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吏(1 / 1)

皇权共天下 刘绍丹 5071 字 7天前

在清朝这种毫无生气,官员懒散敷衍的统治局面下,催生了大量的腐败。

中国封建帝国的权力结构通常由皇帝、文官、胥吏三级构成,抛开那些大行孔孟之道的文官武官集团,基层混杂的是大量的胥吏。皇帝以权术来控制朝中的大臣,朝中的大臣以类似的方式来管控下级,权力社会里,在下级的眼中,上级就是“皇帝”,就是皇权的代表人,能够决定自身的浮沉和生死富贵。权力之剑,把柄在皇帝手中,剑身到剑尖,如同官僚体系的下沉,最底层的剑尖,其实就是胥吏,也是最锋利的部分。

对于老百姓来说,一辈子都难见天子真容,朝廷重要高官也很难见上一面,所以日常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些披着权力马甲的胥吏。胥吏数量庞大,这些游走在基层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的代表人,于是胥吏成了清代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 何谓“胥吏”

“胥,什长也”, “吏,治人者也”。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胥吏,指地方官府中掌管簿书案牍的小吏。他们主要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平民,作为承担国家“役”的一种,由官府直接选拔,或考以吏能后录用,被称作“庶人之在官者”。因而胥吏在身份上与一般经科举考经学、诗赋入仕的官员截然不同,政治、社会地位都相当卑下。

胥吏肚子里的墨水并不多,但是由于体制的因素,需要这些人员来精通各类官府文书,事涉人事、刑狱、钱谷等,熟悉王朝法例。所以他们只能依靠官府衙门来混日子养家糊口。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并不是由国家发工资,只是官府衙门给发聘用金。在当时种种条件下,他们必然又不同程度地握有一定权力甚至是相当大的权力。简而言之,胥吏上受文官的分配,下受百姓的敌视,而官府的聘用金根本不足以维系他们的生存,于是他们的存活之道便是伸手向下,在百姓中索取,通过搜刮地皮来满足生活欲望。

另一方面,清代继承中国封建专制王朝对官员的限制,如官员的南北回避制度,官员往往要在远离乡土千里之外的地方任职,官员不久于一地一任,调动频繁等。此类制度的主要出发点是对官员权力进行限制,不使一地一员坐大。

但事情的另一面却是,清代法律繁复,律例并行,非专业人员一般难以掌握,而人口大量增加,新生事物不断出现,社会事务剧增。官员又多为科举出身,对于一般事务性问题的处理能力低下,势必只能依赖这些胥吏承办和执行具体事务。

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与流动性极大的官员不同,胥吏一般都是长期盘踞一地,专司一职,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同时胥吏和地方势力盘根错节,他们的权力有世代延续性,催生出不少“吏二代”。在古代的官僚体制下,胥吏具有强大的遗传基因,原本官员为官一任,短则三年,长则五年,但是胥吏是不流动的铁饭碗,一干就是一辈子,变成了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

早在汉朝时期,官和吏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当时每个部门的一把手是官,其他的僚属全都是吏,就算后面的大官也是吏发展而来的,包括一部分丞相。到了唐朝,就开始有了高下之分。造成重官轻吏现象的罪魁祸首是元朝。蒙古人马上得天下后,自认为骑兵就是一切,不学汉字,政府充斥着大量的蒙古官员,于是读书人的科举做官之路被堵死,恰好这些蒙古官员不懂得如何治理汉人,也不精通汉语言和文化,才有了大批读书人走进官府衙门去做书记、文案,也就是吏。

吏的发展算得上是读书人的一条无可奈何的出路,自此开始,官吏分支,遗祸至清。对吏最沉重的打压是明成祖朱棣时期,出了一条杀人于无形的政策:吏不能当御史、不能考进士。

这样一来,吏在官场上彻底失去了光明的前途,于是形成了所谓“天花板现象”,也就是向上之路被堵死了,读书之梦也被扼杀了。这样就造成一个结果,优秀读书人都不去当胥吏,只有落榜的秀才才去当。

胥吏在整个帝国的权力结构中最没有地位,有点类似当下政府机关临时聘用的没有编制的人员。这些胥吏不仅没有俸禄,就连办事的日常工具,什么纸墨笔砚等都得自己掏钱买。既然政治上面上不去,又被人看不起,还没有正式的俸禄,索性就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那就来点实惠的——贪污。所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腐败。

京师各部中,吏员最多、差事最肥的就是户部,因为所有地方的报销与税收事务都要经过户部,事务多,借机分肥的事也特多。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竟然发生了户部书吏借军需报销向平叛凯旋的福康安索贿的事,而福康安为了尽快报销核算而不得不花两百万两白银贿赂小小的户部书吏。

但凡有利益存在的地方,就会产生灰色生存法则,如果不懂得这种规则,就很难办成事。即便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也要按规矩办事。福康安本身也处在体制之内,这些花花肠子的潜规则他一定不陌生。福康安报销的军费开支应该算所有报销项目中最庞大的开支,报销过程中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如果没有赏钱来疏通关系网,打通各路菩萨,说不定层层压制,拖个两三年也是有可能的。这笔灰色收入关系着一整个权力集团的利益,也还不仅仅是一个小文吏的事儿。

从权力结构方面来说,报销这个事无异于胥吏核查审计,然后交到有关部门签字,走一个过程,其实都是虚的。这些有关部门的领导哪有闲工夫去审核这些无聊的数字,通常是文吏做好账目,负责的官员大笔一挥“同意”,这事儿就算过了。所以辗转来回,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又回到了胥吏的手中,他们才是决定着这笔军费是否能够成功报销、报销时效是多久的关键点。

这样就造成了吏虽不在体制内,却在帝国各项事宜的关键环节决定生死的情况。最终的博弈结果就使得福康安这个皇帝面前的第一红人不得不做出让步,拿出重金来加快报销流程。

从这样一件小事上我们可以看出胥吏已然操控着国家很多关键流程的命脉,不仅在福康安一人身上发生,在帝国的各个角落都存在这样的事故。特别是占据肥缺的官员之下,权力衍生的权力就越强大,他们将这些权力的枝节无限地伸展到帝国的每个空隙。

针对这么混乱的胥吏祸乱,晚清时胡林翼就说:

“大清律易遵,例难尽悉;刑律易悉,吏部处分律难尽悉,此不过专为吏部生财耳,于实政无丝毫之益。”

“六部之胥,无异宰相之柄。”

难道皇帝不管吗?

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胥吏的为所欲为、贪赃枉法难道在皇帝眼中不算事?就任其腐蚀这个帝国的基底?归根结底,事实上最大的利益获得者是皇帝本人。

因为权力系统本身就是利益传输的管道,就是所谓的有权就有钱。皇帝发布的制度在传输过程当中,自上而下会随之缩减,到达最底层的时候,这些制度就已经无法约束权力操纵者膨胀的欲望。拿惩治贪污一事来说,皇帝惩治的第一人选永远是事发事件的领头人,即便祸连四端,也很难影响到最底层的胥吏。这群“打不死的小强”抱团抵抗,制度对其的威胁性变得非常孱弱。何况他们也不在体制之内,没有拿政府的俸禄。再说了,自下而上的反馈过程正是有了利益的润滑,才显得办事的效率很高。

在这官僚机器的运转过程中,就连乾隆皇帝自身都参与到博弈局中来,皇帝接受朝中大臣的“贡品”,那大臣接收下一层级的“贡品”,达到最底层,权力给了胥吏,贪污的机会也要给到胥吏,环环相扣,胥吏的为所欲为竟得到皇帝本人的默许。同时皇帝只要一搞肃贪风暴,比如惩治贪官,最终抄家所得,就会全部归给国库,也就是皇帝自己。

权力催生了腐败,腐败四散蔓延开去,给了胥吏敲诈勒索、影响社会的机会,而这个罪魁祸首,却是皇权的拥有者,上梁不正下梁歪,是皇帝自身赋予了他们这些胥吏狐假虎威的机会。

◇ 小吏也能翻大江

福康安在报销过程中遇到了小小的文吏对其进行敲诈的怪象,最终博弈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退步。这件事虽然搞得当事人心里十分不舒服,但还是不敢轻易对抗这个传承了千年之久的“隐性规律”。而遍布全国的胥吏不止在六部为所欲为,不仅仅是贪污一事,更有甚者,因一人之祸,牵连四端,甚至惊动了慈禧。

有一个定律,叫作“血酬定律”,意思就是流自己的血、拼自己的命所得的报酬,用生命和生存资源做交换的一种行为。这就牵扯出政府和民间的矛盾,当百姓被高额的赋税逼迫无奈时,跑到山里,当强盗土匪,靠搏命来换取生存资本,若是生产收益高于拼命的收益时,他们又开始从良为民。这种自由转换导致的入则为盗、出则为民的现象在秦以后的朝代中时常可见,典型的就是《水浒传》中的水泊梁山好汉。特别是明中期以后,这种群盗四起的现象特别严重,他们一边做老百姓,生存不下去时又开始提刀做土匪。

这类现象一直持续到晚清,特别是以河南为主的地界,是盗匪泛滥区。为了剿匪,河南的许多州县不断扩编警力,也就是增加胥役的编制,有些县域的警卫人员多则高达千人,最让人惊叹的是,这些警卫队当中,也混杂着大量江洋大盗,真是贼喊捉贼,警匪一家。混入警卫队的江洋大盗白天人模狗样儿冒充胥吏,晚上脱掉制服穿上黑色夜行衣回去当盗匪抢劫百姓,所以盗匪一直消灭不完。

如果确实是运气不好,遇到官府必须要给百姓一个交代,督促破案,难以搪塞蒙混之时怎么办?被抓住的盗匪(还是胥役)就会找人顶包。地方县衙的领导,大部分是拿钱消灾。

当时在河南地界,闹出过一件荒唐事。

南阳镇平县有一个叫胡体安的人,就是典型具有双重身份的人,不仅在衙门里充当胥役,还是当地盗匪团伙的领导人物。在光绪五年(1879年),这伙盗匪抢劫了当地的一个土豪,结果就摊上事儿了。

按理说,土豪自然和官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向衙门报了案后,时间过去了很久,这案子还没有侦破。这就奇了怪了,土豪私下组织了一帮私人侦探去调查,结果大跌眼镜,发现是胡体安一伙干的。既然县里衙门不管,他就一张诉状把胡体安告到了省里。省里接到诉状,立马给了回应,下令捉拿胡体安。作为一个盗匪大佬,胡体安可不是吃素的,在通缉过程中跑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事总要解决,于是盗匪团伙协商出一计,找个穷百姓去顶罪。根据血酬定律,总有人愿意以命换财,不为自己也要为家人。结果找的这个叫王树汶的人才十多岁,打死不愿意去顶罪。盗匪对其软硬皆施,欺骗他不会判死刑,顶多坐几天牢。经不住折腾的王树汶就这样被架进了衙门大牢。

县长二话不说,就向省里提交报告,说贼犯已经缉拿归案,最后定了个秋后斩首。

更让人觉得讽刺的是,时隔不久,胡体安出现在另外一个县,不仅平安无事,还当上了该县的总胥长,这黑变成了白,白变成了黑。

监狱里的王树汶还在等着胡体安把他捞出去,等到秋审时却发现自己被判了死刑。王树汶大哭大闹,监刑官发现这个案子有冤情,把这事告诉了省衙门的一把手涂宗瀛,涂宗瀛一听大怒,下令停止行刑,彻查此事。最终审理出的结论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叫王季福,家住在邓州。

为了核实情况,涂宗瀛便要派人找来王树汶的父亲对质。可是在这个时刻,涂宗瀛被调任了,新任的河南巡抚叫李鹤年。这个李鹤年自己倒没有问题,关键问题出在李鹤年的一个好友许昌道员任恺身上。任恺之前在南阳做知县,参与了王树汶案子。任恺马上写信告诉李鹤年别管这事儿,把这案子压一压,大事化小,不要再深究下去了。

但这件事早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河南的御史听闻此事,把这事儿给捅到了皇帝面前,弹劾这些河南官员官官相护,草菅人命。李鹤年接到皇帝的指责,怒火中烧,立马决定否掉涂宗瀛的审判,不让翻案,还是定王树汶死罪。

一时间,一件偷盗的小案竟然演化成了官官相护的重大恶性事件,民间舆论四起,社会舆论开始针对河南官府,强烈谴责这些“父母官”是“豺狼官”,京城之内弹劾李鹤年等人的上奏如雪花般飞进朝堂,这事终于惊动了深宫之中的慈禧。慈禧太后下令授权河道总督梅启照为钦差大臣,彻查此案。最可笑的是这个河道总督梅启照接的是原河道总督李鹤年的班,梅启照手下的官吏基本就是原来李鹤年的旧属。梅启照再怎么想翻案,重新审理的结果还是定王树汶死罪。

最终案件在几个不同层级的官僚手中承转,直到光绪九年(1883年),闹到刑部尚书张之万手中才彻底处理解决。案件结果算是柳暗花明:白坐了五年牢的王树汶无罪释放,原镇平知县和南阳知府发配边疆,李鹤年和梅启照则被降级。作为案件主谋的胡体安却仍旧逍遥法外。

◇ 窥探清朝胥吏结党营私根源

嘉庆皇帝的“上谕”言:

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则推诿于属员。

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自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诺成风,皆听命于书吏。

举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惟令是从。

从中可以窥见到清朝正式官员的特色:少说话,多磕头。

咸丰以前的清廷大臣与以前诸朝相比是最缺少主动精神的。这与清代的民族压迫和皇权专制的强化有关,再加上“康雍乾”三代皇帝都是人精,许多大臣都是本着此方针做官,遇事推诿,大官推给小官,小官推给胥吏,胥吏则有无数法令条例作为依靠。

因为清代法令律条越来越细密,左宗棠的幕友宗稷臣说:“朝行一事,夕增一例。积数百年,遂汗牛充栋而不胜计。”

只要皇帝一句话,马上奉为圭臬,写入条例。

这根本不是“流水官”能够掌握的,于是就要靠专长此事的胥吏,堂官司员则省心省事,因此就出现了嘉庆所说的“听命于书吏”的政治怪事。朝廷各部如此,地方也是这样。

因此导致清代的胥吏畸形膨胀,单单是某个县城衙门的胥吏就达两三千人,此外还有许多编外的白役。

但朝廷也不可能花大量的钱来供养这些人啊。于是乎,出现了一个清代官僚体系中最有特色的一幕:清代胥吏地位很低,做不了官,但他们世代相传,把持了衙门的具体工作,很能用权力捞钱,从而发了大财。与此相对的,是京官之穷,在清代也是尽人皆知的。

这是所有朝代中,清朝最奇葩的一个特色。

清代胥吏群体是一个有着显著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的政治性群体,他们供职于各级官府,甚至子弟相承,世守其业,呈现出“权力继承”的失控局面。

血缘的继承——

早在说“封建”两字时,中国古代的帝王,从私有观念出发,希望二世、三世乃至万万世,使家天下能传之无穷。世卿世禄制被废除后,当官的不能继承,唯独出现了胥吏能继承。

于是有人言:“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明末清初学者黄宗羲在谈到明代的情形,也支持该言:“今天下无封建之国,有封建之吏。”

清代在官员任用上有血缘回避制度,凡有嫡亲祖孙、父子、伯叔、兄弟之关系者,不得同时在同一衙署供职,官阶低者须回避。但是胥吏本身就不在体制之内,所以在胥吏的任用之上就存在着严重的血缘裙带现象,毕竟是自家人懂得自家人,何况这肥差不能流外人田。我们在电视电影中常常看到的现象就是某一官员去外地任职,身边总是带着自己的熟人班底——师爷和常随共同赴任。

费孝通先生讲,中国社会是讲究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就如同一枚石子投到水中,波纹一层层**漾开去,能够辐射的面积都能够牵扯上联系。

胥吏发展到后来就是社会学中所说的血缘和乡党关系,加上在职业活动中建立的私人交谊,胥吏之间既可相互援手,成就公事,又能结揽把持,牟取私利。在权力系统的交易过程中,用血缘关系进行权力转换历来是官场普遍现象。在清朝的官府衙门当中,最有价值的官亲就是俗称的“三爷”,指少爷(儿子)、姑爷(女婿)、舅老爷(妻兄弟),官员总会想方设法用和自己有着情感联系的人来充当胥吏,用人唯亲也就这么传承下来。

如果撇开直接的血缘关系,就如前文中讲的“铁打的官府流水的官”转换为“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当官不过三五年,但胥吏是一辈子的工作,在此基础上,他们重视的不是微薄的聘金,而是手中强大的权力衍生出来的利益,于是有了“吏二代”的说法。胥吏之职在家族间传继,即便不是家族继承,也是同一利益共同体,至少也是前任所选定,这种情形一直延续至清末。

地缘的关联——

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

官吏之间往往通过认同乡、认同岁、认同年(同一年的进士、举人等),来扯上关系,这就是官场上所谓的“裙带关系”。裙带关系不意味着一定是穿同一条裤子,关键是能说那些“有用的废话”。既然官员之间都特别注意去拉扯关系,可想而知,胥吏之间的“裙带关系”有多重要。

中国古代社会中,乡土观念非常重要,在官场能转化为看不见的联系纽带。这种看不见的纽带非常重要,比如同治时期,曾国藩组织的湘军,其幕府中湘人籍就占到了四分之一。之后湘军将帅随着军事力量的壮大,手下很多湘人也成了督抚官员,形成遍布全国的湘军军事政治集团。这种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就如同把权力结果进行一系列的重组与分配,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皇权衍生下的一些大权由公共权力转化为私人权力。

都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冒金光。这种情况下,一个官职下面的胥吏全是一个地方的,例如清以前,在京师大小衙门中,其胥吏多为浙东绍兴人,在中央各衙门中,尤其是户部多吴越之人。绍兴人同乡意识浓厚,绍兴籍胥吏既然来自同一地域,就会有同乡间的活动,用以联络感情,相互帮扶。

在当时,“绍兴师爷”一时间风头无两,官场当中流行着一句:“无绍不成衙。”自明代开始,有人去绍兴做官,朋友便对其鼓励,天下治乱在六部,六部的吏都是绍兴人,当时可见治理好了绍兴,也就治理好了天下。

胥吏之政缘关系——

这个不难理解,政缘是指因从事同一职业而建立的一种人际关系,它是血缘意识和地缘意识的泛化,胥吏通过职业活动也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络。在清代各级衙门中,胥吏人数众多,所办事务类似,有共同的利害存在,而且上下级衙门之间有垂直的行政联系,在频繁的公务往来中容易产生私交。

在没有血缘和地缘关联的情况下,政缘是作为社会人群交往,维护共同利益的最佳措施。因为关系网的复杂化,一人出现问题,那么势必会殃及整片池鱼,上有官官相护,下有小吏杂糅,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岂是说没关系就没关系?胡体安这一案件背后的复杂性,其实就是这一个利益共同体非常明显的政缘关系的表现。

再举个例子,清朝有个灰色现象,叫作“捐纳监生”。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国家为了节省国库开支,政府开始批准甘肃等地的商民纳粮捐纳监生,解决当地的缺粮局面。什么意思呢?通常情况下,读书人需要经过层层科举考试,才能获得做官的资格。但是达官贵族不需要参加层层选拔,到乡试环节,直接给钱就可以买到监生的资格,参加乡试,这就叫“捐纳监生”。这就使得一些为商之人家里的富二代很快走上了仕途,再用仕途的权力来反哺财富。

当时大量外省商民跑到甘肃买监生的头衔,倒不全是他们自己要去考取功名,而是他们在替一部分政府官员培养僚属。政府官员和商人本身就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为官不可能都像“海瑞”这样特立独行、公正无私,而培养僚属能不断地扩大利益群体,拉更多的人群加入这个弈局。不管怎么说,政府的官位编制有定数,自己的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人群不一定有资格和能力步入这个空缺编制,只有伙同商人,用“捐纳监生”的办法牢牢地绑住这些日后考取功名之人,把这一批僚属纳入到自己的权力羽翼之下,才是最稳妥的。除了为官之人,其下的胥吏自然也互相绑在了一起。当然,这里面除了政缘,官商的互哺关系也是导致胥吏遍布全国各地的原因,只要能扯上关系,做一系列动作都是值得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胥吏之间不仅仅是同行伙伴,也是竞争关系,加之胥吏看重的还是利益,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彼此相争的一面。如《在官法戒录》里记载的:

胥隶(吏)惟利是视,同侪喜相排挤,鲜能敦朋友之谊,不避患难,挺身相救者。

清代胥吏以血缘、地缘、政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政治利益集团。胥吏讲究乡党戚谊,其袭替往往在血亲间进行,有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于是形成了朝廷上下“无封建之国,有封建之吏”“绅无世家,官无世职,而胥吏承袭遍及天下”的巨大忧虑。各种文献中频繁出现对胥吏群体的激烈批评,官府也屡加禁革,却并无成效。即使是小小的胥吏,混乱的关系让他们抱团成群,遇到利益一拥而上,遇到灾难相护相援,在大清这一汪大海中,总是能够掀起波澜,搅动局势。

◇ 清朝啊清朝——一个国家的转型之路

胥吏的问题,在清朝庞大的建筑中只是朽木中的一根,虽不足以直接导致大厦倒塌,但也起到了加速摧残的作用。

1912年2月12日,北洋军阀袁世凯逼清末帝溥仪逊位,清帝颁布了退位诏书,清朝从此结束它二百多年的命数。

这个末代封建王朝持续了两个多世纪,清朝虽然不是外来殖民政权,但它是少数民族政权。正是这个少数民族的身份给它带来了许多优势——比如清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就和其自身的少数民族身份有密切关系。但更多的是劣势。最终清朝在疆域极大的情况下走向灭亡,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始终让人有些叹息。

清朝的灭亡,不在于人口、财力、制度、兵器的落后,而在于全世界都在极力地开放国门,面向变革时,清朝仍旧禁锢在一方国土之内,自娱自乐。

当它突然意识到不能坐以待毙,开始转变时,一切都太晚了。

当一声炮响轰动这个亚洲大国时,从来都不曾被外部环境干扰的清政府第一次遇到了这么头痛的问题。毕竟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深刻地辐射影响周边小国。没想到现在却被住在世界另一头,带着钢铁、枪炮而来的国家影响。来者何人?有何目的?吾国将面临什么?一切未知数都让整个政府变得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光明在何处。

于是乎,沉默吧沉默吧!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朝廷分成了两派,有的选择死亡,有的选择挣扎。

选择挣扎的一派终于是占了上风,为实现“富国强兵、器物转换”的目标,清廷不得不痛下决心,更弦改辙,开始折腾,走向改革转型之路。

比如在编练新军、教育改革、警政改革、司法改革、官制改革、实业促进、地方自治乃至宪政改革等问题上分头并进,其规模之大,其速度之快,在令人感到震惊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

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新政转型之路的艰难与失败原因:

军事转型——有钱买棺材,没有钱吃药

以新政第一要务的新军编练为例,仅北洋六镇每年的维持费用就高达九百万两,如建成三十六镇常备军的话,其每年的维持费用至少在五千万两上下。

没给钱吗?给了!

北洋舰队的建立清政府是给足了人力和财力,给钱买军舰,给钱买装备,给钱架设炮台,所以李鸿章能在短时间内搞定舰队的建立。

再看看日本,明治维新政府改革军制,推行近代军事教育和训练,积极扩军备战,以国家财政收入的60%来发展海、陆军。当时日本政府的年度财政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1893年起,明治天皇又决定每年从自己的宫廷经费中拨出三十万日元,再从官员的薪水里取十分之一,补充造船费用。日本能够用于军事的财力最多也就是每年四千五百万日元。

其他也都低于中国,这说明一开始日本的经济实力比起清朝来说差距太大。为什么巨大的差距下,清政府在甲午海战中依旧大败?

只能说清政府在改革之路上的重大一步,失败了!

教育改革——仓促而无补救

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这无疑是清末新政中的一件大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废科举实则是体制上的自我摧毁,其不但丧失了数量庞大的支持者,而且连机制本身也一并丧失了。元、清这两个马背上得天下的朝代都有典型的矛盾,认为要巩固中央集权,维持皇权,就得大肆打压这群读书人。在士人治国的朝代中,充斥着大量读书人,他们是整个国家权力运转的重要机器。而科举制度恰好把朝廷与读书人联系在了一起。本来科举制度就算得上是中国几千年来最伟大的一项发明,朝廷设立这一制度,读书人通过考试获得功名、地位及官职,通过这样一个途径实现自己的抱负、改变自己的命运。现在这个纽带断了,朝廷便失去依托,成为无源之水。短期来说,废科举意味着丧失了一个向上流动的合理机制,同时也割断了士绅阶层与清王朝的联系,使清廷陡然失去原有的中坚力量,这无疑是一种自废武功的自残行为。

加之上一章所提及的“捐纳监生”等行为,其实不仅仅是监生,整个清朝都充斥着卖官鬻爵的现象。

从顺治开始形成捐纳制度,到康乾之间已经基本完备,最后在咸丰、同治时期大肆泛滥。政府为了筹集资金镇压帝国不断出现的各种起义,也毫不避讳大量增加官位来进行售卖。这种充斥着金钱味道的官商一体,其结果就是让整个清朝在所谓的转型之路上跑得越发离谱。卖官鬻爵这一行为大大地伤害了国家权力运转的经脉,皇权在伸展中,被贪污腐败的层层官吏变相使用,将公权转化为私权,以私权谋取利益,彻底毒害了这个封建王朝。

仅仅从这两个转型失败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到,这个帝国存在的问题太多了。部族政权不像姓氏皇权那样易于操纵,清朝前前后后存续了近三百年,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和社会安定,在整饬吏治上花了极大的工夫。清与胥吏共天下最核心的因素是贪腐问题,因为有权力存在的地方就有利益关系,有利益关系的地方定会催生腐败。同时这样的贪腐问题不是因一人之贪,而是自上而下、从点到面的群体性腐化,胥吏只是贪腐问题上最底层、最显而易见的点。就如“差序格局”描述的那样,若是把胥吏问题作为一块小石头,投入到清朝这汪池子里,辐射出去的一圈一圈波纹,就是整个清朝统治最全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