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对一切口误的解释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我们只要研究任意一个口误的例子,便可得出这个结论,虽然我们难以证明一切口误都受这个法则的支配。但是这样做也没有妨碍,因为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这一层在理论上是无足轻重的。然而,即使我们所解释的口误的例子仅仅是一小部分,而我们想要用来说明的精神分析的结论却仍然是有效的,何况我们所能解释的口误还不仅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对于这个解释是否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这个问题,我们也可在此先给予肯定的回答。在以后讨论笔误、做错事等例子时,你们也是可以信服的。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想将这个工作暂时搁置起来,等我们对口误做了更充分的研究之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循环系统的扰乱、疲倦、兴奋、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些受到一些学者重视的因素,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根据上述的有关失误动作的心理机制的分析,我们要对这个问题做更彻底的答复。我不否认这些因素的存在。说实在的,精神分析对于其他各方面的主张是没有更多的异议的;它只是要将从前已说过的话加入一些新的材料。有些时候,以前所忽视而现在为精神分析所补充的都正是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循环系统紊乱及疲倦等小病而引起的生理倾向,当然可以引起口误;日常生活的经验可以使我们产生这样的观念。但是,承认了这些究竟可以说明什么问题呢?它们并非失误动作所必需的条件。人们在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况之下同样可以产生口误,所以身体的因素只能算是额外的,只可能给产生口误的特殊的心理机制提供便利。我从前曾用过这样一个比喻:(现在一时找不到更好的,仍用这个比喻来说明)在黑夜里,我正在僻静的近处散步,流氓来了,把我的钱、手表抢去,当时看不清楚强盗的面孔,我向警察局控诉说:
“僻静和黑暗抢去了我的钱物。”警官也许会告诉我说:“事实上,你似乎太相信极端的机械观点了。你的控诉应该是,有一个没有看清的窃贼胆大妄为,趁天黑和僻静,将你的钱物劫去。在我看来,这里最要紧的事是我们应当捉住贼。捉住贼之后或许可以取还赃物。”
像兴奋、分心、注意力分散等心理生理因素显然不能帮助我们进行解释。它们只是几个空洞的词语,需要我们看一看幕后的东西。这里的问题是,兴奋,特别是分心究竟带来的是什么。再者,我们必须认识到声音的影响、词的相似性以及由词引起的熟悉的联想的重要性。它们通过指明口误采取的途径而使口误更为便利。但是,如果我前面有一条道路,这样的事实能自动地决定我将走这条路吗?在我做决定之前,需要一个动机,以及一种力量推动我走这条路。所以这些声音和词的关系也像身体素质一样,只是易于导致口误,而不能提供对口误的真正解释。请注意,我在演讲时所用的无数词语中有许多词和别的词发音相似,或与其相反的意义密切相关或从中可以引出熟悉的联想,但我的讲演却并未受到干扰。或许我们可以从哲学家冯特那里找到答案,他认为假如因身体的疲倦而使联想的倾向影响到了说话人想要说的,便容易引起口误。这种观点似乎很令人信服,但它却和经验相矛盾。很多例子显示,口误并没有什么身体的或联想的原因起作用。
然而,使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你们的下一个问题:如何揭示两种相互干扰的目的?你们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是多么重要。两种目的之一,即被扰乱的目的,是易于被认识的;出现口误的人知道它并且承认它。引起疑问和犹豫的只是另一种,即扰乱的目的。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无疑你们还没有忘记,在某些情况下另一目的也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由失误动作的结果标志出来的,我们有勇气承认该结果本身是确实的。还拿议会议长为例,他把要说的话说反了。他显然想要开会,但同样很明显他也想要闭会。这已很清楚,不需要我们再做解释。但在其他例子中,扰乱的目的仅仅扰乱了初始的目的,而没有将自己充分暴露出来,我们如何从这种扰乱中了解到扰乱的目的呢?
在第一组例子中,我们用很简单而安全的方法来进行。实际上,对于扰乱的目标,我们也用同样的方法。我们让说话者直接给我们信息。在他出现口误之后,让他立刻说出他原来想要说的字。如:“啊!它可惨过(draut)……不,它可再活(dauert)一个月。”我们以这种方式让他告诉我们扰乱的目的。我们问他:“为什么你说‘惨过’?”他回答说:“我想要说,这是一件惨事(traurige)。”同样,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口误是“显龊”(Varschwein),说话者说他本想说:“它是龌龊的(Schweinerei)。”但是不由自主地说走了嘴。这里歪曲的目的像被歪曲的目的一样都是很清楚的。我对这些例子的选择不是没有意图的,因为这些实例的起源和解释都不是我或我的同事编造出来的。然而在这两种例子中,为了使问题得到解决,一种积极的措施是必要的。必须询问说话者,为什么他出现这种失误,以及他如何解释这种失误。否则,他可以轻易地放过他的失误动作,而不想对它进行解释。但一经查问之后,他就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说出来。[33]而这些小的积极的步骤及其成功的结果就是精神分析,就是我们将要讨论的精神分析的模式。
然而,如果我怀疑你们刚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不免立即对它产生一种抗拒力,我是太多疑了吗?你们不是竭力想要反对,说口误的人告诉我们的信息不能作为完整的结论吗?你们认为他自然很急于满足解释过失的要求,所以,他说出了他头脑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它似乎能够提供这样一种解释。但没有证据表明失误动作事实上是以那种方式发生的。它也许是这样的,也许不是。
他也许还想得到某种其他的更好的解释。
奇怪的是,你们一点也不尊重心理事实。假如某人对某一物质做化学分析,并且测定出其中某一成分的重量为若干毫克。他可从这个重量推导出某一结论。你认为一个化学家会因为这个孤立的物质同样可以有别的重量,而批评这些推论吗?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个事实,那物质只有这个重量,不会有其他的,并且通过它充满信心地进一步推论。但是当你们面对心理事实时,即面对发生于受询问者内心的特定事件时,你们却认为这个事实不可靠:认为他也许还有其他的念头。这其实都是你们不愿放弃你们心中的心理自由的幻觉。在这一点上,很抱歉,我和你们的认识不一致。
你们接受了这一点,但你们现在则有了另外一种抗议。你们继续认为:像我们所理解的一样,正是精神分析这种特殊的技术使人们通过对他们自己的分析使其问题得到解决。现在让我们再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位演说者在一个正式的场合提议敬酒,请大家“打嗝”以祝首长的健康。你们说这个例子中扰乱的意图是想污辱某人,这与演讲者表示的尊重正相反。但这只是你们一方的解释,它依据的是与该口误无关的观察。如果在这个例子中,你们对出现口误的人进行提问,他不仅不同意你们所认为的他有污辱之意,而且他还要强烈地否认它。鉴于这一明确的否认,为什么你们还不放弃你们无法证实的解释呢?
是的,这次你们提出了一种强有力的论据。我可以想象出那位不相识的提议干杯的人,他可能是那位受人尊敬的部门首长的下级,或许他自己已是一位助教,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我试图迫使他承认,他感到了自己有点不太尊敬他的领导。但这使我有些难堪。他不耐烦起来,并突然对我叫道:“快停止这样拷问我,否则,请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的怀疑将毁了我整个一生的事业。
我因为在一个同样的句子中先说了两次‘auf’,以至于误把‘anstossen’(意为‘干杯’)说成了‘aufstossen’(意为‘打嗝’)。这就是梅林格尔所称的‘后音’的例子,它不需要更多的解释。你理解吗?那便够了。”啊!这是一种令人吃惊的反应,一个真正有力的否认。我知道我们不必再怀疑这个青年人了。但是我想说,他坚持他的失误动作没有意义的时候,似乎不免太起劲了。
你们也可能感到了,他对纯粹的理论探询如此的粗鲁是不对的。然而,你们会认为他自己总该知道想说的是什么,不想说的是什么。
他该知道吗?这可能仍是一个问题。
然而,现在你们认为我应得到你们的同情。“那就是你的技术,”我听你们说,“当口误的人说的东西和你的观点相吻合时,你便说他是问题的最后的决定者。‘他自己是这样说的’。但当他说的与你的观点不相吻合时,便立即宣告他说的话不重要——大家没有必要相信他。”[34]
这很正确,但我可以给你们举一个相似的例子,其中有同样的怪事发生在法庭上,被告认罪,法官便相信他;被告不认罪,法官便不相信他。如果不是这样,正义便不能维护了。虽然偶尔也会出错,但我们必须使法律制度正常运作。
“那么,你是个法官吗?说错话的人难道就是你面前的被告吗?出现口误难道就是罪过吗?”[35]
或许,我们不必拒绝这种对比。对于失误动作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不一致的,这种分歧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应如何才可以解决。因此,我在这里提出法官和罪犯的比喻作为暂时和解的基础。
我认为你们会同意我的观点:如果当事人自己承认失误动作具有意义,那么它就是毫无疑问的。
反过来,我承认,如果当事人拒绝我们的了解,我们就无法得到这种假定的意义的直接证据。当然,如果他不在跟前就能给我们提供信息,情况也是一样。于是,就像法官审查案子的情况一样,我们被迫转向利用环境证据,这些证据在一些例子中更有可能帮助做出判决,而在其他例子中则不然。在法庭上,为了实际的目的,也可以用环境的证据为被告定罪。虽然没有这种必要,但我们也未尝不可以考虑这种环境证据。你若认为科学由完全严格证实的命题组成,那就误解了,并且对科学提出这种要求也是不太公正的。只有那些有权威欲望的,甚至于要以科学教条代替宗教教条的人们才产生这种要求。其实,科学在其教条中只有极少数明白无疑的原则,其他的是根据可能性的一些特殊程度提出的假设。科学思考方式的一个实际的标志在于是从对确实性的接近中获得满足,在于虽缺乏最后的证明,仍能进行更深入的建设性工作。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是自己向我们解释失误动作的意义,那我们从哪里寻找我们解释的起点——即环境的证据呢?我们可以有多种来源:首先,来自于过失之外的类似现象。例如,我们假定,无意说错一个名字与故意说错一个名字有同样的污辱之意。其次,来自于出现失误动作的心理情境,过失者的性格,及过失之前所具有的印象,失误动作或许就是对这些印象的反应。我们根据一般的原则来解释失误动作的发生:一开始只是一种怀疑,一种解释的建议,然后我们通过考察心理情境而发现证据。有时,我们还必须等研究了失误动作的意义的进一步表现之后,才能使我们的怀疑得到证实。
如果我把自己局限于口误领域,我就难以给你们这种说明,尽管可以找到一些好的例子。要“送辱”某女士的那位青年,实际上具有一种害羞的性格。说自己的丈夫可以吃和喝她想要的东西的那位夫人,如我们所知是位当家做主的妇女。或者再举一个例子说,在维也纳记者协会的全体会议上(Concordia)[36],一个年轻的成员演说时猛烈地攻击他人,他把委员会称为“放债者”(Vorschussmitglieder),而这个词是由“指导者”(Vorstand)和“委员会”(Ausschuss)组成的。我们怀疑他有某个扰乱的目的影响到他的激烈对抗,并且其扰乱的目的与放债有关。实际上我们了解到这位演说者正处于金融方面的困难之中,并且当时正想借债。所以扰乱的意向可由以下念头表示:“对你的反对者体谅一点吧,这些人都是你想要向他们借钱的人。”
如果我讲到广泛领域中的别的失误动作,我便可以给这种环境的证据举许多实例。
如果一个人忘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虽然尽了努力也难以记住,那我们可以由此推测此人对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必无好感,所以不愿想他。例如,从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失误动作发生的心理情境。
Y先生爱上了一位小姐,但他没有取得成功。不久,这位小姐与X先生结了婚。Y先生虽然早已认识X先生,并和他有业务上的关系,但是现在他却一再忘记X先生的名字,以至于每当要给他写信的时候,不得不向别人询问他的名字。显然Y先生想将这个幸运的情敌全部忘掉,“永远不想到他”。[37]
又如,某女士向医生打听一个他们所共同认识的女朋友,但她用这位女友出嫁以前的姓氏。
但她忘记了她结婚以后的姓氏。她随后承认自己很反对这桩婚事,并且不喜欢她朋友的丈夫。
我们以后再来详细讨论有关名字的遗忘问题,现在所要注意的是遗忘发生的心理情境(psychical situation)问题。
一般来说,意图的遗忘可追溯到一种相反的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不愿意执行该意图。但是,这种观点不仅为我们精神分析者所拥有,而且它是一种普遍的认识,为日常生活中的每个人所接受,只是不肯承认它是一种理论而已。一个施恩者如果忘记了求恩者的请求,则施恩者虽然道歉也不能使求恩者无所芥蒂。求恩者认为:“对他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他答应了,这是事实,但他并非真的想要这样做。”[38]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日常生活的某些情境中,遗忘是受到谴责的。精神分析有关过失的观点与一般人有关过失的观点之间的区别似乎消失了。假如有一位女主人迎接客人时说:“什么?你今天来了吗?我忘记了邀请你今天来。”或者设想一个年轻人对他的恋人说,他忘记了他们前次所定的约会。他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他会在一刹那间找出种种荒唐的事实,说这些原因阻止了他践约赴会,他又没办法及时通知她。我们都知道在军队中,遗忘是不能作为借口求得宽恕而免于处罚的,并且我们也都认为它是公正的。这样一来,每个人都一致认为失误动作是有某种意义的,并且也知道这种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他们不将这个认识推广到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上,并且完全承认它们呢?当然这个问题也有答案。
就连外行人对这种意图遗忘(forgetting)的意义都毫无疑问,难怪作家也用这种失误动作来表达相类似的意义。看过或读过萧伯纳的《恺撒与克利奥佩特拉》的人可能会记得,恺撒在最后一幕中要离开埃及时,为自己想要去做却忘记做了的事情而感到不安。最后才想起他忘记了和克利奥佩特拉告别。剧作家想利用这个文学的技巧来描绘恺撒的优越感,而实际上恺撒既不拥有这种优越感,也没有这种愿望。从历史的有关资料来看,你们可以知道恺撒曾让克利奥佩特拉与他一道去罗马,在恺撒被谋杀时,她与她的小孩子还住在那里,并且她到后来才从这个城市逃脱。[39]
这种忘记某种意图(intention)的例子显然对我们的目的没有多大用处,我们的目的是要从心理情境中获得失误动作意义的环境证据。因此,让我们现在转向讨论一种特别模糊而且晦涩难解的失误动作,即丢失和遗失。你们认为遗失东西可以引起痛苦,所以也许不相信遗失东西也有目的,然而这种例子是很多的。如,一个青年遗失了一支他很喜爱的铅笔。几天前,他曾收到一封他姐夫寄来的信,信的末尾是这样写的:“我现在既没有兴趣也没有时间鼓励你轻薄懒散。”
这支铅笔原来就是他姐夫赠给他的,如果没有这个事件,我们当然不能说他遗失东西的背后有遗弃赠品的意图。类似的例子很常见。我们遗失一种东西,往往是由于我们和赠物者吵嘴而不愿记起它,或者是由于厌恶旧物,希望找个借口获得较新较好的物品。当然将东西失落、损坏或毁坏,也可以用来达到同样的意图。一个小学生在生日前一天弄坏了自己的所有物,如表和书包等,这难道能被看作是偶发事件吗?
一个曾经体验过因找不到他放置的东西而不安的人,往往不愿意相信这种遗失东西的行为是有目的的。然而,由失物的情境可看出一种暂时的或永久的遗弃物品的意图,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个青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几年前,我和我妻子之间存在着许多误解。我发现她太冷淡了,尽管我愿意认识她的优秀的品质,但我们在一起生活却缺乏柔情。
一天,散步回来后,她买了一本书送给我,并以为这本书可以使我感兴趣。我感谢她的‘关心’之意,并答应看这本书,并把它放到一边。然后,我再也找不到它了。几个月过去了,有时偶尔记起这本丢失了的书,却遍寻不得。大约过了六个月之后,我那跟我们没住在一起的母亲病了。
我妻子离开家去照料她的婆婆。母亲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这使我妻子有机会展示其好的一面。一天傍晚,我回到家中,心中满怀对我妻子所作所为的感激之情。我走到书桌面前,毫无确定意图,但带着几分模糊的信心,将抽屉打开,在抽屉的上面我竟找到了我遍寻不得的丢失了很久的书。”[40]可见,动机既已消失,失物便又找到了。
女士们,先生们,我可以举出无数个这样的例子;但我不愿这样做。你们在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1901)一书中,随处可以发现许多关于失误动作研究的大量的实例和材料。[41]所有这些例子都得出同样的结果:它们表明失误动作有某种意义,并且它们表明意义是如何通过所处的环境而得到发现和实证。我今天只想简要地谈一下,因为我们现在主要目的是要以这些现象的研究作为精神分析入门的帮助。在此,我还需要深入谈一谈的只有如下两组观察事实:积累的和合成的失误动作,以及由随后的事件对我们的解释的证实。
积累的和合成的失误动作无疑是过失中最好的代表。假如我们只是为了证明失误动作有某种意义,那我们就应先关注这些失误动作,因为它们的意义就是极愚蠢的人也可以明白,吹毛求疵的人也可以确信无疑。这些现象的积累表明失误动作有用意,而不只是一种偶然的特点。最后,不同种类的失误动作之间的彼此可转换性证明失误动作中重要的和具有一定特征的东西:它不是失误动作的形式或失误动作所用的方法,而是失误动作服务并以多种方式可以获得的目的。我给你们举一个重复遗忘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琼斯(1911,第483页)曾对我们讲,他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把一封已写好的信摆在桌上放了好几天。后来,他决定把它寄出,但是,由于信封上忘记填写收信人的姓名、地址,以致被邮局退回。[42]在他补填了姓名、地址之后,再送到邮局,可这次又未贴邮票。最终他不得不承认他根本不愿意将此信投寄出去。
在另一个例子里一种笨拙的行动合并了一个误放的情况。某女士和她的姐夫,一位著名的艺术家同游罗马。罗马的德国社团热情地接待了他,除了收到一些礼物外,他还得到一枚古式的金质奖章。这位女士因为她的姐夫不大看重这枚精致的赠品而很不高兴。她回国之后(她在罗马的位置已被姐姐取代),打开行李一看,竟发现自己把金质奖章带回来了——如何带回的,她并不知道。她立刻写信告诉姐夫说自己将于次日寄还她所误取的宝物。但是到了第二天,奖章突然遗失,到处都找不到而无法寄还。到这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疏忽”是有用意的:她想要将这个物品据为己有。[43]
我已经给你们讲过一个遗忘与过错相结合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某人忘记了一个约会,第二次,他下决心不再忘记了,但是她到达的时间却是错误的。我有一个朋友,他既爱好文艺,又爱好科学,他以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十分相似的例子。他说:“几年前,我被选入了某一文学会的委员会,由于我想该组织或许有一天能有助于我的剧本公演。尽管毫无兴趣,我还是每次都参加每周五举行的会议。然后,几个月之前,我被允许在F戏院公演我的作品;并且自此以后,我开始经常忘记该会的会议。读到你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以后,我为我的遗忘感到惭愧。我认为这些人对我不再有帮助了,我便不再到会,这未免太卑鄙了。我决意在下周五无论如何不要再忘记到会,我屡次暗自提醒自己,去实践自己的诺言。使我吃惊的是,在我到达会场门外时却发现门是关着的,会议早已结束。原来我把日期记错了一天,那天已是星期六了!”
我本想再增加一些类似的例子,但现在我必须往下讨论了,让你们看一下那些例子,在那些例子中,我们的解释还有待于进一步证实。人们将认识到,这些例子的主要条件是我们尚不知道或无法测定的当时的心理情境。所以我们的解释只是一种假说,我们不能使其产生重要的作用。
然而,某些事情表明,我们的解释是有充分的道理的。我有一次在一对新婚夫妇家里做客,并且听那年轻的妻子笑着描述她最近的经历。在度蜜月归来后的第一天,邀请她的未婚的姐姐和她一道像往日一样去买东西,这时她的丈夫已上班去了。她忽然看见街道对面有一位先生,便轻轻地碰她姐姐说:“看,那是H先生。”她已经忘记了这位先生就是她与之结婚几星期的丈夫。在听到这个故事时,我感到十分不安。几年以后,这段婚姻的不幸结局不禁又使我回想起这个小故事。[44]
梅特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某女士在结婚的前一天,竟忘记了试穿新婚礼服,这使她的裁缝感到失望,后来一直到深夜才记起。梅特将这种遗忘与她婚后不久就与其丈夫分开的事实联系到一起。我也知道一位与其丈夫离开的女士。她在金钱事务上,常用她未婚前的姓名签字。果然,多年之后,她又被称为小姐了。我还知道其他一些妇女,她们在蜜月中遗失了她们的结婚戒指,并且我也知道她们的婚史使这个事件具有某种意义。现在,还有一个结果较好的突出例子。这个故事讲的是有关德国的一位著名化学家,他没有结成婚,因为他忘记了婚礼的时间,没有到教堂而去了实验室。他智慧非凡,满足于单身生活,并且到年老去世一直未婚。
你们可能会想到,这些例子中失误动作好比是古时的预兆或预言。并且确实一些预兆就是过失,例如,一些人失足或者跌跤时的情况。其他种类的预兆固然具有客观事件的特点,而不属于主观的行动。但是,你们也许不相信有时是很难区别某一特定的事件是属于第一种呢,还是属于第二种。因为一种行动往往会装扮成为一种被动的经验。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以往的生活经验,可能会承认,如果我们有勇气、有决心把一些小失误动作看作预兆,并在它们还不明显时就把它们当作意图的信号,那么我们一定可以避免许多失望和苦恼。其实,我们不敢这样做,它可以使我们感到在经过科学的一个迂回之后,我们又回到了迷信。况且预兆也并非都能成为现实,而且你们从我们的理论中将明白,它们并非都需要成为现实。
第4讲 失误动作(续完)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至今还努力证实失误动作具有意义,并且这可作为我们进一步探索的基础。我再次声明,我不会为了我们的目的,当然也不需要这样做,而主张所发生的每一单个的失误动作都有某种意义,即使我认为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我们只须证明各种不同形式的失误动作比较普遍地有这样一种意义便够了。再者,不同形式的失误动作的表现也不同。有些口误和笔误等可能纯粹是生理变化的结果。而我认为那些基于遗忘的失误动作,如忘记名字或意图、遗忘东西等,则不是这样。遗失的情况很可能被看作是无意图的。一般来说,我们的理论观点只用于解释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失误动作。当我们进而假定失误动作是心理活动并产生于两种“意图”之间的相互干扰时,你们应在内心牢记这些限制。
这是精神分析的第一个结果。以往的心理学对于这种相互干扰或它们可能产生于这种现象之中的可能性的情况一无所知。我们已经将心理观察的范围大大地扩大,并且使心理学拥有了先前并不属于它的现象。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失误动作是“心理活动”的假设。这句话比我们已说过的“失误具有某种意义”有更丰富的内涵吗?我认为不是,相反,我认为前面的假定(失误是心理行动)和后者相比更加模糊,更容易引起误解。心理生活中可以观察到的一切也许不常被描绘为心理现象。
这里的问题是,特定的心理现象是否直接来自于身体的、器官的和物质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中,它的探索不属于心理学),或者是否起初来自于其他的心理过程,而在这些过程背后开始的是一系列机体的影响。在我们把一种现象描绘为心理过程时,我们所指的是后一种情况,所以我们最好这样假定,这种现象具有某种意义,通过“意义”,我们理解了“含义”、“意图”、“目的”以及“一系列心理情境中的位置”。
还有许多其他的现象与失误动作有很密切的关系,但不宜称为失误动作。我们将它们称为偶然和症状性动作。和其他现象一样,它们具有无动机、无意义和不重要的特点,而且它们显然是多余的。它们和失误动作不同,因为它们缺乏导致冲突和干扰的另一种意图。另外,它们毫无觉察地出现于我们视为情绪表达的姿态和运动当中。这些偶然的动作包括各种以我们的服饰、我们的身体部位或我们为达到目标而做出的行为举止,就似游戏一样,显然没有目的,有时会忽略这些行为举止,甚至还会进一步地哼哼哈哈聊以自娱等。我认为,所有这些现象都具有某种意义,并且能像失误那样以相同的方式加以解释,它们是更重要的心理过程的小的表现,并且是真正的心理活动。但是我不打算再详细讨论这些广泛的心理现象了,我现在要回到失误动作问题,因为与失误动作的讨论相联系,可以使许多精神分析的重要问题更为清楚。[45]
我们所提出的并且还没有回答的有关失误的最有趣的问题可能是这些。我们已说过失误是两种不同的意图之间的相互干扰的结果。其一可称为被干扰的意图,其二可称为干扰的意图。被干扰的意图不会引起更进一步的问题,但关于后者,我们首先要知道那些干扰的其他意图是什么;
其次要知道干扰的意图和被干扰的意图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如果允许的话,我将再次用口误作为整个这一类的代表,并且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然后再回答第一个问题。
在口误中,干扰的意图在它的内容上可能与被干扰的意图有关,在这类例子中,干扰的意图会抵触、更正或补充被干扰的意图。但在别的更模糊而更有趣的例子中,干扰的意图在内容上可能和被干扰的意图没有任何联系。
从已知道的和相类似的实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前一种关系的证据。凡是把要说的话说反了的口误,其干扰的意图几乎都和被干扰的意图有相反的意义。并且失误动作是这两种相反的倾向之间冲突的表示。“我宣布开会了,但我宁愿闭会。”这是那位议长口误的意义。一份政治性的期刊被人指控它腐败,它便撰文进行申辩,文章结尾本想这样讲:“我们的读者可以作证,我们一向以最不自私(unself-seeking)的态度行动,来为社会谋福利。”但是不料受委托做此申辩的编辑竟将“最不自私的态度”误写为“最自私的态度”(in the most self-seeking manner)。
这就是说,他在想:“这是我被迫要写的东西,但我有不同的观点。”又如,有一位德国的国会成员想把某事的真相直接禀告皇帝,但是他缺乏勇气,于是出现了口误,他把想说的“直告”(umreserveding)说成了“婉告”(spinelessly)。[46]
在你们已熟悉的给人以凝缩和简约印象的例子中,也有更正、补充或引申的意思,其中第二目的与第一目的密切相连。例如,“事实已显露(Vorschein)——最好直接说出来——它们是令人作呕的(Schweinereien),那么说成是事实已显龊(Vorschwein)。”“懂得这个问题的人是屈指可数的——不,实际上只有一个人懂得它,所以,可以被说成是一指可数的。”又如,“我的丈夫可以吃喝他想要的东西。但,你知道我可不能忍受他想要这、想要那,所以,他只能吃喝我想要的东西。”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口误产生于被干扰的意图本身的内容或与这种意图有直接的关系。
两种相互干预的意图之间的其他关系似乎是令人费解的。如果干扰的意图和被干扰的意图之间毫无关系,那么干扰的意图究竟从哪里发生的呢?为什么恰好在那时表现出来呢?要答复这个问题,需从观察入手,观察结果表明,干扰来自于这个人不久前拥有的一个思想链条。不论它是否已得到了语言表达还是没有得到言语表达都会产生后来的效果。因此,这也可描绘为“后音”的一种,尽管不必是口头语的“后音”。在这种情况中,干扰的和被干扰的意图之间的联结也是存在的,但它不存在于它们的内容之中,而是人为建构的,并且联结常常是被迫发生的。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它来自于我们自己的观察。我曾在秀丽的多洛米特山中,遇到过两位维也纳女人,她们身着轻便服装。我和她们同行了一段路,我们讨论到这样度假的快乐和劳苦。
其中一个女士承认这样的度假会产生诸多的不舒适。她说:“如果一个人整日在太阳底下行走而使外衣和别的东西为汗湿透,这的确是件不愉快的事。”在这句话中,她已在某一点上表现出迟疑。接着她又说,“但是,如果有nach hose挨一挨……”这个口误不用分析,我想你们也许很容易理解。这个女士的意图很显然是列举她的一些衣服的名单:外衣、衬衫、衬裤等。由于要合乎礼仪,所以她没有提及hose(衬裤)。但在下一句中,这句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那个未说出的字因声音相似而被歪曲为nach house(我家里)的近似音了。[47]
我们现在可以转向拖延很久的那个主要问题了,那就是,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来干扰其他意图的究竟是什么意图。它们显然是各种各样的,我们必须从中找出共同的因素。如果我们用这种观点看待大量的例子,它们可分为三组。第一组包括的例子是说话者知道干扰的目的,并且在口误之前就已注意到这种目的。如“显龊”这个口误,说话者不仅承认他已形成这样的判断,即所说的事件是“龌龊的”,而且也承认他有要将此意表达出来的意图,只是后来收回了而已。第二组是由其他的例子组成的,即说话者同样认识到了自己有干扰的目的,但不知道这个目的在出现错误之前曾有一定的行动。这样,他虽然接受我们对其错误的解释,但对它仍然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惊异。这种态度的例子在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中比在口误中或许更容易发现。在第三组例子中,说话者激烈地反对对干扰意图的解释。他不仅拒绝在他出现错误之前它有所活动,而且坚持认为对他来说它是全新的。你们可以回忆一下“打嗝”的例子,在我说出他干扰的意图时,说话者竭力拒绝。像你们所知道的,我们对这些例子的看法还没有达成一致。我本应不关心说话者的否认,仍然坚持我原来的解释,而你们则深受他的抗议的感动,并提出我们是否应该放弃对失误动作的这种解释,而根据精神分析诞生前的见解把这种失误动作看成是纯生理的活动。我可以想象出你们为何有此见地。我的解释包含这样的假定:说话者自己所不知道的意图可以通过它表达出来,而我能够从环境的证据中推断出来。面对这样一个新奇的、关系重大的假设,不免使你们感到吃惊。我可以理解这些,并且我也明白你们的观点,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如果你们想要不断地应用这种被许多例子所证实的过失观点,你们必须下决心接受这种我已提及的奇怪的假设。如果你不能这样做,你们将再次放弃你们刚刚获得的对失误动作的理解。
让我们用一点时间来考虑一下这三组口误的三种机制的共同成分吧:幸运的是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前两组中,说话者知道了干扰的目的;再者,在第一组中,在失误之前,目的自身立刻表现了出来。但在两种情况下,干扰的意图受到了压制。说话者决心不将它变成话语,因此口误便出现了:也就是说,那些被压制下去的目的被转变为与说话者意愿相反的话语;或者改变他所允许的意图的表达;或者与它混合起来;或者实际上取而代之。这就是口误的机制。
在我看来,第三组的失误动作也可以与我们描述的机制完全协调起来。我只须假定这三组的不同在于压制意图的程度彼此不同。在第一组中,意图是存在的,并且在说话前已被注意到,只是在说话时被拒绝,在口误中它得以卷土重来。在第二组中,拒绝更进了一步:在说话之前意图已注意不到了。奇怪的是,这一点也没有阻止它在引起失误中发挥作用。但这种行为使我们易于解释在第三组中发生的情况。我大胆地假定一种目的即使受了长时间或许是很长时间的阻止,得不到表达,说话者因此极力拒绝,但它仍可以在失误动作中得到表达。即使你们撇开第三组的问题不管,你们也必定能从其他两组例子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对说话者说某事的意图的压制是口误发生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我们现在可以说在理解失误动作上已取得了大的进步。我们不仅知道失误动作是心理活动,而且我们还可以从中探测出意义和意图;我们不仅知道它们是通过两种不同意图的彼此干扰而产生,而且我们还知道这些意图中有一个想要凭借干扰另一个而得到表达,其本身便不得不在成为干扰者之前受到干扰。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对失误动作现象已取得了完满的解释。我们立即可以发现进一步的问题。一般来说,我们懂得越多,产生新问题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当然,我们可以问,为什么事情不能更简单些呢?如果某种意图压制一种特定的目的而不是使其发挥作用,那么压制应该是成功的,以至于目的根本没有表现出自己;或者另一个方面压制可以是失败的,以至于被压制的目的可以得到充分的表现。但失误动作是一种调和的结果:两种意图各有一半成功和一半失败。而除少数例子以外,被挑战的意图既没有完全受到压抑,也没有顺利地实现出来。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特殊的条件必须在前,以便这种干预或妥协出现,但我们还不能形成它们可能是什么的任何概念。我也不认为,通过对失误动作的更加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未知的因素。然而,首先对心理生活的其他模糊领域做彻底的研究是必要的:只有通过这些研究而得到的类比,才能使我们敢于对有关失误动作的进一步说明做出必要的假定。再者,用小小的迹象做研究的指导,像我们在目前的领域中所经常习惯做的一样,会带来自身的危险。有一种心理疾病叫“联合妄想狂”(亦译“联合偏执狂”,combinatory paranoia),该病对小的迹象的利用超过了限度,我当然并不主张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的结论总是正确的。我们只能通过广泛依据于我们的观察事实,通过从变化多样的心理生活中积累类似的印象,来防止这些危险。
因此,就这一点来说,我们现在要离开过失分析。但有一点需要你们注意:你们要牢记我对待过失现象的方式,把它当作一种模式。从这个例子中,你们可以了解到我们心理学的目标。我们不仅描绘和区分现象,而且要把这些现象看作是内心各种力量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标志,是彼此并存或彼此对立的有目的的意图的标志。我们关心心理现象的一种动力观(a dynamicview)。在我们看来,所观察到的现象在重要性上必须让位于仅仅是假说的倾向。
因此,我们不再更加深入地研究失误动作,但我们仍需要对这个领域的内容做概要的考察。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再次遇到我们已知道的东西,同时也将发现一些新的事实。在这个考察中,我将按照我开始时所提出的三组区分展开[48]:(1)口误及其同类的形式(笔误、读误和听误等);(2)遗忘(按照遗忘的对象分为忘记专名、忘记外语单词、忘记意图或印象等);(3)贻误行为(bungledactions)、误放和遗失等。我们至今所关注的错误部分属于遗忘,部分属于贻误行为。
我们已详细讨论过口误,但现在还需要加上几点。口误有某些小的情绪现象相伴随,也是相当有趣的。人们都不愿意出现口误,而且我们尽管对别人的失误很清楚,但却时常听不出自己的口误。口误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传染性。人们很难只谈论口误而自己不犯口误。对于极为琐碎的失误,特别是那些尚看不出隐藏的心理过程的失误,人们也不难发现有其原因。例如,一个人在某一字上受到干扰,以致把长音发成短音,无论原因如何,他接着必将随后的一个短音发成长音,造成一个新的失误来补偿他前面所发生的失误。同样,如果他不正确或粗心地发一个双元音(例如把eu或oi发成ei),他将试图通过把一个随后的ei发成eu或oi来作为弥补。此处的决定性因素似乎在于考虑到了听者的印象,听者不会认为说话者怎样处理母语是无关紧要的。第二次补偿性的歪曲实际上目的在于将听者的注意力引向第一次歪曲,以及使听者相信说话者也已注意到了它。
最普遍、最简单和最琐碎的口误是凝缩和前音,它们出现于言语的无足轻重的地方。例如,在一个长句中,一个人也许出现这样的口误,即先说的词影响到了他想说的后一个词,给人的印象是不耐烦地结束了句子,这通常也证明了对所做的交流或所说的话很反感。这样,我们就到达了边缘地区,其中精神分析的口误观和一般的生理学口误观之间的区分就彼此消融了。据我们的假定,这些例子中,干扰说话意图的目的是存在的,但这只能表明它的存在,而不能表明它的目的是什么。它所造成的干扰,或者是由于语音的影响,或者是由于联想的关系,都可以看作是将注意力从要说的话的意图移开的结果。但是这种口误的实质既不在于注意的分散,也不在于其所引起的联想的倾向,而在于干扰原来意图的其他意图的存在。这种干扰意图的本质不能从它的后果中猜测,这和其他很好确定的口误的例子不同。
我现在来谈一下笔误。笔误和口误十分相近,我们对于它们没有什么新的观点。或许我们可以取得一点小小的进展。极为普通的小小笔误,包括凝缩和前词影响后词(特别是最后的词),同样表明写字者不喜欢写字或缺乏写字的耐心。更为显著的笔误可使人们认识到干扰目的的本质和意图。如果人们发现信中的笔误,人们一般知道写信者那时具有某些问题,但人们一般不能发现他内心到底如何。笔误和口误相同,时常被作者所忽视。下面是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观察实例。
我们知道,有些人在发信前习惯于再看一遍。而有些人则不这样;假如这些人例外地重看一遍他们所写的信,他们便常常会发现显著的笔误而加以改正。这如何解释呢?似乎这些人知道他们在写信时犯了错误。我们真的相信这个吗?
一个有趣的问题与笔误的实际的重要性有关。你们可能记得杀人犯H的情况,他冒充细菌专家,从科学研究院里取得很危险的病菌,来毒害那些与他有紧密联系的人。有一次,这个人向某一研究院的院长抱怨说,他们送来的培养菌太无效力,但他出了一个笔误,把“在我对老鼠或豚鼠进行的实验中”写成了“在我对人类进行的实验中”。[49]这个研究院的医生对这个失误感到震惊,但像我们所知道的,他们却没有从中推断出结论。你们以为如何呢?假若这个医生相反,把这个笔误看作一个口供,而对它进行侦察,及时阻止杀人犯的行动,那岂不是很好吗?在这个例子中,难道不是由于我们有关失误动作观点的无知应对忽视失误动作的实际意义承担责任吗?我认为这种笔误肯定会引起我的极大怀疑,但把它作为口供使用还有很大的困难。事情并非那么简单。这种失误当然是一种环境证据,但是它自己还不足以成为立案侦察的理由。由笔误可以看出,他有毒害人的想法,但不能知道这种想法究竟是一种害人的意图或只是一种无关实际的幻想。有这种笔误的人甚至还可能有很多的主观理由来拒绝这种幻想并且否认这种观念的存在。在以后讨论心理的现实和物质的现实之间的区别时,你们便能更好地理解这些可能性。[50]但是,这再一次证明了过失可以从随后的事件中获得重要性。
对于读误来说,我们遇到的心理情境与口误或笔误的显然不同。这里两个相互竞争的目的有一个被感觉刺激所取代,并且或许因此具有较少的韧性。人们所读的材料不是他本人的心理生活的产物,这和他要写的东西是不同的。所以就大多数例子来说,读误由完全的替代组成。人们由另一个字代替要读的那个字,在原文和误读的东西之间不必有任何联系,只依赖于字形相同的规则。这组中最好的例子是利希腾贝格用“Agamemnon”代替“angenommen”。如果我们要想发现产生这种读误的干扰目的,我们必须把已错读的原文整个抛开,并且我们可以用下面两个问题作为分析探索的出发点:(1)对读误(misreading)的结果进行联想时,首先想到的是什么?(2)读误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发生的?有时对后者的了解就足以用来解释读误。例如,某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游览,在他急着要小便时,看到一个房子的二层楼上有写着“Closet-House”(厕所)的牌子。他正怀疑着这牌子为什么挂得那么高时,才发现这个字原来写的是“Corset-House”。[51]在其他例子中,如果原文和读误在内容上没有关系,就必须加以彻底的分析,但如果没有精神分析技术的实践,如果没有对精神分析技术的信任,这是无法做到的。然而,对读误的解释并不如此困难。像在Agamemnon例子中,由它所替代的字不难推测引起干扰的思路。又如,在这次战争中,我们常常听到城镇和将军的名字以及军事术语,所以一看到相似的字,便往往误读为某城镇、某将军的名字或军事术语。每当有趣的、与我们有关的东西替代了那些陌生的和尚无兴趣的东西,[早先]思想的后像(after-images)扰乱了新的知觉。
对于读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其中所读的原文本身可引起干扰的目的,将原文改为相反的字样。如果我们要读的东西是我们所不希望读的,那么分析将会使我们相信反对我们所读的东西的强烈愿望应对改变它承担责任。
在前述的较常见的读误例子中,我们还有两种因素没有谈到。我们认为这两种因素在过失的机制中起重要作用:(1)两种目的之间的冲突;(2)两种目的之一被压制,它产生失误动作以求补偿。并不是所有与这相反的东西都出现在读误里。但是,导致读误的思想和前面它所经历的压制相比要显著得多。
在出现遗忘失误的不同情境中,我们遇到最多的是这两个因素。意图的遗忘是十分清楚的,像我们已看到的一样,甚至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它的解释也是毫无争议的。在每个例子中,干扰了意图的目的都是一种相反的意图和一种不愿意。我们还需要了解的是为什么它不以其他的并且较少装扮的方式表现自己。但这种冲突意愿[52]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有时,我们也可以成功地猜出迫使这种冲突的意愿隐藏起来的动机。通过失误动作暗地里活动往往可以达到它的目标,然而,如果公开矛盾,必将受人指责。如果在形成意图和实现意图之间,心理情境方面发生了某些重要变化,以致不再有实现意图的任何问题时,那么忘记了意图,就不属于过失的范畴。忘记已不足为怪,而且我们还认识到没有必要记住它,从此,它就永久地或暂时地被勾销了。如果我们相信意图不能以后一种方式被阻止,那么一个意图的遗忘才能称为一种失误。
遗忘一种意图的例子一般来说是很一致的,并且是明白易懂的,因此不会引起我们探索的兴趣。但是,在两个方面我们可以从研究失误动作中学到某些新的东西。像我们所说过的,遗忘(即未能实现)一种意图表明了有敌视它的一种相反意愿。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我们的考察显示出相反的意愿可能有两种——直接的和间接的。最好用一二个例子来说明我所说的间接的是什么。
如果讲情者忘记了在第三者面前为求情者说好话,这也许是因为他对这个求情者没有真的好感,因此不想为他说好话。无论如何,这就是求情者将怎样理解讲情者的遗忘。但事情可能更为复杂。
讲情者有想实现该意图的冲突意愿可能来自于其他方面,并且可能指向一个十分不同的方面。这可能与求情者无关,而也许是针对要向其讲情的第三者。所以,你们从这一点可再次看到我们的解释的实际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疑虑。尽管对这种遗忘有了正确解释,但求情者仍处于多疑和冤枉讲情者的危险之中。又如,假如某人忘记了他答应别人要遵守的约会,最常见的原因无疑是由于他不愿和这个人相见。但是,对这种情况的分析显示那种干扰的目的也可能和他无关,而却和约会的地点有关。他因为这个地方会引起他痛苦的回忆而回避它。又如,如果某人忘记了寄信,这种冲突的目的可能基于信的内容,但也许信本身并无什么妨害,之所以信被耽搁,只是因为可能想到以往的另一封信,并因此直接引起了厌恶之感。可见,这里冲突的意愿从早先的信被转移到当前的本无妨害的信上。所以,在应用我们的解释时,尽管它们是有根据的,我们也必须深谋远虑。
应知道心理上相等的东西,在实践中可以具有许多不同的意义。
像这样的现象似乎会使你们感到奇怪,你们或许倾向于认为“间接的”冲突意愿可能已表明这个过程是病态的。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种行为也发生于正常和健康的范围之内。再者,你们别误会,我并没有承认我们的分析解释是不值得信赖的。只要我们还没有进行实例分析,只要我们仅仅是按照我们的一般性假设来进行解释,那么我所提到的对意图的遗忘就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我们对问题中的个人进行分析,我们肯定能够知道这种冲突意愿是直接的或可能有其他的起因。
我记得的第二点是:如果大多数的例子已证实一种意图的遗忘产生于一种冲突的意愿,那么即使分析者否认我们的推断出的冲突的意愿的存在,我们也敢于把我们的结论扩展到这一系列的例子之中。有这样的最普通的例子,如忘记还书、忘记还债等。我们敢说忘记了还书或还债的人,一定有不愿还书或不愿还债的意图。虽然他拒绝承认有这种意图,但人们不能对他的行为做出任何其他的解释。因此,我们仍可以说他有这种意图,只是他不知道而已。通过他所产生的遗忘,我们可以很好地揭示它的存在。他可以向我们申辩他实际上是忘记了。你们现在认识到了这个情境是我们以前遇到过的。我们对过失的解释已多次被证实,如果我们想要把它引申为一个完整的结论,那我们便要假定人们有多种为自己所不知道的目的在起作用。但这使我们的观点与支配心理学和一般人生活的所有观点相对立。
忘记专名、外国人名及外语单词等同样可以追溯到某种冲突的意图,这种意图直接地或间接地反对所涉及的名字。我已列举过好多直接的嫌恶的例子。但是,间接的原因在这些情况中是特别常见的,并且通常只有通过仔细的分析才能加以确定。例如,在这次大战期间,我们不得不放弃许多以前的娱乐,我们记忆专名的能力由于最为怪诞的联想而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不久前,我发现我曾无法回忆起清白的摩拉维亚的比森茨(Bisenz)镇的名字,分析表明我对这个镇并没有直接的嫌恶,遗忘的原因在于我曾多次愉快地访问过欧威特的比森支大厦(the PalazzoBisenzi),而比森茨和比森支的发音相似。[53]这里,在反对记住一个名字的原因上,我们首次遇到了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后来在揭示神经症的起因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与不愉快情感有关的事情的记忆,回忆便将引起不愉快。人们具有逃避来自于回忆的不愉快,或避免来自于由不愉快产生的其他心理活动的意图,这种意图可以被看作是忘记名字及其他各种失误,像遗漏和错误等的最终起作用的动机。
然而,名字的遗忘似乎特别有利于心理生理的解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发生于其中的由不愉快动机干预的事例不可能被证实。如果某人有忘记名字的倾向,分析探索将显示其遗忘不仅因为他不喜欢这个名字,也不仅因为这个名字可以引起某种不愉快的回忆,而且也可能因为这一特殊的名字属于某种关系更为密切的联想系列。这个名字被固定在这里,并且不与其他已刚刚被激发的联想相关联。如果你们回忆一下记忆术的窍门[54],你们就会吃惊地认识到,有时为了要记住某些名字,故意使它们造成联想,可是因此造成的联想反而会促进遗忘。最明显的例子是个人的专名,它们对于不同的人有十分不同的心理意义。例如,提奥多(Theodore)这个名字。对某些人来说它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对于其他人来说它可能是父亲、兄弟、一个朋友或他自己的名字。分析的经验表明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不会忘记某个特定的陌生人拥有这个名字,另一部分人则是倾向于不把为其亲友所拥有的名字让与陌生人。如果你们现在记得这个联想的阻抑与痛苦原则[55]的作用以及与间接的机制正相符合,你们便会知道暂时遗忘一个名字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然而,适当的分析将为你们揭示所有这些困惑。
经验和印象的遗忘比名字的遗忘更清楚和更广泛地证明了从记忆中排除不一致的东西的目的所起的作用。当然,这种遗忘的整个领域并非都属于失误,只有根据我们通常的经验标准测得是异乎寻常的、不合理的遗忘,才属于失误的范畴之列。例如,忘记了新的或重要的情感印象,或忘记了清楚记得的系列事件中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我们为什么能够遗忘以及以何种方式遗忘,以及如何能忘记了那些印象很深的经验,如我们孩提时代的事件,那是另一回事。这其中对于不愉快冲动的抵御起到了某种作用,但不能用以解释一切。[56]不一致的印象容易遗忘,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许多心理学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达尔文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以此为规则,把凡是和他的理论不一致的观察事实都仔细地记下来,因为他相信他很可能会忘记这些事实。[57]
首次听到这个以遗忘抵制不愉快记忆的原则的人都不免提出异议,认为根据他自己的经验,痛苦的事情特别难以忘记,而且不受他意志的支配,总是折磨着他,像对侮辱和羞耻的记忆。这也是事实,但这个反对是文不对题的,要知道心理生活是相互对立的目的的战场,或者用动力论的名词来表示,它是由矛盾和成对的相反倾向组成的。一种特殊目的的存在的证据并不反对对立一方的存在,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这里的问题是这些对立双方相互之间的态度,以及由它们所产生的效果是什么。
遗失和误放对我们来说具有特殊的兴趣,因为它们可能有许多意义,也就是说,这些失误动作可以服务于多重的目的。所有这些例子有一个共同点,即有一种失物的愿望。它们的不同在于这个愿望的基础和目标。我们遗失某种东西,是由于它被用旧了,由于我们想用一个好的代替它,由于我们不再喜欢它,由于我们已不再和给予此物的人有好的关系,或者由于我们不想回顾得到此物时所处的环境。遗落、损害或毁坏某物可能具有同样的目的。据说在社会生活中,不受欢迎的私生子和正常怀孕的孩子相比一般更为脆弱些。幼儿教育[58]的粗暴方法并非产生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在照看儿童时某种程度的忽视已足够了。物品的保存和儿童的教养可能服从于同样的影响。
然而,有时一种东西虽然没有失去价值,却也可能被遗失,似乎由于有了一种牺牲它就可以逃避其他更可怕的损失的冲动。分析告诉我们这种消灾解难的方法是十分常见的,这样,我们的遗失时常是一种自愿的牺牲。同样,遗失也可以服务于泄愤或自我惩罚的目的。总之,对通过失物来除掉某种东西的意图的更深一层次的原因是不胜枚举的。
和其他失误一样,贻误常用来满足一个人应当自我否定的愿望。这里,这种意图把自己装扮成一种幸运。例如,我的一位朋友很不情愿地乘火车到乡下去访友,后来在某站换车时,竟然误上了回城的火车。又如,有人在旅行时想要在一中间站停一下,但因为已和他处有约而不能做到,于是他弄错或延误了时间,以致不得不如愿以偿地耽搁下来。再如,我所治疗的病人所遇到的情况:我禁止他给他所爱的女孩打电话,后来,在他要给我打电话时,他“弄错”了电话号码;或者他当时正在想事情,并突然发现自己正在拨那个女孩的电话号码。[59]下面是一位工程师的自述,他以其在物件损坏之前的说法提供了很好的例子:
“以前我曾在某技术学院的实验室中和好几个学生一起做关于弹力的一系列复杂实验。一部分工作我们是自愿从事的,但这花费了我们比预期更多的时间。一天,在和我的朋友F一起回实验室时,他表示出他对实验很反感,因为它花费了他大量的时间,而他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在家做很多别的事情。我禁不住同意他的意见,并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希望这机器再坏一次,以便我们可以停止工作能提早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