这当然是一种幻觉:在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人的本性是绝不可能改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人们对其他文明社会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就是在今天,也有一些民族并不是在宗教体系的压抑下发展起来的,尽管如此,这些民族却并不比其他民族更接近你的理想。如果你想把宗教从我们欧洲的文化中驱逐出去,那么,你只有借助于另一种学说体系才能做到;而且这个体系从一开始就会为保护自己而接受宗教的一切心理学特点——同样的神圣不可侵犯,同样的刻板僵化和不容异说,同样有思想禁律。为了迎合教育的需要,你只好保留这类东西。倘若没有教育是不行的。从吃奶的婴儿发展到文明化的人需要经过漫长的道路;如果对幼小的儿童不加引导地任其发展,就会有不可胜数的儿童走上迷途,而无法在适当的时机完成他们的人生任务。应用于儿童教育的教义总是会对儿童成年后的思想有所限制——而这恰恰就是你用今天的所作所为对宗教所施加的谴责。难道你没有发现这是我们的文明社会和其他文明社会的根深蒂固的和先天就有的痼疾吗?就是说,社会竟然要让儿童做出决策(儿童是受本能驱使的,而且是智能低下的),实际上只有成人成熟的智力才能为自己的决策辩护。否则的话,文明社会就无法存在了,这是因为人类的长期发展过程被压缩成短短几年的童年期;而且只有通过情感的力量才能使儿童完成摆在他面前的这项任务。因此,这就是你的‘智力的最大优势’的未来前景。”

“如果我为了把保留宗教教义的体系作为教育的基础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而进行辩护的话,你现在就一定不会感到惊异了。这是一个实际问题,而不是一个现实价值的问题。既然为了保护我们的文明社会,我们不能把文明对每一个的影响推迟到每一个人都为接受文明做好准备的时候(但不管怎么说,许多人绝不会做好这种准备的),既然我们有责任把某种教义体系施加到正在成长的儿童身上,使这种体系将作为一种不容许批评的规律而在儿童身上发挥作用,因此在我看来,迄今为止宗教体系是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当然,这恰恰是因为它的愿望满足(wish-fulfilling)和安慰作用,据此你才把它当作一种‘幻觉’来看待。鉴于发现任何与现实有关的东西十分困难——确实,鉴于怀疑我们是否能这样做——我们切记不要忽略这个事实,即人类的需要也是一种现实,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是一个和我们有特别密切联系的事实。”

“宗教教义的另一个好处,在我看来,是它有一个特点,你似乎对这个特点特别持有异议。由于宗教教义容许对观念进行精炼和使之得到升华,这就使宗教教义能够消除它所载有的原始思维和童年思维的大多数痕迹。因而保留下来的是一种科学所无法反驳和无法予以反证的观念体系。你曾斥之为折中和妥协的宗教教义的这些改变使它能避免在未受过教育的群众和哲学思想家之间产生裂痕,并保持他们之间的这种共同联系,而这种联系对保护文明社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此作担保,就大可不必担心:人们会发现上层社会‘不再相信上帝’了。我自忖现在已经揭示,你的努力无非是想用另一种未经证明的、无情感价值的幻觉来取代一种业已得到证明的、有情感价值的幻觉。”

你不会发现我不接受你的批评。我知道想要避免幻觉有多么困难;或许我所承认的那些愿望也具有幻觉的性质。但是,我坚持认为,两者之间有一种区别。即使对没有幻觉的人,也不会施加任何惩罚,除了这个事实之外,我的幻觉并非和宗教幻觉一样,不能改正错误。我的幻觉并不具有妄想的特点。如果经验果真表明——不是向我表明,而是向那些追随着我而且和我想的一样的人表明——我们确实错了,那么,我们一定会放弃我们的期待。随便你们把我的意图当作什么。要想发现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是很困难的,对于这种困难绝不讳言的心理学家,往往借助于他在研究个体从童年向成年发展期间的心理过程时所获得的那一小部分知识,来努力评价人的发展。这样一来,心理学家就必然会有这种观点,即宗教可以和童年期神经症相提并论,他可以相当乐观地假设,正如这么多儿童从类似的神经症中摆脱出来一样,人类也一定能越过这个神经症阶段。这些来自个体心理学的发现可能还不完善,把这些发现应用于人类种族还不太合理,而且人类的乐观主义尚未形成,我承认你对这一切也无法确定。但是,一个人常常情不自禁地说出他想到的话,并且常常以此为根据地为自己辩解,即一个人不仅仅是因为这种观点的价值才不放弃它的。

有两个要点我必须再稍加详细地阐述一下。首先,我的论点的虚弱无力并不证明你的论点的强大有力。我认为,你是在维护一个已经一去不复返的事业。我们可以一如既往地坚持认为,人的智能和他的本能生活相比是虚弱无力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是正确的。不过,关于这种虚弱无力还有一些独到之处。智能发出的声音是温柔轻细的,但是,直到人们听到了它的声音,它才会善罢甘休。经过无数次接连不断的挫折和失败,智能终将获得成功。这是使人对人类的未来抱乐观态度的少数论点之一,但它本身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论点。人们还可以由此而获得其他希望。千真万确,理智的至高无上在于,它有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未来,但却不可能是一个无限遥远的未来。你期望从你的上帝那里得到实现,它大概也会为自己提出诸如此类的同样目的(当然是在人类的有限范围之内——只要外部现实的必然性[Aváγхη]允许),这就是:人类的爱以及痛苦的减少。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宣称,我们的对抗只是暂时的,并非不可调和的。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些同样的东西,而你却比我和我这一边的人更不耐心,更不严密——我为什么不应该这样说呢?——更追求私利。你甚至想使天堂的极乐生活在你死后立即开始;你期待着这种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不会放弃个体的要求。我们的上帝,理性的逻各斯(Λóγos)[33]将实现我们之外的自然所允许的这些愿望中的无论哪一个愿望,但是,他将非常缓慢地在无法预见的未来,为人类的新一代而实现这些愿望。他并不允诺为我们深受的生活之苦予以补偿,不论第一次尝试是否失败,也不管第一次替代能否证明站得住脚,在通往这个遥远目标的征途上,你的宗教教义就不得不放弃。你知道为什么:归根结底什么东西也阻挡不住理性和经验,而宗教向理性和经验提供的反驳则是相当明显的。只要宗教观念试图保留宗教的安慰作用,那么,即使一尘不染的宗教观念也无法逃脱这一命运。毫无疑问,如果宗教观念强迫自己相信有一个更高的精神存在,这个精神存在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它的目的也是无法辨别的,那么,这些宗教观念就必将成为科学挑战的反证;但这样一来,它们也将丧失人们对它的兴趣。

第二,请你观察一下你对幻觉的态度和我对幻觉的态度之间的差异。你必须竭尽全力捍卫这个宗教幻觉。如果宗教幻觉受到怀疑——的确,对宗教幻觉的这种威胁是很大的——那么,你的精神世界就将全线崩溃。除了对一切都感到失望,对文明感到失望,对人类的未来感到心灰意冷之外,你终将一无所得。我,以及我们大家却从宗教幻觉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了。既然我们打算放弃相当一部分童年的愿望,因此,只要我们的一小部分愿望能变成幻觉,那我们就能忍受。

从宗教教义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的教育可能不会使人的心理实质发生太大的变化。我们的神,理性的逻各斯或许还不是全知全能之神,它或许只能完成他的祖先允诺的那一小部分愿望。假如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的话,那么,我们也只好无可奈何地接受。我们将绝不为此而丧失对世界的兴趣和对生活的兴趣,因为我们拥有一个你所缺乏的可靠支柱。我们相信,科学研究能使人类对现实世界有一定的了解,借助于这种了解,我们就能力量大增,而且根据这种了解,我们还可以安排我们的生活。如果这种信念是一个幻觉,那么,我们便处于和你一样的境地。可是,科学已经用她那丰富多彩的巨大成功向我们证明,科学并不是幻觉。科学有许多公开的敌人,更有许多暗藏的敌人,由于科学削弱了人们对宗教的信仰,并且威胁要推翻宗教信仰,因此,这些公开的和暗藏的敌人绝不会宽恕她。科学会因她授知我们甚少而受到谴责,会因她留下的无比巨大的研究领域尚未得到解决而受到谴责。但是,在这一点上人们往往忘记科学是何等的年轻,忘记科学之初曾经多么困难,忘记自从人类的智力强大到足以完成她所设置的各项任务的时间是何等短暂。在把我们的判断建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方面,我们不会全都错了吧?我们应该把地质学家培养成我们这个样。人们常常抱怨科学的不可靠性——今天科学所宣布的一个规律常常被下一代当作错误的规律,并被一个新的规律所代替,而这个新的规律的公认的合法性也不会维持太久。但是,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其中有一部分也是不正确的。科学观念的转变是发展,是渐进,而不是革命。一个最初被视为普遍有效的规律,却被证明是更全面一致性的一个特例,或者受到另一个直到后来才发现的规律的限制;一个与事实真相大体相似的事实为一个经过更细致地改头换面的事实所取代,反过来,这个新的事实又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有许多研究领域迄今尚未越过用假设进行尝试的研究阶段,而这些假设很快又由于不适当而不得不忍痛抛弃;但是,在其他领域中我们已经具备了确信无疑的和几乎无法改变的核心知识。最后,有人试图以某种激进的方式对科学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怀疑。其根据是,受我们自身的组织机构的条件所限,科学研究除了导致主观结果之外,必将一无所获,而我们自身之外的大干世界的真正性质却仍然是难以发现的。但是,这显然是由于忽视了下述诸因素的结果,这些因素对于了解科学研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首先,我们的组织机构——也就是,我们的心理结构(mental apparatus)——恰恰是在试图揭示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一定在其结构方面认识到了某种程度的得计之处。其次,我们的心理结构本身就是我们意欲研究的这个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它也欣然准许从事这种研究。第三,如果我们把科学研究的任务局限于表明,由于我们的组织机构的某种特性的存在而使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是怎样的,那么,科学研究的任务就被完全抹杀了。第四,恰恰是因为获得这些发现的方式,科学的最终发现,不仅取决于我们的组织机构,而且取决于影响该组织机构的那些因素;最后,如果不考虑我们的感知觉心理结构,那么,关于世界的性质问题就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而毫无实际意义。

不,我们的科学绝不是幻觉。如果科学是幻觉,那么,人们就会认为,科学不能赋予的东西,我们可以从别的地方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