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制订(1 / 1)

(一)一日生活制度

科学合理的生活安排,有利于幼儿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其他各器官系统的正常发育,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要根据各年龄段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合理安排一日幼儿饮食、活动、睡眠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表2-1)、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保教人员在各个环节中,对幼儿进行针对性、重点性地护理。

表2-1 1~6岁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

注:户外、睡眠时间可根据季节、年龄做适当调整。

(二)膳食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应当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为了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膳食主要从食堂采购、库房管理、营养膳食、食品卫生、幼儿进餐护理等方面进行管理。

(三)健康检查制度

为了幼儿健康,严把入园、转园、定期体检、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环节,定期对教职工进行体检,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

(四)卫生消毒制度

幼儿园是集体环境,幼儿每天在园内游戏、生活,一个整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环境,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所以幼儿园必须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保健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五)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主要是对幼儿按时进行计划免疫程序的管理,以防漏针。早期发现传染源,并做好消毒隔离检疫工作。发生传染病时能及时进行防控,将传染病发生的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做好传染病的报告与登记,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

(六)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园所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护理;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管理的主要对象有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超重儿、肥胖儿,对于有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癫痫等疾病的幼儿,以及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幼儿,进行登记管理并给予干预措施。保证幼儿要从小养成对五官保护的健康生活习惯,发现异常应及时督促矫治。对于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幼儿,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同幼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七)体格锻炼制度

园所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及生理特点,结合园内实际情况,根据季节、日光、天气、器械等条件制订符合幼儿特点的体育运动计划,包括游戏的原则、形式、内容、目的、时间以及运动强度。户外活动形式定期进行变换。

保证幼儿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在活动中,注意幼儿安全和身体状况,避免运动伤害的发生。

全面了解幼儿健康状况,患病幼儿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幼儿的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患有常见病的幼儿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幼儿缓慢,时间缩短,并对其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与护理。保健人员定期对园内幼儿的户外活动进行指导。

幼儿园每年进行体能测试,在活动开展前,成立体能测试小组,保障测试成绩的准确性,减少误差。活动开展中,注意场地、器材的准备,安全措施的防护,正确的测评方法。活动后注意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在日常户外活动中,要将体质测试项目融入户外游戏之中,并对测评结果给予分析和反馈,指导幼儿今后的体格锻炼。

(八)安全制度

园所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幼儿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防控工作体系和安全制度,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伤害的预防有监测和预防工作的落实检查。

加强对工作人员、幼儿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预防幼儿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九)健康教育制度

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针对不同人群(教职工、家长、幼儿),结合园内实际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计划。幼儿园内开展的主要健康教育内容有:良好生活与卫生习惯的培养教育、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卫生教育、膳食营养教育、性别教育、环境与健康教育等。以多种形式和方法(板报、家长会、微信、宣传材料等)开展园所的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健康知识观点正确,对于健康教育开展后的效果进行评估,便于今后工作的改进。

(十)卫生保健健康信息收集制度

园所内要求的各种登记、统计表册和工作记录都要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具体要求。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三年。数据要有分析、评价、指导、检查、统计报表、收集报送等。利用信息资料分析、总结、指导今后的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幼儿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幼儿转园健康证明。

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如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熟练掌握北京市妇幼信息系统,根据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十一)补充制度

如开窗通风制度,幼儿园患病幼儿服药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传染病复课制度,空调使用制度,直饮水机使用制度,空气净化机使用制度等。