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极具弹性的贪污罪名(1 / 1)

乾隆在他统治的中后期虽然逐渐“宽厚”,对腐败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但是也并非无所作为。

除了“甘肃冒赈案”,乾隆中后期还处理了很多其他大案,有人总结为“乾隆后期六大案”。比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的“新疆捏报粮价案”,新疆乌鲁木齐各州县很多官员在收购粮食时大规模捏报粮价,侵吞国帑。小麦一石不过八九钱至一两零九分,州县却上报每石一两八九钱,多出的钱就进了官员的腰包。乾隆皇帝因为此案,将地方官员湖图里、索诺木策凌、窝什浑、德平、伍彩雯、王喆等处死。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春,御史钱沣上疏弹劾山东巡抚国泰与布政使于易简贪纵营私,勒索属员,亏空近二百万两。乾隆查明后,将二人判决“斩监候”,前后两任山东按察使也因失察,都被降职。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因两广总督富勒浑贪污,并纵容家人滋事,乾隆命人查办,判决“斩监候”,其家人处绞。

…………

虽然办了数次大案,然而这些案件的震慑效果却远不如前期。一边不断查处大案,一边官场上的腐败却是一发不可收拾,“大抵为官长者,廉耻都丧,货利是趋”,乾隆虽诛杀不少高官,但收效甚微,“然诛殛愈众,而贪风愈甚。或且惴惴焉,惧罹法网,惟益图攘夺刻剥,多行贿赂,隐为自全之地。”[1]

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的财政制度。在通货膨胀越来越厉害的情况下,原有的财政收支平衡已经被打破,地方政府普遍入不敷出,所以不改革财政制度,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除了这方面的原因,乾隆晚年惩贪失败还有许多个人因素。第一个就是他的情绪型执法。

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反复宣称“劣员多留一日,则民多受一日之残,国多受一日之蠹”[2],这传达出的信息是,他对贪腐零容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乾隆这个人为政崇尚乾纲独断,往往根据自己的亲疏好恶来进行判决,有时就难免因人立法,庇护亲信。比如他处理云贵总督李侍尧的案件就非常典型。

李侍尧是乾隆年间的名臣,他聪明能干,深受乾隆欣赏。因为“见知高宗(乾隆)”,乾隆二十年(1755年),三十多岁即升为代理广州将军,从一品。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能力强。《清史稿》载:“侍尧短小精敏,过目成诵。见属僚,数语即辨其才否。拥几高坐,语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阴事,若亲见。人皆悚惧。”也就是说李侍尧身材瘦小,貌不出众,但精敏过人,过目不忘。接见僚属,谈不上几句,便可以洞悉这个人的才干优劣。平日拥几高坐,历数治下各州县肥瘠利害,间或抖搂出那里的地方官一两件阴私事,仿佛他亲眼所见,属员莫不屏息聆听,大气也不敢出。

乾隆甚至在李侍尧得罪后仍然称赞说,“李侍尧历任封疆,办事明干,在督抚中最为出色”,并把他与阿桂并称为当朝“最能办事之人”,可见对他是多么欣赏。[3]

李侍尧另一个特点,则是善于讨乾隆欢心,具体说,是精于办贡。乾隆曾说过,臣下中,李侍尧和山东巡抚国泰所办贡品最优。李侍尧善纳贡献,物皆精巧,是以天下封疆大吏从风而靡。李侍尧从乾隆十七年(1752年)任热河副都统起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贡次数有档可查的一百二十多次,一年之中进贡次数最多时达九次,由此可见乾隆和他的“私交”非同寻常。

乾隆四十五年,有人举报任云贵总督、大学士的李侍尧贪赃受贿,借办贡品之名勒索下属。乾隆对于贪污之案一直非常重视,立命和珅赴云南查办。和珅查办此案并没费很大气力,因为案情很简单。李侍尧到任之后,大肆索贿,下属官员知道他素性傲戾,不讲情理,若不从便有祸患,便纷纷送银,约计三万一千两。

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公”,乾隆按惯例把这个案子交给“九卿会议”,让他们讨论一个处理方案。大家讨论后认为:“李侍尧身为总督,不思洁己奉公,于所属内营私网利,任意贪婪,……查从前鄂善、恒文、良卿等俱因贪墨败露,比照监候,从重正法。李侍尧历任封疆,用为大学士,数十年来沐恩最重,乃败检丧心,婪赃至盈千累万,较鄂善等受恩更优,婪赃更甚,自应速正典章,以彰国宪。相应请旨,将李侍尧即行正法,以为大臣负恩贪婪者戒。”[4]

是啊,乾隆六年(1741年),九门提督鄂善受贿一千两,乾隆挥泪从宽赐令鄂善自尽;乾隆中期的云贵总督恒文为了向乾隆进贡金手炉克扣下属,也被“赐令自尽”;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贵州巡抚良卿被告发勒索下属朝珠、玉瓶、马匹等物,乾隆命不必押赴京师,即在省城贵阳当众正法。鄂善受贿不过一千两,恒文、良卿和李侍尧同是在云贵督抚任上犯的事,但情节较之李侍尧都轻得多,这样看李侍尧一案几乎没有回旋余地了。

但是乾隆却不想杀了李侍尧。乾隆心知肚明,李侍尧受贿索贿,有一个主要的动机是给他办贡品。而且他又是这么喜欢、这么欣赏这个少见的“能臣”,他内心有一万个饶他一命的理由。可惜,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而且,九卿大学士已经把道理说得那么充分了,这可怎么办呢?

乾隆想来想去,脑筋急转弯,他另辟蹊径,决定以“广听众议”为由,将李侍尧一案发交封疆大吏,也就是天下各省督抚,让他们各抒己见。乾隆知道,这些地方大吏和李侍尧地位背景相同,对李更抱着一分“同情之理解”。

乾隆的这道谕旨写得婉转周折,开头是“李侍尧历任封疆,在总督中最为出色,是以简用为大学士,数十年来受朕倚任深恩”,先表明了皇帝对李的欣赏。接下来,乾隆批评李侍尧贪黩营私,婪索下属,盈千累万的罪款,语气严厉,让人感觉到皇上并无偏袒之心。最后让各地督抚对李侍尧一案表态,“所有此案核拟原折,即著发交各督抚阅看,……各抒己见,定拟具题”。(《清高宗实录》卷一一〇六)

安徽巡抚闵鹗元反复推敲谕旨语气,明白了乾隆的意思。他回复说:“李侍尧历任封疆,勤干有为,久为中外推服。可否援照‘八议’条内‘议勤’‘议能’之文,稍宽一线,不予立决,出自圣恩。”(《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六)

看了闵鹗元的折子,乾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以这道折子为借口,“诸臣中既有仍请从宽者,则罪疑惟轻,朕亦不肯为己甚之事”(《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六),宣布暂缓处决李侍尧。半年之后,乾隆四十六年撒拉尔回人起事,乾隆即把李侍尧从刑部大牢里放出来,“赏给三品顶戴,并赏戴花翎”(《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二八),令其赴甘肃总办军务。不久,又命李侍尧领“陕甘总督事”。李侍尧获罪不过一年时间,又重获总督一职。乾隆四十七年,李又因办理甘肃贪污大案得力,乾隆加其“太子太保”衔。后来他出征台湾有功,得以入列“紫光阁平台湾二十功臣”。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月,以疾卒,谥“恭毅”,死后备极哀荣。

李侍尧一案,高宗怜才宥罪,执法不平,人所共见。这相当于明确告诉天下臣工,是否贪腐是第二位的,能否得到皇帝的宠信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乾隆对和珅的任用又何尝不是如此?乾隆皇帝晚年,难道对和珅那样明目张胆的贪污一无所知吗?当然不可能。但是他用得舒服、用得顺手,而且和珅还是他的儿女亲家,多捞些钱,也是给了自己的女婿,所以有意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朝中不乏对和珅的举报,他就是不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大臣们都认识到,在乾隆朝贪污罪是一个极具弹性的罪名,如果你处理好了和皇帝的关系,并没那么可怕。

从乾隆的一生来看,他执法更是存在时宽时严的特点。

刚刚上任的时候,乾隆是一个非常宽仁的皇帝。

在雍正的严刑峻法之下,一大批官员待罪狱中,有更多的官员因为要追赔贪污款项而倾家**产,四处流离。从“宽则得众”的原则出发,乾隆对那些受罚过重的官员都予开释,比如著名将领傅尔丹、岳钟琪都因贻误军机被判死刑,乾隆予以释放。查嗣庭、汪景祺这样令人同情的文字狱要犯,已经被雍正处决,乾隆放回了他们被流放的家属。雍正去世时正因追赔赃款而倾家**产甚至家破人亡的官员一律获得宽贷,赔款到此为止,不许株连亲友。他即位三个月,一次就免除了69名官员的欠款。他下令清查历年的亏空案,“其情罪有一线可宽者,悉予豁免,即已入官之房产,未曾变价者,亦令查奏给还”(《清高宗实录》卷八六)。乾隆初年,从轻处理的官员,多达两千一百多名。

这个举动,一下子赢得了官僚阶层的欢心。乾隆之所以如此宽大,是因为他认为经过父亲十三年风霜之治,大清社会政治纪律严明,贪污腐败得到有效控制,百姓在王纲之下战战兢兢,已无犯上作乱之念,已经没有进一步高压统治的必要。此时化严为宽,既可享受父亲严治的成果,又可享受百姓对自己的感恩戴德,何乐而不为?

然而到了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突然变脸,对官僚集团大开杀戒。乾隆十三年,孝贤皇后去世,乾隆皇帝心情极差,以丧期剃头为由杀掉了好几个他不喜欢的高级大臣,其他因小故被惩处的大臣更是不计其数。“乾隆十三、十四年间,为高宗生平的第一变,由寅畏小心,一切务从宽大而一变为生杀予夺,逞情而为。”[5]从乾隆十三年的这场官场风暴开始,乾隆“彬彬有礼”的面纱撕去了。这是因为乾隆发现他的“宽大之政”让雍正年间基本刹住了的贪污之风又开始抬头,出现了好几起触目惊心的贪污案件。于是他抛开了宽大仁慈的面具,拿起了父亲留下的屠刀和鞭子。乾隆十八年(1753年),南河亏空案发,乾隆令官员们一年之内要把全部亏空补上。一年之后,没有补上亏空的陈克睿等多人一律处死。这还不算完事,其未完银在各犯家属名下严追,并将所有家产尽数查出,变价还项。数年之后,又废除了“完赃减等”条例,惩贪手段之严酷,比雍正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如前所述,到了乾隆晚年,因为心态和性格的变化,他又一次恢复到“宽大”。大臣当中违法违纪现象越来越多,乾隆也懒得整顿,“今大员中,革职革任屡犯而从宽留任者,不可屈指数”(《清高宗实录》卷八七〇),无数贪官逃过了法网。

这样忽宽忽严,在乾隆自己看来,是“宽严相济”,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却大大削弱了制度和法律的严肃性,使大臣们难免因此产生侥幸心理。

[1]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轶闻·入相奇缘》,丁凤麟、张道贵校点,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第60页。

[2]《清朝通志》卷七八《刑法略》。

[3]见崔旭编著:《清宫秘史》,当代世界出版社,2011,第210页。

[4]华尔嘉:《清代贪污受贿大案》,群众出版社,2007,第209页。

[5]高阳:《清朝的皇帝(3):盛衰之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