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喵小姐
一个人年少时期迷恋的作家,会对他这一生的作品风格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
就像我现在在电脑前敲下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语的构成,多多少少都有着你的影子。
1.
我的偶像结婚了。和一个女人。
听说他现在在电视台挂了个闲职,开着奥迪,住在一次性付款的大房子里,打麻将。
他终于过上了俗气又令人羡慕的生活。
我却只为他难过。
那么骄傲的他,却终究还是选择了向现实低头。
2.
还是很多年前,我刚刚迷恋上一本杂志,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小女生的心事写得如此细腻婉转,通透得令人捂脸。
彼此的我并不知道你是男孩子,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你是女生,所以我叫你于姐姐。
后来,我也开始给一家杂志写稿,有一次收到样刊的时候,发现我的名字和你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同一本期刊上,我开心极了,问我的编辑:“你们约到了于姐姐的稿子了吗?你可以把她的QQ给我吗?我好喜欢她啊……”
我的编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我。
当时的你啊,文笔风流,又会炫技,应该圈了一票像我这样的少女粉丝吧,所以像我这样会冒着星星眼,追着别人询问你的联系方式的,应该也不是第一个吧。
你拒绝了我,宛如偶像拒绝一个脑残粉的无理要求。
可是我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别忘了,我可是执着的金牛座女生。
3.
我等啊等,终于等到你来长沙,担任一家公司的主编。
彼时的我在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公司里,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编辑。就是这么刚刚好,我的gay蜜也是你的gay蜜。
当我得知gay蜜竟然认识你时,那一刻,他在我眼中的形象瞬间就高大了起来。我抱着他死缠烂打,让他务必带我和你见面。
其实我们的相见,哪里算得上什么正式的见面。我和你在此之前,甚至连“点赞之交”都不算有过。充其量,我只能算是你的一个脑残粉罢了。
那天晚上我终于见到你。瘦瘦的、穿着CK白T恤的你,喷着青草味香水的你。你一直和我的gay蜜相谈甚欢,你们聊美容、护肤,聊各大化妆品牌,我一直坐在旁边,白开水喝了一杯又一杯。
真的,我幻想过无数遍你的样子,但从来没有想过,你会是这种类型。
但这并不能说明我的幻想破灭了。
毕竟你就是你。
你就这样毫无修饰地将你自己展现在我面前。
我也终于在叫你“于姐姐”的时候,更加理直气壮了一点。
4.
再后来,我去参加你的签售会,买了一本你的合集,你在书的扉页签了一个名。
很多个夜晚,我都读着那些小故事入眠,如同朗诵自己迷茫而又慌张的青春。
那时的我哦,留着短发,并不会打扮,也许身上还带着一丝匪气,身边每个男生最后都把我当成了兄弟。
那时的我哦,虽然年轻,但是觉得开始一场恋爱,真的好难。
所以就好羡慕你笔下的女孩子,她们可爱又现实。她们会为了一场约会,去商场dior专柜让导购为她们喷一身香水,也会刷掉男朋友卡里的余额只为买下一双高跟鞋,总是为了金钱就抛弃一直守护她们的真爱,和另一个不那么爱的人在一起,然后矫情地坐在尼桑车里或在异国他乡哭泣。
那时的我哦,觉得这样的人生,离我好远。
5.
故事的后来,我进入你当初任职的公司,担任你当初任职的职位,也马马虎虎操办了几场签售会,也兢兢业业制作了一些畅销书。
我的某些触角,也终于一点一点醒过来,比如我也开始挑选口红,购买香水。我也开始懂得,有些云淡风轻的笑容背后,是牙关紧咬的灵魂。
只是我很少写稿了。
你知道的,我最爱的杂志停刊了,我们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而你,也已经淡出了这个圈,归隐山林结婚了。
还以为你会冲破一切世俗和你的真爱在一起呢。
听说你结婚的那一瞬间,我多少有些难过。
因为你走过的路,我现在正在走着。而我不清楚,正迷茫着慌张着挣扎着的我,会不会最终也向这现实低头。我只能时刻提醒自己,喵哥,别回头,你频频回首的样子,真的很丑。
6.
蔡康永在微博上说,恋爱最珍贵的纪念品,从来就不是那些你送我的手表和项链,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短信和合照,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流留给山川的,那些你对我造成的改变。
这就像你之于我,虽然我们甚至不算熟识过。
要幸福呀,我的偶像。
因为孤独是生命的常态,所以陪伴才显得格外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